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如何做到风险控制能力(如何做到风险控制能力提升),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3-05-14日讯:
一、如何做到风险控制能力
首先非常感谢能在这里解答您的问题,希望以下回答对大家有所帮助。
许多公司在客户评估方面,可能是因为没有足够产业专业知识、预算资源或外界指引,很难建立持续的程序来衡量安全性风险,并将安全性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风险程度需有优先顺序排列,本身有详细等级组成,包括平衡质化与量化方法,在合理的时间、人力与预算范围内,提供可靠的风险资讯。评估风险阶段,最好会产生具有详细分析的重大风险清单,将有助于决策者在该程序,使用该清单做出适当决策。
1.针对客户品质调查,已经成为银行承办授信人员,最重视的风险因素之一。因为客户管理阶层有舞弊的倾向,会使债权人和投资者受到损失。因此在评估新客户时,客户调查就成为风险管理的重要程序,它主要涉及的问题是:“潜在的客户是否包含无法控制的风险?”
2.在实务上,没有无风险的客户,客户调查的目的在于判断客户风险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在客户评估过程中,应考虑客户管理者的舞弊倾向和经营失败的风险。因此在客户调查中,应积极关注管理阶层的正直、声誉和态度,特别是最高管理者的情况。除此以外,还应考虑客户财务状况和未来公司经营前景,客户所属行业因素也应积极考虑,要注意该客户所销售项目是否为夕阳产品;亦即:考虑总体经营环境、行业状况、客户在行业中的地信等因素。
3.客户调查工作是一个收集资讯的过程,根据资料清单系统的资讯,通常使用一些风险评级方法分析,再由富有经验的人员做出判断,决定是否接受客户。有时,一个客户的评级为高风险,不一定意味着要拒绝这家客户,其关键是风险能否被控制,以及是否值得去承担。如果在客户调查后,客户被接受,应持续且定期地执行特定的风险管理程式,去管理已识别的风险,可减少意外失败的风险。
4.客户调查主要关注的是客户的声誉,下列因素要予以考虑:(1)公司管理阶层和主要经营者的道德;(2)公司经营活动的性质;(3)客户的内部控制环境;(4)管理阶层是否存在欺诈行为的动机;(5)管理者对会计政策的态度。特别是高阶管理者欺诈行为的判断是否存在的关键,应当评价管理者的道德意识和企业文化。如果管理阶层被少数人所左右,就意味着较高的风险环境,因为一个无效的董事会将导致公司治理无效。公司治理薄弱的结果是,公司为少数大股东利益服务,而不是为全部股东服务。另外,公司的人事政策不稳定,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异常,都会引起风险的发生。
5.评估客户时还需注意,当存在过热的营利预测和急切实现的发展目标时,应予以特别关注经营危机的发生。客户调查不仅仅是在接受新客户的开始阶段才执行的程式,随着经营情况的变化,客户有可能面临财务上的困境,诚实问题和会计问题就会出现。因此,持续地评估客户,是确定能否维持客户关键的前提,建议每年至少应作一次客户的总体风险检测。
二、如何做到风险控制能力提升
利用游戏材料发展幼儿小肌肉、以控制手部精细动作为主要活动形式的游戏,例如自制拼图、拆卸旧物件、种小植物等。
在操作类游戏中,对材料的操作和摆弄是激发幼儿游戏兴趣的源泉。由于幼儿会专注于手部动作和材料本身,所以在规则简单的情况下,幼儿的自控坚持度会有较好的表现。
三、如何做到风险控制能力不足
风险曲线的纵坐标指对应的风险高低,横坐标指影响风险的因素。
四、如何做好风险控制
(一)重新完善担保手续,减少存量贷款风险。首先要摸清家底。信用社要组织力量对存量担保贷款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根据借款人行业、贷款方式、贷款手续情况,对存量贷款的风险程度进行如实认定,以真实地反映现有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为制定切实可行的存量风险贷款化解措施打下基础。
其次要积极采取措施,加以完善和补办。根据认定的贷款风险,按照先易后难,制定化解落实计划逐步进行完善。对担保操作手续不规范的贷款,要限期做好补办工作;对保证人主体资格不合法、无经济保证实力的存量贷款,要采取积极的措施,收回或置换成有效资产抵押方式;对动产抵押率偏高、抵押物不足值的贷款,要采取压缩或逐步增加其它担保的方式,进行有效落实和化解。
对存量动产风险贷款的化解,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度提高城区商品房地和质押贷款的抵(质)押率,以减少动产抵押贷款额度。再次要落实存量风险贷款责任,加大考核力度。对存量风险贷款,要逐户逐笔把化解责任落实到人,联社要加大对信用社、信贷责任人的存量风险贷款化解进度和质量的检查考核,实行任务完成的好坏与个人收入直接挂钩的激励机制,从而充分调动信贷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将存量贷款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二)规范贷款操作。堵住新增贷款风险。首先要完善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联社要根据信用社实际情况,修订和完善担保贷款管理制度,从而堵塞担保贷款管理中出现的漏洞,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在制度上确保贷款资产安全。
