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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控信息化建设(风险管控信息化建设方案)

时间:2023-04-21 19:20
本文关于风险管控信息化建设(风险管控信息化建设方案),据亚洲金融智库2023-04-21日讯:

一、风险管控信息化建设

对风险进行分类、制订管理考核办法,对重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进行及时评估和从严把控

二、风险管控信息化建设方案

农业生产安全风险,要逐级分管,及时指导产业技术,推广经验,减少没必要的损失

三、风险管控信息化建设工作总结

污染土壤转运不是风险管控的手段,不得把转运污染土壤作为解决土壤污染问题的方法。如果在实施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过程中需要进行异位修复或对修复后土壤进行再利用,确要转运的,需要符合以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不得对土壤和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

2.《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中规定,若修复后土壤外运到其他地块,应根据接收地土壤暴露情景进行风险评估确定评估标准值,或采用接收地土壤背景浓度与GB36600中接收用地性质对应筛选值的较高者作为评估标准值,并确保接收地的地下水和环境安全。风险评估可参照HJ25.3执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修复施工单位转运污染土壤的,应当制定转运计划,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报所在地和接收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转运的污染土壤属于危险废物的,修复施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处置。

4.接收地接收的土壤污染浓度超过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的,需要对接收地实施风险管控,并按照HJ25.5-2018提出后期环境监管建议。接收地接收污染土壤之后,如果对土壤污染状 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或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表明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则转运污染土壤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土壤污染责任。

四、风险管控信息化建设包括

1)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指对企业面临的以及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风险性质的过程。它主要包括感知风险和分析风险两个方面的内容。常用的方法有保险调查法、财务分析法、企业生产流程图法、实地考察法以及损失分析法等。

2)风险估测。

风险估测是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对所收集的大量详细损失资料加以分析,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的方法,估计与度量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风险估测不仅使风险管理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而且使风险分析定量化。

3)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是指在风险识别和风险估测的基础上,把风险发生的概率、损失严重程度,结合其他因素综合起来考虑,得出系统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并与公认的安全指标比较,确定系统的危险等级,然后根据系统的危险等级,决定是否需要控制措施,以及控制措施采取到什么程度。

五、风险管控信息化建设情况汇报

公司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建设首先要成立风险分级管控评估小组,该小组从公司所有岗位的作业活动开始到所有岗位的设备设施进行风险评估,识别高风险作业及设备设施,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并落实后,确定风险等级在现有手段的可控范围内,从而确定管控层级。

风险识别的方法有SCL法及JHC法,风险评估的方法有LEC法。

六、风险信息化管理

信息化风险是指企业在实行信息化项目过程中,由于外部环境和信息本身的原因,使得企业不能有效的保护自身重要信或不能充分的获取、利用外部信息或影响了企业内外部信息的传递、交流等,以致造成企业难以确保其所拥有的信息的完整性、安全性、真实性、及时性和有效性,进而对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带来危险,使企业遭受损失。

七、信息化建设风险防控

1、反腐倡廉不折不扣,勤政为民实实在在。

  2、端正党风人人有责,反腐倡廉事事关心。

  3、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构建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4、以廉为荣.以贪为耻.以勤为标.以惰为戒。

  5、为民.务实.勤政.清廉。

  6、努力树立“风险无处不在,人人都有风险”的思想理念。

  7、处事公平平似水,为官廉洁洁如冰。

  8、服务人民视名利淡如水,建设经济知发展重于山。

  9、反腐倡廉预防为主,群众监督警钟长鸣。

  10、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构建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11、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廉洁自律.党性长存。

  12、公生明.廉生威。

  13、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和保护。

  14、实行制度反腐,走法制化.科学化的反腐之路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

  15、一言一行不忘公仆形象,一举一动长思百姓冷暖。

八、信息化风险防控

安全风险防控信息化平台是,应急风险防控指挥中心

九、信息化风险监测

风险监控是指在决策主体的运行过程中,对风险的发展与变化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并根据需要进行应对的策略的调整。

因为风险是随着内部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他们在决策主体经营活动的推进过程中,可能会增大或者衰退来拿一致消失。也可能由于环境的变化,又生成新的风险。风险监控,有利于完善既定风险应对计划。

十、风控信息化系统建设方案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供热信息化建设的意义

  供热信息化建设是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在城市供热领域的深化应用,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系列决策部署的重要工作,是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重要途径,是提升供热保障能力、企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重要基础。

  2018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以全省供热监管信息平台建设作为推进供热行业信息化工作的抓手,制定了省、设区市、城市(县、市、区)和供热企业四级供热信息平台建设方案,编制了有关技术标准,组织了软件设计开发和试运行;石家庄市建成了城市级供热监管指挥信息平台,安装了3万个典型热用户室温监测点,并于2018-2019年采暖季实际运行,取得了良好效果。根据省领导指示要求,要尽快建成覆盖全省所有城市的供热监管信息平台,所有供热企业要建立智能供热系统。

  二、细化供热信息化建设工作目标

  2019-2020年采暖季前,完成全省城市供热监管信息平台详细设计、系统测试和试运行工作,进入正式运行阶段;各设区市主城区和供热面积达到600万平方米以上的县级城区(下辖县级城区均未达到600万平方米的设区市应至少选择一个县级城区),建成城市级供热监管指挥信息平台,典型热用户室温监测点数量达到总数的1%;供热面积在300万平方米以上的供热企业实现生产系统智能化和客服系统信息化。

  2020-2021年采暖季前,全省供热面积达到300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区建成城市级供热监管指挥信息平台,典型热用户室温监测点数量达到总数的1%;供热面积在100万平方米以上的供热企业实现生产系统智能化和客服系统信息化。

