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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风险管理措施有哪些(银行风险管理措施有哪些方法)

时间:2023-04-04 11:03
本文关于银行风险管理措施有哪些(银行风险管理措施有哪些方法),据亚洲金融智库2023-04-04日讯:

一、风险控制的管理措施有哪些?

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 (一)风险规避 (二)损失控制 (三)损失融资 指如何在一个肯定有风险的环境里把风险减至最低的管理过程.包括了对风险的量度\评估和应变策略.理想的风险管理,是一连串排

二、全面风险管理的措施有哪些?

风险控制的重要举措包括:不断完善以总行为中心的行业分析、授信管理、信贷审批和监测检查体制;分离信贷前后台业务,强化监督制约,并利用信贷电子化综合管理系统对贷款实行实时逐笔监控;健全新增不良贷款责任认定、追究机制。

合理配置全行非信贷资产的总量结构和期限结构,建立流动性风险的预警和应急机制;加强人民币、外币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建立定期的流动性状况报告分析和预测制度;建立健全利率风险管理机制,加大资金集中管理力度,利用内部转移价格,提高资金运营的效率与收益;开展全行操作风险情况调查,建立科学合理、有效制衡的业务处理流程,明确控制防范重点,加强操作风险控制;实行独立的内外部审计体制,基本构筑了对全行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全方位覆盖、全过程控制的监管体系,聘请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所属分行财务报表进行外部审计等等。

三、风险管理的措施都有哪些?

风险管理的主要策略

风险分散(多样化相互独立的投资形式)

风险对冲(购买与标的资产收益负相关的某种资产或衍生产品)

风险转移(通过购买某种金融产品或采取其他合法措施将风险转移给其他经济主体)

风险规避(拒绝或退出某一业务市场,不做业务,不承担风险)

风险补偿(事前对风险承担的价格补偿)

四、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监管政策的不断变化,银行理财业务也正逐步走向多样化,各类产品创新层出不穷,传统风险管理体系已难以实现对新型风险的管理与防范。在此背景下,银行亟需优化自身传统风险管理。在风险管理建设中,可从以下三个角度出发考虑。

(1)搭建全面风险管理框架

首先,创建以董事会为最高风险管理责任人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并将合规及风险管理部作为全面风险管理的统一协调、指导和推进部门,建立合规及风险管理相关制度,明确各部门岗位风险管理职责,并监督各项风险政策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风险政策完善与调整。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内外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措施,持续督促提升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内控合规水平,审计部门需独立检查与评定风险管理机制运行的有效性和全面性;各业务部门作为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执行风险管理相关权限管理、限额管理要求。

(2)优化传统风险管理体系

商业银行传统管理风险主要有操作风险、声誉风险、信用风险和合规风险,在转型过程中,需进一步对传统优势风险管理内容进一步优化,以适应业务创新要求。

操作风险方面,能够识别评估高频率风险事件,并能够实时预警,内控措施切实有效保障风控体系运作,互动式的人员监控体制灵活高效,最大程度地降低操作风险事件的发生。声誉风险方面,可指定专人对声誉风险事件进行监测,同时,完善客户投诉反馈机制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从多角度、多层次减少社会负面评价,增强负面舆情处理化解的及时性,降低声誉风险事件。信用风险方面,银行需切实有效地甄别低质量投资标的,使得违约事件发生概率控制在阙值以下,即使风险事件出现,也不会影响理财业务整体运行,机构运营平稳可控。合规风险方面,一方面可通过风控信息系统的实时监控,预警核心指标异常变动,防范相关风险事件发生;另一方面,通过专人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与处理相关事件,最终彻底消除合规风险。

(3)重构转型背景下的新型风险管理体系

《资管新规》《理财新规》的相继出台,对传统银行资管部门及新兴理财子公司业务发展、投资端拓展方向提出了新挑战,面对投资范围的多元化,投资策略向“持有+交易”转型,传统被动委外模式、以固收为主的主动管理模式难以在市场中取得突破,因此,理财投资模式应转变为“自主投资+主动委外投资”。这一模式的搭建与运行,使得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委外管理风险进一步暴露,新型风险管理体系需进一步构建与完善。

