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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发行法律法规

时间:2021-04-18 14:06
本文关于企业债发行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8日讯:

1.公司债券发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公司债券发行是指公司债券从发行者手中转换到债券投资者手中的过程。

公司发行债券的实质是以负债方式向社会公众筹措资金。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具备法定条件,这些条件涉及债券总额、债券利率水平、公司净资产数额、公司盈利水平、政府产业政策等。

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包括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两种。 直接发行是公司直接向投资者发行债券。

其发行成本低,无需公开财务资料,但发行量和社会影响较小。间接发行是公司通过证券发行中价机构向投资者发行债券。

具体方式有代销、余额包销和全额包销。 相关法律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一百五十五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以实物券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第一百五十七条、公司债券,可以为记名债券,也可以为无记名债券。

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 第一百五十九条、记名公司债券的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建立债券登记、存管、付息、兑付等相关制度。

第一百六十条、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 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

第一百六十一条、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 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六十二条、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2.企业发行债券要符合法规的哪些要求

企业发行的债券一般称为“企业债”,企业债与公司债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企业债的范围要比公司债更大,企业债既包括根据《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又包括其他企业发行的债券。

《企业债管理条例》对企业债的发行进行了相关的规定。2008年1月,国家发改委下达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对企业债的发行条件进行了如下规定:

企业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五)债券的利率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七)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债的发行,主要是依照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该法第十六条,对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的条件进行了规定:

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3.不同类型的债券在发行时都有哪些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您好,我国的法律制度中对企业债券进行规范的主要有三部法律,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三部法律法规互相补充,涵盖了企业债券发行中所有的方面。

一.《证券法》种对企业发行债券的规定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必须用于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中对企业发行债券的规定

1.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2.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

3.具有偿债能力;

4.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三年盈利;

5.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6.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对企业发行债券的具体规定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3.最近三年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5.债券的利率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7.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4.企业债的发行条件

1、发债前连续三年盈利,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最近三企业债发行定向宽松 保障房债券逆势放量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3、发债用于投资项目的,发行总额不得超过其投资总额的30%;用于基建项目的不超过20%。

4、取得公司董事会或市国资委同意申请发行债券的决定。

利率水平 市场招标(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上半年发行的10年期利率一般在4.2%-4.8%之间

债券期限 一般为5年以上,以10年和20年居多

付息方式 一年一次

发行规模(相互占用额度) 不超过净资产40%,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70%,不低于10亿元

发行对象 境内机构均可购买(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企业债发行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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