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岗位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生产经营单位岗位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包括哪些),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3-04-03日讯:
一、宾馆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宾馆饭店应当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主要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危险目标、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应急救援预案应当至少每半年演练1次,并做好记录。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宾馆饭店存在安全生产问题,属于行业监督管理或者专项监督管理职责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对宾馆饭店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经营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
生产经营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的领导、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承担的主体责任包括组织机构保障、制度保障、物质资金保障、教育培训保障、安全管理保障、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确保本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推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同时要制定涵盖本单位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组织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四、2021新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2021年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五、生产经营单位应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有哪些?
《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
、场所发包
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第一百条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首先要看你是否履行了发包的安全生产责任,对事故的发生是否负有责任。如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肯定要负连带赔偿责任。如果你尽职尽责做到全部的安全管理责任,事故原因完全与你无关,应该是不用你赔偿的。
六、生产经营单位如何落实“三同时”安全生产责任?
“三同时”制度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的安全生产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确保项目投产后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保障劳动者生产安全。市安全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能充分发挥作用,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同时,《办法》还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此外,《办法》第七条进一步规定: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分别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和安全预评价,一是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二是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三是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四是化工、冶金、有色金属、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军工、公路、水运、轨道交通、电力等行业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五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为确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对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建设项目未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对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未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办法》第三十五条还规定: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生产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是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的,二是安全设施设计未组织审查,形成书面审查报告,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三是施工单位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四是未组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形成书面报告,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
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清单?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十项制度“是指:
1、规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规范落实安全会议制度;3、规范落实安全生产例检制度;4、规范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规范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制度;6、规范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7、规范落实风险防控制度;8、规范落实职业危害预防责任制度;9、规范落实安全技术装备保障制度;10、规范落实民主管理监督制度。
二、定义:
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企业依法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
三、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的原因:
1、企业生产经营的目的是为了创造效益,那么企业在实现其生产利润的同时责无旁贷肩负着安全责任,企业法人、产业工人在抓好产品生产管理、效益的过程务必同时强调、实现自身安全操作;
2、“生产”与“安全”是如影相随,看是无形却有形,也就是安全这一关键问题其实贯穿于生产领域的全过程,两者其实是相伴而行的,而落实这些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首当其冲、毫无疑问的是由企业去完成;
3、政府本身没有参与生产经营,从管理层面上说,主要是履行监督管理企业安全生产的职责。因此说企业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责任主体。
八、村级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1.强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目标绩效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在目标绩效考核中的权重。
2.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及时转办(发)相关安全生产的通知等工作。
(二)财政办职责
1.推动设立镇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与财政收入保持步增长,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装备。
2.负责财经安全管理工作。
(三)民政办职责
负责辖区内低保、五保户住房、食品、消防等安全管理进行监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四)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职责
1.负责辖区内建设(含农村自建房屋)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各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施工和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消除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如严禁工程转、分包),落实和督促施工方按照本级及其以上单位的要求整改落实情况。
2.负责辖区农村住房排查和排危情况,督促村(社区)落实农村住房进行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其他领导交办工作的安全管理职责。
(五)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职责
1.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遂宁市和射洪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严格按照“三必须”的安全管理原则,监督管行业管安全、管业务管安全、管生产管安全的落实情况,负责向党委、政府提出安全生产相关建议,为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3.积极协调和统筹辖区单位(行业)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形成良好的安全工作范围,每年度召开安全协调会议不少于4次。
4.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制定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5.负责辖区的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6.协调和组织相应的安全应急演练。
7.负责辖区食品及市场安全管理监督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8.组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监督隐患治理相关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六)乡村振兴办职责(含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1.负责辖区贫困户的住房安全和组织实施的贫困户房屋建设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辖区的道路建设,交通安全,道路排危等安全工作的管理与实施工作。
3.负责辖区的环保设施建设的安全生产职责。
4.负责辖区地质灾害排查、观察(巡查)、排险和组织实施相关演练工作。
5.负责辖区森林防火的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的安全职责。
(七)农业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辖区农业建设的安全管理监督职责。
2.负责辖区农机生产、交通的安全管理督促职责。
3.负责辖区农药销售、使用、储存的安全监督职责。
4.负责排查影响农业作业的安全隐患并组织实施消除隐患职责。
5.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的安全职责。
