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新闻,党建新农村建设,蔷靖潞影,杨雨婷 张书记
 
位置: 亚洲金融智库网 > 风险管控 > 正文

胜利油田安全记分管理实施细则(胜利油田员工安全记分管理实施细则)

时间:2023-04-04 02:09
本文关于胜利油田安全记分管理实施细则(胜利油田员工安全记分管理实施细则),据亚洲金融智库2023-04-04日讯:

一、猪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1为了加强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合理维护财产免受不必要的损失,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工作全面顺利前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猪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猪场安全生产要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防控为主方针,贯彻落实经理负责制,各级管理人员要坚持管生产要管安全原则,生产要遵循安全需求,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1.3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员工应给予报酬,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负责人应认真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人,违反国家刑法、法律、法规的,应提交国家执法机关论处。

  1.4猪场安全生产包括锅炉、污水处理厂、配电室、用电、电力设备机械、高空作业、施工等安全生产、作业;另一方面,指食品安全、牲畜出口安全、行驶安全、防疫安全、雷击等。

  1.5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在安全生产方面,任何人都提出异议,猪场领导、各部门主任、主管要相当重视,采取预防措施。

2、机构与职责

  2.1猪场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全委员会),安全委员会组长:分公司经理、副组长:猪场副社长或社长助理、成员: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部主任、各部门主任、会长。其主要责任:全面负责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2.2各部门主任、主管负责总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安委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2.3安全生产负责人的区分:第一负责人是社长、主管经理,第二负责人是各部门主任、主管,第三负责人是直接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负领导责任,第二责任人负管理责任,当事人负直接责任。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划分三级责任人的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2.4猪场各部门主任、主管职责

  2.4.1上传上级指示和基础状况,进行信息反馈。

  2.4.2总结推进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协助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工作。

  2.4.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到特殊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命令停止工作,并立即向领导报告研究处理。

  2.4.4各部门严格管理和制定特殊职业的安全制度,由专家负责。例如柴油、锅炉、配电室、污水处理厂、扶手拖拉机等。

  2.4.5各部门要经常督促、检查本单位职工是否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做好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材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2.5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重视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排除。

  3、教育与培训

  3.1新员工、自由职业者、外出劳动者、实习者必须进入安全生产的二级教育(部门、操作岗位)。对于改变职业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

  3.2安全生产教育内容分为思想、法规、安全技术教育3种内容:

  3.2.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择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结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3.2.2法规教育主要指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

  3.2.3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其内容主要是猪场安全技术知识、特殊职业知识、消防、防疫、卫生知识。专业安全技术训练,如锅炉等压力容器、电焊、易燃易爆(沼气)、化学药品、有毒有害物品、车辆等特殊职业进行专业安全知识和技能训练,国家有关部门必须严格审查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独立操作。否则,发生事故,分公司不负责任。

  4、设备、工程建设、工地。

  4.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疾病运行,正确使用,定期维护,定期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旧设备,必须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4.2电器要有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要好,尤其是移动式电器,要经常检查,发现有裂纹,一定要请专业的维修人员维修才能使用。

  4.3新建、改建、扩建、转移生产现场、技术改造工程,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生产(简称三同时)。

  4.4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牢固、安全的通道平坦、光滑为生产设置的洞、壕沟、池塘、台阶、升降口等危险场所,需要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4.5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工作场所,应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二、铁路车站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构建科学有效、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两级企业管理关系的规定》、《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路局及所属单位(含局属各运输站段、各运输辅助单位、各非运输企业、各合资铁路公司)。

第三条 路局及所属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保障铁路运输安全、设备质量安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劳动安全、运营食品安全等生产安全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推行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发展。

第四条 本细则是路局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定,路局及各单位应依据本细则,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五条 坚持安全第一。全局干部职工必须始终把安全作为

铁路工作的生命线,始终把确保安全放在各项工作首位,对危及安全的问题要立即解决。

第六条 坚持以人为本。以保证高铁、客车和劳动安全为重,确保旅客安全和路局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强化安全隐患的源头控制,严格卡控关键环节,落实保障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充分依靠全体员工,全员参与,共保安全

第七条 坚持安全风险管理。

第八条 坚持基础取胜。

三、道路安全违法记分管理办法?

