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最新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8日讯:
1.消防法律法规有哪些
关于消防的法律法规有如下几种: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2、《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进行了修订。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扩展资料:
新消防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 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奖惩:
第四十五条 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2.新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社会单位遵守的消防法规是哪几个
2、大力开展以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本单位承诺,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定期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配齐并定期检验、维修、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3、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本单位承诺,依法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使用合格消防产品,不采用防火性能达不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选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不私拉乱接临时电线,配电箱盒安装保护装置,不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4、认真排查整改火灾隐患。
本单位承诺,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中提出的火灾隐患,承诺按照监督检查意见前将火灾隐患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自行停产停业,以确保消防防安全。生产、经营过程中,本单位将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加强消防值班执勤,不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不在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内设置居住场所。
在经营活动结束后,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切断电源。
4.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是为了认真并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 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扩展资料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 为了认真并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 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本厂“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的监 督管理和领导,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以下安全目标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条列;
2、将安全工作纳入本岗位重要工作范畴和年度个人安全工作的总 体计划安排、考核中,落实本厂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各项规章制 度,落实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防止 安全事故的发生;
3、确保本岗位所使用的机械电器设备、消防设备设施、工装器具 得到有效的保养和维护,满足并符合安全使用标准和要求;
4、配合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巡回检查,严格交接班制度,执行设 备维护保养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5、积极主动配合本部门主管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统计 分析及整改责任,配合本部门的安全、消防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消防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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