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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义和作用 金融系统风险防范 金融风险防范体系

时间:2023-04-14 14:14
本文关于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义和作用 金融系统风险防范 金融风险防范体系,据亚洲金融智库2023-04-14日讯:

一、金融系统风险防范

防范化解经济风险主要是防范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进入中高速增长,个别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或变相举债问题仍有发生,企业投资风险凸显。当前,应有效防范并及时化解经济运行中的各类风险隐患,助力经济安全发展。

  一是多措并举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合理确定地方举债规模,加强源头规范,实行债务余额上限管理,同时要优化地方债务结构,在限额管理上适当向债务风险控制情况较好、运作规范、投融资需求规模较大的地区倾斜。落实地方债务管理责任,对违规举债、违规使用举债资金的地方政府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责任,规范地方政府举债及资金使用行为,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二是统筹部署防控金融领域风险。金融机构作为社会融资的中枢,要全方位、综合性加强风险监测预警,规范各类融资行为,有效防控重点领域风险。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不断优化信贷投向,强化风险管控,有效防控不良贷款反弹。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在服务好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防范金融风险。

  三是控制企业投资风险。积极利用国家推进国企改革过程中的政策,正确把握市场需求,精准规划投资策略,积极规避市场需求变化给企业投资带来的风险。

二、金融风险防范体系

防范金融风险是什么的任务?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

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2日下午就完善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举行第十三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指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

要加快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金融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国产化。要做好金融业综合统计,健全及时反映风险波动的信息系统,完善信息发布管理规则,健全信用惩戒机制。要做到“管住人、看住钱、扎牢制度防火墙”。要管住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高中级管理人员,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监督管理,加强金融领域反腐败力度。

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支付结算机制,适时动态监管线上线下、国际国内的资金流向流量,使所有资金流动都置于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督视野之内。要完善金融从业人员、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运行、金融治理、金融监管、金融调控的制度体系,规范金融运行。

三、金融风险防控攻坚战

防控标语?

1. 万众一心、坚定信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 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凝聚起了众志成城、攻坚克难的强大正能量。

3. 科学研判形势、精准把握疫情,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4. 侥幸心理少一分平安健康多一分!

5. 做到群策群力、群防群控,确保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狙击战。

6. 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7. 配合查验、多些理解、多些耐心、抗击疫情、你我有责!

8. 压实责任、增强合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9. 让人们看到美好、看到希望、看到胜利就在前方。

10. 减少串门,见屏如面,问候到,心意到!

11. 科学就医:如有不适,尽快就医,沉着冷静,谨遵医嘱!

12. 有症状,早就医,不恐慌,不传谣。

13. 万众一心迎挑战,众志成城战疫情。

14. 抗击肺炎,众志成城。

15. 拒绝谣言:只送祝福,不传谣言,别让错误信息帮倒忙!

16. 迫在眉睫,复杂严峻,关键时刻,人临危,国临难。

17. 不聚餐是为了以后还能吃饭,不串门是为了以后还有亲人。

18. 确保源头治理、切断疫情传播路径,阻止疫情蔓延。

19. 不聚餐是为了以后还能吃饭,不串门是为了以后还有亲人。

20. 朋友们周末早上好!疫情仍在泛滥,注意防范,保护好自身安全!

注意防控疫情文案

1. 我无法阻挡疫情的发生,但我可以用有限的生命守护你左右,渡过每一个美好的日子。

2. 科学防控、坚定信心,就是抗击疫情最好的疫苗。

3. 非常时期,非常牵挂!祝愿朋友们,平平安安,祈愿疫情早日结束。

4. 众志成城、科学应问对、群防群控、战胜疫情!

5. 把较大的祝福和敬意,献给参加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救治工作者们!

6. 全力遏制疫情扩散蔓延,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7. 全省动员、全民行动,集中力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

8. 无法拥抱,只能隔着玻璃亲吻,疫情隔开了他们的距离,但隔不开爱。

9. 最近阳光好好,春天也要到了,希望疫情早日结束。

10. 希望能早日战胜这场疫情,回复正常的生活。希望我的家人朋友都能平平安安,健健康康。

11. 愿疫情过后,人长久。海有舟可渡,山有路可行。余下岁月,无灾无难。

12. 疫情无情,爱你却真,感谢在最美的时光遇见你,往后余生,我会倍加珍惜你。

13. 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

14. 爱是桥梁!负重前行!向白衣天使致敬!祝他们早日战胜疫情平安归来!

