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风险防控三要素表述不正确的是(风险防控三要素表述不正确的是什么),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3-04-08日讯:
一、风险防控标语?
1、反腐倡廉不折不扣,勤政为民实实在在。
2、端正党风人人有责,反腐倡廉事事关心。
3、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构建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4、以廉为荣.以贪为耻.以勤为标.以惰为戒。
5、为民.务实.勤政.清廉。
6、努力树立“风险无处不在,人人都有风险”的思想理念。
7、处事公平平似水,为官廉洁洁如冰。
8、服务人民视名利淡如水,建设经济知发展重于山。
9、反腐倡廉预防为主,群众监督警钟长鸣。
10、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构建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11、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廉洁自律.党性长存。
12、公生明.廉生威。
13、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和保护。
14、实行制度反腐,走法制化.科学化的反腐之路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
15、一言一行不忘公仆形象,一举一动长思百姓冷暖。
二、什么是风险防控网格员?
`1疫情防控的网格员,就是一个区块,一个区块的网格防护,说白了就是类似于风控区一样,一个区域有一个区域的防控网格员我这么跟你说一下,就是一个地区有一个人管理的网格,我们每个地方都是成片成片的就跟网格一样,然后统一的管理上面调度。
三、股票代持的风险防控?
可以通过名义股东将代持股权质押给实际出资人的方式来规避股权代持中的法律风险。具体操作方式: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在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的同时,就应当签订名义股东向实际出资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名义出资人为保障实际出资人的借款债权将其名下股权质押给实际出资人,并办理股权质押工商登记。
如此一来,通过质押代持股权的方式就能避免名义股东在代持期间恶意转让实际出资人的股权。当进入法院强制执行阶段时,对于已经设定质押的股权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在执行中首先要满足质权人的优先受偿的权利。这样就能规避掉前面提及的第一、第二两种风险。对于不配合实际出资人控制公司的第三种情形,需要实际控制人通过诉讼起诉名义股东并在征得股东人数过半数的情况下,才能成为登记股东,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内容?
1.首先公司得对自己公司的经营环节进行分析,看公司的盈利的能力,对公司的还款能力进行预估,还有就是要对专门的借款进行专人化管理,长期疏于管理,不利于公司还款能力的估计以及不能及时上报给公司老板公司的负债的相关信息。
2.在借款的合同中不要忽略法律上的相关关键问题,关键地方一定要签订清楚,防止模糊不清的说法,以防万一最后还款时出现了与合同上不一致的地方。
3.公司出现相关的财务危机时,不要以继续合作为重点,暂时的放下还债,不然最后造成无法还款的能力需要通过破产清算还款,以及不能对借款存在的危机问题视而不见。
4.存在大量的负债无法近期还款的同时,不要习惯性的通过贷款来保持平衡,因为这样最终会发现填平这个坑又掉进别的坑里,最后往往损失的更加严重。
五、财政风险防控含义?
财政风险综合性概念:
首先,财政风险是一个关于当前或短期政府偿债能力的静态概念。作为无法按期偿债的可能性,将财政风险理解为能否按期偿债是没有任何逻辑问题的。能否按期偿债,是对政府在当前或者短期内偿债能力的考察。如果政府在当前或短期内有能力偿还债务,那么这种静态的财政风险并不大。
其次,财政风险是一个关乎未来变化的动态概念。作为一种可能性,财政风险并非静止不变的,相反是不停变化的。研究财政风险不仅要看到当前的“能否”,更要看未来这种偿债能力的变化趋势。如果未来政府偿债能力有着持续恶化的趋势,那么当前可以偿债并非意味着永远的风平浪静。
所以,从字面含义看,财政风险既是一个关于当前政府偿债能力的静态概念,又是一个关于未来政府偿债能力是否恶化的动态概念。研究财政风险需要同时兼顾静态财政风险和动态财政风险两个方面。
(二)静态财政风险是一个多因素影响的系统问题
认识当前或短期政府能否按期偿债这个静态风险,需要注意偿债能力是受多种因素共同影响的。
从表面看,债务规模状况与偿债能力有着直接关系。直观的看法是,债务规模越大,按期偿债的能力就越差。最初的一些财政风险评判指标如债务负担率、债务依存度、赤字率等均可以说是从这一角度来评判静态偿债能力的。
六、小学安全风险防控职责?
小学安全防控的职责主要是防溺水,遵守交通规则,不可以闯红灯和横穿马路,遇见火灾要低头弯腰,捂鼻快跑
七、风险防控意识淡薄表现?
1.风险的评估不到位,思想上未高度重视,管理缺陷。
2.对风险认识不到位,总是抱侥幸心理,轻视对可能降临的风险的管理,直到风险突降,才悔不当初,可一旦风险过去,却又好了伤疤忘了痛。
3.未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风险意识淡漠。
4.高估应对风险和化解风险的能力,轻敌麻痹,不认真做管理风险的精神、物质和组织的准备。
八、银行风险防控措施?
业务发展与风险防范是银行经营管理的两大主题,如何正确把握二者关系并做到两不误两促进,找到正确处理的方式方法,对于基层金融机构管理者尤为必要。
一、健全有县域特色的业务种类和风险防范机制;
二、走精细化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之路,增强统筹协调能力;
三、要有准确的业务定位和风险防范意识,增强贯彻执行能力;
四、人员配制要到位,员工业务要熟练、技能要全面、增强人本管理能力;
五、广泛征求意见、提高工作质量,强化内控细节。要建立处理业务能力强大的电话银行系统和客服系统。商业银行只有明确业务发展和风险防控的关系,坚持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统筹兼顾,相互促进。明确业务发展经营指导思想,自觉将银行服务百姓、服务小微企业的宗旨贯彻业务发展的全过程、各环节;准确把握风险防控主要内容,切实达到严把“五关”筑牢内控防线的目标,才能做到业务发展和金融防控两不误、两促进。
九、招标采购风险防控措施?