市场风险方面,银行需及时跟踪市场行情,预判市场趋势,有针对性的布局资产配置。同时,建立与完善风控体系,及时识别、预警相关核心指标变动,警示投资者采取相关策略,提升理财产品抗风险能力,在一定程度将市场风险维持于较低水平。流动性风险方面,一方面需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对相关核心指标实时监控,在指标达到阙值时发出预警,及时甄选解决方案并采取相应措施;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多层次流动性储备体系,完善压力测试,切实有效地提升流动性抗冲击能力。最终将流动性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委外业务道德风险方面,可引入MOM管理模式,多维度、多层次、系统性评价委外机构候选人,避免将理财资金委托于缺乏有效运营机制,机构健康度较差的候选人,切实有效地降低委外业务道德风险。

五、采购风险管理的措施和方法有哪些?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投资行为受到宏观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所造成的影响而面对的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当投资境外市场时,基金面临的最大风险是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管理的主要措施包括:

(1)密切关注宏观经济指标和趋势,提出应对策略;

(2)密切关注行业和个股的基本面变化,分散非系统性风险;

(3)加强对场外交易的监控,确保所有交易在公司的管理范围之内;

(4)关注投资组合的风险调整后收益,采用夏普比率、特雷诺比率和詹森比率衡量;

(5)运用定量风险模型和优化技术分析各投资组合市场风险的来源和暴露;

(6)加强对重大投资的监测。

六、建筑行业财务风险管理措施有哪些?

资金是企业运行的血液,资金管理水平则是衡量企业健康运行的重要指标。企业在筹资、投资和资金营运等活动中,常常面临着资金管理风险,即由于各种难以预料或无法控制的因素,使企业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达到的资金管理成果与预期的资金管理目标发生偏差,从而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的风险,主要表现为资金运行低效、资金管理不善乃至资金链断裂等负面现象。在建筑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资金管理可分为资产管理和负债管理两部分,前者涉及应收账款、货币资金等管理,后者涉及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管理。其中,应收账款风险和是应付账款风险是建筑企业资金管理风险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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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风险分析

应收账款是建筑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提供新建、扩建、改建、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作为建筑企业流动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收账款也是构成资金管理风险的关键因素。在企业流动资金总额一定的情况下,若资金过多占用在应收账款项目上,一方面会提高应收账款的机会成本,造成资金周转率的下降;另一方面会增加应收账款的管理成本,影响资金利用效率。尤其在企业难以完成项目结算回款、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情况下,应收账款风险还会转化为坏账损失风险,进一步影响企业运营质量。以其他应收款中的保证金为例,实践中常见的保证金到期不予返还以及拒绝退还,分别构成了应收账款风险和坏账损失风险,都会导致资金运转吃紧,影响建筑企业下一步的生产经营。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建筑行业应收账款及票据余额达10689亿元,与2018年底的数据基本持平。考虑到建筑行业经营业绩的季节性特点,由于第四季度是大多数建筑企业的应收账款回款高峰期,因而随着年底回款,行业整体应收账款风险将趋向可控。为进一步降低资金管理风险,建筑企业应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通过合理计提坏账、增加清收力度等措施,降低应收账款和逾期应收账款在流动资金中的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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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账款风险分析

应付账款是建筑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购买建筑材料、支付机械设备租金及分包工程款等业务,应向售卖单位支付的款项。作为建筑企业流动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应付账款也是构成资金管理风险的重要因素。在企业流动负债总额一定的情况下,若负债过多集中于应付账款项目上,一方面会影响银行授信额度审批,加大企业融资成本;另一方面可能影响新项目投标,企业在业主资信审查和投标保证保险核保中都会面临较大挑战。长期来看,这也会加大资金链断裂风险,威胁建筑企业生存和发展。

