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如何对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如何对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工作),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3-05-08日讯:
一、如何对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
对销售人员进行分组,不同的销售人员在不同的岗位上,因才而用。质地良好的考勤和考核方案。
二、如何对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工作
一个企业的成败主要是决定于它的实施能力,而对策略性目标的量化管理是良好实施的保证和衡量。
只有在一个精心设计的量化管理系统的驱使下,企业各级人员才能作为一个整体,深刻领会企业战略的实际内容和达到战略目标的实际工作,而企业各级之间也才能根据企业总体战略意图来衡量机构每一部分的工作业绩。 量化管理中易混淆的重要概念: 目标,战略和衡量
目标: 目标是一个企业对特定时间段内其生意指标的描述.一般企业的生意目标无外乎生意量和利润量,这是运营一个企业的全部目的。
战略: 战略是企业达到其目标的总体方法.企业根据其所在的市场环境,竞争对手的情况,自身的优势和劣势,目标的挑战程度等来设定本企业要达到目标所必须采取的总体性步骤和选择性方法.企业受到种种因素的限制,无法把所有事情做到完美,而战略则为企业做出了重要的选择性建议.好的战略可以为下一步的行动方案设定良好的方向,但要注意,行动方向并不代表一系列可以实施的步骤,而具体的实施步骤是通过设定可以衡量的工作标准来实现的。
衡量:衡量或称衡量标准是企业为其战略实施而设立的具体的工作指标.衡量标准把企业的战略表达为非常明确的量化标准,指明了企业中各级机构的具体工作指标,是战略实施管理的唯一可行标准,也是企业衡量机构发展的唯一标准.此衡量标准是日常工作的衡量,也是决策修改的依据. 企业的管理人员经常将此看似简单的3个概念混淆在一起,造成各级之间有战略却无实施的现象,更造成企业中的营销管理无法在管理营销战略的层次上进行,遇到问题时,没有清晰的思路和数据把握来深入分析问题和设立下一步工作方向。
常见的混淆情况有二种
将目标和衡量标准混为一谈:
目标和衡量标准是两回事,但却经常被混为一谈.原因是目标往往更加吸引管理者的注意,而忽略了对目标的实现具有决定作用的步骤的衡量.企业的上下级之间往往只进行目标的交流,比如销售量和利润的交流.在分配任务时主要谈销售量和利润,在进行生意回顾时仍然主要针对是生意量和利润.这种交流是没有多少实际价值的,目标不会自己实现,销售不会自己增长,而是要通过其相应的衡量标准的实现而实现。
实例: 对一个新开发的市场,目标当然也是生意量和利润,但工作衡量标准可能是新客户数量,新客户网络覆盖度,新客户财务指标报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等),首次订单品种覆盖率,首次订单回款天数等等。
将战略和衡量标准视为同一管理概念:
战略是总体方向的描述,本身并不具备可衡量性.而衡量标准才是衡量战略之行程度的唯一标准.在企业营销管理当中,战略必须翻译成可以数字化的衡量标准方可发布给企业的各级,否则,战略的发布就不具有可操作性而变成空洞的文字符号。
实例: ISO国际认证标准是企业品质保障战略的一套通用的经广泛实践确立的衡量标准.保障产品品质是企业的战略之一,而相应的ISO系列衡量标准明确地指出了企业为此要实现的生产流程和品质控制的环节和每一环节的达标要求。ISO明确地把品质控制翻译成为数字化的日常工作指标,各级生产单元控制的是这些指标而不是企业总体的有关品质控制的策略。
企业战略的设计完成是以衡量标准的设立完成为标准的
我们已经知道,企业的战略虽然是企业为了达到其目标而选择的方向和方法,但其本身并不具备具体工作的指导性.在不经过翻译的情况下,无法有效限制企业各级机构的工作方法。因此,企业战略设计必须同时完成其配套的衡量标准的设计,才有实际的指导意义.衡量标准指出了在目前的战略方针下,应该做什么,应该做到什么程度,以及什么叫完成了任务。必须知道,在很多情况下,衡量标准的设立其实更加重要,也是区分 "粗放型" 经营和 "条理化" 经营的重要指标。
营销战略量化管理的一些特点
* 量化管理意味着提出数字化的目标量化管理就是提出与目标紧密相联的数字化衡量标准.这是战略实施管理的首要挑战. 如何制订明确的,可以用数字衡量的工作指标,是大多数企业各级经理的工作难点之一。各级经理的日常工作就是要紧紧抓住自己的被衡量的指标, 并且据此设定自己职权范围内的机构的相应指标和衡量标准。
* 量化指标在机构中的传递上级的量化指标被当做是下级的实际工作目标,下级又根据此目标定出自己的量化指标,并接着向下传递.这种上级指标转化为下级目标的特性体现了企业经营战略在机构日常工作中的传递,并被翻译成为各级日常可以衡量的工作指导。
* 量化管理和信息科学技术的应用量化管理必然带来指标的发布,反馈,分析和据此产生的目标改进,而信息技术的应用就成为管理效率提高的必然要求.企业级信息技术应用带来的高速,准确,实时共享等特点是未来企业战略管理的必需.正是因为这样,营销管理和IT技术的结合是必然的趋势,企业营销机构的运转已经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支持.现在市场中的典型的营销管理系统已经涵盖产品分销和店内管理,物流管理,客户关系管理,销售机构管理等等各方面。量化衡量指标的设立
既然日常管理不是直接衡量销售目标,而是衡量与之紧密相联的工作指标,因此制订良好的工作衡量指标是最重要的一步工作.下表列出了衡量指标设定的一般流程:
