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督查总结,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9日讯:
1.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评怎么写
自己加一修改就好了!希望你满意! 内 容 寄语 个人简历 推荐表 证书副本 尾声 联系方法 寄 语 尊敬的主管领导: 您好!当您翻开这一页的时候,您已经为我打开了通往机遇与成功的第一扇大门。
首先,非常感谢您百忙之中抽空阅读我的材料,希望它不同于您手中若干份雷同的求职材料,并且能够有助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与知识经济的大潮中录求到综合型的跨世纪人才。 敬请留意后面的内容,相信您一定不会失望的。
谢谢! xxx 个 人 简 历 尾 声 在您即将读完这份材料之际,有几句话想对您说:我是一个来自北国江城吉林市的东北小伙,黑土地给了我强健的体魂,冰天雪地的严雪铸就出我的吃苦耐劳与坚毅不拔的精神。多年来所受的教育与锻炼也使我能够适应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衰心希望毕业后能为贵公司效力,为贵公司的事业发展贡献我的才智。
不必在乎我曾取得什么,请关注我的未来! 再次衷心感谢您 xxx xxxx年xx月 联系方法: 地 址: 邮 编: 传 呼: 电 话: 个人简历 个人资料: 姓 名: 政治面貌: 性 别: 学 历: 年 龄: 系 别: 民 族: 专 业: 藉 贯: 健康状况: ◆ 知识结构: 主修课: 专业课程: 选修课: 实习: ◆ 专业技能: 接受过全方位的大学基础教育,受到良好的专业训练和能力的培养,在地震、电法等各个领域,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野外实践和研究分析能力。 ◆ 外语水平: 98年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99年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有较强的阅读、写作能力。
◆ 计算机水平: 熟悉DOS、Windows98操作系统和Office97、Internet互联网的基本操作,掌握FORTRAN、Quick-Basic、C等语言。 ◆ 主要社会工作: 小学:班劳动委员、班长。
中学:班长、校学生会主席、校足球队队长。 大学:班长、系学生会主席、校足球队队长,校园旗班班长。
◆ 兴趣与特长: ☆喜爱文体活动、热爱自然科学。 ☆小学至中学期间曾进行过专业单簧管训练、校乐团成员,参加过多次重大演出。
☆中学期间,曾是校生物课外活动小组和地理课外活动小组骨干,参加过多次野外实践和室内实践活动。 ☆喜爱足球运动,曾担任中学校队、大学系队、校队队长,并率队参加多次比赛。
曾获吉林市足球联赛(中学组)"最佳射手"称号并参加过98嘉士伯北京市大学生足球联赛。 ◆ 个人荣誉: 中学:xxx优秀学生。
xxx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干部。 xxx英语竞赛三等奖。
大学:校优秀学生干部 96、98年度三等奖学金与97年度二等奖学金。 ◆ 主要优点: ★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活动策划能力和公关能力,如:在大学期间曾多次领导组织大型体育赛事、文艺演出,并取得良好效果。
