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卫生法律法规第二版,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9日讯:
1.卫生法律法规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10.27) 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12.29) 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10.30) 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007-10-30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最新法规 关于将A型肉毒毒素列入毒性药品管理的通知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卫生部(2008-7-21)阅582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灾后妇幼卫生服务应急方案》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7-21)阅295次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管理的通知 / 卫生部(2008-7-17)阅552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埃博拉出血热等6种传染病预防控制指南和临床诊疗方案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7-12)阅425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世界卫生组织人体细胞、组织和器官移植指导原则(草案)》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7-10)阅384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7-8)阅625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防治糖尿病宣传知识要点》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7-8)阅609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灾后不同人群心理卫生服务技术指导原则》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7-3)阅920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6-27)阅334次 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的通知 / 卫生部(2008-6-27)阅709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部分附表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6-24)阅1252次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 卫生部(2008-6-24)阅1459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综合医院建设标准》等14个汶川地震灾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装备指导标准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6-21)阅631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地震灾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6-20)阅484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贯彻实施《卫生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工作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6-12)阅545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6-2)阅407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孔肯雅热诊断和治疗方案》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5-29)阅1233次 关于印发《地震伤员康复指导规范》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 中国残联办公厅(2008-5-28)阅1201次 关于印发《四川汶川地震伤员康复工作方案》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 中国残联办公厅(2008-5-27)阅635次 关于切实做好地震灾区饮用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 卫生部 环境保护部等(2008-5-24)阅496次 民政部、公安部、卫生部关于“5.12”地震受伤人员转移救治中死亡遗体处理的通知 / 民政部 公安部 卫生部(2008-5-23)阅1111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震灾区预防接种指南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5-23)阅850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震灾区鼠疫等3种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5-18)阅1222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地震灾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5-18)阅93次 关于切实做好抗震救灾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 卫生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局(2008-5-13)阅666次 关于印发《2008-2010年全国正电子发射型断层扫描仪配置规划》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08-5-13)阅1118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工作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5-9)阅700次 关于印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技术细则(试行)》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 全国爱卫会办公室(2008-5-6)阅1414次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 卫生部(2008-5-6)阅1227次 卫生部发布关于加强春夏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 卫生部(2008-5-3)阅814次。
2.我国共有多少部卫生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目录第一部分 法 律(共10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1986.12.2)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1993.10.3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10.27)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10.30)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12.29)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6.26)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2.28)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10.27)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12.29)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8.28)第二部分 行政法规(共32部)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1982.2.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4.1)麻醉药品管理办法(1987.11.28)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12.3)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1988.1.14)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7.21)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1988.12.27)精神药品管理办法(1988.12.27)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1989.1.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1989.3.6)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1989.10.24)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11.13)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6.4)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1991.12.6)中药品种保护条例(1992.10.1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2.26)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1994.8.23)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1996.1.29)血液制品管理条例(1996.12.3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1998.9.22)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1998.11.28)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1.4)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1.6.20)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6.1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4.4)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5.1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8.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2003.4.