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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时间:2023-07-10 16:27
本文关于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据亚洲金融智库2023-07-10日讯:

一、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范文:

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禁止车间随意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3、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暂存、转移、处置,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且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4、需要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转移。

5、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6、各车间负责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登记工作,在收集、分类、标示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危害告知培训,督促操作人员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7、各车间对本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严格管理,对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详细的登记,填写《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台账》,并对危险废物的贮存量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

8、各车间对危险废物暂时贮存场所要加强管理,定期巡检,确保危险废物不扩散、不渗漏、不丢失等。

9、危险废物产生时,所在车间要做好职工的劳动防护工作,禁止出现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危险废物产生后,要及时运至贮存场所进行贮存。

10、各部门应当制定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部门和个人,并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二、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及惩罚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自2002年公布施行以来,我国于2009年和2014年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了两次修订,本次修订对于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了明确,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对本次修订的部分内容进行了整理:

一、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

第七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导致重大事故,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二、提高违法行为罚款数额

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前款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

三、加强对负责人、管理人员违法惩处力度

第九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四、经营单位处罚方式更严

新增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被责令改正且受到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自作出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三、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策划、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档案等。 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的管理和控制。企业主管部门是企业经济及生产活动的管理机关,按照“管生产同时管理安全”的原则,在组织本部门、本行业的经济和生产工作中,同时也负责安全生产管理。

组织督促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

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持点制订相应的管理法规和技术法规,并向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备案,依法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能。

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集

第一章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企业法人代表的安全生产职责

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现

三.企业主管生产负责伯安全生产职现

四.总工程师的安全生产职责

五、总会计师的安全生产职责

六、工会主席的安全生产职责

七、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八、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九,工长、施工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一、外包队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二、木工班长的安全生产职现

十三.泥工班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四,电焊班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五、电工班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六、钢筋工斑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七、架子工班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八,安装班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九.机械作业班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二十、仓库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章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生产计划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二、技术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三、机械动力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四、劳动、劳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五、材料采购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章岗位安全生产制度

一、预算员安全生产制度

二、质量员安全生产制度

三、机管员安全生产制度

四、材料员安全生产制度

五、劳资员安全生产制度

六、会计员安全生产制度

七、合同管理员安全生产制度

八、安全员安全生产制度

九、计划员安全生产制度

十、财会员安全生产制度

十一、统计员安全生产制度

十二、施工员安全生产制度

十三、定额员安全生产制度

十四、资料员安全生产制度

十五,试验员安全生产制度

十六、测量员安全生产制度

十七、机械员安全生产制度

第四章一般工种岗位安全生产制度

一,泥工安全生产制度

二、混凝土工安全生产制度

三,钢筋工安全生产制度

四、瓦工安全生产制度

五、防水工安全生产制度

六、普通工安全生产制度

七、油漆工安全生产制度

八、管道工安全生产制度

十、水暖工安全生产制度

第五章特种作业工种安全生产制度

一.爆破工安全生产制度

二、电焊工安全生产制度

三,塔式起重机驾驶工安全生产制度

四、桥墩式起重机驾驶工安全生产制度

五、卷扬机驾驶工安全生产制度

六、信号指挥工安全生产制度

七、电气安装工安全生产制度

八、电工安全生产制度

九、气焊工,气割工安全生产制度

十、汽车式起重机驾驶工安全生产制度

十一,施工外用电梯驾驶工安全生产制度

十二,架子工安全生产制度

十三,压力容气管理工安全生产制度

十四、通风与空调安装工安全生产制度

第六章施工机构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制度

一、搅拦机工安全生产制度

二、钢筋机械化工安全生产制度

三、翻斗车工安全生产制度

四、挖掘机工安全生产制度

五、蛙式打夯机工安全生产制度

六、木工机械工安全生产制度

七、推地机工安全生产制度

八、现场内机车驾驶工安全生产制度

第七章建筑现场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二.建筑安装工人安装技术操作规程

三、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四、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五、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六、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七、插口架子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八、吊篮架子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九、桥式架子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十、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十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十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十三、龙门架及进架物料提升安全技术规范

十四、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十五、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第八章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制度

第九章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第十章有害作业劳动保护制度

第十一章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

第十二章工程隐患监控与管理制度

第十三章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四章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第十五章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五、1.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要求有哪些?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建筑施工企业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指引和约束人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行为、是安全生产的行为准则。其作用是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生产部门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车间、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各岗位生产工人要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本岗位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六、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1.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2.安全检查的方法: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3.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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