一次记分的分值,依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第六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一)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三)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

(四)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

(五)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

(六)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七)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的;

(八)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九)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第七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一)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

(二)逆向行驶的;

(三)饮酒后驾驶车辆的;

(四)驾车穿插、超越警车护卫的车队的;

(五)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

(六)驾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挡滑行的;

(七)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八)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九)在高速公路上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十)在高速公路上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

(十一)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

(十二)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十三)在高速公路上载运危险物品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

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一)不按规定超车或者让车的;

(二)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三)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强行驶入的;

(四)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的;

(五)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六)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七)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的;

(八)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

(九)违反停车规定,临时停车、停放的;

(十)不按规定掉头的;

(十一)驾驶噪声和排放有害气体超过国家标准的车辆的;

(十二)不按规定使用喇叭或喇叭音量超过标准的;

(十三)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十四)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十五)在高速公路上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公路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细则》所称“公路”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按照国家规定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并经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城间、城乡间、乡间可供汽车行驶的公共道路,该细则自2009年5月27日起施行。

五、企业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本规定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为了保证本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的持续有效性,杜绝厂区火灾隐患的存在,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火灾事故,增强员工防火意识制定。

  第二条 本规定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设备、企业财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各部门及人员按照各自的安全职责分工负责,并与安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 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以总经理组长的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部门经理及安全主管部门有关人员。

  第五条 各部门、各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各部门防火责任人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班组长担任。此外,各生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立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 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班组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 各生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主,防消结合”方针的原则,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条 各部门在生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有关防火条 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 各生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 给生班组、仓库各要害部位及职工宿舍区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 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後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经理审批;三级动火作业由防火安全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经理审核,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後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下班前要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後方可离开。全体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严禁使用电炉。

  第二十条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必须及时、准确地向保安员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叁加扑救。各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後,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六、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为了进一步加强益元百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司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各岗位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本实施细则,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责任和应尽的义务。

第四条:各商场、处室必须树立“安全第一 ”的思想,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日常安全工作上升到法的高度认识,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第二章 防火组织及其职责

第五条:公司各级领导和员工必须增强防火安全意识,正确认识安全是经营的前提,是效益的保障。牢固树立企业法人是第一责任者的观念,消防安全工作的经营管理中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六条:公司逐级防火责任制,即:总经理包面,各商场、处室包块,经营区包片,各岗位员工包柜的四级防火责任。

第七条:公司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担任,、物保处、综合处、财务处、各商场主要负责人参加。

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本实施细则。

二、 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文件、指示。

三、 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四、 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对新员工,临时工上岗前要做防火安全教育。

五、 每月进行两次安全大检查,定期召开广场安全例会,主持研究整改火灾隐患。

六、 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明确职责,落实防火任务。

七、 组织和领导义务消防队,定期开展消防学习、培训和灭火演练。

八、 熟悉广场范围内的存储,销售商品的类别、性能、重点部位和防火措施,熟知灭火方案,一旦发生火灾,积极采取措施灭火。

九、 督促指导各商场、处室做好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和管理工作。

十、 协助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及时处理违章行为和火灾事故责任者。

第九条:各商场、处室的经理和处长为其责任区防火负责人,其职责:

1、 对本区域的消防安全负全责。

2、 经营定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员工学习防火,灭火常识和消防法规及本.细则,提高防火意识。

3、 积极带领员工做好防火工作,教育员工严禁在广场范围内吸烟,严格控制火源、电源。

4、 检查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5、 每周对区域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积极采取防范措施,整改火灾隐患,并做好记录,对于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6、 每天下班前安排好值班人员,督促值班人员认真检查火源,电源,清除火险隐患,做好值班记录。

7、 组织本区域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训练,不断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8、 认真负责本区域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不准随意挪动和埋压消防用具,确保正常使用。

9、 积极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并协助查明原因。

第十条:干事、科长为其各区域防火负责人,其职责是:

