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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新颁布和实施的法律法规

时间:2021-04-16 18:54
本文关于2014新颁布和实施的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6日讯:

1.2014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为配合刑诉法实施,最高人民法院12月24日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公安部修订《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修订《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

修订《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修订《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修订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修订了《人身伤害鉴定标准》

2.2014新出台的法律与我们生活的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核心提示: “驰名商标”字样将被禁止出现在各类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也不得用于产品的广告宣传、展览 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新《商标法》修正案规定,2014 年 5 月 1 日起,禁止以“驰名商标”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避免误导消费者。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违反上述规定,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新《商标法》规定只有商标局、商评委及人民法院在具体案件审理过程中才能认定驰名商标,并明确驰名 商标不能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商业活动;规定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的,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2.《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核心提示:私家车取消使用年限 从今年 5 月 1 日起,我国实行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将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私家车 15 年强制报废生死线将被废除。 “按照规定虽然不对小型私家车的使用年限有限制,但是却规定了小型私家车的行驶里程。”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 60 万公里,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 50 万公里,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 60万公里;专用校车行驶 40 万公里的,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background image 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3.《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核心提示:洋奶粉不能再信口开河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于 5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进口乳品标签上标注获得国外奖项、荣誉、认证标志等内容,应提供经外交途径确认的有关证明文件,这意味着今后那些“吹水”的洋奶粉将不能再信口开河。

业内人士认为,质检总局之所以设立如此严格的官方把关门槛,是因为一些“出身不正”的洋奶粉普遍存在 “吹水”成分。“一些在国外市场根本见不到的品牌,来到国内都声称自己是国际知名品牌,得过这个那个奖,其实都是欺骗消费者的。”

4.《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核心提示:细化消防技术服务资质制度 近日,公安部发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自 2014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消防技术服务资质制度予以细化,明确了国家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行资质许可以及资质条件、许可程序和管理要求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取得相应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规定》还具体明确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各种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同时对负责审批、监管的部门的法律责任、廉政要求也作出了明确规定。5.《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 核心提示:信访应在 60 日办结 越级不予受理 23 日,国家信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

将background image 于 5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国家信访局针对类似问题首次出台系统化的专门文件。

《办法》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网上投诉等书面形式。 《办法》就来访事项由哪一级受理办理,哪些该受理哪些不受理,受理后怎么办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管辖层级,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来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并引导来访人以书面或走访形式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同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下级有关机关;在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中,首先收到的机关先行受理,不得推诿。

对于中央和国家机关来访接待部门,《办法》规定,应到而未到省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 关提出来访事项,或者省级相关部门正在办理且未超出法定处理期限的,不予受理。信访事项已经复核终结的不再办理。

6.《云南省旅游条例》 核心提示:旅游接待企业须经等级认定方可接待团队,且不得限制外来旅行社、导游、车辆。《云南省旅游条例》于 5 月 1 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继《旅游法》出台后首个修订并颁布施行的地方性旅游 法规。

按照《云南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的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旅游经营者、旅游从业人员和旅游设施,实行标准化等级认定或者评定,并向社会公布。接待旅游团队的旅行社、景区、住宿企业、购物企业、餐饮企业、旅游车(船)及驾驶员、导游,应当通过相应的等级认定或者评定。

未经等级认定或者评定就接待旅游团队的,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旅游经营者并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对导游、旅游车驾驶员处 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吊销业务经营许可证、。

3.2016年新实施的哪些法律法规

您好!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的法律法规如下: 一 交通法规: 为规范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对现有的条款作以下调整: 凡违反交通规则者罚款额为扣分数量的一千倍,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参与交通整治,第一时间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享受被举报违法违规者的罚款的百分之十的奖励。

同一违章记录,举报者以时间优先的原则领取奖励。 取消交通事故中保护弱者的条款,对于交通事故中违章一方必须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赔偿对方当事人全部损失。

对于酒驾一律吊销驾照,判刑2年,醉驾者五年内不得取得驾照,判刑2年!对于酒驾发生交通事故者除吊销驾照外,判刑5年起。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者,起判7年,致人死亡者,最高可判死刑。

在机动车辆无行驶权时发生事故必须负全部责任,在人行横道不避让行人的行为,扣三分,罚三千。行人在非人行横道横穿时与车辆发生事故,行人全责并赔偿对方损失。

二,银行业。 鉴于现银行业乱象,法律作以下规定,谁的错误谁承担损失。

由于银行故障造成的损失由银行承担。储户有存取款时,发现问题必须当面提出质疑,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储户承担。

银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人民币,否则视为违法,罚款拒收额的一万倍。同时欢迎举报,将以罚款的百分之十作为奖励。

三,酒店餐饮 为促进食品安全,加大对餐饮的惩治力度,对酒店餐饮的违法行为,及不合格的食品安全对当事企业作以下处罚:凡违反食品安全行为的企业罚没上一年度全年的营业收入!同时对举报者以罚款的百分之十的奖励。 四,零售业 为规范市场行为,对销售不合格,过期食品,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涉事企业也将罚没上一年度的全年的销售额,对于举报人以百分之十的奖励。

五,其他犯罪行为 对于执行法律的警察本身就是法律的象征,凡是对警察有攻击行为者,一律视为袭警。袭警者将被判刑5年起。

如造成警察受伤者10年起判,最高可判死刑。 公民在遇到生命财产受到伤害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自卫措施。

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为加大反腐力度,行贿者将于受贿者承担相同的法律责任。

当行贿者在一年内举报受贿者的犯罪行为,可免受行贿罪处罚。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废除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犯罪嫌疑人的免罚条款,及未成年人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所有犯罪行为一视同仁。