充分了解营销战略量化管理的必要知识,还必须通过一个模式来使公司与经销商两条力量线形成合力线而作用于市场,实现最佳经销商管理ROI。
三、如何对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措施
企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企业职工退休生活需要的重要资产,其安全性关系到养老保险目标的实现,关系到整个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因此,安全性是企业年金投资和运营的首要最基本目标。一、企业年金投资运营过程中的主要风险 在国家监管机构指导下,企业年金管理所涉及的当事人包括企业年金计划的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银行)、投资管理人和受益人(计划参加人),外部还有监管机构、中介机构等,形成了信托关系、委托代理关系等多种复杂关系。上述特点决定了企业年金的风险链较长,风险面较大,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1、市场风险 指在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过程中,各种金融资产价格由于利率、汇率、权益价格、通货膨胀水平、国际政治和经济不稳定、突发性灾害事件、投资人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因素的不利变动而导致企业年金基金收益的不确定性。2、信用风险 指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的债券等信用敏感性金融资产由于债务人或交易对手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其合同义务,或者信用状况的不利变动而导致的资产损失风险。3、操作风险 是指由于不完善的内部操作流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及监管合规风险,主要涉及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违反法规、合同或投资指引的规定的风险。4、流动性风险 指企业年金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不能应付可能发生的大额给付的风险。二、企业年金全面风险管理的总体策略 针对企业年金投资运营的具体特点,全面风险管理是须以受托人为企业年金运作的核心, 根据委托人的风险偏好,应用于企业年金投资运营战略制定并贯穿于各种经营管理活动之中, 进行风险识别、风险计量、风险评估、风险监控与风险报告,为实现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目标-暨实现受益人利益最大化-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首先,企业年金的全面风险管理是管理前述各类主要风险的总和, 需要针对所有类型的风险, 采用相应的制度设计、技术手段进行管理, 还必须考虑各类风险之间的相关性, 实现整合性管理, 而非孤立地看待和应对某一种风险。同时,全面风险管理是一个连续、动态的有机循环过程, 在内容上涉及到企业年金方案设计、计划建立与报备、账户开立、缴费、投资管理、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管理、托管、基金待遇支付、计划变更和终止等过程。三、企业年金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要点 借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养老基金在风险控制方面的经验,结合长江养老等国内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的实践来看,企业年金全面风险管理可以归纳为以下五大要素:明确的风险管理战略、完备的风险管理架构、精准的风险识别评估、健全的风险管控措施和先进的风险管理系统。只有系统地构建起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对各个业务层次、各种类型的风险进行综合管理,才能真正实现企业年金基金以“绝对收益为主,相对收益为辅”的投资保值增值目标。
四、对风险进行控制的思路
1、合伙协议主要条款
合伙协议没有什么范本可以遵循,需要根据各合伙人目的、要求,以及合伙企业经营管理的特点而作出适当的条款安排。
然而,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毕竟存在差异,合伙企业作为一种经济组织,需要具有更为稳定的存续
条件,因此法律对合伙企业的协议内容作出了必要的规定。如合伙企业不能像普通合伙那样因个别合伙人的退出而结束,因此需要有退伙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三条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违约责任。
2、合伙协议条款设置与法律风险
合伙协议内容丰富,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也很多,协议制定的不够周祥,必然为合伙企业将来的运作留下法律风险。
(1)合伙财产条款的法律风险
