本文关于不同层级风险管控级别及责任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各级风险的管控层级一般分为),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3-04-03日讯:
一、安全风险的管控层级怎么区分?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就是指通过识别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运用定性或定量的统计分析方法确定其风险严重程度,进而确定风险控制的优先顺序和风险控制措施,以达到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目标而采取的措施和规定。
具体来说,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二、风险等级与管控层级的对应关系?
风险分级管控就是指通过识别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运用定性或定量的统计分析方法确定其风险严重程度,进而确定风险控制的优先顺序和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是:风险越大,管控级别越高;上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级必须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
三、董事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如下:
1、董事权利。
(1)出席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
(2)报酬请求权;
(3)签名权此项权力同时亦是义务,如在以公司名义颁发的有关文件上签名;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5)董事是公司的管理人员;
(6)法律赋予董事自由运用源于公司章程的权力。
2、董事义务。
《公司法》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3、董事责任。
(1)董事负责公司的日常运作和管理工作。
(2)董事的权力是受信管理公司。“受信”表示他们有诚实信用的责任。他们行事必须以公司的利益为依归,并须按照指定的目的运用权力。例如,董事办事时不能处与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有冲突的地位。此外,董事未经公司同意,不能利用职位为自己谋取利益。
(3)董事在办理公司业务时如有疏忽,必须就疏忽而引起的损害对公司负责。
(4)《公司法》对董事职责有严苛的规定。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使用及退出阶段的风险及管控措施有哪些?
风险准备金制度
由P2P网上贷款平台拿出自有资金,并根据交易金额的增长而持续计提。这种P2P网上贷款风险准备金,有点类似银行的不良贷款拨备,旨在出现投资项目违约后对P2P网上贷款投资人进行一定救济。
这种模式的核心是坏账率要能够被准备金所覆盖。
传统的P2P网上贷款风险准备金模式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资金的透明度,二是垫付的及时性。 资金无法随时查询,P2P网上贷款投资人无法及时查到资金变动;垫付周期往往是一个月或更长,P2P网上贷款投资人的资金安全得不到及时保障。
虽然建立风险准备金的初衷是为了帮助P2P网上贷款投资人和P2P网上贷款平台本身规避P2P网上贷款投资风险,但是这种模式也不免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一些P2P网上贷款平台所采用的“风险准备金模式”, P2P网上贷款平台资金和P2P网上贷款风险准备金并没有实现分离,很容易出现P2P网上贷款风险准备金被挪用的现象。
另一方面,目前大多P2P网上贷款平台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比例在3%左右,P2P网上贷款的民间借贷属性并没有变,其坏账率在5%以上,P2P网上贷款风险准备金很难覆盖全部的坏账损失。
因此,P2P网上贷款投资人需要对P2P网上贷款平台的风险准备金制度作如下的审视:第一是P2P网上贷款风险准备金的使用规则,一定要对发放条件、偿付比例和偿付上限做明确的了解;第二是P2P网上贷款风险准备金的管理,是否由第三方进行监管并接受权威机构审计,以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保险公司合作
在目前P2P网上贷款风险频发的当下,真正愿意为整个P2P网上贷款平台承保的保险公司少之又少,而保险公司所愿意采取的承保方式多是或就单独某一个项目签订贷款保证保险,对本息还款进行保障;或是由融资企业购买相关的信用保险来进行发生应收账款损失时的赔偿。
甚至有的P2P网上贷款平台会将对借款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障宣传成为保障的一种,而事实上这仅仅是对于人身身故的保障,完全没有跟网络贷款中的资金损失责任沾边。
另外,P2P网上贷款、P2P网上贷款投资人、P2P网上贷款借款人三方风险由谁承担、怎么定价,能获取多少保费、保费能否覆盖风险都需要就个别公司就构建精算模型。
据悉,贷款保险门槛很高,对P2P网上贷款平台本身要求至少运营两年,并且要有完整的风控团队,P2P网上贷款后台数据要求能够和保险公司对接。光是这几点,就筛掉了大部分的P2P网上贷款平台。
对P2P网上贷款投资人来说,和保险合作与否不重要。但至少选择成立一年以上且有一个相对有资历的风控团队的P2P网上贷款平台,同时其股东的背景最好是实力比较强的,有一定国企背景更好。
第三方资金托管
引入商业银行等机构,对P2P网上贷款平台的风险准备资金乃至全部借贷资金进行托管。
托管之后,P2P网上贷款平台不得直接经手归集客户资金,也无权擅自动用在第三方托管的资金,从而减少P2P网上贷款平台创办人卷钱跑路的可能。而这些都将可能增加P2P网上贷款的成本,降低P2P网上贷款投资人收益,但这是必须付出的学费。
关于P2P网上贷款监管,首先要有一个对P2P网上贷款投资人资金承担责任方,每一笔资金的出借,都要有一个责任人为此负责,但这个责任人还不能是P2P网上贷款平台,因为银监会明确规定不允许P2P网上贷款平台作为担保方。
行业人员表示,现阶段P2P网上贷款平台要想让客户的资金得到保障,无非就是引进第三方担保公司来进行担保,并且为P2P网上贷款投资人的资金用途进行全方位的监管,满标下达《付款指令》、借款人收到全款出具《放款确认函》,为此承担法律责任,这样P2P网上贷款平台才能尽可能的做到资金透明和资金脱离。
五、权利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基本权利和义务有:
《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
(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8)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
(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10)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一 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二 198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我国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三 具体规定:
1.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2.对被羁押的人不征集服兵役;
3.因身体条件不适合的免服兵役;
4.对全日制学生和是家庭唯一劳动力的人实行缓征。
四
我国公民服兵役义务的形式:
1.服现役--参加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
2.服预备役--参加民兵组织和经过预备役登记;
