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战略投资和股权转让,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0日讯:
1.股权投资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一、股权投资和股权转让不是同一意思。二者的区别具体如下:
1、股权投资,指的是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是指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
2、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将其股东依法转让人他人的行为;而资产转让是资产所有人对其资产进行处理的经营管理行为。
3、从理论上看,股权出资的结果是股东将其持有的一个公司的股权“缴纳”到另一公司,使其成为后一公司法人财产的一部分。具体表现为后一公司拥有前一公司股权,而前一公司的股东发生了变化。
4、从立法上看,股权出资必须履行股权转让的手续。
根据《公司法》第28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二、以问题中的A公司和B公司为例:
1、A收购B公司60%的股权,是A向B公司的股东购买,资金多少跟B公司没有关系,自然不可能把资金划入B公司而应该划入B公司出让股权的股东的帐号。
2、B公司的股东把自己的股权转让给A公司,这叫股权转让;而A公司为了得到B公司的股权要付出一笔资金,对于A公司来说,这是投资。
扩展资料:
需要明确的一点是:股权出资并不等于一般的股权转让。
1、尽管股权出资在股权归属问题上与股权转让有着相同的法律效果,但在股权转让中,受让方既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自然人,而在因股权出资带来的股权转让的情况下,受让方仅为公司。
2、二者在资产变化形态上不同,因为一个股东将其持有的一个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另一公司,受让股权的公司要向转让方支付价款,在接受股权的同时,需要减少货币资产。
而在股权出资中,接受出资的公司不需要向用股权出资的股东支付价款,不存在减少公司其他资产的问题。
3、股权出资在满足股权转让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还需满足《公司法》关于出资的一系列规定,例如评估作价、验资等。
2.战略投资与私募股权投资有什么区别
对于战略投资,并没有统一的官方概念,法律法规中也很少出现“战略投资”或“战略投资者”的字眼。最早出现该词的法律文件是1997年7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与发行公司业务联系紧密且欲长期持有发行公司股票的法人,称为战略投资者。” 一般认为,战略投资指依附于某个行业,以提升某个产业、培育产业的领头企业为目的;或者以进军某个产业,在产业中占据重要地位等为目的的投资。
从法规规定中可以看出,对于战略投资者,首先要与发行公司业务联系紧密;其次要出于长期投资目的而较长时间地持有股票。由此可见,一般认为,战略投资指依附于某个行业,以提升某个产业、培育产业的领头企业为目的;或者以进军某个产业,在产业中占据重要地位等为目的的投资。
具体来讲战略投资者就是指具有资金、技术、管理、市场、人才优势,能够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拓展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致力于长期投资合作,谋求获得长期利益回报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境内外大企业、大集团。
私募股权投资通过私募形式对非上市企业权益性投资,投资后提供管理或服务实现增值,最终通过上市、并购等实现退出。
一是投资渠道非公开,它只针对特定的投资者发售;单个投资者投资必须在100万元以上;如果投资主体是合伙企业不能超过49人,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不能超过200人;
二是投资回报率较高,通过PE投资能享受未上市到上市过程的高额溢价;
三是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差,PE投资的项目通常运作周期为3-5年;
四是投资风险较高,权益性投资,通常没有抵押担保。
“中国大额投资者家园”网站中的“PE平台”里有很多私募股权投资的项目,可以来参考。
3.怎么才能引进战略投资人
引进战略投资者, 不光可以引进其雄厚的资金, 更重要的是 可以引进其先进技术、先进管理、营销策略,使公司自身发展壮 大,增强整体创利能力;同时,可增强抗拒风险能力,分散自身 经营风险;另外,即使有些投资者没有实际投资,但也能够提升 公司知名度与信誉度,提升公司的潜在价值。
二、遵循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防止国有资 产流失,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严格审批程序。
应提前做好可行性研究, 提出引进战略 投资者的实施方案, 包括产权(股权) 转让比例以及对战略投资 者的具体要求和选择条件, 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实施方案。 3、应发布招募战略投资者的信息, 广泛征集战略投资者。
4.股权转让和资产转让的区别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将其股东依法转让人他人的行为;而资产转让是资产所有人对其资产进行处理的经营管理行为。
股权转让与资产转让的区别:
一、转让的客体不同。
资产转让的客体为资产,股权转让的客体为股份。
二、来源不同。
资产来源于三个方面,即股东(出资人)对于公司投入的资本金、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的和通过举债所获得的资金来源。股权则不同,它只存在于公司中,不是公司制企业就不存在股份。股权转让所转让的是股权,资产转让所让渡的是资产。就资产而言,与其说是一个法律概念,不如说是一个经济学概念。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机器设备、现金、土地使用权等。就一个公司或者企业而言,资产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股东出资形成的公司资本,二是企业经营过程中获得的财产,他是一个整体的概念。而股权只存在于公司中,非公司制企业不存在股权。
三、交易的主体不同。