15. 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做到早发现、度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16. 祝愿祖国和民众早日战胜疫情,更期望未来全民健康之中国早日实现。

四、我国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

防范金融风险的方法有哪些?

从分析金融危机的爆发原因入手,主张从从公法与私法(民商法)两个层面上构建防范金融危机的法律机制。作者指出,政府干预过多过滥,不可能有效地预防和化解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只能加剧和推动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爆发;腐败行政、低效行政、黑箱行政本身就是金融隐患,过多过滥的审批本身就是金融风险;为防范金融风险,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法律形式必须限制在五个层次上。本文还从民商法的视角提出了防范金融危机的法律对策,即:积极稳妥地完成全部国有专业银行的公司制改革;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国家控股的商业银行全面推行强制担保贷款制度;及早改变目前过分依赖于商业银行的危险局面,依法鼓励发展直接资本市场;尽快建立公司重整制度,实施公司拯救计划,避免公司、企业不必要的破产;预防泡沫经济,必须预防泡沫企业的滋生和蔓延;强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义务与责任;进一步强化公司的社会责任,避免由于过分强调公司的营利性而破坏应有的信用关系、金融秩序、交易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作为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的例外,人民法院应当适用否认公司法人资格的法理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一、引言

源于1997年下半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先是给泰国、印度尼西亚、韩国和马来西亚经济以重创,1998年底又席卷了菲律宾、香港、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对当前发生在亚洲地区和其他地区(如巴西、俄罗斯)的金融危机的实质应当有清醒的认识。金融危机的背后隐藏着深刻的经济危机,经济危机又可能进一步诱发政治危机和社会危机。虽然我国的金融市场和人民币币值在东南亚金融风波面前保持了相对稳定,但金融法制不健全,金融监管薄弱,金融秩序仍有待整顿。1998年12月9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加快制定金融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有效机制”。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完善现行的中国法治,从制度上防范金融危机。

一国金融危机的爆发既有国内的原因(内因),也有国际大环境的原因(外因);就内因而言,既包括市民社会和市场机制本身存在的金融隐患,也包括政治国家和政府干预诱发的金融隐患。因此,要从根本上防范金融危机,必须对症下药,从公法与私法(民商法)两个层面上构建防范金融危机的法律机制。由于篇幅所限,本文仅探讨国内公法与国内私法中的金融危机防范问题。当然,从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角度探讨国际金融秩序与经济秩序的安定性与可信赖性、加强各国之间的立法协调与金融监管合作也是非常必要的。

二、从公法的视角看政府干预在防范金融危机中的应有角色

(一)政府干预过多过滥,不可能有效地预防和化解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只能加剧和推动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爆发

现在有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目前能够幸免金融危机的原因在于,政府对经济生活进行了有效的干预,于是开始怀疑市场机制的作用,认为市场机制不如政府干预可靠。笔者认为,必须承认以下事实:我国目前能够幸免金融危机的原因很多,不仅有正确、及时的政府干预,也有20年来改革开放所逐渐形成的坚实的基本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亚洲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生活已经造成了负面影响,而且这种影响有可能继续加深;虽然我国人民币的汇率稳定,但我国也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我国存在着不少爆发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隐患。

毋庸置疑,为避免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阴影,我国离不开政府干预;即使亚洲金融危机过去了,我们仍然要充分发挥政府干预的积极作用。但问题在于,如何界定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范围,如何处理好政府干预这只“有形的手”与市场机制这只“无形的手”之间的相互关系,如何规范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行为。如果片面迷信政府干预万能论,不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一味纵容、鼓励不符合公正、效率、法治精神的政府干预行为,不仅不会阻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最终建立,而且会加剧和推动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爆发。成也萧河,败也萧河。过去人们经常把“亚洲经济奇迹”主要归因于强大的政府干预;今天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在很大程度上也主要归咎于强大、过度的政府干预。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腐败行政、低效行政、黑箱行政本身就是金融隐患;过多过滥的审批本身就是金融风险。

