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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的法律法规

时间:2021-04-23 17:42
本文关于安徽省的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3日讯:

1.地方法律法规包括哪些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其制定者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相当于是各地方的最高权力机构。

地方性法规大部分称作条例,有的为法律在地方的实施细则,部分为具有法规属性的文件,如决议、决定等。地方法规的开头多贯有地方名字,如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等。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其中,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

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

法规则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拓展资料:1949年至今,法律法规的数量总数约为50万条(包含已失效的法律法规)中央法规约113394条司法解释约4100条地方法规规章约309942条中外条约约4613条外国与国际法律约789条台湾法律法规约7028条澳门法律法规约10794条香港法律法规约2475条注:以上数据参考“中国法律门户网法律法规库”可能与实际数量略有偏差参考资料:背板带宽-法律法规。

2.安徽省与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啊,越详细越好

汇总时间:2011年1月5日 编号:HM/AB 010-01 序号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标 准 发布日期或文号 实施日期 颁布部门国家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录) 1982.12.04 1982.12.4 全国人大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 1997.3.14 1997.10.1 全国人大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录) 1986.4.12 1987.1.1 全国人大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12.26 1989.12.26 全国人大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04.12.29 2005.4.1 全国人大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2000.3.20 2000.3.20 国务院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1997.3.1 全国人大8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00.4.29 2000.9.1 全国人大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2.28 2008.6.1 全国人大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02.8.29 2002.10.1 全国人大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07.10.28 2008.4.1 全国人大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02.6.29 2003.1.1 全国人大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8.8.29 2009.1.1 全国人大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2005.2.28 2006.1.1 全国人大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991.6.29 1991.6.29 全国人大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则 国务院令第120号 1993.8.1 国务院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11.1 1998.3.1 全国人大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1997.7.3 1998.1.1 全国人大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8.10.28 2009.5.1 全国人大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998.8.29 1999.1.1 全国人大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998.12.24 1999.1.1 国务院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2.10.28 2003.9.1 国务院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2003.6.28 2003.10.1全国人大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1982.11.19 1982.11.19 全国人大25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1982.11.19 1982.11.19 全国人大2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98.11.18 1999.11.18 国务院27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2001.12.27 2002.2.1 国家环保局2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 1996.6 1996.6 国家环保局29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1986.03.26 1986.03.26 国家环保局30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1987.03.20 1987.03.20 国务院环保委员会3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2002.10.13 2003.1.1 国家环保局3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2008.12.11 2009.3.1 国家环保部33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7号 1993.3.10国家经贸委34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 1999.8.6 1999.8.6 国家环保局35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局第27号令 2005.10.1 国家环保局36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公安部令第6号 1990.4.10 公安部37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2008.8.20 2011.1.1 国务院38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5号 1992.01.01 建设部39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 1992.8.14 1992.10.1 国家环保局40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2.1.9 2002.3.15 国务院41 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1988.3.20 1988.3.20国务院42 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 1982.2.5 1982.7.1 国务院43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08.8.1 2008.8.1 国家环保部44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第一批) 1999.1.22 1999.2.1 国家经贸委45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第二批) 1999.12.30 2000.1.1 国家经贸委46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第三批) 2002.6.2 2002.7.1 国家经贸委47 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三批) 2000.2.15 2000.2.15 国家经贸委48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 1992.8.14 1992.10.01 国家环保局49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2005.3.23 2005.6.1 建设部50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1988.12.20 1989.1.1 建设部51 印染行业准入条件 2010.4.11 2010.6.1 国家工信部52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2005.7.7 2005.11.1 国家环保局53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2008.3.18 2008.5.1 国家环保局54 关于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1991.12.29 1991.12.29 国务院55 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2003.2.28 2003.7.1 国务院56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1996.8.3 1996.8.3 国务院57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1990.12.5 1990.12.5 国务院58 关于长江水资源保护工作若干规定 1985.2 1985.2 国家环保局59 关于加强环境统计工作的规定 1985.4..18 1985.4.18 国家环保局60 关于加强化学危险品管理的通知 1999.12.3 1999.12.3 国家环保局61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 2010.9.28 2010.9.28 国家环保部62 关于进一步加强哈龙替代品及其替代技术管理的通知 公消(2001)217号 2001.08 消防局63 环境保护标准64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2002.4.26 2002.6.1 65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1996.10.4 1998.1.1 66 GB4287-92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 1992.5.18 1992.7.1 67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1996.1.18 1996.10.1 68 GB16297-200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1996.4。