其次要严格执行担保贷款管理制度,规范日常贷款业务操作。信用社要加强对担保贷款的合法性、抵押物价值的足值性、质押物的真实性和担保手续的有效性的审查,从而使发生的每笔贷款业务合法合规。对保证贷款要严格审查保证人有无保证资格和保证能力,《董事会同意保证意见书》的签订,要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签名达到法定董事人数,确保保证人签章的真实性;对机械类动产抵押贷款要根据动产净值并结合市场现值,区别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对抵押物进行选择性抵押,通用设备抵押率控制在50%以下,专用设备抵押控制在30%以下;对交通类动产抵押贷款要及时督促抵押人办理保险续保手续,约定信用社为第一受益人,并要结合抵押物的折旧情况和报废年限采取逐年压缩;对房产抵押贷款要严格审查房屋产权归属和共有人情况;对质押贷款要办妥质押物核押手续,确保质押人签章真实并确认质押事宜。
(三)落实有效防范措施,规避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潜在风险。按照现行《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在信贷管理实践中,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发生风险导致企业关停倒闭后,由于承担的只是有限责任,从而使我们无法追索企业法定代表人贷款责任,出现企业亏损,法定代表人致富,贷款无法落实的情况。
据调查有限责任公司贷款已占全部贷款的50%以上,因此应有效规避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潜在风险,尽最大限度减少贷款风险损失。
五、如何做到风险管控
针对风险预测、风险识别,开展风险管控。
六、如何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
内部控制是企业基于自身实际状况,按照一定的标准文件(如《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制定的旨在实现企业资产安全,保证财务信息资料的可靠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率,推动企业各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的方法和措施。
其主要包括有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
风险评估是企业内部控制实施的重要一环,是指企业在一定的事实数据基础上,针对自身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危害进行及时的识别和判断,并基于此制定合理、客观、科学、有效的风险应对策略。企业如何开展内部控制与风险评估?(一)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1.明确风险管理目标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其目的在于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风险管理机制的开展都是围绕风险管理目标进行的;企业应当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和条件,确定风险管理工作的目标和重点。
比如针对公司近几年的运营效益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掌控,又或者组织一定的人员在公司范围内开展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估等工作。
2.加强风险评估管理企业在确定自身的风险管理目标后,应当以此为基础作为自身风险管理的行动原则,加强自身的风险管理措施:督促和指导企业定期评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评价现有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
同时企业应当根据外部条件和内部条件(如市场环境、国家政策法规、自身人员的增减)及时采取措施,保障风险管理的可行性和适用性;将风险管理与企业日常工作有效结合,对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必要的措施,确保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完善风险预警管理体系企业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具有突发性、偶然性和不预定性,即便企业已有相关的量化预警方案,也不一定及时预防监控,因此企业应当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自身的风险识别手段,通过调查、分析、评审等一定的方法,探索建立更加规范、完善的风险预警体系。
如:定期开展数据调查和事件跟踪等;(二)持续有效地开展内控评审作为审计程序的一个重要环节,内控评审是推动企业建立内控长效机制的重要手段,有助于企业管理层了解企业经营及内部控制管理情况,有助于降低审计风险,减少问题的发生,保证审计质量。1.实现内部控制的日常化内部控制的日常化有助于企业自身经营决策、经营过程、资金资产管理等的难点和问题的及时发现、解决与防范,有助于提升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全面提高审计工作水平;2.定期组织内控评审工作审计部门基于企业自身的风险管理的目标和相关要求,按照内部控制评审的要求,建议每年组织两次全面内控评审。