合伙出资形式多样,可以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其他财产权利及劳务出资,各种出资形式所产生的财产权利并不相同,合伙协议应当就不同的出资有不同的约定。
首先,合伙财产归属的约定,通常提到合伙财产时,多数人都简单地认为属于合伙人共有,而实际的情况则复杂得多。对于以现金或财产的所有权出资的财产应认定为共有财产;对于合伙人以房屋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在合伙经营期间,由全体合伙人共同享有使用权,但合伙人不享有所有权;对于合伙人以劳务、技能等非财产权出资的,劳务、技能虽然可以进行价值评估,但因其具有行为性的特征,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当合伙人以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出资的,既可能以所有权出资,也可能以使用权出资,这就需要合伙人在协议中进一步明确约定。约定不明就存在发生争议的法律风险。
其次,需要办理登记的财产,在合伙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义务承担者,办理时间以及办理费用的承担等。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登记。一些权利设定虽然不需要进行审批,但需要将相关的合同到有关部门备案,如商标许可使用、专利许可使用等。合伙人以这些财产出资,就需要约定另行签订其他合同的时间、条件等,以及合同备案事项的相关问题。对这些事项约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将增加企业法律风险。
再次,针对财产瑕疵约定相应的处理方式,有助于减少不确定的法律风险。如物品出资若存在严重瑕疵的补充出资责任等。当然一些法律禁止转让的财产作为出资时,法律风险影响更为深远。
(2)合伙事务管理的法律风险
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合伙人之间相互存在信任,加之合伙出资形式多样,有时很难确定各合伙人出资对应的价值和比例,正因为这些特征,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合伙事务决策方式。合伙人之间由于具有较好的交情,在发展初期常常通过协商确定共同的发展目标,但随着企业的壮大、经营活动的增多,要继续保持所有事务形成全体一致的意见只能阻碍企业发展。合伙协议中若缺少对合伙事务决策的安排,则随着企业发展,该法律风险必然对企业造成损害。
常见的约定方式有:
①各合伙人不论出资多少,均按每人一票方式决定事务。
②各合伙人根据出资比例享有决策权利。
③合伙人根据决定事项的不同,各合伙人的专长的不同,建立较为复杂的决策机制。
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只要合伙人按照自己的意见事先约定明确,就能够有效避免出现分歧时无法决策的情况。
(3)合伙内部责任划分的法律风险
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这仅仅解决合伙人对外承担责任的问题,而对于合伙人内部责任的划分,法律原则性的规定并不一定适用于所有合伙企业。当合伙人内部责任划分不明时,容易引发合伙人之间的矛盾,从而结合伙企业发展造成损害。
合伙内部责任划分保障合伙人对外承担责任超过自己应承担部分时,向其他合伙人进行追偿的权利。所有的合伙协议都应当对普通的责任划分进行约定。一些特殊的合伙企业,由于各合伙人有分工,对于特定领域或者个别合伙人的过错造成的责任,就应当有更为详尽的划分。
(4)劳务出资的法律风险
合伙企业法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对于什么样的人可以劳务出资,以及如何量化以劳务出资的合伙人的特殊技能等问题,因涉及每一个合伙人的切身利益,法律没有作出具体规定,而交由全体合伙人自行协商确定。因此当约定不明或约定不当时,劳务出资的法律风险不能获得法律补充性弥补。
劳务出资常见的法律风险有:
①劳务出资价值确定的法律风险。
劳务的价值很难进行准确衡量,更多依赖合伙人之间形成统一的意见。当合伙人只是同意以劳务出资,但并未明确其价值时,不确定的法律风险会因为这种不规范行为产生。在评估时,还需要看待合伙企业是否存在实际的利润分配比例或损失承担等作为劳务出资价值的补充确定。
②劳务出资人承担责任的法律风险。
劳务出资人并不像其他以财产出资的合伙人,其可能是因为本身不具备财产出资能力,因此在承担责任问题应当事先明确其是否按照正常合伙人承担。当劳务出资人具有足够的财力时,该法律风险则可以忽略。
③劳务出资人停止提供劳务的法律风险
劳务出资对合伙企业的价值在于其提供的劳务,然而一旦确定了其在合伙企业中占的出资比例,劳务出资人不再为合伙企业提供服务,其出资份额不会自动消失。不能简单认为劳务出资人不提供劳务属于撤回出资的退伙行为,毕竟劳务出资人会随着劳动能力或技能的丧失而不具备继续提供劳务的必要性。一些合伙企业会因此而争议是否应当降低其所占出资比例。发生此类纠纷的法律风险随着合伙人技能的减弱或丧失日益突出。
④劳务出资人退伙的法律风险。
劳务出资人并不像其他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实际的投入,当其退伙时,合伙企业实质上已经不再享有其提供的劳务。各合伙人因劳务出资人退伙行为常常发生矛盾,就劳务出资者分配合伙财产的比例和方式很难简单理清是非。应该说在事情发生前,该法律风险属于隐性法律风险,不会引起合伙人注意;但诱因发生时,直接导致的法律危机造成的损失难以预算。