★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如:小学至今,曾多次作为班、系、校等单位代表,在大型活动中发言。 ★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如:在同学中,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善于协同"作战。
" ◆ 自我评价 活泼开朗、乐观向上、兴趣广泛、适应力强、勤奋好学、脚踏实地、认真负责、坚毅不拔、吃苦耐劳、勇于迎接新挑战。 ◆ 求职意向 可胜任应用xxxx及相关领域的生产、科研工作。
也可以从事贸易、营销、管理及活动策划、宣传等方面工作。 在你寄出的简历之前,用“九不”标准来检查一下你的简历。
1、简历的修饰。不要因为省钱而去使用低廉质粗的纸张。
检查一下是否有排版、语法错误,甚至水、咖啡渍。在使用文字处理软件时,使用拼写检查项并请你的朋友来检查你可能忽略的错误。
2、字符大小。如果你需要用两页纸来完成简历,请清楚、完整地把你的经历和取得的成绩表现出来。
不要压缩版面,不要把字体缩小到别人难以阅读的程度。 3、真实。
不要虚构日期或职务名称来蒙蔽你曾经失去工作的事实,或频繁更换工作的事实或你从事较低的职务。如果你未来的雇主去做背景调查发现你在撒谎,那你就和你的工作说“再见”吧! 4、陈述你的才能。
如果你缺少你所找寻的工作所需的工作经验,不要在简历中使用时间表达法。通过功能表达法或技术表达法,优先来陈述你相关的工作经验和技术。
5、推出你的长处。不要仅仅简单地抄写你公司人事手册中关于工作性质描写的术语。
为了显示你比其他竞争者更有优势,你需要的不是简单地列出你的工作职责,列出你所完成的特殊贡献,增长百分比,客户增加数,赢取的奖励等。 6、不要用任何借口。
不要把你离开每个所从事工作的理由写上你的简历,例如“公司被售出”、“老板是个白痴”或“谋求高薪”。 7、你最近在干什么?不要仅仅简单地陈列你所从事过的每个职位。
人事部经理们最感兴趣的是你近10年来的经历,所以请把重点突出在最近和最相关的工作经历上。 8、确定目标。
不要按照星期日报纸上的公司招聘广告把你的简历一一寄出,不要投递简历,如果你的条件与工作要求相去甚远,仔细阅读广告,决定你是否有合适的资历后才去投递。 9、请不要寄附件。
当你寄你的简历时,不要把你学习成绩单复印件、推荐信或奖励证明复印件一并寄出,除非你被特别要求这样做。如果你获得面试机会后,你可带上这些材料。
个人简历是自己。
2.检查出无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整改报告怎么写
这个是范文,具体根据你们公司的实际情况修改
XXX劳动局\XX劳动站:
首先非常感谢贵单位于XX年XX月XX日来到我厂检查监督,并针对我厂现存在的劳动用工与管理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经我公司讨论决定,我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落实改善,以确保符合相关劳动法规要求:
1.工资未达最低标准,最低仅3.36元/小时,为我公司计算出勤天数方法错误按26天计算,自2006年10月份起,我公司改为依174小时/月,即确保员工最低工资不低于4.02元/小时.
2.9月延长工作时间超过36小时,因9月份我司新进人员较多,工作效率低,同时客户订单多,故部分老员工加班较多.我公司已于10月份补进近100名员工,以减轻老员工生产负荷,如需安排临时加班赶货,则次日安排补休.
3.加班费较法定标准低,平时加班低0.98元/小时,休息日加班低1.31元/小时,系因为出勤天数计算错误导致(同第一项), 2006年10月份起,我公司最低加班费改为平时加班费为6.03元/小时,休息日加班费8.04元/小时.
4.针对第1.3项工资与加班费过低,我公司将于10月份工资发放时补发差额部分.针对第2项我公司将会于11月份安排加餐及福利活动予以弥补.
以上整改事项均已在我公司内部公告并宣导,以确保员工知晓.请贵单位给予监督指导.