对采购员风险评估行为的调查表明:与未经审查和不熟悉的供应商做交易存在的风险是很大的。
同样的,常规、重复采购存在的风险不低于新的或以较低标准采购的风险,通常来说,对于不熟悉的材料、部件、装备、供应商和增加的资金数量而言,风险看起来较高。采购员可以采取一系列的行动去避免、减轻、转嫁、限制或者抵制风险。例如,一个采购员可以试图通过征求意见和建议来转嫁风险,像技术意见;采购员也许需要投标合同、履行合同或者支付合同以抵制风险;或是通过双重或多重供应源而非单一供应源来降低风险。采购员也可以通过协商支付条款来限制风险:条款允许当确定支付日到期时可以分期付款,但是保留一部分的付款,直到完成和接受了所提供的服务为止。当一个采购员采取了如下的行动:如挑选一耳光供应商,或者转换供应商,或者同意一定的条款和条件时,他或她应该清楚地知道采取这些措施带给一下三者的风险:所做出的决定对公司的影响、语气回报以及这两者间的权衡。
十、消防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是啥?
1、追责类型
从追责的类型看,消防执法人员面临的主要执法风险有: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
①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消防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 未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一定损失,损害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尚未构成犯罪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一般执法人员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通报批评、诫勉谈话、 行政处分、停止职务等。
②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消防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因故意或过失触犯刑律,而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刑法》规定了与行政执法有密切关联的几种罪名,如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罪等。
③赔偿责任
赔偿责任是指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造成行政相对人损害,而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
2、追责环节
从追责的环节看,消防执法人员的主要执法风险有: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监督等。
①行政许可
一是审批程序不规范。2013年吉林德惠宝源丰禽业“62”特大火灾事故中,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违规将宝源丰公司申请消防设计审核作为备案抽查项目,在没有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前提下,违法出具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被认定为公安消防部门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不力,4名消防执法人员因涉嫌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受到刑事追究。
二是审批把关不严。2014 年江苏省苏州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中,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在中荣公司事故车间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中,未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发现并纠正设计部门错误认定火灾危险等级的问题,4名消防执法人员因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罪受到刑事追究。
②行政处罚
一是以罚代改。部分行政处罚案件存在“重处罚、轻整改”、“重罚款、轻执行”的现象,处罚以后未及时责令单位停止施工或停产停业。
二是程序不规范。行政处罚还存在同一时间同时制作两份询问笔录、听证权利未告知、告知听证后未满法定时限做出处罚决定等程序问题。
三是取证不到位。
③行政强制
对违法证据事实不做深入调查询问,多产权业主或多股东单位未调查询问所有利益相关人员,或者没有收集营业记录、施工记录等重要印证资料,对违法现场没有拍照或者摄像,需要鉴定的物证也没有委托鉴定。随意判定和使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22条规定的临时查封的兜底条款,未按法定程序和期限执行临时查封、催告、强制执行等行政强制措施,随意设定查封期限,强制执行范围不符合实际情况等, 也会给消防执法人员带来极大的执法风险。
④行政监督
消防救援机构同时也承担着对社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比如对许多高危行业、热点行业的监管。2013年吉林德惠宝源丰禽业“62”特大火灾事故中,消防救援机构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工作不到位,未发现和督促、纠正建设单位擅自更换不符合防火标准的建筑材料等问题。2014 年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114”重大火灾事故中,大东鞋厂存在违章搭建行为等消防安全隐患,消防救援机构在执法、监管和指导城北街道工作上存在疏漏,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彻底,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未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活动。
二、风险防控措施
1、落实监管职责,严格准入审批
执法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把好准入和监督关。住建部门应当在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中依法依规核定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依法对易燃易爆企业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决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应当准确掌握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的底数和情况;加强安全培训工作,认真落实专项治理和检查,严格执法,监督企业及时消除隐患。
2、强化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
依法行政必须具有法律依据,遵循法定程序,接受法律监督,使行政权力在法律的框架内得到有效的控制。
消防执法人员必须强化三项依法行政意识:
①忧患意识,应时刻提醒自己,执法行为是否将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将被追究责任。
②程序正当意识,应时刻遵守既定执法程序,预防程序违法行为。
③证据充分意识,执法过程中必须做到证据收集充分、收集过程合法、经得起审查、能够证明违法事实等。
3、规范执法程序 加强质量跟踪
应当明确执法岗位、执法职责、程序流程,保证各执法环节密切配合、互相制约,规范执法行为,按“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的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全面作为,不缺位; 正确作为,不错位; 有效作为,不越位; 规范作为,避免作为不到位。应当定期开展执法质量检查考核,将信息化手段引入对执法行为的评议考核,认真做好每月评查、季度抽查、半年度检查、年度考评等评议考核工作。对执法工作中容易产生风险的环节加强监督,预防和制止各种执法错误或执法不当行为的发生。
4、严格过错责任追究 落实尽职免责制度
对存在执法过错的人员,应当严查责任; 对执法监管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坚决进行责任追究; 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履行消防职责的执法人员,要根据情节的轻重,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应当坚持“权责一致、有错必纠”和“依法履职、尽职免责”的追责思路,对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方式、程序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执法人员,应当对其免于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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