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新闻,党建新农村建设,蔷靖潞影,杨雨婷 张书记
 
位置: 亚洲金融智库网 > 风险管控 > 正文

企业安全风险分析报告(企业安全风险分析报告范文)

时间:2023-04-08 21:23
本文关于企业安全风险分析报告(企业安全风险分析报告范文),据亚洲金融智库2023-04-08日讯:

一、企业风险分析报告怎么写?

不同企业的风险分析报告的重点和关注点是不一样。

服务行业,内部关注的是利润率,服务特色/服务质量;外部关注竞争对手/市场环境及法律法规。制造行业,内部关注的将会侧重于现金流,市场占有率,质量状态,人才流动率等等,外部关注竞争对手,市场环境及法律法规等等,要不服务行业考虑的多。确定所要写的行业,再进行资料的搜集,可以到网上搜索整理,也可以到学校图书馆查找阅读、分析整理,加以整合运用。不同企业的风险分析报告的重点和关注点是不一样。服务行业,内部关注的是利润率,服务特色/服务质量;外部关注竞争对手/市场环境及法律法规。制造行业,内部关注的将会侧重于现金流,市场占有率,质量状态,人才流动率等等,外部关注竞争对手,市场环境及法律法规等等,要不服务行业考虑的多。确定所要写的行业,再进行资料的搜集,可以到网上搜索整理,也可以到学校图书馆查找阅读、分析整理,加以整合运用。

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是什么?

安全生产风险就是指通过识别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运用定性或定量的统计分析方法确定其风险严重程度,进而确定风险控制的优先顺序和风险控制措施,以达到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目标而采取的措施和规定。

安全生产风险的处理方式如下:

1、企业应对风险评价出的隐患项目,下达隐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企业应建立隐患治理台帐。

2、企业应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5)竣工验收报告。

3、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4、企业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三、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怎么写?

提纲:

一、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具体地址、行业、法人及电话、安全科负责人及电话、产品、职工人数。

二、生产工艺 原材料(危险有害原材料要说明危害、储存量及危害程度)

三、主要危险因素 主要危险因素要说明所在具体位置,要说明具体危害是什么及危害程度

四、应急救援 组织机构、人员、电话、应急物料准备 说明施救具体步骤 说明指挥人员、具体施救人员、安全生产专家 说明用什么方法施救,施救具体步骤,用什么物料施救,物料存放地点

五、日常防范措施 去文库下载一个模版,按上面的顺序写就好了。赛为企业安全管理

四、风险分析报告的定义?

风险分析报告意思是指对风险影响和后果进行评价和估量,包括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

五、企业安全风险报告与风险双控有什么区别?

企业安全风险报告指的是涉及到企业各类安全风险的报告,也就是说企业存在什么样的安全风险。企业安全风险报告会详细阐明企业存在的安全风险状况。

风险双控指的是风险双重控制的意思,也就是说堵住各类安全风险的发生,坚决减小或者完全消除各类安全风险的存在。风险双控就是要加强对风险的控制。

六、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分析主要包括内容有?

A.工艺技术的本质安全性及安全风险程度分析。

B.工艺系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辨识。

C.对严重事件的安全审查。

D.控制风险的技术、管理措施及其失效可能引起的后果分析。

E.现场设施失控和人为失误可能对安全造成的影响分析。

F.在役装置发生变更后引入的安全风险分析。

G.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安全事故及事件教训。

七、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规定?

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范化解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风险的辨识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以下简称安全风险)的辨识管控和报告以及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具体行业目录由省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三条 企业是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将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纳入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安全生产职责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全面负责,组织落实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监督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包括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等)管理机构等,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企业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省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全省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工作,建设全省统一的安全风险网上报告系统。

第二章 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第六条 按照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后果的严重程度,安全风险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安全风险、较大安全风险、一般安全风险和低安全风险四个级别。较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安全风险统称为较大以上安全风险。

省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公布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以下简称安全风险目录),并适时调整。制定和调整安全风险目录应当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并组织开展评估论证。

第七条 企业应当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制度,确定符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的辨识方法和程序,明确分级管控职责分工及其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

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八条 企业应当组织管理、技术、岗位操作等相关人员,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辨识。

企业应当对以下方面重点进行风险辨识:

(一)生产工艺流程;

(二)主要设备设施及其安全防护;

(三)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

(四)有限(受限)空间以及有限(受限)空间作业;