1、 负责本区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安全、消防管理制度、规定。

2、 认真组织本区员工学习防火灭火常识、文件。检查督促本岗位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3、 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不得袒护,不准放纵。

4、 发现火灾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及时整改,并向领导汇报。

5、 每日要在班前班后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要经常向员工提出防火安全要求,切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各岗位员工为其岗防火责任人,其职责是:

1、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 负责本责任区内的安全,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清查火源。

3、 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积极参加消防培训和各项活动。

4、 严格执行商场内严禁吸烟的规定,并主动劝阻顾客吸烟。

5、 认真保管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不准损坏,不准挪动,不准遮挡,不准移作它用。

6、 发生火警时,要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警,奋力扑救,并有责任为火灾提供失火前后情况。

第十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方法,懂得逃方法,做到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义务消防队,总经理任队长,各商场设立义务消防分队,经理、处长任分队长,其职责是:

1、 平时开展防火宣传,遵守防火规定,开展防火检查,堵塞漏洞,消除火灾隐患。

2、 学习消防业务技术,组织消防训练,做到既会防火,又会灭火。

3、 各义务消防分队要认真管理好本区域的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遇有紧急情况,确保其安全有效的使用。

4、 对用火、用电和违章作业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记录上报。

5、 要求各义务消防分队每天安排好安全员,监督检查各岗位一日防火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一月一汇报。

6、 发生火灾时,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灭火救火。负责灭火,抢救疏散人员和物资、维持火场秩序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7、 保护好火灾现场,负责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四条:义务消防队队员职责

1、 服从命令,听指挥,遵守各项广场安全规章制度。

2、 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学习,了解消防常识,提高防火,灭火技术水平。

3、 积极宣传防火规定和消防常识,认真监督检查本岗位防火工作执行情况。

4、 时刻保持高度防火警惕性,听到火警迅速行动,勇敢参加灭火救灾。

5、 对本区域内的消防器材、设备等灭火工具,要认真保管、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6、 熟悉各部分水源、电源和消防器材的位置。熟悉广场灭火作战方案。

第三章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范围内各工作区、各卖场为禁烟火区。

第十六条:严禁烟火制度

1、 严禁在广场内使用电暖器、电炉子、电熨斗、电热褥、电饭锅等电热器具和酒精炉,液化气等易爆物品。

2、 凡工作人员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并有劝阻顾客在禁烟区内吸烟的责任。

3、 公司范围内严禁使用火炉、煤油炉、液化气。遇有停电禁止使用蜡烛。

4、 进行电气焊、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审批手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随意动用明火和电气焊作业。

5、 对违反严禁烟火制度的部门或个人,要进行经济处罚和教育,造成火灾事故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6、 各部门要根据情况,必须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火安全制度,明确岗位负责人,落实防火措施。

第十七条:用火、用电审批制度

1、 凡因工作需用进行明火,电气焊作业或安装电器设备等用火、用电事项时,必须向保卫消防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2、 动火和电气焊申请,应写明动火地点、起止时间、施工单位、用火用电性质、用焊种类及焊接部件。现场负责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3、 在动用明火、电气焊作业前,必须清除周围十米内的可燃物,并备好消防器材,电气焊时要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保护措施。作业完毕,要认真清理现场,防止留下火种,半小时后再检查现场一次。有风天气不准明火作业。

4、 销售或安装电器设备,增加电源线路必须有使用部门写出申请,指定该岗位负责人,制定出防火措施,经批准后,由电工负责安装。

5、 作业时,必须持用明火许可证上岗操作,不准无许可证和焊工证者上岗作业,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6、 任何部门在用火用电时,不办理审批手续施工的,将直接追究部门领导和当事人责任,造成火灾事故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电源管理

公司正式电工负责公司范围内一切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检查及监督工作,其他任何人不得安装、拆除、维修。

1、 各商场、处室用电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规定,不准乱拉临时电线,开关、插座和不符合标准的保险装置。