3、隐名合伙的法律风险
隐名合伙是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出资,不参加实际的经营活动,而分享营业利益,并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亏损责任的合伙形式。
我国法律不允许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有限合伙的存在,而实践中一方面有大量的资金想通过合伙的灵活方式投资,另一方面合伙企业也需要更多的资金。有限合伙在客观上有需求,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隐名合伙是当事人自行设定的制度。
隐名合伙人并不在合伙企业登记中体现,其所有的权利义务都通过与出名合伙人之间的协议确定,因此双方之间的约定是否完善异常重要。隐名合伙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隐名合伙人通常不实际参与经营管理。这是因为隐名合伙人是单纯的投资者,其承担责任为有限责任,若其参与到经营管理中滥用权利的信用风险明显高于其他合伙人。
隐名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出资形式仅限于财产权。隐名合伙人不参与经营管理,因此其不具备以劳务出资的条件。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有限合伙法律甚至直接规定,这种合伙人只能以货币出资。
我国的隐名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不具有相应的法律地位。其他合伙人不得在出现亏损时,披露隐名合伙人,主张其应当承担普通合伙人责任。对此应该在隐名合伙协议中明确其他合伙人的保密义务。
五、对风险管理方式的归纳
一项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和计划通常包括了风险本身的管理与非风险本身的管理,有时候,非风险本身的管理甚至要重于风险本身的管理。
风险种类
一、市场风险:市价波动对于企业营运或投资可能产生亏损之风险,如利率、汇率、股价等变动对相关部位损益的影响。
二、信用风险:交易对手无力偿付货款、或恶意倒闭致求偿无门的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影响企业资金调度能力之风险,如负债管理、资产变现性、紧急流动应变能力。
四、作业风险:作业制度不良与操作疏失对企业造成之风险,如流程设计不良或矛盾、作业执行发生疏漏、内部控制未落实。
五、法律风险:契约之完备与有效与否对企业可能产生之风险,如承作业务之适法性、外文契约及外国法令之认知。
六、会计风险:会计处理与税务对企业盈亏可能产生之风险,如帐务处理之妥适性、合法性、税务咨询及处理是否完备。
七、资讯风险:资讯系统之安控、运作、备援失当导致企业之风险,如系统障碍、当机、资料消灭,安全防护或电脑病毒预防与处理等。
八、策略风险:于竞争环境中,企业选择市场利基或核心产品失当的风险。
六、如何进行风险管理?
管理好供应商从以下一四方面进行管理,合格的列入公司采购供货商名录:
1、供货价格管理:通过供货交往了解供应商提供的价格是合理的(不管通过什么采购手段,供应商提供的价格是可信的、合理的);
2、供货时限管理:供应商供货能保证按合同要求和特殊供货时间需要供货的;
3、供货质量管理:供应商供货质量能控制在双方约定的范围之内的;
4、售后服务管理:供应商供货服务能满足顾客要求的所有合理的服务。
七、风险管理对策有哪些方法
管理对策包括5个方法:
(1)强制。
(2)交换。
(3)惩罚。
(4)激励。
(5)沟通与说服
八、如何进行风险管理和规避
风险存在于企业运营的各个阶段,一旦发生,将会给企业带来或大或小的损失。每个公司在运营各个阶段都应该考虑公司管理风险应当如何规避,这不光光是为了防止公司破产,同时也是公司本身特点赋予的内容。
公司管理风险应当如何规避第一招:明责与完善
公司治理实质的涵义就是基于一种受托责任的法律合同关系,并以此来规范各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和义务,并让他们充分发挥各自的功能。基于受托责任下的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即公司股东会、公司董事会、公司经理层以及对受托责任履行行为实施监督的公司监事会的权利和责任的法律确认和有效执行。有效的公司治理是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的组织保障。控制业经营风险,不但要有完整的公司治理架构,更主要的是要有基于受托责任下的公司治理各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的有效履行。
公司管理风险应当如何规避第二招:内部控制
所谓内部控制,是为实现经营效率和效果,财务报告的可信性及相关法律的遵循等组织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其实施者为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其他员工。内控制度是企业为有效实现其目标而设计的内部制度安排,它是为整个企业而设计的系统,企业不应该有任何人能脱离该系统的控制而自由运作。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根本就是授权和监督。公司所有人的权限都是在这个组织中被授予的,并要得到有效监督。