  三、明确四级供热信息化建设内容

  全省城市供热信息化工作以城市供热监管信息平台建设为抓手,以顶层设计、统一标准、政府推动、整体提升为原则,整体工作分为省、设区市、城市(县、市、区)和企业四级展开,每个层级均有明确的建设内容。

  (一)省级和设区市级供热监管信息平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组织设计开发全省城市供热监管信息平台,包含省、设区市两级城市供热监管信息平台功能,省和各设区市供热主管部门根据所辖区域和职责分工,对区域内各个城市供热运行具体情况进行监测和管理。平台主要功能包括换热站运行和居民室温状况的实时监测、各个城市投诉处置和供热系统安全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测,各区域供热效果和供热企业服务质量的量化评价,供热管网和设施完好状况的智能分析。设区市级供热监管信息平台通过数据接口与辖区内城市级供热监管指挥信息平台联通,采集热网运行和台账更新数据。

  (二)城市级供热监管指挥信息平台。该平台由县级以上城市供热主管部门组织建设,用于区域内供热运行详细状况的监管和指挥。平台主要功能包括热源、换热站和居民室温等供热系统设施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测,咨询投诉的受理和处置,事故故障的预测预警,应急突发事件的指挥调度,基础台账数据的定期更新。城市级供热监管指挥信息平台通过数据接口与辖区内供热企业智能供热系统联通,采集热网运行和台账更新数据。

  (三)企业级智能供热系统。该系统由供热企业组织建设,是供热生产、客户服务和企业管理等信息系统的统称。供热生产系统主要功能包括多热源的调峰和智能调度,热网参数智能调控、气候补偿、节能运行,居民室温远程监测;客户服务信息系统主要功能包括报修服务受理,缴费收费办理,咨询解答和用热常识普及,服务质量评估。

  四、推进重点工作,按时完成任务

  (一)制定基于信息平台的工作制度。制定和修订全省供热信息平台运行管理制度,包括基础数据台账管理、典型热用户室温采集、年度供热行业指标统计、供热信息安全工作导则,数据采集和接口标准,供暖期应急投诉处置和逐级日报、突发事件报告工作导则等。此项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实施,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开发完成全省城市供热监管信息平台。根据省和设区市供热监管部门的工作特点和现行制度规范,制定具体的系统功能需求方案,组织系统开发单位进行详细设计,调整数据采集标准和接口规范,完成代码编写、数据库设计、测试和安全测评等工作,并正式启用。此项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实施,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

  (三)开发建设城市级供热监管指挥信息平台,安装典型热用户室温监测装置,联通本辖区供热企业智能供热系统,实现辖区供热系统主要台账和运行数据上传。此项工作由各设区市牵头,各县(市、区)组织实施,每年10月15日前完成年度任务。

  (四)安装居民室温监测装置。在所有居民小区安装典型热用户室温监测装置是全省城市供热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应本着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参与的原则开展工作。室温监测数据可以利用现有分户热计量系统上传的数据,但应按规定比例列入典型范围。此项工作由各设区市牵头,各县(市、区)组织实施,每年10月15日前完成年度任务。

  (五)供热系统智能化和供热企业信息化建设。供热企业对供热生产系统和客户服务系统进行智能化和信息化改造,按要求安装典型热用户室温监测装置,联通所属城区城市级供热监管指挥平台,实现台账数据和供热运行数据的上传。此项工作由各设区市牵头,各县(市、区)组织,供热企业实施,每年8月30日前完成年度任务。

  (六)完善供热基础台账数据。供热企业应按照全省城市供热监管信息平台设计要求,汇总整理最新台账数据,更新录入。此项工作由各设区市牵头,各县(市、区)组织,供热企业实施,每年8月30日前完成年度任务。

  (七)四级供热信息平台联通运行。在完成上述工作基础上,于2019年10月25日前完成全系统试运行,11月1日起全省城市供热监管信息平台投入正式运行,数据按要求实时上传,各级供热主管部门结合信息平台功能制定工作制度,采暖季应急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精心组织、统筹谋划,制定本地区城市供热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分工,充实专业人员,细化任务目标,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按期完成。各设区市要牵头组织所辖县(市、区)开展供热信息化建设工作,既要抓城市级供热信息监管指挥信息平台建设,也要抓供热企业智能化和信息化建设。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于6月15日前,将责任领导、联系人、2019年计划完成信息化建设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和供热企业名单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做好资金保障。各地供热主管部门要提前谋划,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将信息化建设和“冬病夏治”、老旧管网改造等工作有机结合,筹措信息化建设资金。供热企业要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信息化建设,保证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资金的持续投入。

  (三)加强培训交流。加强信息化的宣传普及工作,推动政府、供热企业对信息化建设的关注、支持和参与。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信息化培训交流,宣传信息化理念和方法,推广信息化建设成功经验,调动企业信息化建设积极性,促进全行业信息化发展环境的优化。

  (四)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建立信息化建设督导检查机制,将信息化工作纳入各地年度重点工作,定期督促各项任务落实。建立供热企业信息化水平评价制度,公布评价结果和排名,对末位企业进行重点指导。

  (五)保障信息安全。坚持网络安全与供热信息化发展并重,保证安全措施与信息化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落实国家和我省网络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被窃取、篡改。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测评和风险评估等工作。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有关规定。

十一、风险控制和隐患治理信息系统建设范围

1、企业应对风险评价出的隐患项目,下达隐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企业应建立隐患治理台帐。

2、企业应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5)竣工验收报告。

3、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4、企业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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