(二)为防范金融风险,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法律形式必须限制在五个层次上

恰当地界定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范围,必须遵循以下原则:既要重视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又要注意发挥政府在弥补市场机制缺陷、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方面的导向和校正作用;既要着力塑造和保护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市民社会,预防政府行政权对商法自治领域的不当侵入,又要强调和树立政府在经济生活中的应有权威;既要告别政府万能论,避免重弹政府大包大揽的老调;又要摒弃政府无为论,反对漫无边际地削弱政府职能;既要坚决转变和革除政府直接管理企业的旧职能,又要创造性地扩充和发展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新职能。

上述理念已经成为我国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主导思想。但是,把理念转化为现实,比起把理念表达清楚更为不易。在操作层面上如何解决好政府干预与市场机制、企业自治之间的衔接与契合,法学界似乎还缺乏深入的探讨。笔者认为,以经济行政机关和企业的相互关系为座标,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法律形式可以从以下五个层次上去观察:

1 尊重企业商法自治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简称尊重型干预)。

这是第一层次的干预。商法自治是私法自治原则(Prinzip der privatautonomie)或意思自治原则(L’ autonomie de la volontehumaine)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该原则,企业在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容忍的范围和限度内,有权为了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各种商事行为,从而为自己创设一定的商事权利、设定一定的商事义务,国家对此只能消极地予以确认和保护,而不能积极地予以干涉和妨碍。企业商法自治原则是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需要和体现,也是现代商法和经济法的共同基础。企业商法自治原则又可以引申出三项基本原则:(1)企业财产所有权尊重(所有权绝对或所有权不可侵)原则。企业的生存和盈利,要求这个企业拥有实实在在的财产所有权(包括法人所有权)、特别是可以使用的资源,最为典型的包括资本、劳动、管理与技术。(2)企业的商事行为自由(含契约自由)原则。尽管有些当代法学家发出了“合同死亡”的慨叹,但契约自由在商法中作为一项根本原则并未发生动摇。(3)过错责任原则。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谁有过错,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营风险。该原则有利于鼓励企业放心大胆地开展商事流转、缔结各种商事关系,更好地取得利润的最大化。

在市场经济社会,市场风险和金融隐患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企业商法自治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建立利益与风险、权利与义务对称机制,要求实现决策权利、决策利益与决策风险的企业化、分散化,能够在微观层次上自动、公平地抑制体制性金融危机的爆发。这种避险功能的发挥表现在两个层次上:首先,有利于实现市场风险与政治国家的隔离,既避免了政治国家制造的市场风险,又能把现有的市场风险局限于市场机制之中,从而防止了市场风险对政治国家的冲击;其次,能够合理地在市场主体之间分配市场风险,从而实现市场机制本身对市场风险的吸收和消化。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债务人的违约、企业的资不抵债与关门破产不会诱发体制性的金融风险与信用危机。可见,为避免政府干预制造不必要的金融风险,为避免全体纳税人与全社会承担本不应由自己承担的金融风险,必须强调企业商法自治、诚实信用、契约自由与自己责任等基本市场法则。

当前,经济行政机关转变职能的重要内容就是,尊重企业财产所有权和企业的经营自由,满腔热忱地推动企业主体的商人化、法人化和平等化,推动企业行为的市场化、自由化、契约化、竞争化、公平化、公正化、规范化和诚信化。政府作为市场经济中的“裁判员”,要主动撤离资源的配置活动,不得随意越过市场、直接干预企业的投融资等商事活动,更不得与民争利。政府投资上项目,应当精而又精,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重复建设,重复投资本身就是金融隐患。强调企业自治或企业意思自治,是政企分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商事权利由政府回归企业的关键。因为绝大多数商事活动是靠无形的手,即市场主体的个体自我调节机制去实现的。在这个意义上说,尊重型干预就是不干预、少干预;微观干预最少的经济行政机关是最好的经济行政机关。

鉴于我国多年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政府尚未完全养成自觉尊重企业商法自治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的习惯,政府的这种尊重义务应当被视为当前我国经济行政机关对企业所负的首要义务。要在实践中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在观念上打破人们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盲目迷信国家和政府、甚至认为国家和政府万能的固有观念。在相当长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我国将实行“小政府、大市场、大社会”的市场经济体制,国家和政府不可能为公民个人和企业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一揽子福利,并因此而取消公民个人和企业的自我奋斗。