XXXX有限公司
二00九年XX月XX日
3.如何有效地发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监督检查的作用
(1)检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可以定期不定期地到有关单位实地检查缴费情况。在检查时。
可以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与缴纳社会意外险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并可以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等行为。
(2)调阅审查。为了解单位的缴费情况。
查明和证实有关问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税务机关可以调阅缴费单位与社会意外险费征缴有关的证件、报表、账册等相关材料。
进行书面审查。以确定这些材料的真伪。
并从中发现问题。 (3)调查。
劳动意外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发现社会意外险费征缴违法案件时。为证实和查明有关问题。
可以通过询问知情人。或者通过其他渠道了解情况等方式自行收集有关证据材料。
4.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 根据实际情况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全国总工会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作了修改,现予颁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 第一条 为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职责,维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工会组织依法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群众监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在县(含)以上总工会、产业工会中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可聘请有关方面熟悉劳动保护业务的人员担任兼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
第四条 中华全国总工会,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全国产业工会,省辖市总工会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有审批任命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全国产业工会和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部门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审批任命。
省辖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全国产业工会审批任命,报中华全国总工会备案。 县级总工会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由省辖市总工会审批任命,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备案。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由其所隶属的工会组织考核、申报。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证件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统一印制。
第五条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在其所隶属的工会组织领导下工作,代表工会组织依法实施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也可受任命机关委托,代表任命机关执行监督检查任务。 第六条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生产实践经验,并从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一年以上,应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熟悉和掌握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劳动保护业务;科级以上、从事五年以上劳动保护工作的工会干部也可以担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任命前必须经过劳动保护岗位培训,考核合格。 第七条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代表工会组织行使下列职权: (一)参与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重大决策、措施的制定,监督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监督检查本地区、行业和企事业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对劳动安全卫生状况进行分析,对危害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的问题进行调查,向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反映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整改治理的建议。(三)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在监督检查时,发现存在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违反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问题,有权要求企事业进行整改,监督企事业采取防范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发现严重存在事故隐患或职业危害的,提请所隶属的工会组织向企事业单位发出书面整改建议,并督促企事业单位解决;对拒不整改的,提请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性措施。(四)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并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向企事业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要求采取紧急措施,包括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
同时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五)依法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监督企事业单位采取防范措施,对造成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对触犯刑律的责任者,建议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参加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监督和协助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监督检查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及经费投入、使用的情况;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八)支持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开展工作,在劳动保护业务上给予指导。
第八条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联系群众,依法监督。 (二)宣传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职工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各项法律法规和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技术。
(三)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四)学习相关知识,提高自身素质,适应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
第九条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执行任务时,应出示《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证》。实施监督检查时,企事业单位应予以配合,提供方便。
对拒绝或阻挠监督检查员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提请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第十条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应定期向其所隶属的工会汇报工作。
受任命机关委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向任命机关提交专题报告。 第十一条 工会组织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进行管理、业务指导和定期培训。
第十二条 任命机关定期考核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
5.社会保障工作总结包括监察和仲裁吗
具体得看当年的工作内容:一般社保工作总结包括:
1、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收集、发布职业供求信息;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职业介绍服务;负责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就业平台的业务指导与管理;指导协调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组织开展境外劳务输出工作;开展小额贷款担保服务和创业指导工作;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负责全市城镇失业登记及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工作;负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及规范指导劳务派遣工作。
2、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审核、发放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承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
3、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及支付;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费用结算;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
4、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负责参保单位及个人缴费的申报、审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的建帐、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参保工作。
5、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案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区、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6、市劳动保障局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工作。
7、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负责全市因工及因病、非因工负伤职工的伤残鉴定工作。
8、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负责管理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组织实施各类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9、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负责全市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工作;指导企业、基层进行劳动争议调解;参与因劳动争议案件引起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10.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其主要职能
负责运用市场机制,开发人才资源,调剂人才余缺,优化人才结构,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推进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负责开展人才招聘、人才引进、人才推荐、毕业生就业、人事代理、人才租赁与派遣、人才研究与培养、人才评价、人事咨询等服务;负责承担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和市人才研究会秘书处的具体工作。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下设市场部(毕业生就业指导部、人才培训学校)、人事代理部(人力资源事务所)、综合部 (人才研究会秘书处)和财务部四个部门。
11.市人事考试中心及其主要职能
负责开展人才测评与社会化考试服务等工作;建立和管理人事考试试题库,负责人事考试命题的组织工作;承担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职)业资格考试以及全市职称(公务员)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核)的考务组织工作;承担全市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人事考试中心内设考务科、综合科两个科室。
6.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对劳动者有何意义
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对于劳动者来说,通过了解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一旦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7.社会保障工作总结包括监察和仲裁吗