重点检查对象为内控制度维护及执行情况和效果,实现内控评审的规范化和日常化管理,推动企业落实内控管理责任和控制要求,自主维护制度并切实执行。
七、如何控制风险管理
(一)完善金融市场
我国加入世界经济贸易组织后,对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十分有利的。虽然我国的经济贸易逐渐走向国际市场,但是同时也使得我国的经济发展面临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既是机遇,更多的还是挑战。我国的市场和国际市场目前实现了接轨,中国的自主商品能够及时投入到国际市场上进行贸易,但是金融方面的问题是无法避免的事实,特别明显的一点就是国际市场由于需求量变化、价格调整等问题造成金融风险的出现。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首先是我国自身存在的经济梯子问题。其次是国际市场上带来的影响。从上述问题来看,我国的市场体系不够完整,例如:根据相关的标准,资本市场、货币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是金融体系最基本的组成,这些都是必须具备的元素。根据当前的国际形势以及经济发展情况来看,金融市场逐渐朝着规范化、国际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在金融风险的管理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作为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金融衍生品市场在市场架构,市场规模扩大等方面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第二,衍生品创造了一个风险管理的市场,其意义在于补充和完善了金融市场的所需,大大加快了金融市场各组成部分的更新与发展。
(二)建设金融工程
众所周知,金融市场风险在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中有着巨大的阻碍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经济收入的增加必将促进中国金融业的兴起和发展。金融工程作为21世纪的标志性工程,将我国的发展对象和目标转移到金融工程中对于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以及国际地位是一次赶超西方发达国家的难得机遇。中国如果想实现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应该把投资重点放在金融业上,以此来提高自己的金融竞争力,积极参与到国际上的金融竞争过程中去,通过采取:放开金融价格、消除金融压制、鼓励金融创新等相关措施来积极参与到新世界金融业工程中去。需要注意的是在推动中国金融工程进步的同时,需要以一个科学的眼光看待中国金融业的发展,应该把眼光放长、放大,这样才会发现金融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解决措施的选择提供真实的资料来源。
目前金融业已经成为我国行业发展的重要部分,这是因为金融工程能够代表现代金融高科技的运用情况,对于中国金融体系实现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的目标有着深远的促进意义。国家或者政府需要积极制定相应的政策抉择,对于金融技术应该加大资金投入,提高金融工程技术的效率,避免金融风险。
八、风险控制最有效的方法
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一般包括两类:一类是控制方法,另一类是财务处理方法。
(1)控制方法包括:
a.风险避免:即放弃和不进行可能带来损失的活动和工作。
b.风险防止:即采取预防和抑制等手段减少损失发生的机会或降低损失的严重性。
c.风险分离:即将面临损失的风险单位进行分离。
d.风险分散:指根据风险因素间的以及风险因素与其他因素间的负相关关系进行资产的有效组合,使企业的风险减至最小。
(2)财务处理方法包括:
a.风险自留:即经济单位自行承担部分和全部风险。
b.风险转移:指经济单位将自己的风险转移给他人,包括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两种方式。
九、风险如何把控
面对营销压力,你需要采取一些有效的针对性措施来控制风险。
首先,你需要对营销策略进行有效评估,确定其是否符合你的品牌风格、客户态度和目标市场。
其次,你要避免夸大产品宣传,确保营销活动的真实性和可信度,以免影响品牌形象。此外,在执行营销活动时,要牢记消费者权益,确保营销行为不会影响消费者的利益,以便获得消费者对品牌的信心和认同。
十、对风险进行控制的思路
1、合伙协议主要条款
合伙协议没有什么范本可以遵循,需要根据各合伙人目的、要求,以及合伙企业经营管理的特点而作出适当的条款安排。
然而,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毕竟存在差异,合伙企业作为一种经济组织,需要具有更为稳定的存续
条件,因此法律对合伙企业的协议内容作出了必要的规定。如合伙企业不能像普通合伙那样因个别合伙人的退出而结束,因此需要有退伙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三条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违约责任。
2、合伙协议条款设置与法律风险