(五)爆破、吊装、危险场所动火作业、大型检维修等危险作业;

(六)其他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点。

符合安全风险目录所列情形的,企业应当将其确定为较大以上安全风险。

企业应当将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或者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可能造成十人以上人员死亡的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确定为重大安全风险。

第九条 企业对未列入安全风险目录的其他安全风险,经评估确定为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可以一并纳入较大以上安全风险进行管理。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及时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安全风险辨识,确定或者调整安全风险等级,更新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一)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设施、主要生产物料发生改变的;

(二)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

(三)行业领域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对安全风险有新认知的;

(四)本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五)安全风险目录修订调整涉及本企业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对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有新要求的。

第十一条 企业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应当根据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技术、管理、应急等方面逐项制定管控措施,按照不同安全风险等级实施分级管控,将安全风险管控责任逐一落实到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并持续更新。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应当列明安全风险名称、所处位置(场所、部位、环节)、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及其后果、主要管控措施、管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对存在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生产系统、作业场所、设备设施、危险岗位,通过隔离安全风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预警设备等针对性措施加强管控,回避、降低和监测安全风险。

鼓励企业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对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实施动态监控,提高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防止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失效、弱化。

企业主要负责人按规定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应当包括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第十五条 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依法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应当明确双方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职责。

两个以上企业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依法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职责和管控措施。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通过公示栏公示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名称、所处位置、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及其后果、管控责任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基本情况。

企业应当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醒目位置设置安全风险警示牌,标明重大安全风险名称、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及其后果、主要管控措施、应急措施、报告方式、管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将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全员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意识和管控能力,保证从业人员了解本岗位安全风险基本情况,熟悉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掌握事故应急处置要点。

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风险档案。安全风险档案包括安全风险管理制度、管控清单、分布图、变更情况、报告确认材料等内容。其中,较大以上安全风险资料应当单独立卷,内容包括安全风险名称、等级、所处位置、管控措施和变更情况等。

第三章 安全风险报告

第十九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推行在线监管、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和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管理方式,提升监督管理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

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落实安全风险报告责任,通过全省统一的安全风险网上报告系统定期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接受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管理。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督促企业按期、如实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

第二十一条 建设安全风险网上报告系统时,应当编制安全风险网上填报指南,为企业报告安全风险提供指导和服务。

企业应当登录安全风险网上报告系统,按照要求填报安全生产基本信息、较大以上安全风险信息等内容。没有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也应当登录安全风险网上报告系统进行确认。

企业有分布在不同地址的多个生产经营场所的,统一登录后分别填报每个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风险信息;同一生产经营场所使用多个企业名称的,以其中一个企业名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并按照要求备注其他名称。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完成安全风险定期报告。新建企业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完成首次安全风险报告,涉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在试生产前完成报告。

第二十三条 企业按照本规定第十条开展安全风险辨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确定或者调整安全风险等级后十五日内进行变更报告:

(一)有新的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

(二)原报告的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等级发生变化的。

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等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后十五日内进行变更报告。

第二十四条 企业对安全风险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告的较大以上安全风险信息和变更内容,应当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确认,审核、确认情况存入档案。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自主实施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能力不足的,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提供咨询、培训等技术服务,但不得由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代替实施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企业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为其提供技术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企业负责。

第二十六条 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从事技术服务活动,不得弄虚作假。发现企业在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中存在疏漏的,应当及时告知企业。因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法定义务不当,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对企业落实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第二十八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企业安全风险等情况,制定本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年度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行业协会、社会服务组织、高等院校、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专家等第三方对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情况进行抽样核实、评估,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第三十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推行网上安全风险信息采集和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的,不替代企业承担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的主体责任,不作为追究安全生产执法责任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企业安全风险报告履行情况、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技术服务活动情况纳入信用管理,对不如实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企业和在技术服务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施惩戒。

第三十二条 鼓励行业协会、社会服务组织、高等院校、科研和保险机构等参与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技术服务工作,提高风险辨识管控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企业不如实报告安全风险、未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等违法行为,均有权进行举报。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制度的;

(二)未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的;

(三)未进行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公示或者未设置重大安全风险警示牌的;

(四)未将安全风险管控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或者未组织实施的;

(五)未建立安全风险档案的。

第三十五条 企业拒不按照本规定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有关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安全风险报告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企业应当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首次安全风险报告。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八、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

