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汽车进口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1日讯:
1.关于国内的对进口汽车的法规
进口汽车管理有新规定 为加强进口汽车检验管理工作,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日前发布了《进口汽车检验管理办法》。
《进口汽车检验管理办法》明确,国家检验检疫局主管全国进口汽车检验工作。《进口汽车检验管理办法》规定: 1.进口汽车收货人或代理人在货物运底入境口岸后,应持合同、发票、提(运)单、装箱单等单证及有关技术资料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经审核后,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
2.进口汽车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汽车实施一般项目检验,安全性能检验、品质检验。品质检验及其标准、方法等应在合同或合同附件中明确规定,进口合同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按《进出口汽车品质检验规程》检验。
其中,整批第一次进口的新型号汽车总数大于300台(含300台),或总值大于100万美元(含100万美元)的必须实施品质检验;对批量总数小于300台或总值小于100万美元的新型号进口汽车和非首次进口的汽车,检验检疫机构视质量情况对品质抽查检验。 3.对大批量进口汽车,外经贸部经营单位和收用货主管单位应在对外贸易合同中约定在出口国装运前进行检验、监造或监装,检验检疫机构可根据需要派员参加或组织实施在出口国检验。
4.经检验合格的进口汽车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检验检疫证明”并一车一单签发“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对进口汽车实施品质检验的,须附加“品质检验报告”。经检验不合格的,检验检疫机构出具检验检疫证书,供有关部门对外索赔。
5.进口汽车的销售单位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等有关单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进口汽车国内销售备案手续。 6.用户在国内购买进口汽车时必须取得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和购车发票。
在办理正式牌证前,到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登检、换发“进口机动车辆检验证明”,作为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正式牌证的依据。经登记的进口汽车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质量问题的,用户应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出证。
7.检验检疫机构对未获得进口安全许可质量证或虽以获得进口安全质量许可证书但未加帖检验检疫安全标志的、未按本办法检验登记的进口汽车,按《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8.进口摩托车等其它进口机动车辆由收货人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参照本办法检验。
------------------- 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签发管理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4年92号 实施日期:2005-01-01 根据《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制定《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签发管理实施细 则》,现予发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ΟΟ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签发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监测汽车产品进口情况,维护和规范国内汽车市场正常秩序,根据《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和《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中所指汽车产品是:汽车整车、汽车成套散件及构成汽车整车特征的散件总成或系统、汽车部件总成或系统和汽车关键零部件。具体商品名称及商品编码见《货物自动进口许可商品目录》。
第三条 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工作由商务部负责。《货物自动进口许可商品目录》中属商务部管理的汽车产品由商务部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其他汽车产品由各地方、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
第四条 一般贸易、易货贸易、边境小额贸易、租赁、援助与赠送、捐赠等方式进口列入《货物自动进口许可商品目录》的汽车产品,进口单位在向海关申报前,须向商务部或其授权的地方、部门机电办(以下简称“发证机构”)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 第五条 申请进口汽车产品的单位,除需提交符合《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属下列情形还需提交以下相应材料: (一)申请进口汽车用于销售的,需提交汽车品牌经销授权证明材料(公历年度首次申请时提供)。
(二)以一般贸易方式申请进口自用的,申请进口单位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书(复印件);以援助、捐赠、赠送等方式申请进口汽车用于自用的,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书(复印件)和相关的援助、捐赠、赠送的证明文件。 (三)汽车生产企业申请进口成套散件(含SKD和CKD)、部件总成(系统)用于生产汽车的,需提交所生产车型列入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进口单位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保证其有关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 申请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可通过计算机网络,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发证机构提交申请。
网上申请:申请进口单位登录商务部授权网站((),进入进口许可证联网申领系统,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等资料,同时向相应的发证机构提交本细则第五条要求的相关材料。 书面申请:申请进口单位可到发证机构领取或从商务部授权网站()下载(可复印)《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并采用送。
2.关于国内的对进口汽车的法规
进口汽车管理有新规定 为加强进口汽车检验管理工作,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日前发布了《进口汽车检验管理办法》。
《进口汽车检验管理办法》明确,国家检验检疫局主管全国进口汽车检验工作。《进口汽车检验管理办法》规定: 1.进口汽车收货人或代理人在货物运底入境口岸后,应持合同、发票、提(运)单、装箱单等单证及有关技术资料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经审核后,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