2、 凡用电维修、仪器加工的部位,必须设专人负责,烤炉周围严禁存放可燃易燃物品。

3、 经营用电商品或使用电器的柜组,要严格执行《广场消防安全实施细则》。调试商品,要认真负责,试完应及时拔掉电源插销,绝对禁止使用电器商品做饭菜、热水、取暖或作它用。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切断电源。

4、 电源线路铺设,必须按照国家《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的标准执行。

5、 陈列商品(如灯具、电磁炉、电风 等电器)的安装,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规定,线路要整齐,不准超负荷运行。

6、 霓虹灯、广告灯必须与其它电器设备分设开关,每日下班前,由电工人员负责检查,切断电源。

7、 每年要对电线及设备进行两次(春秋两季)安全检查,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一次性打火机及充气、油漆、稀料、指 甲 油、发胶、液化石油气、鞭炮等属易燃易爆危险品。

1、 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要办理经营、使用许可证。

2、 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人员,必须懂得其火灾危险性,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

3、 经常检查使用的容器,经营的商品是否有损坏和泄漏,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4、 必须分专库储存,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绝对严禁吸烟和明火。

5、 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6、 不得将鞭炮带入广场或储存。

7、 不得随意腊烛照明。

第二十条:消防器材管理

1、 一切灭火器具不准随意挪动或移做它用。

2、 消防设备周围严禁堆放物品堵挡消防用具,要保证消防器材的随时使用。

3、 消防设备每年检查,维修一次,保证完好有效。

4、 各岗位上的消防器材、设施,必须置于明显位置。非火灾事故严禁私自运用和损坏的,按价赔偿,性质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5、 由水暖工负责消防栓及管道,自动喷淋装置和加压泵的检查,负责消防设备冬季保温。

6、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擅自改变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栓、喷淋头、火灾探测器,疏散指示标志及事故照明灯等)的位置,不准影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一条:防火宣传教育

1、 公司对员工实行二级(公司,各商场、处室)消防安全教育制度。每月对新上岗员工进行培训考试。使每位员工必须熟知“四懂四会七防”内容。

2、 每年对义务消防员进行两次消防培训和考试,以提高防火、灭火素质。

3、 消防常识教育每年进行两次,消防演练每半年一次,达到人人懂防火,会灭火,自觉执行防火制度。

第二十二条:防火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

1、 各级领导要在布置经营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防火工作,并加强对防火工作的领导。

2、 防火安全检查贯彻经常性检查与季节性检查相结合,员工性检查与主管部门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3、 公司防火安全每月进行两次联合检查,重大节日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夜间保卫人员要认真巡查,主要检查卖场的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及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熟食加工操作间、面包房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

5、 各处室、卖场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并记录在案,公司对各商场每半月检查一次。

6、 各处室、商场每周检查,并督促上岗人员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和防火责任制。

7、 消防安全检查内容

(1) 火源、电源的使用,管理情况。

(2) 易燃易物品保管,使用过程中防火、防爆情况

(3) 水源、防火通道是否畅通,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 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和岗位责任制。

(5) 消防设备,灭火器材是否完备好用、有效。

(6) 防火制度的落实情况。

(7) 与防火有关的其它情况。

8、 对检查出来的火灾隐患,应详细记录,建立档案,制定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9、 接到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或报告的有关部门,应立即组织整改,不准拖延不办,一旦发生事故要追究其责任。

10、 对暂时无力整改的火灾隐患,由整改部门制定出临时安全措施,以确保安全。

火灾隐患整改后,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二十三条:值班巡逻制度

1、 建立有领导参加的值班制度,严格履行职责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记录。

2、 夜间和节假日,应加强值班巡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认真负责。

3、 各岗位必须设立防火安全员,每日对本岗进行检查巡逻,并督促在岗人员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 上班前,各岗位防火安全员,应首先检查火源、电源情况,下班后,应最后离岗,认真检查,清理责任区内的火源(烟头等),切断电源,关闭门窗,烤、炸部位要确实关掉电源、火源方可离岗。

5、 警卫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巡逻、详细检查每一个部位,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6、 值班、巡逻人员在工作中遇有纵火、爆炸等犯罪分子破坏时应主动抓获,遇有火情,应立即报警,积极扑救。