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5.9)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6.16)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8.5)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4.11.12)第三部分 部门规章(共92部)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1990.7.28)食糖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0)糖果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0)肉与肉制品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0)食用植物油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0)冷饮食品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0)粮食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0)酒类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0)食用氢化油及其制品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0)豆制品,酱腌菜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0)蜂蜜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0)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0)调味品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0)茶叶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0)蛋与蛋制品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0)食品用塑料制品及原材料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6)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6)食品用橡胶制品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6)防止黄曲霉毒素污染食品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6)食品容器内壁涂料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6)搪瓷食具容器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6)食品罐头内壁环氧酚醛涂料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6)铝制食具容器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6)陶瓷食具容器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6)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1.3.11)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1991.3.27)全国卫生系统荣誉称号暂行规定(1991.7.30)性病防治管理办法(1991.8.12)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1991.9.12)首批淘汰三十五项临床检验项目,方法的规定(1991.12.20)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1992.5.11)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1992.10.7)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规定(1992.10.31)护士管理办法(1993.3.26)鼠疫地区猎捕和处理旱獭卫生管理办法(1993.3.15)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8.29)预防用生物制品生产供应管理办法(1994.9.2)核事故医学应急管理规定(1994.10.8)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1995.4.27)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1995.6.2)保健食品管理办法(1996.3.15)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1996.4.5)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996.7.9)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1996.8.27)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1997.3.15)食品卫生监督程序(1997.3.15)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1997.3.17)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1997.6.5)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6.19)血站管理办法(暂行)(1998.9.21)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1999.2.25)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1999.7.16)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1999.7.16)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1999.7.23)卫生部卫生立法工作管理办法(1999.10.25)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1999.12.24)卫生部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办法(1999.12.29)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2000.1.16)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00.5.15)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2000.7.10)卫生部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2。
3.本学期学了卫生法律法规,求一篇1000字心得体会
为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落实我院《中医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我科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开展了医务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此次活动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提高全科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现将我科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总结如下:
一、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明确,普法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治国方略。卫生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管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我院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科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并且明确科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
三、此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内容丰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对
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科室还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 我科于1月6日起多次利用晨会时间进行了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要求全体人员均参加学习,学习结束于1月30日进行了考核。 此次活动与“医院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治安防范意识及自觉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为加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提供了条件,进一步强化了医院管理,使科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两个效益同步增长。当前,虽然我科在本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中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继续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把医院管理质量和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工作长久地延续下去。
4.卫生法律法规试题到哪里可以找到
其实卫生法律法规都融合在法律法规大全或汇编这样的书里,下面有一些试题,希望能帮助你.(一)常用卫生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 1.我国发生的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很快波及到许多省市,这种发病情况称为 C A.爆发 B.大流行 C.季节性升高 D.周期性流行 2.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其时间为 C A.每3个月1次 B.每6个月1次 C.每12个月1次 D.每18个月1次 3.《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当地政府可报上一级政府决定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