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建筑行业资产负债率达75.86%,未能维持2014-2018年间持续下降的良好趋势。这意味着,在建筑企业的资金中,来源于债务的资金远高于来源于所有者的资金,建筑行业负债规模呈增长态势。另一方面,2019 年上半年建筑业总资产周转率为5.04次,降至近五年最低水平。而在生产经营规模等因素已确定的条件下,资金周转越慢、资金周转率越低,所需要的资金量就越大,这也加剧了大规模债务的负面影响,进一步导致建筑企业日常支付能力减弱、偿债能力降低。为降低资金管理风险,建筑企业应加强应付账款管理,建立健全应付账款事前内部控制、事后帐龄分析制度。另一方面,建筑企业应积极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落实结构性“去杠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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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资金管理风险与疫情应对

近期在疫情影响下,建筑企业普遍面临应收款项收回滞后、应付款项支付困难的挑战,资金管理风险有所抬头。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应收账款中的保证金,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的通知》先后强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到期应当及时予以返还;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可暂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另外针对应付账款,两则通知也要求“加快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一方面避免形成新的拖欠,通知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不得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另一方面为建立防范拖欠长效机制,通知严禁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以各种方式要求企业带资承包,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负担。

对于建筑企业而言,转移、分担、防范和化解资金管理风险,降低负面现象对企业运营的影响是重要的存续前提。另外在“防风险、降杠杆”的政策推动下,优化资金管理、转变高负债经营模式,也逐渐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前提。建筑企业应加强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管理,全面提高企业资产周转率和运营质量,并降低坏账风险和融资成本,最终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七、医疗废物管理降低风险的措施有哪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第三条 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第二章 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第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内容包括: (一)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 (三)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 (四) 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第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 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 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 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 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四) 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五) 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 (六) 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 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月逐级上报至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半年汇总后报卫生部。第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2小时内逐级向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2小时内向卫生部报告。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第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知识等,制定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第三章 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 第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第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三)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 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四) 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 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五) 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 门机构处置; (六) 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 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七)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八)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 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九)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 伤性废物不得取出。第十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第十三条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第十四条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第十五条 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第十六条 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第十七条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第十八条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第十九条 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 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第二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第二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一)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二)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三)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四)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五)易于清洁和消毒; (六)避免阳光直射; (七)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第二十二条 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 条件。第二十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第二十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第二十五条 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第二十六条 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八、风险管理的措施?

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是投资主体有意识地放弃风险行为,完全避免特定的损失风险。简单的风险回避是一种消极的风险处理办法,因为投资者在放弃风险行为的同时,往往也放弃了潜在的目标收益。所以,一般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采用这种方法:一是投资主体对风险极端厌恶。二是存在可实现同样目标的其他方案,其风险更低。三是投资主体无能力消除或转移风险。四是投资主体无能力承担该风险,或承担风险后得不到足够的补偿。

损失控制

损失控制不是放弃风险,而是要制定计划和采取措施降低损失的可能性或者是减少实际损失。控制的阶段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事前控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降低损失的概率,事中和事后的控制主要是为了减少实际发生的损失。

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指通过契约,将让渡人的风险转移给受让人承担的行为。通过风险转移有时可大大降低经济主体的风险程度。

风险转移的主要形式是合同和保险。通过签订合同,可以将部分或全部风险转移给一个或多个其他参与者。而保险也是使用最为广泛的风险转移方式之一。

风险保留

风险保留,即风险承担。也就是说,如果损失发生,经济主体将以当时可利用的任何资金进行支付。风险保留包括无计划自留、有计划自我保险。无计划自留是指风险损失发生后从收入中支付,即不是在损失前做出资金安排。当经济主体没有意识到风险并认为损失不会发生时,或将意识到的与风险有关的最大可能损失显著低估时,就会采用无计划保留方式承担风险。一般来说,无资金保留应当谨慎使用,因为如果实际总损失远远大于预计损失,将引起资金周转困难。有计划自我保险是指在可能的损失发生前,通过做出各种资金安排来确保损失出现后能及时获得资金以补偿损失。有计划自我保险主要通过建立风险预留基金的方式来实现。