3.参加军训--高等院校和高级中学的学生的军事训练;
4.承担优抚费--人民群众对义务兵
《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照法律纳税;
(6)其他义务。
六、企业最高风险应由哪个层级管控?
企业的最高风险应该由最高的管理生产的领导来 管控,
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是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4级,并按各自等级情况处理:
重大风险红色风险,评估属不可容许的危险。必须建立管控档案,应由企业重点负责管控,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继续作业,只有当风险登记降低时,才能开始或继续工作。
七、保密风险及管控措施?
保密管理风险为资产风险、场所风险和人员风险,其中资产风险是在使用涉密设备存在的风险点,如使用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存储介质、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存在风险;其次是场所风险:场所风险主要有保要害部位管控风险,如:进出入保密要害部门及在涉密设备上处理涉密事项等风险,再次为人员风险:人员风险主要是在管理涉密人员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如:涉密人员上岗管理、过程管理、离岗风险等。
应对措施:资产使用过程中的风险按保密制度和资产制度要求进行管控,如:使用涉密载体、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等;现场风险按保密制度中保密要害部门要求和涉密现场要求管控,如进出入保密室要登记,在保密室活动的管理等;人员管控中的风险按涉密人员制度管控,如:涉密人员上岗要证审并签订保密责任书,涉密人员离岗要按脱密期管理等。
八、笔录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1.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被审查人在接受谈话时有要求配备翻译人员的权利。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陈述。
2.聋、哑的被谈话人在谈话时有要求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的权利。
3.审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审查人有权要求其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近亲属的;2.本人或其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是本案的检举人、控告人、证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4.有权辩解。被审查人在接受谈话时有权为自己辩解。对与查办事项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如实陈述自己违纪违法事实可以从宽处理。
5.有权要求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6.有核对谈话笔录和自行书写陈述的权利,如果被审查人没有阅读能力,审查人员应当向其宣读;如果谈话笔录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7.有权对党的纪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咨询。对审查人员侵犯上述权利和侮辱人格、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等行为,有权提出控告、举报。
8.对党忠诚老实,如实说明情况,实事求是进行陈述和申辩,不得故意隐瞒、歪曲事实,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9.配合案件审查工作,不得故意推脱、逃避、阻扰。
10.对谈话笔录、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清单以及送达的各种文书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捺指印。
11.正确对待组织审查,积极改正错误,如数退缴、上交违纪所得。
九、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①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政治权利和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与权利。
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
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特定人的权利。
②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机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依法纳税的义务。
其他义务,包括: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劳动的义务。国家机构国家机构是统治阶级为了实现国家权力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国家机关的总称。国家机构的本质是由国家的性质决定的。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了我国国家机构的特点,它与一切剥削阶级的国家机构有着本质的不同。我国的国家机构是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保护人民,打击敌人,保卫社会主义制度,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有力武器。
十、学校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教育法》第二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
扩展资料:
1、学校责任:
根据《教育法》第三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举办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其所举办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体制。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必须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并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其任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长负责。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一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自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兴办的校办产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学校成立条件:
第二十七条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二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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