2保护企业公平竞争与公正交易应有秩序( 简称保护型干预)。

这是第二层次的干预。仅仅尊重企业商法自治还是不够的。因为企业的经营自由,在不法利益和不良动机的驱使下,有可能被滥用。假冒伪劣、限购排挤、商业贿赂、商业欺诈、虚假广告、非法传销、倾销、搭售、围标、行政垄断、经济垄断等丑恶商事现象也会滋生蔓延。没有健全的市场管理法治,就没有消费者和企业赖以公正交易和公平竞争的大舞台,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信号也会失真,从而误导企业行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政府应当坚决制止和反对损害消费者和竞争者利益的不法、不正当行为,为企业和经济组织创造良好的公平竞争与公正交易秩序,努力培育和维持一个涵盖各类生产要素的、成熟、开放、诚实、公平、统一的社会主义大市场。要维护市场经济的公正性、公开性、公平性,经济行政机关必须发挥应有的保护性职能。但政府不得为了私利而限制公平竞争、垒起行政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的“篱笆墙”。行政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不仅保护落后,压抑竞争;而且阻碍资金流、物流与信息流在全国大市场内部的循环,在深层次上潜伏着金融隐患。所谓“地方保护主义是块臭豆腐,闻着臭、吃着香”的实用主义态度必须予以纠正。保护型干预与尊重型干预是密切相连的。因为,保护企业公平竞争与公正交易应有秩序,实际上就是要保护企业商法自治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不被滥用。但要明确,企业商法自治原则受到了侵害,并不必然导致行政权的干预。在很多情况下,博大精深、体系严密的民商法原则和制度,包括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合同制度、民事侵权制度和民事责任制度等,都足以被企业和市场主体自觉引用,从而铲除不法、不当的市场行为,理顺受害人与不法、不当行为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恢复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即使行政权介入的结果,导致了不法、不当行为人的行政法律责任,也不能代替受害人与不法、不当行为人之间私法关系的再调整。经济行政机关以行政罚款代替民事赔偿的做法更是错误。

3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 简称宏观调控型干预)。

这是第三层次的干预。政府直接管理经济的传统模式要尽快向宏观经济调控模式转变。在真正还权于企的同时,把大多数经济行政行为由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微观管理模式转变为间接、宏观调控模式。把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改为宏观调控部门,绝不是简单的名称更换。宏观经济调控要“抓大放小”,该管的管住、管好;不该管的,放开、放活。宏观经济调控的对象与其说是企业,不如说是市场。因为,政府原则上不能直接介入企业的微观商事活动,对企业决策直接产生影响作用的,与其说是政府,不如说是被政府引导和调控的市场。政府、市场、企业这三者的关系可以概括为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宏观经济调控以追求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宏观利益为目标。如果说市场机制和商法自治原则的主要功能是保持和增强企业活力,那么宏观调控和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的主要功能是对国民经济进行合理的调节,确保国民经济经济有序运行。所谓“没有微观管理权,宏观调控权必然用不好”的观点是错误的。要确保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方向正确、效果良好,就必须明确宏观调控的目标。在实践中,对此存在着广狭不同的解释。狭义解释仅限于经济增长率和全国商品零售价格涨幅;广义解释除覆盖这两项内容外,尚包括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财政收支差额、货币发行量、外贸进出口总额、人口自然增长率、城镇登记失业率、农村贫困人口减少数量、主要工农业产品产量、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基本建设计划新增主要生产能力、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率。笔者认为,宏观调控的目标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在不同的社会经济政治背景下,有着不同的内容。但不管在何时何地,宏观调控的目标还是具有一些本质性的要求,那就是:平衡经济总量,优化经济结构,防范金融风险,抑制通货膨胀,推动国民经济的稳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其中,总量平衡与稳定发展是宏观调控目标中的精髓。当然,这种目标需要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允许在不同的情形下有所侧重。但是,片面追求国民经济发展速度是错误的,在当前亚洲金融危机加深和世界经济衰退的情况下,更是有百害而无一利。本世纪初的“泰坦尼克号”就是因为船长轻信了一位记者的建议、为创造舆论轰动而全速行驶、最终撞遇冰山而沉没的。为了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就要设计一系列宏观经济调控手段。这些手段主要包括:(1)政策引导。即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方针和产业政策,在此基础上制定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控制总量平衡,规划和调整产业布局;(2)杠杆引导。即根据产业政策和规模经济要求,运用利率、税率、汇率和价格政策等经济杠杆,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实现资源合理配置;3)信息引导。政府要及时发布各类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宏观调控政策及其贯彻情况的反馈信息,从而引导企业决策行为;(4)市场准入。即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宏观调控的目标,根据法律规定,对适格企业发放行政许可。未获行政许可的企业不得进入特定市场。为兼顾宏观调控的有效性与经济行政的廉洁性与公正性,应当严格规制政府发放行政许可的范围与程序。行政许可的适用范围要少些,少些,再少些;精些,精些,再精些。铺天盖地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不仅起不到防范金融危机的作用,反而会对金融危机的爆发产生推波助澜的作用。既然行政审批无法担保上市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对投资者和社会负责,保障不了企业在被审批后一定能够承担社会责任,为何不取消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代之以行政登记和高强度的社会信息披露制度呢?(5)行政指导。即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利益目标,运用其享有的行政权,引导和规劝企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6)法律监督。事中和事后的监督,与事先引导同等重要。政府要加强对企业商事行为的监督检查,制止违反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破坏宏观调控的企业活动。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绝不是互相孤立、互不搭界的。它们应当彼此协调、相互衔接、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一个内在统一的有机整体,即宏观调控体系。在一部庞大的全国性宏观调控大机器中,每个调控部门只不过是一个螺丝钉。因此,各个宏观调控部门一定要识大体、顾大局,随时牢记共同的宏观调控目标。要强调部门间的团结、合作、沟通、默契和团队精神。宏观调控机制内部不能发生内耗。尤其是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这四家宏观调控部门,要力戒不同的宏观调控手段之间各自为战、互不协调,甚至互相矛盾、互相抵销、让企业和市场主体搞不清究竟以哪个调控手段的马首是瞻。值得指出的是,虽然我国的金融风险监管机构体系已经初步形成,既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也包括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等监管机构。但是,这种多头监管的体系也存在着各自为政、互不协调的弊病,亟待改革。这对于深化金融改革,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调控监管体系,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应当明确,宏观调控法的重心与其说是规制被调控者的行为,不如说是规制调控者的行为。宏观调控者应当自觉接受法律的规制和监督。