7、 消防、治安监控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做到每小时进行一次防火观察,以免发生火灾。

第二十四条: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时,设计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和河北省建筑内部装修防火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凡承建公司工程项目的施工部门,必须提交设计、施工方案,提供各种数据资料,遵守公司的防火安全规定、制度。负责人必须负责场地的防火安全。

第二十六条:各商场、处室装饰装修,灯箱广告的安装应申报审批。电源的线路应穿管保护,易发热部位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第四章 岗位防火措施

第二十七条:公司防火制度

1、 公司范围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褥、电暖器等电器产品和明火作业。

2、 使用明火和电气焊时,必须经公司批准,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防火措施。

3、 各部门用电必须符合规定,不准乱接电源线路,不准超负荷用电。需增加用电,必须写出书面报告,批准后由专业人员安装。

4、 对新进商品要认真验收,特别是易燃易爆的商品是否破损。

5、 各处室、商场内一切消防设备不准损坏堵挡和挪用。

6、 商品陈列应充分留出安全疏散通道。绝对严禁占用通道,楼梯间、安全门等安全出口。

7、 广告灯、霓红灯、彩灯的安装,电源线路的敷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每日要有电工检查安全情况并作好记录。

第二十八条:配电室防火制度

1、 配电室值班员要坚守岗位,守职尽责做好值班记录,并对商场的安全用电负责。

2、 配电室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人员不准酒后上岗或在工作期间酗酒,不准在值班室内会私客。需要进入的要严格登记。

3、 配电室不准堆放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和自行车、摩托车。配电屏、控制柜应经常清除灰尘。

4、 电工人员安装、测试、维修电器设备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技术规定和防火要求进行操作。安装临时线路时要持许可证上岗操作,事后负责拆除。

5、 每月要对电源线路,电器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的时间,发现问题解决的措施,完成的时间记卡存档。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6、 对商场的安全用电进行监督,有权制止违章用电。并负责广告灯箱线路,专用敷设。

7、 每天停止营业后,必须将不应照明的电源线路切断,防止事故发生。

8、 工作人员要牢记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得防火措施,熟悉灭火常识,保养好本岗位灭火器材。

第二十九条:治安、消防监控室防火安全制度。

1、 孰知本岗位操作规程,确实按规程操作。

2、 保持室内清洁,经常擦试电视,操作台及设备,保证无灰尘。

3、 工作室内不准吸烟、喝酒、会私客,不准看录像、玩游戏机。因公外来人员要登记。

4、 二十四小时保证值班人员在场,值班员在工作期间要注意观察,并将值班和设备运行情况做好记录。

5、 交接班时,接班人员要在上班人员的陪同下认真查看记录,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 室内不准私架电源线路不准使用除工作需要外的电热器具。

7、 室内不准存放可燃气体、液体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准存放自行车、摩托车。

8、 熟知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会防火会灭火,管理好消防器材,确实保证完备好用。

9、 定期检查电视,操作台等电器设备的线路,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避免因线路老化短路而发生的火灾.

第三十条:各处室防火制度

1、 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热壶、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具,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实施细则》。

2、 室内严禁吸烟。

3、 纸和其它可燃物品要随时清除。需烧毁的要到安全点进行,要始终有人看管到火熄灭。

4、 库内严禁烟火,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壶等用电设备,严禁存放各种油类、可燃物等危险品,禁止存放自行车、摩托车。

5、 对电器设备,保管员必须经常检查。对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不良等,应及时通知电工维修。

6、 严禁铺设临时照明线和使用蜡烛照明。

7、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和电源开关。下班前,应认真检查工作岗位,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8、 仓库保管员必须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知识。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保养好本岗位消防器材。

第五章、火灾的扑救、奖惩

第三十二条: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组织扑救,同时向消防队报警、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和火灾扑灭后,要注意保护火灾现场。

第三十三条:对发生的火灾事故做到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认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对在安全防火中做出成绩或发现制止重大火险隐患和灭火救灾中的有功人员,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第三十五条:公司范围内吸烟者,罚款二百元。违章作业不听劝阻者,处以五百元罚款,对违反规定的部门要追究领导责任。