资产的所有者是公司,股权的所有者是股东。公司有权转让属于自己的资产,而不能转让属于公司股东的股权,否则就是侵犯股东权利的行为。相应地,公司股东只能转让自己拥有的对公司的股份,不能转让公司的资产,否则就是股东对公司权利的侵犯。因为股东在投资设立公司时就已经把财产所有权交付给公司,以丧失对该财产的所有权获得股权。公司一旦注册成功,就成为一个与公司股东完全不同的独立的民事主体,具有独立的人格,它与公司的股东是平等关系。
三、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不同。
一旦转让活动被认为是资产转让,就应缴纳营业税,而如果被认定为股权转让,则不需缴纳营业税。因此,一项交易被认定为资产转让还是股权转让,对于公司或者个人来说利益攸关。尤其是一些巨额的交易,营业税可能高达几百万元之巨。因此,资产转让不能等同于股权转让,必须明确转让性质。而在工商部门也只可办理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
四、获得的权利不同。
资产收购获得是对企业全部资产的实质性经营权,即资产收购交易完成后,收购企业对向被收购企业已收购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存货等可直接或派人组织实施生产经营活动,并对所经营的资产享有绝对的处置权;而股权收购购买的是对被收购企业资产的拥有或控制权,收购企业不直接参与被收购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其财产也没有直接的处置权。
五、承担风险的方式不同。
资产收购完成后收购企业直接组织或参与被收购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承担和处理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活动,如采购风险、销售风险、资产储备风险、运输风险、决策风险、投资风险、纳税风险等等。股权收购只承担投资收益风险,在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也远远不如实施资产收购的企业。
六、在利益分配中所处的地位不同。
资产收购完成后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同时也是被收购企业经营成果的直接分配者,而股权收购完成后,收购企业不直接参与管理,除持股比例达到一定比例并出任董事长外,一般均是被动地接受经营成果的分配。
七、会计核算运用的科目不同。
对于资产收购不论是采取股权支付、还是非股权支付或者采用两者相结合的支付方式,对收购的资产都应按资产收购清单中的交易资产名称设置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生物资产、原材料、库存商品、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应收应付款项、长期股权投资,等等。而股权收购不论是采取股权支付、还是非股权支付或者采用两者相结合的支付方式,对收购的股权一律通过“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
5.撤资与股权转让二者的区别是什么
1、两者概念的区别:
①“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最终会导致股东发生变化。例如某公司的股东甲某将拥有该公司的全部股权50万元转让给乙某,那么该公司注册资本不变,只是股东的构成发生了变化。
②“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则专指投资企业通过清算、退股方式从被投资单位撤回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例如2010年A、B、C三家公司各出资500万成立甲公司,甲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如果2011年5月A公司撤回投资,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则甲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先的1500万元变为1000万元,股东由三个变为两个,即B、C两家公司;如果2011年5月A公司通过退股的方式减少投资300万元,则股东组成不变,注册资本变为1200万元。
2、两者计算的区别:
①股权转让所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规定,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
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例如:2010年3月A公司购入B公司股权1000万,2012年5月A公司将拥有B公司股权的80%以1200万元的价格出售,那么A公司的股权转让所得为400万元(1200—1000*80%)。
②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例如:2008年A公司出资500万元投资B公司,占B公司总注册资本的30%。2011年3月经股东会决议,A公司撤回投资,A公司分得资金800万元,截至2011年3月B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350万元。因此A公司分得的800万元分为三部分:500万元为投资收回;股息所得105万元(350*30%);投资资产转让所得195万元(800-500-105)
6.股权转让和股份转让有哪些区别
两者的区别有这些
1、双方转让标的的称谓不同,因此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区别。
2、二者变更流程不同。
3、两者实质不同,因此两者转让的行为不同。
原因:
1、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转让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2、股份转让:股份转让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将其股份转让给他人的行为。股份转让是股权转让的一种形式,所不同的是,股份转让针对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而言的。股份的自由转让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固有特征。但股份的自由转让也并非绝对。
所以股权转让顾名思义就是股东转让其股权的行为,而股份转让是股份持有人让渡其股份的行为,一般表现形式为股票的转让。
专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