4促成企业享受法定权利和利益( 简称促成型干预)。

这是第三层次的干预。这一干预的特点是促成和帮助企业取得最佳的经营效果。它既不同于消极的尊重型干预和保护型干预,也不同于直接的给付型干预。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例如,提供企业决策和经营活动所需要的信息和咨询;协调企业与其他单位之间的关系,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为企业正常的购并活动、投融资活动和其他商事活动,清除地方政府、政府部门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不正当干预;为企业摆脱历史包袱、轻装上阵而建立和完善职工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政府进行促成型干预要注意度的把握,力求帮忙而不添乱、热情而不专断,力戒喧宾夺主、包办代替,更不得助纣为虐。例如,政府可以为民营企业的合并和重组创造条件,但不得越位干预,硬性捏合、拉郎配;政府可以为企业的股票上市清除障碍,但不得搞“捆绑上市”、“包装上市”的恶作剧;若此等等。

5 向企业提供某种经济利益( 简称给付型干预)

这是第四层次的干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适当的经济利益给付也是必要的。经济行政机关有义务为了推动整体社会经济利益(如鼓励开发中西部地区、鼓励开发高科技产品、鼓励产品出口创汇、鼓励民间投资、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而向企业政府采购、政府补贴和奖励(如出口补贴、退税、贴息)等经济利益。当前,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不是过热,而是偏冷。为确保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增长,政府应当加大对科教、农业和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从而拉动市场内需,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政府还可以直接向企业提供定单,与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包括政府采购合同在内的经济行政合同将会愈来愈成为国家干预市场经济的重要有效形式。政府的给付型干预不仅适用于企业,而且也适用于作为公民个人的劳动者、消费者等市场主体。如政府有义务为劳动者创造就业机会、提供社会保障体系等。从广义上说,经济行政机关向企业提供的信息和社会服务,实质上也是一种给付,只不过与传统的财物型给付有所不同而已。给付型干预是围绕特定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或者为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利益而展开的,不是为了企业的个体经济利益而搞扶贫救济、“普渡众生”。应当充分体现平等对待的原则,不得开后门。因而,这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无止境地向企业输血、企业无休止地向经济行政机关要钱要物的“跑部钱进”现象不同。

五、金融风险防控的重要性

2021年对金融风险防控的要求?