凡满十二岁以上者犯罪行为必须受到制裁!十二岁以下者违法,父母也将受到法律制裁。 取消无期徒刑,凡罪行累积判刑达到三十年者,一律判处死刑。

凡抢劫者起判二十年,并有伤害他人行为者,一律判死刑。对盗窃罪起判十年,在盗窃中被发现而反抗者,一律视为抢劫。

同时为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执法者的违法行为将视公民的两倍处罚。 为实现民主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凡在本国公民一视同仁,无论高官平民,富商贫民,所有执法者违法,加倍处罚。

真是做梦啊!怎么可能实现!希望有一天能够实施。 另外,《居住证暂行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持有人可享有六大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 其中,六大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七项便利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具体办法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规定。 草案中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这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政策,将来无论是生一孩还是二孩,生育假都会延长。至于到底能延长多少,就要看各地的规定了。

谢谢阅读。

4.近期有哪些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条例

11月1日,将有20余项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的法律法规如下:

建设部发布《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明确了具体抗震防灾措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和《中药材GA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实施中药材GAP认证,是国内第一次立法从源头上控制中药材质量,以保障中医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氯胺酮制剂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任何非定点企业及个人不得生产、药品零售企业一律不得经营氯胺酮制剂。

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特别规定认证机构应有10名以上相应领域的专职认证人员;认证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认证机构执业。

人事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不得招聘在岗的涉密人员和离岗脱密期未满的涉密人员、有违法嫌疑正在依法接受审查的人员等六类人才出境。

国家发改委发布《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禁止经营者之间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以及凭借市场优势地位牟取暴利、实行价格倾销和价格歧视等五种垄断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外币代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将外币代兑机构纳入结售汇监管体系和银行监管体系。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操作规程》,对境内保险经营机构外汇业务的市场准入和退出等加强管理。

海关总署发布《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规范了进出口货物申报行为。

国务院发布《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2003修订)》,加强了对出口加工区内企业的加工产品和在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边角料、残次品、废品等因特殊情况需要运往区外时的监管。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对进境水生动物的进境风险分析与检疫审批、装运前检疫卫生要求、包装和运输材料要求、进境检验检疫程序和处理办法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5.2014.哪些法律法规在1月1日实施

2014年1月1日起一批新法新规开始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13-6-29) 全文:/law/law_view.asp?id=423359 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特种设备安全法对社会各方面和公民个人参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工作作了规定。

在生产过程和日常生活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向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阚珂指出,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法律还要求监管部门对依法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建立完整的监督管理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便于社会公众查询了解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状况。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3-8-15) 全文:/law/law_view.asp?id=430964 规定明确,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并对其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质量负责。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对使用的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负责。

鼓励推行大型游乐设施相关责任保险制度,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和赔付能力。 在大型游乐设施使用方面,规定明确,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在大型游乐设施安装监督检验完成后1年内,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首次定期检验申请;在大型游乐设施定期检验周期届满1个月前,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定期检验。 同时,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开展设备运营前试运行检查、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定期安全检查并如实记录。

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前,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对大型游乐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并加强日常检查和安全值班。 规定指出,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对每台(套)大型游乐设施还应当制定专门的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对每台(套)大型游乐设施组织1次应急救援演练。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 国务院(2013-8-17) 全文:/law/law_view.asp?id=430096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取消了《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中设定的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如:设置或者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认定,铁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资质许可,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许可,超限、超长、超重、集重货物承运审批等。 在这里,还要特别提醒旅客朋友们不要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吸烟所产生的烟雾会直接危及列车正常运行,并造成安全隐患,条例对此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关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等(2013-8-30) 全文:/law/law_view.asp?id=432729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安全部和司法部以联合公告的形式公布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将于2014年1月1日施行。目前使用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同时废止。

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是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最重要、最基本的技术标准,是司法机关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和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 /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11-8) 全文:/law/law_view.asp?id=436759 规定明确,商品现货市场是指依法设立的,由买卖双方进行公开的、经常性的或定期性的商品现货交易活动,具有信息、物流等配套服务功能的场所或互联网交易平台。

商品现货市场交易对象包括实物商品,以实物商品为标的的仓单、可转让提单等提货凭证以及省级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其他交易对象。 根据规定,商品现货市场经营者采用现代信息化技术开展交易活动的,应当实时记录商品仓储、交易、交收、结算、支付等相关信息,采取措施保证相关信息的完整和安全,并保存五年以上。

市场经营者不得开展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禁止的交易活动,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国务院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决定 / 国务院(2013-11-9) 全文:/law/law_view.asp?id=436754 《办法》规定,“拥有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中国居民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申报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有关状况”。

相比原《办法》,此为新增条款。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还未对个人如何申报对外资产负债进行规定,预计未来将结合实际情况出台细则,可能要求拥有一定金额以上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居民个人报送相关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2013-11-21) 全文:/law/law_view.asp?id=437237 2010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曾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以下简称2010年《规定》)。新《规定》。

6.到2014年12月为止,我国制定的现行宪法和法律法规有多少

我国已制定现行宪法和有效法律共240部、行政法规706部、地方性法规8600多部。

法律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称。包括基本法律、普通法律。法律部门,包括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宪法是高于其它法律部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国家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最基本的原则,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活动的原则等.法律是从属于宪法的强制性规范,是宪法的具体化。宪法是国家法的基础与核心,法律则是国家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可划分为基本法律,如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商法、国际法等。普通法律,如商标法、文物保护法等。行政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行政规范的总称。

2014新颁布和实施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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