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关于监控的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8日讯:
1.关于安防监控的法律法规
关于安防监控的法律法规有: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该规范是《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的配套标准,是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建设的基础性标准之一,是保证安全防范工程建设质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的重要技术保障。
该规范共10章,本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系统构成,系统功能、性能设计,设备选型与设置,传输方式、线缆选型与布线,供电、防雷与接地,系统安全性、可靠性、电磁兼容性、环境适应性,监控中心。2、《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67-2001)》该标准规定了建筑物内部及周边地区安全技术防范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技术要求,是设计、验收安全技术防范用电视监控系统的基本依据。
该标准适用于以安防监控为目的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的电视监控系统的设计,其他领域的视频监控系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仅适用于模拟系统或部分采用数字技术的模拟系统。
3、《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工程技术标准(GB/T50636-2018)》该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对综合监控系统的集成深度与互联广度进行扩展并加以规范;增加系统安全的功能与性能要求;增加换乘站综合监控系统涉及原则及验收标准;增加综合监控系统与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调度指挥中心系统接口及由此产生的技术内容;增加综合监控系统工程安装试试与验收内容。4、《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35114-2017)》该标准规定了公共安全领域视频监控联网视频信息以及控制信令信息安全保护的技术要求,包括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系统的互联结构、证书和密匙要求、基本功能要求、性能要求等技术要求。
适用于公共安全领域视频监控系统的信息安全方案设计、系统检测、验收以及与之相关的设备研发与检测。5、《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该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传播或者未经公安机关通知查看、复制机房系统采集保持的信息;监控视频管理人员若私自把公园里、道路上摄像头拍到的视频放到网上传播,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
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安装监控设施应当设置明显标识,提醒公民自我保护隐私权;同时,禁止在涉及公民隐私的场所安装监控系统。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工程技术标准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加强视频监控信息安全 让"失控摄像头"可控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
2.关于安防监控的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方面,目前中国安防行业已形成了一个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认证技术规范管理办法》等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安防监控系统是应用光纤、同轴电缆或微波在其闭合的环路内传输视频信号,并从摄像到图像显示和记录构成独立完整的系统。它能实时、形象、真实地反映被监控对象,不但极大地延长了人眼的观察距离,而且扩大了人眼的机能,它可以在恶劣的环境下代替人工进行长时间监视,让人能够看到被监视现场的实际发生的一切情况,并通过录像机记录下来。同时报警系统设备对非法入侵进行报警,产生的报警信号输入报警主机,报警主机触发监控系统录像并记录。
3.监控摄像头的法律界定
《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传播或者未经公安机关通知查看、复制机房系统采集保持的信息;监控视频管理人员若私自把公园里、道路上摄像头拍到的视频放到网上传播,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条例还规定,安装监控设施应当设置明显标识,提醒公民自我保护隐私权;同时,禁止在涉及公民隐私的场所安装监控系统。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处以5000元至30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1000元至5000元罚款。
4.国家规定哪些场所必须装监控
按照规定,涉及公共安全的下列场所和区域应当安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
(一)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邮政、金融单位,博物馆、档案馆、展览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危险物品生产、销售、储存场所等重要单位;
(二)机场、港口、车站以及大型桥梁、隧道等重要交通设施;
(三)商场、宾馆、学校、医院、公园、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停车场等人员聚集场所;
(四)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和城市水、电、燃气、热力供应设施;
(五)城市主干道、重要交通路口、广场;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和区域。
市、县人民政府以及省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他应当安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场所和区域。
扩展资料
根据规定,货币、有价证券、票据的制造或者集中存放场所;国家或省级统一考试命题及试卷印刷、存放场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国有博物馆、档案馆的重要部位;广播、电视、以及城市水、电、燃油(气)、热力供应单位的重要部位;
公共娱乐场所、住宅小区出入口、主要通道都必须安装监控设备。 除此之外,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学校、医院、公园、大型广场等公众活动和聚集场所的重要部位也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不安装就是违法。
综上,安防监控设备的安装已经对民众的安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案件的侦破上面更是必不可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5.我国对工作场所网络监控有哪些法律规定
与工作场所数据隐私保护最直接的相关规定,应该是2012年生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第1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得公民个人电子信息。
另外,第2、3、4条对于其他企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公民个人电子信息,提出一些强制性要求,包括:1、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2、公开收集与使用原则;3、采取技术手段保护原则;4、严格保密,防止侵权原则。虽然在收集和使用员工信息等方面,我国已经给出了具体的规定,但是在其他方面,例如雇主是否有权监控员工电脑和其他通信工具的信息,是否可以对外勤员工进行定位等,我国法律法规尚无具体规定,只能在发生纠纷时,参照民法和侵权法的基本原则,以及上述的《网络信息保护决定》中的指引性原则来界定侵权的界限。
6.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第三条 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 第四条对重大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等有关标准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本单位下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进行辨识,属于重大危险源的,应当进行登记,并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
? (一)罐区(贮罐);? (二)库区(库);? (三)生产场所;? (四)压力管道;? (五)锅炉;? (六)压力容器;? (七)煤矿(井下开采);? (八)金属非金属地下开采;? (九)尾矿库。? 第六条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四)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表;? (五)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六)重大危险源报表。
?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3年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组织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国家对评估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第八条 安全评估工作可以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具有国家规定资格条件的安全评估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工作结束后,应当出具《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建议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四)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及严重程度;? (五)重大危险源等级;? (六)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七)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 (八)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第十条 第十一条 在与重大危险源相关的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填写《重大危险源报表》,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销。
? 第十四条 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 (一)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 (二)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 (三)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四)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重大危险源的具体等级认定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 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
?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按季度将检查情况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二条 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概况;? (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7.监控法律法规,邻居家摄像头直射我家算违法吗
邻居家摄像头直射自己家算违法,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侵权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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