2.进口汽车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汽车实施一般项目检验,安全性能检验、品质检验。品质检验及其标准、方法等应在合同或合同附件中明确规定,进口合同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按《进出口汽车品质检验规程》检验。
其中,整批第一次进口的新型号汽车总数大于300台(含300台),或总值大于100万美元(含100万美元)的必须实施品质检验;对批量总数小于300台或总值小于100万美元的新型号进口汽车和非首次进口的汽车,检验检疫机构视质量情况对品质抽查检验。 3.对大批量进口汽车,外经贸部经营单位和收用货主管单位应在对外贸易合同中约定在出口国装运前进行检验、监造或监装,检验检疫机构可根据需要派员参加或组织实施在出口国检验。
4.经检验合格的进口汽车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检验检疫证明”并一车一单签发“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对进口汽车实施品质检验的,须附加“品质检验报告”。经检验不合格的,检验检疫机构出具检验检疫证书,供有关部门对外索赔。
5.进口汽车的销售单位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等有关单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进口汽车国内销售备案手续。 6.用户在国内购买进口汽车时必须取得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和购车发票。
在办理正式牌证前,到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登检、换发“进口机动车辆检验证明”,作为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正式牌证的依据。经登记的进口汽车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质量问题的,用户应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出证。
7.检验检疫机构对未获得进口安全许可质量证或虽以获得进口安全质量许可证书但未加帖检验检疫安全标志的、未按本办法检验登记的进口汽车,按《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8.进口摩托车等其它进口机动车辆由收货人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参照本办法检验。
------------------- 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签发管理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4年92号 实施日期:2005-01-01 根据《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制定《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签发管理实施细 则》,现予发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ΟΟ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签发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监测汽车产品进口情况,维护和规范国内汽车市场正常秩序,根据《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和《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中所指汽车产品是:汽车整车、汽车成套散件及构成汽车整车特征的散件总成或系统、汽车部件总成或系统和汽车关键零部件。具体商品名称及商品编码见《货物自动进口许可商品目录》。
第三条 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工作由商务部负责。《货物自动进口许可商品目录》中属商务部管理的汽车产品由商务部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其他汽车产品由各地方、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
第四条 一般贸易、易货贸易、边境小额贸易、租赁、援助与赠送、捐赠等方式进口列入《货物自动进口许可商品目录》的汽车产品,进口单位在向海关申报前,须向商务部或其授权的地方、部门机电办(以下简称“发证机构”)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 第五条 申请进口汽车产品的单位,除需提交符合《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属下列情形还需提交以下相应材料: (一)申请进口汽车用于销售的,需提交汽车品牌经销授权证明材料(公历年度首次申请时提供)。
(二)以一般贸易方式申请进口自用的,申请进口单位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书(复印件);以援助、捐赠、赠送等方式申请进口汽车用于自用的,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书(复印件)和相关的援助、捐赠、赠送的证明文件。 (三)汽车生产企业申请进口成套散件(含SKD和CKD)、部件总成(系统)用于生产汽车的,需提交所生产车型列入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进口单位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保证其有关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 申请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可通过计算机网络,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发证机构提交申请。
网上申请:申请进口单位登录商务部授权网站((),进入进口许可证联网申领系统,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等资料,同时向相应的发证机构提交本细则第五条要求的相关材料。 书面申请:申请进口单位可到发证机构领取或从商务部授权网站()下载(可复印)《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并采用送。
3.我国汽车相关法律有什么法律哦~~
共计2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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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口车关税怎么算法律知识大全
中国加入WTO后,逐年减让进口汽车的关税,目前小轿车进口关税为25%加17%增值税,另外根据车辆的排量加消费税。
排气量在1.0升以下(含1.0升)的 1%
排气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
排气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5%
排气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9%
排气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12%
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25%
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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