3.法律有哪些种类

包括基本法律、普通法律。法,可划分为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宪法是高于其它法律部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国家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最基本的原则,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活动的原则等。法律是从属于宪法的强制性规范,是宪法的具体化。

宪法是国家法的基础与核心,法律则是国家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可划分为基本法律(如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法、商法、国际法等)和普通法律(如商标法、文物保护法等)。行政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行政规范的总称。

法律是法典和律法的统称,分别规定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可进行的事务和不可进行的事务。

扩展资料:

1、法律的最终作用:就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群众的人身安全与利益。

2、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的影响,也就是说,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实现的,它涉及的对象主要是指本人的行为。

3、法的评价功能(作用)是指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具有判断、衡量的作用,也就是说,法的评价作用涉及的是法的律他作用,即对他人的行为的评价,这是区别指引作用(涉本人的行为)和评价作用(涉他人的行为)的关键所在。

4、法的预测作用是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这里的人们应作广义的理解,即包括国家机关的行为。

5、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的作用,也就是说,法的强制作用只能针对违法犯罪人的行为,如果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那么法的强制作用就不能显现。

6、法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的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也就是说,法的教育作用针对的是一般人的行为,例如,通过对违法行为实施法律制裁不仅对违法者本人起到警示、警戒的作用,而且也对一般人产生了教育性影响。

参考资料:法律 (法律概念)-百度百科

4.安徽省情与地方立法

安徽省情 安徽省简称“皖”,位于中国东南部,地处长江下游,东连江苏,南邻浙江、江西,西靠湖北、河南,北接山东,居华东腹地,是我国东部地区南北之间和东西之间过渡地带。

介于东经114(25'~119(50'、北纬29(25'~34(40'之间,东西宽约450公里,南北长约570公里,国土面积13.96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46%。1999年末全省总人口6237万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4.95%。

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447人,为全国平均人口密度的3.4倍。全省共有17个地级行政单位(包括15个省辖市,2个行政公署),107个县级单位。

安徽地形地貌复杂多样,平原、丘陵、山地相间排列,其中以山地、丘陵为主。全省地势西南高,东北低。

北绵淮北平原,东迤江淮丘陵,西卧大别山脉,南迭皖南群峰。淮北平原是华北平原的一部分,面积3.8万平方公里,平均海拔20~40米。

江淮丘陵横亘于江淮地区中部,面积3.64万平方公里,岗沟相间,一般海拔40~100米。大别山区,婉蜒于鄂豫皖边境,面积1.19万平方公里,海拔1000米以上的山峰80个,其中主峰天柱山海拔1488米,是长江、淮河的分水岭。

皖南山区位于安徽南部,面积2.66万平方公里,以黄山、九华山为主,山峰海拔1000米上。黄山莲花峰海拔1873米,为省内最高峰。

沿江平原属长江中下游平原,面积2.61 万平方公里,一般海拔10~20米,河湖星罗棋布。 安徽地处暖温带与亚热带过渡地带,淮北为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淮河以南为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其主要特征是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适中。

全年平均气温在14~17(C之间,由南向北递减,淮北和大别山区在15(C以下,沿江以南南部在16(C以上,其他地区在15~16C(之间。全省年平均无霜期为200~250天;年平均降水量为770~1700毫米,主要集中在春夏两季。

全省日照充足,光能资源较为丰富,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800~2500小时,适合多种植物的生长和动物的繁衍。 安徽跨淮河、长江、新安江三大水系,湖泊众多,水域辽阔。