第三十六条:见火不救,贪生怕死,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者,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七、异地外场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为全面承接和做实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推进PDCA管理方法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公司各单位以体系化思维积极推进安全管理措施落地,以工作策划到位、计划执行到位、检查覆盖到位、总结改进到位为目标,全面做好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促进公司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以钣金构件厂为例,该厂全面承接公司《通知》精神,迅速成立了以厂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小组,以“红线零触碰、事故零发生”为目标,依据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及安全管理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全面梳理生产现场安全隐患,梳理安全红线38条,组织编制了《钣金构件厂安全管理大纲》(以下简称《大纲》),明确了从专业厂到单元再到班组的安全管理职责和考核办法,形成“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管理模式。《大纲》 编制完成后,钣金构件厂第一时间组织全员学习,各单元、班组和岗位对照各自安全清单,逐一进行排查,确保现场零隐患。

“强管控”的背后是职工关爱

“婆婆嘴”是大家对钣金构件厂单元长的“昵称”,每天SQCDP例会及日常巡查,单元长都会提醒职工做好防护措施;组织大家将梳理出的安全隐患和红线的相关内容张贴在工位醒目处,做到安全责任时刻关注;单元长每日下班前巡视并协助大家共同进行现场整理,将工具归位,清理现场残留。

“穿好鞋”一直是钣金构件厂的一个难题。该厂大部分产品都是手工加工,零件不大,但分量不轻。为做好防护,公司为现场工作人员配备了防砸鞋,但穿着体验不好,职工们都不喜欢穿。钣金构件厂及时联系厂家对鞋子提出了可行性修改意见,既要求鞋子性能不打折扣,又确保鞋子美观时尚,鞋子重量也随之减轻不少。“这样的防砸鞋跟我们平时穿的鞋款式差不多,再也没人说我们的鞋土了,又安全又美观,大家都爱穿!”如今,钣金构件厂再也不用为“穿鞋”而烦恼了。

“党员一带二” 共创“零违章”

为尽快落实《通知》要求,公司各单位积极行动,立行立改,开展“党建+安全”工作,以“党员一带二”“党员身边无违章”为主题,充分发挥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守正向善的安全正能量不断在生产现场充盈。

思则睿,睿则圣。各基层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微党课等多元形式及时宣贯《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活动,坚持“学习与思考”双管齐下,以实际举措促进质量安全管理落实落地。同时,各基层党组织以“带思想、带行为、带技能”为切入点,通过“十分钟帮带微党课”“一线党员大晒场”等方式,持续深入实际开展“党建+安全”专项活动,促进党建与中心工作不断融合,推进党组织抓总、业务主导、流程嵌入的“党建+”良好态势。活动开展短短两周,各单位制作班组级违章行为清单545份,安全工作已逐步深入人心。

为加强现场监管力度,按照《通知》要求,公司多部门成立联合督导组,围绕“安全管理落地”“临时作业”等方面编制《安全“强管控”措施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表》,对各单位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每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汇总督查问题。对于好的做法进行推广,抛砖引玉;对于发现的问题,督促大家及时整改,引以为戒。

都说要打通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最后“一公里”,如今,西飞正努力打通现场管理最后100米、10米、1米,最终实现0米!真正做到现场安全管理“零死角、零事故、零违章”这就是西飞安全‘强管控’措施的终极目标。

八、中石油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办法?

中国石化全员安全记分管理办法(试行)

1总则

1.1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高全员安全履职能力,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化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以及中国石化管理的合资公司。

组织管理与职责

2.1安全监管局负责制定全员安全记分管理制度,会同总部相关业务管理部门、事业部(管理部、专业公司)提出对党组管理领导人员的记分建议,并对有异议的记分记录组织复审。人事部、纪检监察组负责根据记分结果对党组管理领导人员进行考核和处理。

2.2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归口管理企业安全记分工作,会同业务管理部门提出本单位党组管理领导人员以外的职工的安全记分建议。企业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根据记分结果对本单位党组管理领导人员以外的职工进行考核和处理。