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兜底救助体系、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做好金融市场舆情引导,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用在金融风险识别、监测、管理、处置等环节的基础作用。

六、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我国能源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结构单一,主要是煤,石油.石油依赖进口的程度越来越大,容易受国际影响.新能源研究开发不够.浪费大.

我认为要加大国家研发投入,要在科研方面走在国际前列,让能源消费以市场接轨,来提倡节能;不能光喊口号.要把煤当希缺资源来利用,多开发水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开发

七、金融风险防控与金融安全构建

金融风险识别与金融风险管理的关系?

只有准确识别风险才能有针对性采取措施管理,才能有效防控风险。

八、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义和作用包括

企业体系建设的意义?

内部控制体系作为一项系统性的管理方法,能给企业管理水平提升带来很大的空间。不同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管理特点和发展重点,借助内控体系建设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的实际管理问题。总结内控体系建设意义如下:

(一) 明晰职责,厘清权限

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和业务的不断发展、调整,很多管理事项的职责分工在发展变迁中可能会出现职责不清、重复、空白等现象,结果导致某些工作互相推诿、无人负责或职能交叉,严重影响了管理效率和效果。内部控制就需要把每个业务事项的每个工作步骤的责任部门、责任岗位、工作内容等情况梳理清楚,保证工作步骤是连续的,责任是清晰的。

(二) 流程优化,加强管控

企业在内控体系建设过程中,通过对每项具体业务,从管控效果和效率两个方面对业务的流程步骤和管控要求进行诊断。对于无法把风险控制在企业可承受范围内的,或效率不高的业务流程,需要进行流程工作步骤的优化,或者管控要求的优化

另外,某些企业有很多国内外分支机构,该企业借助内控体系建设规范了海外营业部和国内营业部的管理流程、控制规范和监督检查要求,加强了对分支机构的管控。

(三) 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是业务流程清晰、岗位责任明确、管控要求具体,而做好内部控制工作正是为信息化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例如,某家企业在内控体系建设过程中,将财务部的业务流程和财务内部控制梳理工作,与即将推进的财务信息化工作充分结合起来,两项工作相辅相成,使该企业的财务信息系统更符合合规要求、企业管理要求,同时减少了系统维护成本。

(四) 查找缺陷,持续整改

内控体系要求企业每年都要对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价,根据确定的评价标准,查找内控缺陷,进行整改。实际上,企业可以把每年的内控评价作为年度管理体检,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健发展。

例如,某家企业在某年度内控评价过程中,对销售部门进行现场测试时发现存在未建立客户信息档案;逾期应收账款催缴台账不完整的情况;同时发现存在工号违规使用导致越权处理事务的情况等。通过整改,规范了应收账款的管理,降低了员工舞弊的可能性。

内部控制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可以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内控体系的建设成效需要各单位不断实践和创新。

九、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

建设物流体系的意义?

一是能优化区域资源配置,促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绿色区域物流体系在资源层次上强调经济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整合,避免不合理的区域物流设施重复建设;在产业层次上强调循环生态型的供应链关系,即产业上下游多个企业形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产业链,有效承接产业转移,融入全球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分工与合作。

二是能减少区域环境污染,提升区域生态文明形象。建设绿色区域物流体系要求整合区域物流运输车辆的集散,减少车辆进出城市的次数,物流节点布局远离商贸与居住区,减少交通排放与噪音;必然保证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力求绿色物流作业与绿色物流活动,如绿色包装、回收利用、大力发展水运、散装运输、减少物流垃圾与废弃物等,注重经济发展与环保物流之间的双向作用关系,实现区域绿色物流。

三是能提升区域物流服务水平,提高区域经济发展竞争力。绿色区域物流体系要求大力发展区域物流基础设施与第三方物流,如大力发展综合交通设施、

十、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义和作用有哪些

两个体系建设的作用有哪些?

“两个体系建设”是指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坚持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坚持将残疾人“两个体系”纳入国家总体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并予以优先发展;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重点保障与特殊扶助相结合,一般性制度安排与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坚持资源共享,充分依靠现有公共服务体系和保障制度为残疾人服务;坚持分类指导,促进城乡区域均衡发展;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理论研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构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职责

1.对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展开全面调研。

2.广泛搜集整理与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相关的各领域、各层面的法规政策和信息资料。

3.深入分析研究和总结评估地方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进展情况和经验。

4.参与起草“促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5.联系指导“两个体系建设”试点省市工作,提供信息交流平台和政策指导建议。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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