  一、必须在企业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在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分别标明本企业、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二、必须在重大危险源、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标明风险内容、危险程度、安全距离、防控办法、应急措施等内容。

  三、必须在有重大事故隐患和较大危险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标志,标明治理责任、期限及应急措施。

  四、必须在工作岗位标明安全操作要点。

  五、必须及时向员工公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和整改结果。

  六、必须及时更新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内容,建立档案

九、如何分析企业风险与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指导和控制企业与风险相关问题的各种协调活动,是以控制损失、创造价值为目标的一种管理方式。风险主要来自于企业外部和内部两大方面。外部风险主要来源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各种行政干预、设各方主体协调及配合等诸方面产生的风险。内部风险主要有企业资质管理风险、财务风险、生产过程中的风险、员工的风险等。

风险管理的如何分析:

企业风险管理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前瞻性的眼光,充分考虑各类风险的不确定性及其对目标的影响,制定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为企业在经营和决策中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风险提供支持和保障,以使企业能有效配置资源、优化过程,提高风险应对的效率和效果,更好地实现企业目标。

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等,是最重要的步骤,即对风险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分析,理解风险的性质,确定风险的程度,以达到确定风险是否可接受或可容许,找出可能潜伏的风险因素。风险评估有助于企业对风险及其原因、后果和可能性有更充分的理解,为决策提供信息。

风险评估常用的方法有:情景分析(通过分析未来可能发生的各种情景,以及各种情景可能产生的影响来分析风险的一类方法);失效模式和效应分析(简称FMEA);风险矩阵等。企业应组织技术、经营、财务、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专家,识别存在的风险因素,并对其进行分析、评价、论证,制定风险管理计划、责任分工并落实风险的处理、监测、评审等活动内容。

风险经过评价以后,通常可以将风险划分为三个等级段(基于最低合理可行原则,简称A L A R P)。上段是指无论活动能带来什么利益,风险等级都是无法容忍的,必须不惜代价进行风险处理;中段是指要考虑实施风险应对的成本与收益,并权衡机遇与潜在结果;下段是指风险等级微不足道,或者风险很小,无需采取风险处理措施。

对企业存在的风险,可以采取以下方法进行处理:通过停止相关业务、消除风险源、改变现有可能产生的风险等,以达到风险减缓、风险消除、风险预防和风险减少的目的。

十、企业筹资风险怎么分析?

 一、筹资风险成因分析  筹资风险按成因不同,可以分为现金性筹资风险和收支性筹资风险两种。  (一)现金性筹资风险。

现金性筹资风险是指企业在特定时点上由于现金流量出现负数而造成的不能按期支付债务本息的风险。

由于现金短缺、现金流入的期间结构与债务的期限结构不相匹配而形成的一种支付风险,它对企业未来的筹资影响并不大。同时,由于会计处理上权责发生制的影响,即使企业当期投入大于支出,也并不等于企业就有现金流入,即它与企业收支是否盈余无直接关系。由此可以看出,此种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企业理财不当所致,从而表现为现金预算的安排不当或执行不力所造成的支付危机,或是由于资本结构的安排不当所致,以及债务的期限结构不尽合理而引发了企业在某一时点的偿债高峰等。  (二)收支性筹资风险。

收支性筹资风险是指企业在收不抵支的情况下出现的到期无力偿还债务本息的风险。

企业经营中的收不抵支即意味着经营亏损和净资产总量的减少,从而对企业按期偿还债务造成影响。据此可知,收支性筹资风险是一种整体风险,一旦这种情况发生,就可能对企业债务的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绝非某一项或某一时点债务的偿还与否问题。同时从这种风险产生的原因来看,一旦这种风险产生即意味着企业经营的失败,或者正处于资不抵债的破产状态,因此,它不仅是一种理财不当造成的支付风险,更主要是由于企业经营不当造成的净资产总量减少所致。

此外,从风险产生成因来看,不仅将使债权人的权益受到威胁,而且将使企业所有者面临更大的风险和压力。因此,它不是一种暂时性风险,而是一种终极风险,其风险的进一步延伸就将导致企业的破产,而且这种风险如不及时得到控制,将会给企业未来筹资和经营产生影响。


专题推荐: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图文


亚洲金融智库网 备案号: 滇ICP备2021006107号-276 版权所有:蓁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不作为商用,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