具体得看当年的工作内容:一般社保工作总结包括: 1、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收集、发布职业供求信息;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职业介绍服务;负责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就业平台的业务指导与管理;指导协调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组织开展境外劳务输出工作;开展小额贷款担保服务和创业指导工作;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负责全市城镇失业登记及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工作;负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及规范指导劳务派遣工作。
2、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国家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审核、发放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承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3、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及支付;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费用结算;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
4、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负责参保单位及个人缴费的申报、审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的建帐、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参保工作。5、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案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区、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6、市劳动保障局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工作。7、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负责全市因工及因病、非因工负伤职工的伤残鉴定工作。
8、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管理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组织实施各类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9、市劳动争议仲裁院负责全市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工作;指导企业、基层进行劳动争议调解;参与因劳动争议案件引起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10.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其主要职能负责运用市场机制,开发人才资源,调剂人才余缺,优化人才结构,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推进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负责开展人才招聘、人才引进、人才推荐、毕业生就业、人事代理、人才租赁与派遣、人才研究与培养、人才评价、人事咨询等服务;负责承担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和市人才研究会秘书处的具体工作。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下设市场部(毕业生就业指导部、人才培训学校)、人事代理部(人力资源事务所)、综合部 (人才研究会秘书处)和财务部四个部门。
11.市人事考试中心及其主要职能负责开展人才测评与社会化考试服务等工作;建立和管理人事考试试题库,负责人事考试命题的组织工作;承担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职)业资格考试以及全市职称(公务员)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核)的考务组织工作;承担全市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人事考试中心内设考务科、综合科两个科室。
8.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自评怎么写
尊重劳动者的知情权。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证件和收取财物。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劳动者不辞而别,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在招用劳动者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有的用人单位滥用强势地位,通过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限制劳动者合理流动。针对这个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对劳动者的义务。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关系就不存在了。为了便于劳动者尽快重新找到工作,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者适当流动是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在保持劳动力市场的生机和活力的前提下,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劳动合同法的出发点。劳动合同法延续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赋予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的同时,也赋予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劳动者不能从事或者胜任工作的,或者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收起
9.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的内容
第一条 为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职责,维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工会组织依法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群众监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三条 在县(含)以上总工会、产业工会中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
可聘请有关方面熟悉劳动保护业务的人员担任兼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第四条 中华全国总工会,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全国产业工会,省辖市总工会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有审批任命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全国产业工会和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部门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全国产业工会审批任命,报中华全国总工会备案。县级总工会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由省辖市总工会审批任命,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备案。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由其所隶属的工会组织考核、申报。第五条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在其所隶属的工会组织领导下工作,代表工会组织依法实施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也可受任命机关委托,代表任何机关执行监督检查任务。
第六条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生产实践经验,并从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一年以上,应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熟悉和掌握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劳动保护业务;科级以上、从事五年以上劳动保护工作的工会干部也可以担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任命前必须经过劳动保护岗位培训,考核合格。
第七条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代表工会组织行使下列职权:(一)参与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重大决策、措施的制定,监督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二)监督检查本地区、行业和企事业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对劳动安全卫生状况进行分析,对危害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的问题进行调查,向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反映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整改治理的建议。
(三)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在监督检查时,发现存在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违反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问题,有权要求企事业进行整改,监督企事业采取防范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发现严重存在事故隐患或职业危害的,提请所隶属的工会组织向企事业单位发出书面整改建议,并督促企事业单位解决;对拒不整改的,提请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性措施。
(四)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并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向企事业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要求采取紧急措施,包括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同时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
(五)依法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监督企事业单位采取防范措施,对造成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对触犯刑律的责任者,建议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参加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七)监督和协助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监督检查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及经费投入、使用的情况;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八)支持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开展工作,在劳动保护业务上给予指导。第八条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履行下列义务:(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联系群众,依法监督。
(二)宣传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职工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各项法律法规和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技术。(三)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合作。
(四)学习相关知识,提高自身素质,适应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第九条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执行任务时,应出示《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证》。
实施监督检查时,企事业单位应予以配合,提供方便。对拒绝或阻挠监督检查员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提请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第十条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应定期向其所隶属的工会汇报工作。受任命机关委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向任命机关提交专题报告。
第十一条 工会组织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进行管理、业务指导和定期培训。第十二条 任命机关定期考核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工作。
对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者取消其监督检查员资格。第十三条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所隶属的工会组织为其开展工作提供交通、通讯等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工会经费。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按规定享受个人防护用品、保健津贴等待遇。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和全国产业工会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本条例解释权属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六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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