下列措施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D A.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B.停工、停业、停课 C.封闭被传染病病原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 D.限制或不允许离开自家家门 4.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销售明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应 D A.处以警告 B.停产或停止营业 C.吊销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D.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5.建设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有下列哪项行为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十万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 B A.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结果没有存档、上报、公布的 B.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C.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 D.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 6.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前已开业的单位应当 D A.无需补办卫生许可证 B.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C.重新办理营业执照 D.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补发"卫生许可证" 7.下列哪项不属于放射事故 A A.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受到放射性损害 B.丢失放射性物质 C.人员超剂量照射 D.放射污染 8.《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在传染病防治方面的职责是 C A.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B.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监测管理工作 C.承担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防治管理任务 D.领导所辖区域传染病防治工作 9.国家对放射工作实行的职度是 C A.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B.考试上岗制度 C.许可登记制度 D."卫生许可证制度" 10.有关食品错误的是 C A.一些药食同源的物品属于食品 B.食品也包括半成品 C.食品原料不属于食品 D.食品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11.《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之一是 D A.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B.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C.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D.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水平 12.医疗机构在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中对非卫生技术人员 C A.可以使用 B.尽量不用 C.不得使用 D.在次要的科室可以使用 13.医疗机构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依法采取的措施是 B A.立即抢救 B.及时转诊 C.继续观察 D.提请上级医院派人会诊 14.下列属于《母婴保健法》规定可以申请医学技术鉴定的是 C A.对婚前医学检查结果有异议的 B.对婚前卫生咨询有异议的 C.对孕产期保健服务有异议的 D.对医学指导意见有异议的 15.用工单位招用流动人员多少人以上,就应对流动人员集中生活起居的场所及使用的物品定期消毒 B A.100人 B.200人 C.300人 D.400人 16.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暗中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A A.罚款 B.吊销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C.民事赔偿 D.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17.某县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医师胡某,违反母婴保健法规定,出具有关虚假医学证明而且情节严重。该县卫生局应依法给予胡某的处理是 C A.罚款 B.警告 C.取消执业资格 D.降职降薪 18.按照《母婴保健法》规定,必须经本人同意并签字,本人无行为能力的,应当经其监护人同意并签字的手术或治疗项目是 C A.产前检查、产前诊断 B.产前检查、终止妊娠 C.终止妊娠、结扎 D.产前诊断、终止妊娠 19.对于《执业医师法》的适用对象,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D A.本法颁布之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B.乡村医生、军队医师 C.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的医师 D.在中国境内申请医师考试、注册、执业或者从事临床示教、临床研究等活动的境外人员 20.医疗机构施行特殊治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 D A.病房负责人同意后实施B.科室负责人同意后实施 C.科室全体医师讨论通过后实施 D.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批准后实施 21.医疗事故鉴定办法由哪个部门制定 A A.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B.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C.市级卫生行政部门 D.高级人民法院 22.对传染病人的控制,正确的是 C A.对乙、丙类传染病病人予以隔离治疗 B.对艾滋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应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C.淋病、梅毒病人未治愈前不准去公共浴室、理发店等公。
5.卫生法规
一章 卫生法概论第一节 卫生法概述一、卫生法的概念二、卫生法的调整对象第二节 卫生法的基本原则一、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益原则二、预防为主原则三、依靠科技进步原则四、中西医协调发展原则五、动员全社会参与原则六、国家卫生监督原则七、患者权利自主原则第三节 卫生法的渊源一、卫生法渊源的概念二、我国卫生法渊源的主要形式三、卫生法的效力等级第四节 卫生法律关系一、卫生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二、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三、卫生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第五节 卫生法的作用一、卫生法作用的概念二、卫生法的规范作用三、卫生法的社会作用第二章 卫生法中的法律责任第一节 卫生法律责任的概念与种类一、卫生法律责任的概念二、卫生法律责任的种类第二节 卫生法中的行政责任一、行政责任的概念和特征二、行政责任的构成三、行政责任的形式第三节 卫生法中的民事责任一、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二、民事责任的构成三、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第四节 卫生法中的刑事责任一、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二、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三、卫生法中的相关刑事责任第三章 临床医务人员执业法规第一节 执业医师法律规定一、执业医师法概述二、执业医师资格取得与注册三、执业医师的权利、义务及执业规则四、医师的考核与培训五、法律责任第二节 护士执业条例一、护士的执业注册二、护士的权利和义务三、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四、法律责任第三节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卫生行业作风建设一、医务人员的医德规范二、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第四章 药品管理法第一节 概述一、药品管理法的概念及立法目的二、药品的含义三、药品管理的指导原则第二节 药品的生产和经营一、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二、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第三节 药品管理一、药品标准二、禁止生产和销售假药、劣药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四、特殊药品管理第四节 与药品相关的其他管理制度一、药品价格管理二、药品广告管理第五节 药品监督一、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二、药品检验机构及职责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第六节 法律责任一、行政责任二、民事责任三、刑事责任第五章 传染病防治法第一节 概述一、传染病及传染病防治法二、法定传染病的分类三、传染病防治方针及管理原则四、传染病防治的管理体系和保障措施第二节 传染病的预防和疫情报告一、传染病预防二、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和公布第三节 传染病疫情的控制和监督一、医疗机构应采取的措施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采取的措施三、各级政府部门应采取的措施四、医疗救治第四节 法律责任一、行政责任二、刑事责任三、民事责任第五节 艾滋病防治的法律规定一、概述二、艾滋病的预防和控制三、艾滋病的治疗、救助和保障四、艾滋病预防的法律责任第六章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制度第一节 概述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与应急条例制定的目的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方针与原则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组织体系及职责第二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中的主要制度一、预防与应急准备二、报告与信息发布三、应急处理第三节 法律责任一、各级政府组织违反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二、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三、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职责的法律责任四、扰乱社会和市场秩序的法律责任第七章 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第一节 概述一、医疗事故的概念和特征二、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和分级第二节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一、医疗事故的预防二、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中患方的权利三、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第三节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鉴定组织二、鉴定程序、方法及所需材料三、鉴定结论及内容第四节 医疗事故的处理一、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二、医疗事故的监督三、法律责任第五节 医疗事故的赔偿一、医疗事故赔偿的原则二、医疗事故赔偿的范围第八章 中医药法律制度第一节 概述一、中医药的概念二、中医药立法三、中医药立法的目的和适用范围……第九章 血液管理法律制度第十章 母婴保健法律制度第十一章 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第十二章 医学发展与法律。
