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法律法规的架构体系,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8日讯:
1.简述我国法律法规体系..
2008年3月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至此,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在内的,由七个法律部门、三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法律体系。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们走出了一条不同寻常的中国特色之路。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之路
1978年12月22日,历史铭记。
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公报,将民主法治建设提到崭新的高度: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迎来了春天。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迎来了春天。
1982年,现行宪法通过。宪法是法治建设的基础,是法律体系的核心和统帅,国家根本大法的通过,使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
1997年,党的十五大确立了宏伟的目标: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002年11月14日,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指出,我国已初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截至今年两会期间,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已达229件,涵盖宪法等七大法律部门;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近600件,地方性法规7000多件。
而此时,我们已经将目光投向更远的2010年和2020年。2010年将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律门类齐全;法律部门内部的法律规范齐备;法律体系内部不同的法律门类之间、不同法律规范之间、不同层次法律规范之间,逻辑严谨、结构合理、和谐统一。2020年较之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将“更加完善”。
中国特色的民主科学立法
2008年4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全文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征求各方意见。至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就16部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一部法律,不同的社会群体有不同的诉求,向社会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见,是立法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方式。
公民参与立法,是现代民主社会实现法治的基本原则。令人欣喜的是,征集公众意见、公民提出立法建议、立法听证会等已成为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常用方式。
2006年8月,安徽省合肥市农妇姜广元建议加强职业技术教育立法,这一建议被列入该省2007年度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无独有偶,2005年5月27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修正案》,此次修正缘于66岁农妇王淑荣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上书”。
对于提高立法质量,普及公民法律意识、培植法律信仰,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有着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2008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今后一般都要公开征求意见。
以法律形式固定改革成果
改革的成果需要法律巩固,改革的深入需要法治保障。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成功地走出了一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这一过程中,党和人民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被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而法律的制定又进一步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面进步。
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要求。此后,我国加快经济立法,进一步完善民商法律,一批重要的立法项目相继完成。
宪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法律根据,也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1999年3月14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2004年宪法修正案把“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内容写入宪法。以制度的力量尊重与保障人权、保护私产等先进的价值观,更加全面准确地表达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改革开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规范和保障,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将促进国家的兴旺发达、长治久安。
2.我国法律体系由那几个层次构成
一、宪法(以宪法为主导部门,并包括以下附属部门)国家机关组织法、政府机构改革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选举法、国籍法等。
二、经济法(由以下各并行的部门组成)国民经济计划法、基本建设法、财政法、金融法、工业企业管理法、农业经济管理法、商业管理法、交通运输法(包括海商法、航空法等)、对外经济关系法(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经济合同法(与民法中合同法之间关系待定)等。 三、民法 四、家庭法(由以下各并行的部门组成)婚姻法、计划生育法、亲属和继承法等。
五、自然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由以下各并行的部门组成)土地法(包括土地征用法)、森林法、草原法、能源法、水利法、水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等。 六、劳动法和社会福利法(由以下各并行的部门组成)工会法、职工参加企业管理法、劳动保护法、职工奖惩法等。
七、文教科技法(由以下各并行的部门组成)教育法、科学法、专利法、发明奖励法、新闻法、出版法、文艺法、广播电视法、文物保护法等。 八、行政法和行政程序法(由以下各并行的部门组成)民政管理法、治安管理法、城市规划和建设法、卫生管理法、交通管理法(一般指维护城镇街道、公路等方面交通秩序的法规)、工农商行政管理法(包括企业登记法、商标法等)、行政诉讼程序法等。
九、刑法 十、司法程序法(以刑民事诉讼程序法为主导部门,并包括以下附属部门)律师法、公证法、调解法和仲裁法、劳教法、劳改法、监狱管理法、国际私法(指冲突法)。 十一、军事法。
3.中国法律体系包括()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与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相一致,以宪法为统帅和根本依据,由部门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协调、体例科学、调整有效的法律及其配套法规所构成,是保障我们国家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各项法律制度的有机的统一整体。
这个体系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七个法律部门组成。
本题答案为ABC
4.简述建设法规体系的概念及构成
建设法规体系的概念:
建设法规体系,是指把已经制定和需要制定的建设法规、建设行政法规和建设部门规章衔接起来,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框架结构。包括地方性建设法
规和建设规章。建设法规体系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法规体系的构成:
所谓法规体系的构成,就是指法规体系采取的结构形式。建设法规体系是由很多不同层次的
法规组成的,它的结构形式一般有:宝塔形和梯形两种。
5.简答:我国建设法规体系由哪五个层次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我国建设法规体系由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建设部门规章、地方性建设法规和规章五个层次组成。具体是:
1. 建设法律
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颁行的属于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业务范围的各项法律,是建设法规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等
2. 建设行政法规
指由国务院制定颁行的属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业务范围的各项法规,其效力低于建设法律,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行政法规的名称常以“条例”、“办法”、“规定”、“规章”等名称出现。如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 等
3. 建设部门规章
指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与国务院其他相关部门联合制定颁行的法规
4. 地方性建设法规
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颁行的或经其批准颁行的由下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的,只能在本区域有效的建设方面的法规。地方性建设法规促进了本地区建设业的发展,同时也为国家建设立法提供成功的经验。
5. 地方建设规章
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颁行的或经其批准颁行的由其所在城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建设方面的规章。其中,建设法律的法律效力最高,层次越往下的法规法律效力越低。法律效力低的建设法规不得与比其法律效力高的建设法规相抵触,否则,其相应规定将被视为无效。
6.剖析律体系的结构至少有哪三个体系
当代中国法律体系是在宪法的统领下,由三个结构要素(公法、私法和社会法)构成。
划分为若干个法律部门,主要包括政治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亲属法、经济法、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法等。法律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法律规范总和构成的、具有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在法律体系中,法律规范是基本元素,法律部门是基本单位。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等各自独立、又彼此联系的众多法律部门组成了中国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一般应具有以下特征:(一)规范性,法律的三个最重要的特点分别是它的强制性、体系性和规范性;(二)客观性,法律体系的客观性指的是法律体系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三)系统性,法律体系的系统性是法律体系的题中应有之意.法律体系的系统性在一定的程度上表现为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四)实用性.确定一个法律体系存在与否的一个重要的标准就是法律体系能否实际满足某一地域社会生活的法律需求,即法律体系是否具有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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