公司管理风险应当如何规避第三招:风险管理
要能够很好的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企业风险防范制度。公司治理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从企业组织架构上控制因内部管理失误造成公司经营风险。而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可能遇见的各种具体的风险,还必须建立相应的具体风险防范制度进行防范。如企业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资金流动风险,作业风险,法律风险,会计风险,信息风险,策略风险等。
公司管理风险应当如何规避第四招:风险审计与评估
以企业经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称为经营风险审计,通过专门的审计方法对企业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区别于传统的财务审计。审计关注的重点不仅仅是企业财务错报,而是通过对企业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制度、企业经营策略、企业法律环境等方面的测试,评估企业的经营风险。
九、怎样管理风险
建设工程施工风险管理过程包括:施工全过程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响应和风险控制。
风险管理事一个系统的、完整的过程,履行的是一种管理的功能 ,不能将它单纯的看作是项目管理得一部分,风险管理的对象是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不确定可能性对项目系统目标实现所产生的影响,着重于不确定性的未来。
而项目管理的对象是各种有限的资源,着重于各种资源配置的现实效果。
因此,风险管理在管理对象和着重点上有较大区别,已形成了较为系统和完整的知识体系。
因此风险管理并不是孤立的分配给项目组织中某一个部门的管理活动,而是健全的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一个方面。
风险管理应当贯穿项目建的全过程,特别是项目的早期阶段。最大的不确定性存在于项目的早期。早期阶段做出的决策对以后阶段和项目目标的实现影响最大。
因此,在这一阶段推行风险管理对提高项目计划的准确性和可行性有极大帮助。
十、如何做到风险控制
首先非常感谢能在这里解答您的问题,希望以下回答对大家有所帮助。
许多公司在客户评估方面,可能是因为没有足够产业专业知识、预算资源或外界指引,很难建立持续的程序来衡量安全性风险,并将安全性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风险程度需有优先顺序排列,本身有详细等级组成,包括平衡质化与量化方法,在合理的时间、人力与预算范围内,提供可靠的风险资讯。评估风险阶段,最好会产生具有详细分析的重大风险清单,将有助于决策者在该程序,使用该清单做出适当决策。
1.针对客户品质调查,已经成为银行承办授信人员,最重视的风险因素之一。因为客户管理阶层有舞弊的倾向,会使债权人和投资者受到损失。因此在评估新客户时,客户调查就成为风险管理的重要程序,它主要涉及的问题是:“潜在的客户是否包含无法控制的风险?”
2.在实务上,没有无风险的客户,客户调查的目的在于判断客户风险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在客户评估过程中,应考虑客户管理者的舞弊倾向和经营失败的风险。因此在客户调查中,应积极关注管理阶层的正直、声誉和态度,特别是最高管理者的情况。除此以外,还应考虑客户财务状况和未来公司经营前景,客户所属行业因素也应积极考虑,要注意该客户所销售项目是否为夕阳产品;亦即:考虑总体经营环境、行业状况、客户在行业中的地信等因素。
3.客户调查工作是一个收集资讯的过程,根据资料清单系统的资讯,通常使用一些风险评级方法分析,再由富有经验的人员做出判断,决定是否接受客户。有时,一个客户的评级为高风险,不一定意味着要拒绝这家客户,其关键是风险能否被控制,以及是否值得去承担。如果在客户调查后,客户被接受,应持续且定期地执行特定的风险管理程式,去管理已识别的风险,可减少意外失败的风险。
4.客户调查主要关注的是客户的声誉,下列因素要予以考虑:(1)公司管理阶层和主要经营者的道德;(2)公司经营活动的性质;(3)客户的内部控制环境;(4)管理阶层是否存在欺诈行为的动机;(5)管理者对会计政策的态度。特别是高阶管理者欺诈行为的判断是否存在的关键,应当评价管理者的道德意识和企业文化。如果管理阶层被少数人所左右,就意味着较高的风险环境,因为一个无效的董事会将导致公司治理无效。公司治理薄弱的结果是,公司为少数大股东利益服务,而不是为全部股东服务。另外,公司的人事政策不稳定,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异常,都会引起风险的发生。
5.评估客户时还需注意,当存在过热的营利预测和急切实现的发展目标时,应予以特别关注经营危机的发生。客户调查不仅仅是在接受新客户的开始阶段才执行的程式,随着经营情况的变化,客户有可能面临财务上的困境,诚实问题和会计问题就会出现。因此,持续地评估客户,是确定能否维持客户关键的前提,建议每年至少应作一次客户的总体风险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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