6.卫生执法相关法律、法规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的通知 -------------------------------------------------------------------------- 卫监督发〔2005〕233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六月九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监督所,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卫生部办公厅2005年6月10日印发 校对:王冀附件: 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水平,保障各项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正确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以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高效为基本要求,以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为保障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 卫生行政执法的内容应当包括卫生行政许可、卫生监督检查、卫生行政强制措施及卫生行政处罚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实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建立卫生行政执法激励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辖区内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并组织实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职能调整及时进行修订。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五条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明确执法范围和工作任务; (二)划分执法责任,具体内容有: 1、明确法定职责和权限范围; 2、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3、执法的目标和要求; 4、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根据卫生行政执法范围和工作任务建立卫生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分别落实到各级负责人、各处室(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 第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下列制度,保证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一)重大行政处罚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 (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及档案管理制度; (三)罚没收缴物品处理管理制度; (四)卫生监督稽查制度; (五)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六)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制度; (七)卫生监督信息统计报告制度; (八)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和奖惩制度。
第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要求,不得失职、渎职、越权和滥用职权。 第八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及时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投诉和举报,不得拒绝和推诿。
第九条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行政违法案件时,发现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管辖和职权范围; (二)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三)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有关标准; (四)执法程序合法; (五)行政处罚合法、适当。
第十一条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依法行政。 第三章监督 第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的法制机构负责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的监督工作,其职责是: (一)实施过错责任追究; (二)参与重大执法和听证活动; (三)对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实施监督; (四)组织对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第四章考核 第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本机关及所属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对下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评议考核。
第十四条卫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应当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评议考核中,要公正对待、客观评价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
第十五条卫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标准、过程和结果都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在实施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应当针对其不合格内容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应当取消其评比先进资格。 第五章过错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过错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第十八条在对责任人做出处理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十九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行政首长为卫生行政执法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执法机构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执法人员根据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卫生行政执法责任。
第二十条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应责任: (一)超越法定权限的; (二)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 (四)违反法定程序的; (五)处理结果显失公正的; (六)依法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 (七)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
7.卫生法律法规有哪些
医疗法律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于何时起施行? 答: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2、何为医疗事故? 答: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3、医疗事故分几级几等,各级内容如何? 答:卫生部将医疗事故拟分为四级十一等。
其中一级为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分甲、乙等;二级为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分甲、乙、丙、丁等,三级为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分甲、乙、丙、丁等;四级为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4、因抢救病人,未能及时书写病历,应在抢救结束后几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完成。
5、当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应如何报告? 答: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6、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方法有几种? 答:1、协商;2、民事诉讼;3、行政解决; 7、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内容包括哪些? 答:(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它材料; 8、有哪几种情形不属医疗事故? 答:(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9、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受损害,在多少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争议处理申请有效? 答:一年内 10、医疗事故赔偿应考虑哪些因素来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答:(1)医疗事故等级;(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11、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可怎样处理? 答:可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发生哪些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答:(1)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2)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13、如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病历如何处理? 答:当发生争议时,病历资料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保管。 14、如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应如何处理实物? 答: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
需检验的,应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如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15、当事人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应当自收到医学会通知之日起,几日起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答:应在10日内。
16、医学会不予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哪些? 答:(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17、患者有权复印的病历资料有哪些? 答: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18、在患者有权复印病历时,应如何操作? 答:患者提出要求复印病历,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时,应有患者在场,医疗机构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复印工本费。
19、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应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应当避免对患。
8.卫生行政部门执法的法律法规条例有哪些 卫生行政部门执法的法律法规
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66号)
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64号)
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63号)
《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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