合伙协议内容丰富,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也很多,协议制定的不够周祥,必然为合伙企业将来的运作留下法律风险。
(1)合伙财产条款的法律风险
合伙出资形式多样,可以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其他财产权利及劳务出资,各种出资形式所产生的财产权利并不相同,合伙协议应当就不同的出资有不同的约定。
首先,合伙财产归属的约定,通常提到合伙财产时,多数人都简单地认为属于合伙人共有,而实际的情况则复杂得多。对于以现金或财产的所有权出资的财产应认定为共有财产;对于合伙人以房屋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在合伙经营期间,由全体合伙人共同享有使用权,但合伙人不享有所有权;对于合伙人以劳务、技能等非财产权出资的,劳务、技能虽然可以进行价值评估,但因其具有行为性的特征,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当合伙人以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出资的,既可能以所有权出资,也可能以使用权出资,这就需要合伙人在协议中进一步明确约定。约定不明就存在发生争议的法律风险。
其次,需要办理登记的财产,在合伙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义务承担者,办理时间以及办理费用的承担等。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登记。一些权利设定虽然不需要进行审批,但需要将相关的合同到有关部门备案,如商标许可使用、专利许可使用等。合伙人以这些财产出资,就需要约定另行签订其他合同的时间、条件等,以及合同备案事项的相关问题。对这些事项约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将增加企业法律风险。
再次,针对财产瑕疵约定相应的处理方式,有助于减少不确定的法律风险。如物品出资若存在严重瑕疵的补充出资责任等。当然一些法律禁止转让的财产作为出资时,法律风险影响更为深远。
(2)合伙事务管理的法律风险
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合伙人之间相互存在信任,加之合伙出资形式多样,有时很难确定各合伙人出资对应的价值和比例,正因为这些特征,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合伙事务决策方式。合伙人之间由于具有较好的交情,在发展初期常常通过协商确定共同的发展目标,但随着企业的壮大、经营活动的增多,要继续保持所有事务形成全体一致的意见只能阻碍企业发展。合伙协议中若缺少对合伙事务决策的安排,则随着企业发展,该法律风险必然对企业造成损害。
常见的约定方式有:
①各合伙人不论出资多少,均按每人一票方式决定事务。
②各合伙人根据出资比例享有决策权利。
③合伙人根据决定事项的不同,各合伙人的专长的不同,建立较为复杂的决策机制。
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只要合伙人按照自己的意见事先约定明确,就能够有效避免出现分歧时无法决策的情况。
(3)合伙内部责任划分的法律风险
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这仅仅解决合伙人对外承担责任的问题,而对于合伙人内部责任的划分,法律原则性的规定并不一定适用于所有合伙企业。当合伙人内部责任划分不明时,容易引发合伙人之间的矛盾,从而结合伙企业发展造成损害。
合伙内部责任划分保障合伙人对外承担责任超过自己应承担部分时,向其他合伙人进行追偿的权利。所有的合伙协议都应当对普通的责任划分进行约定。一些特殊的合伙企业,由于各合伙人有分工,对于特定领域或者个别合伙人的过错造成的责任,就应当有更为详尽的划分。
(4)劳务出资的法律风险
合伙企业法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对于什么样的人可以劳务出资,以及如何量化以劳务出资的合伙人的特殊技能等问题,因涉及每一个合伙人的切身利益,法律没有作出具体规定,而交由全体合伙人自行协商确定。因此当约定不明或约定不当时,劳务出资的法律风险不能获得法律补充性弥补。
劳务出资常见的法律风险有:
①劳务出资价值确定的法律风险。
劳务的价值很难进行准确衡量,更多依赖合伙人之间形成统一的意见。当合伙人只是同意以劳务出资,但并未明确其价值时,不确定的法律风险会因为这种不规范行为产生。在评估时,还需要看待合伙企业是否存在实际的利润分配比例或损失承担等作为劳务出资价值的补充确定。
②劳务出资人承担责任的法律风险。
劳务出资人并不像其他以财产出资的合伙人,其可能是因为本身不具备财产出资能力,因此在承担责任问题应当事先明确其是否按照正常合伙人承担。当劳务出资人具有足够的财力时,该法律风险则可以忽略。
③劳务出资人停止提供劳务的法律风险
劳务出资对合伙企业的价值在于其提供的劳务,然而一旦确定了其在合伙企业中占的出资比例,劳务出资人不再为合伙企业提供服务,其出资份额不会自动消失。不能简单认为劳务出资人不提供劳务属于撤回出资的退伙行为,毕竟劳务出资人会随着劳动能力或技能的丧失而不具备继续提供劳务的必要性。一些合伙企业会因此而争议是否应当降低其所占出资比例。发生此类纠纷的法律风险随着合伙人技能的减弱或丧失日益突出。
④劳务出资人退伙的法律风险。
劳务出资人并不像其他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实际的投入,当其退伙时,合伙企业实质上已经不再享有其提供的劳务。各合伙人因劳务出资人退伙行为常常发生矛盾,就劳务出资者分配合伙财产的比例和方式很难简单理清是非。应该说在事情发生前,该法律风险属于隐性法律风险,不会引起合伙人注意;但诱因发生时,直接导致的法律危机造成的损失难以预算。