九、银行业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

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底线原则

预测和评价的目的是为了防范风险,所以防范措施是必不可少的。防范措施就是制订相应的预防计划、灾难计划、应急计划,并在合同中用条款形式加以明确。建筑企业在投标报价时,要定出最低的赢利目标,当跌破最低的赢利目标线后达到成本线时,就可能引起经济风险。

所以说,最低的赢利目标是一个底线,如投资方不能满足时,可考虑拒绝对方。在确保经济利益的原则下,要对投资方的诚信和社会信誉度进行评价和提出风险对策,对其提出的条件要加以审查和研究,以防和约陷阱。如有的投资方希望建筑企业垫资施工,建筑企业如同意,很有必要在合同中加入防范条款,比如说加入索要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或有效的担保条款等。

  二、提前约定原则 中大网校

有的投资方的拟建工程所需手续不全,如土地使用许可证等。这种情况下,建筑企业在合同中要特别指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应由投资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由此引起的损失也要由投资方负责。有的投资方希望建筑企业在工程竣工后,分若干年交付工程款,建筑企业则应在合同中加入要投资方寻找合适的担保人的条款。

在合同中加入变更和索赔的条款也有利于防范和转移风险,如对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的工程量的确定,以及对由此引发的工程价款的确定,这些有利于建筑企避免损失。加入必要的索赔条款有利于化解投资方和其他第三方给建筑企业造成的损失,对客观风险如不可抗力等巨大灾难带来的损失要特别注意,要在合同中尽可能加入工程保险条款。

实践证明,虽然风险化解的方式很多,如风险回避、风险自留、损失控制、风险转移等,但能使自己损失最小的方式还是风险转移,工程保险就是风险转移的最好手段和途径。

三、专家指导原则

为了防范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组建以工程经济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法律顾问为主的合同管理机构也非常重要。

现今,投资方在拟定投资方案工程合同时一般都充分咨询造价师事务所或专业工程咨询机构,他们都具有很高的专业水平。他们的合同谈判实施方案中一般含有对承包方反索赔条款,故建筑企业在合同谈判中必须拥有与之相匹敌的专业力量。机构人员必须掌握我国现有的有关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掌握国家经济政策和推荐的标准工程类合同文本,如果是承揽国际工程或投资方要求使用FIDIC合同系列文本,则也应掌握。

在合同谈判阶段,机构人员要从法律法规上、工程质量上、造价上以及预防不可抗力上认真研究该工程的特殊性。如该工程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是否经过当地规划部门的审批,工程的设计文件是否完整等。结合具体的赢利目标,对投资方的不合理要求,本着追求最大利益的原则,作到态度友好且据理力争。

在签署合同时,条款要严密完整,文字要精确恰当,不留漏洞。中大网校(注册咨询师考试网)

四、应急处理原则

执行合同时,积极处理风险后果也是防范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的重要措施之一。合同管理应当贯穿工程承包建设的整个过程,所以合同风险也贯穿工程承包建设的整个过程,对这一点许多建筑企业认识不够。

风险发生后,应启动灾难计划和应急计划对出现的风险后果进行认真地研究,找出实际结果和预测结果的差异,并用货币量来衡量,分析其原因,采取有效手段加以补救。如投资方不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则可考虑在合同限定的有效时间内提出索赔。

总之,建筑企业在合同谈判阶段,要详细地制订各种风险的初始清单,对照它一一落实防范措施,并最终体现在合同中。

十、质量风险管理的质量风险管理措施?

质量风险管理跟质量体系管理中的制度,程序,职责不同,但目的是一致的。

质量体系管理中的制度、程序、职责是体现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的主要方式,也是避免和最大程度降低药品质量风险的保障。

质量风险管理是指对药品经营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和审核的系统过程。是对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过程中制度、程序、岗位职责的制定是否完善,是否有效执行等管理行为所引起质量风险因素以及缺陷原因、缺陷后果、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估和为控制风险采取的管理措施,以对可能发生的质量风险采取或达到: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转移、风险自留的目的。

如何做主要从:采购环节、质量检查验收环节、储存养护环节、销售环节、出库运输环节、药品退货环节、售后服务环节等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缺陷原因、缺陷后果加以分析做出风险评估并提出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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