管理内容

3.1安全记分采用12分记分制。

3.2记分周期:党组管理领导人员每个记周期为3年,处级管理人员(含相当职级人员)记分周期为2年,其他职工记分周期为1年。在任(在岗)职工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记,新任(新到岗)职工自任职(到岗)之日起记。

3.3在记分周期内,职工安全记分不因工作调动而清除。记分周期满后,记分清零。

3.4记分情形。

3.4.1发生企业及上报集团公司级生产安全、职业健康和公共安全事故(事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记分。

3.4.2被政府安全检查督查后通报存在问题、挂牌督办重大隐患、行政处罚或公开披露问题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记分。

3.4.3依据《中国石化全员安全行为规范(试行)》(中国石化安〔2018〕271号)《严重违章行为判定标准》(中国石化安技〔2019〕11号)《中国石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指南(试行)》(中国石化安〔2018〕224号)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等安全管理制度认定的履职严重不力和严重违章的,对责任人进行记分。

3.4.3依据《中国石化全员安全行为规范(试行)》(中国石化安〔2018〕271号)《严重违章行为判定标准》(中国石化安技〔2019〕11号)《中国石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指南(试行)》(中国石化安〔2018〕224号)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等安全管理制度认定的履职严重不力和严重违章的,对责任人进行记分。

3.4.4对违反《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十条措施》(中国石化〔2019〕1号)的行为应加重记分。

3.4.5承包商及人员的严重违章应对企业责任人员连带记分。

3.4.6企业认定的其他记分情形。

3.5记分程序:安全管理部门和各业务管理部门依据事故(事件)调查结果、各级安全检查督查报告和HSSE管理体系审核结果,提出对责任人的记分分值意见,经纪检监察和工会等部门复核后,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记录。

3.6对安全记分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记分通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提出记分建议的部门申请复审,提出记分建议的部门应当在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审决定。

4安全记分考核应用

4.1受到安全记分的职工不能参加安全先进评选。

4.2累计记分满3分的职工,其当年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定档不能为优秀或良好。

4.3累计记分满6分的职工,由人事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安全专项教育。

4.4累计记分满9分的职工,应离岗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4.5累计记分满12分的职工,视为不满足岗位安全能力要求,应调离岗位并给予降级或免职处分,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4.6对一次性记分12分的职工,应给予撤职、留用察看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4.7安全记分不代替事故问责处理或其他安全问责处罚措施。

4.8对因安全记分所受处分有异议的,可按《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处分规定》规定程序申请复审、复核。

九、胜利油田全员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最新“十六项”健康安全环保(HSE)管理规定。分别是: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培训管理规定》、《HSE 观察与沟通管理规定》、《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定》、《工作循环分析管理规定》、《投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定》、《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管理规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管线和设备打开管理规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挖掘作业管理规定》、《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能量隔离管理规定(试行)》。

十、建筑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的管理规定,加强安全施工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纠正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和状态,减少和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部。

  第二章安全施工管理

  第一条 根据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二条 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对本工种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 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按照公司的有关要求,及时填报施工安全管理资料。

  第四条 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后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第五条 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作业人员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工地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

  第六条 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三级"教育卡,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准上岗作业。

  第七条 对变换工种的工人要进行换岗教育,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时,必须对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填写教育记录。

  第八条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除按规定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第九条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第十条 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赤脚,不得穿高跟鞋、拖鞋、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不得从高处往下抛掷物料;不得追打嬉闹;不得任意拆除和挪动各种防护装置、设施和安全标志等。

  第十一条 生产班组的安全生产由班组长全面负责,并合理安排操作面,做好安全交底。班组必须设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检查督促本班安装人员做好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 班组要认真执行班组安全活动制度,每周至少组织一次活动,召开班前安全会,做好活动记录。

  第十三条 班组要经常检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不安全隐患,不能及时解决的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消除隐患。

  第十四条 施工


专题推荐: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图文


亚洲金融智库网 备案号: 滇ICP备2021006107号-276 版权所有:蓁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不作为商用,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