3、隐名合伙的法律风险
隐名合伙是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出资,不参加实际的经营活动,而分享营业利益,并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亏损责任的合伙形式。
我国法律不允许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有限合伙的存在,而实践中一方面有大量的资金想通过合伙的灵活方式投资,另一方面合伙企业也需要更多的资金。有限合伙在客观上有需求,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隐名合伙是当事人自行设定的制度。
隐名合伙人并不在合伙企业登记中体现,其所有的权利义务都通过与出名合伙人之间的协议确定,因此双方之间的约定是否完善异常重要。隐名合伙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隐名合伙人通常不实际参与经营管理。这是因为隐名合伙人是单纯的投资者,其承担责任为有限责任,若其参与到经营管理中滥用权利的信用风险明显高于其他合伙人。
隐名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出资形式仅限于财产权。隐名合伙人不参与经营管理,因此其不具备以劳务出资的条件。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有限合伙法律甚至直接规定,这种合伙人只能以货币出资。
我国的隐名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不具有相应的法律地位。其他合伙人不得在出现亏损时,披露隐名合伙人,主张其应当承担普通合伙人责任。对此应该在隐名合伙协议中明确其他合伙人的保密义务。
十一、如何进行风险防范与控制
一完善审计、会计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从源头防范审计风险。在切实贯彻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将与之相关的财经法规融会贯通,以审计法为基础,针对不同领域制定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具体实施办法,把风险控制作为审计准则的重要内容,使审计工作有章可循,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二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审计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审计工作的质量,审计部门一方面要吸收复合型人才,扩充审计队伍,同时更要注重对现有审计人员的知识更新。加强政治学习,提高全体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从政治上防范审计风险;对国家、地区新出台的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进行认真研读,组织讨论,提升宏观思维能力,提高分析判断能力;通过多媒体网络、远程教育、案例教学和模拟审计实验等方式经常性的组织业务培训,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审计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
三规范审计程序,防范审计风险。审计监督活动是一套完整的程序,从确定项目计划,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取证,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等环节,都要严格履行审计程序,不得忽略和违反程序。同时也要做好审前调查,通过审前调查掌握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预测审计潜在风险,防范审计风险。
四选择恰当审计方法,减小审计误差。由于审计方法采用不当给审计造成的风险,在全部审计风险中占绝对比例。因此对于审计方法的选用,是克服风险的关键性步骤。审计方法从不同的角度而言有很多种,每一种都有各自的特点,能够解决相应的问题,因此,为了尽可能地削弱审计风险, 审计人员应根据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及被审问题选择相适应的方法。
五客观公正进行审计评价,有效防范审计风险。客观评价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客观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既不高估内部控制也不低估内部控制;客观评价审计证据,实事求是,对审计取证做到真实、可靠,特别是对重点问题和重要程序进行认真复核,确保准确无误;客观公正地评价审计结果,审计工作由于受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审计资料、审计手段的限制,不可能将账内账外的问题都查得一清二楚,因此对审计结果的评价要注意保持客观谨慎,不凭工作经验和领导意图来做出结论,有效防范审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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