6.负责辖区汛期安全防汛,水库水位的调控、汛期防汛设施设备的储存情况和自然水域的安全措施的准备情况等安全管理工作。
(八)宣传文化中心职责
1.督促、指导宣传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报道,将安全生产宣传纳入年度宣传重点及公益宣传,积极开展舆论引导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考核权重。
2.督促、指导新闻媒体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舆论监督,及时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及时指导辖区妥善应对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舆情。
3.负责履行宣传阵地建设的安全生产职责。
4.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的安全职责。
(九)学校职责
1.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遂宁市和射洪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组织学校职工开展应急演练,职工能使用预防各类灾害发生的实施设备。
3.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制度,明确责任人,做到分块负责,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管理责任。
4.负责学校的食品、消防、交通等安全职责,预防发生群体性安全责任事故。
5.定期对辖区学校(含幼儿园)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职责。
6.负责整改辖区政府及上级单位发放的整改通知中的各类安全隐患。
7、强化内部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防止校园内发生不安全事故。
8.强化安全案备工作,学校建设在开工前15天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并负责建设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9.组织行业(学校)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十)卫生院职责
1.组织单位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遂宁市和射洪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落实单位食品、消防、医疗等安全职责,防止发生群体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3.制定完善各类安全职责和制定,做到责任到人,分块管理,不留死角的安全管理工作。
4.定期开展职工安全意识教育,做到安全生产实施设备人人会用,提高职工的防范好处置能力。
5.负责文升辖区的村级卫生室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6.强化安全案备工作,学校建设在开工前15天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并负责建设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7.定期对辖区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自改责任。
8.负责整改辖区政府及上级单位发放的整改通知中的各类安全隐患。
9.组织行业(卫计)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十一)畜牧站职责
1.组织单位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遂宁市和射洪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辖区畜牧食品安全工作,负责监督养殖过程的管理,防止不安全肉制品流入市场。
3.负责各类养殖场自建安全管理监督工作,严防发生建设安全事故。
4.定期对辖区养殖场地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落实整改责任,完善整改项目。
5.强化对职工安全意识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做到责任到块,职责明确,严防养殖场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
6.负责整改辖区政府及上级单位发放的整改通知中的各类安全隐患。
7.组织行业(畜牧食品)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十二)村(社区)职责
1.组织辖区群众学习并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遂宁市和射洪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强化安全案备工作,辖区内的建设项目在开工前15天要求、督促施工方到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并负责建设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3.负责辖区农村自建房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的地质灾害点的排查、上报、巡查工作,负责治理、监管职责。
5.负责辖区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落实治理职责。
6.负责各类安全标识标牌完善和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7.辖区的交通、消防、森林防火、建设等安全生产工作尽属地管理职责。
8.定期进行针对性的安全应急演练,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能力。
9.完善辖区安全生产制度和责任体系,做到纵向到行业(部门),横向到人的安全体系。
10、负责辖区农业生产作业机器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安全操作,发现隐患及时上报,监督整治。
1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当前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九、食堂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食堂安全生产必须严格执行,必须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手听拖地,不乱放物品,摆放餐具必须干净整洁,过期物品必须严格放在过期物品区域,熟食和生的食品必须分开放置,每天对公共餐具全套消毒,做到专人负责,大家必须遵守食堂规定,不私自移动餐具!
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一、制度、机构、人员配备
1.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
2.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规定设置安全总监,并落实相关职责;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保障安全生产投入
1.将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2.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三同时",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4.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提档升级和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按规定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各类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符合规定学时。根据不同工种岗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和考核结果的情况;
4.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1.定期开展安全风险危害辨识,评估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及时进行整改,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3.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与周边生产经营单位、住宅小区等单位建立安全生产监督咨询机制;
4.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完善控制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并与有关部门联网。
五、设备设施和作业安全管理
1.对作业环境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实行生产现场定置管理,生产区域、生活区域、储存区域之间的安全距离以及周边防护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2.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与监测,定期检查维护并做好记录;
3.加强对从业人员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指导、监督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事故应急处置卡,配备应急器材和设施,控制人员进入;
5.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置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闭锁、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6.加强爆破、悬挂、挖掘、大型设备(构件)吊装、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危险场所动火、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以及重大危险源、油气管道、有限空间、有毒有害、临近高压输电线路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定作业方案,按权限履行审批手续,确定专人进行现场指挥;
7.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职责和应当采取的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8.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个人;
9.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应当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
10.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委外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发包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外包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反"三违"、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
六、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
1.编制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或者现场处置方案、应急处置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2.根据规定建立应急救援专(兼)职救援队伍,或者与邻近专职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联系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可能对周边单位和人员造成损害的,通知相关单位及时疏散;
4.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及时全面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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