长江自江西湖口进入安徽境内,流经安徽中南部,至和县乌江进入江苏省境,全长416公里,俗称“皖江”。长江流域在安徽境内面积6.6平方公里,主要支流有皖河、滁河、青戈江、水阳江,还有巢湖水系和龙感湖、大官湖、菜子湖、升金湖、黄湖、泊湖、武昌湖等湖泊。

其中,巢湖水面784平方公里,为我国五大淡水湖之一。淮河自洪河口进入安徽境内,流经安徽北部,至嘉山县洪山头入江苏洪泽湖,长430公里,在安徽流域面积6.69万平方公里。

主要支流有颖河、西淝河、涡河、浍河、淠河,还有城东湖、城西湖、瓦埠湖等万亩以上大湖。新安江源出休宁、祁门的两条支流,在屯溪合流后称新安江,向东流经歙县街口,注入浙江新安江水库,总长194.3公里,流域面积6500平方公里。

安徽矿产资源品种多,分布广,产量大,且资源配套情况好,矿产分布相对集中,伴生、共生矿产多,在全国尤其是在华东地区十分突出。目前全省已发现各类矿产135种,已探明储量的达67种。

其中,煤、铁、铜、硫、磷、明矾、水泥石灰岩等20多种矿产储量居全国前10位。现已探明煤炭储量246.54亿吨,居全国第7位;铁矿储量299.9亿吨,铜矿储量384.9万吨,均居全国第5位;硫铁矿储量5.64亿吨,居全国第2位。

安徽动植物资源丰富,种类齐全。全省共有野生植物3200余种,许多植物种类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是工业、食品、化工、药材的原料。

在农作物中,粮食作物主要有水稻、小麦、山芋、大豆、玉米、高粱、大麦等;经济作物主要有棉花、油料、烟草、麻类、蚕桑、茶叶、水果、蔬菜、药材等。林作物主要是木材、毛竹、油茶籽、板栗、松脂、油桐等。

全省野生动物近500余种,饲养动物主要有猪、牛、羊、马、驴、骡、鸡、鸭、鹅、兔等家禽家畜,水产主要是鱼、虾、蟹、贝类,其中鱼类有170多个品种。在众多的动物种类中,扬子鳄和白鳍豚是世界现存的最古老的动物种类,被誉为活化石。

安徽是中国旅游资源最丰富的省份之一,全省计有国家级、省级各类旅游点290多处,其中国家重点名胜风景区5处,历史文化名城3座,另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点寺观多处。以黄山、九华山为中心的皖南旅游区,山水人文交相辉映,是我国品位最高、景点最集中、特色最鲜明的山岳风光旅游区。

黄山以奇松、怪石、云海、温泉闻名于世。九华山为中国四大佛教名山之一,齐云山是江南道教圣地,太平湖和新安江,素有“山水画廊”之誉。

江淮之间有历史上享誉数百年的古南岳天柱山,有因宋代著名诗人欧阳修的《醉翁亭记》而驰誉古今的琅郎山。采石矾、敬亭山、桃花潭、五松山、齐山和秋浦河等江南山水,为唐代大诗人李白晚年的钟情之地,诗踪遗迹十分丰富。

此外,小孤山、浮山、巢湖等名胜景观,都各具特色。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歙县、毫州、寿县,分别以其悠久的文化,古老的名胜建筑和著名的典故、传说而闻名遐迩。

5.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第五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处罚,采取扣留车辆、强制拆除、强制报废等措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 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一)违反交通信号的;(二)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三)追车、扒车、强行拦车的;(四)抛物击车、进入高速公路的。第六十条 乘车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一)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二)机动车行驶中,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三)乘坐两轮摩托车未按规定系戴头盔或者非正向骑坐的;(四)携带危险物品的。

第六十一条 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一)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二)非下肢残疾的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三)三轮车、自行车加装动力装置的;(四)进入高速公路的;(五)进入城市快速路的;(六)违反规定载人的;(七)违反交通信号规定的;(八)逆向行驶的。有前款第(一)至(三)项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非机动车,待违法状态消除或者当事人补办相应手续后予以放行。

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处二百元罚款。第六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一)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的;(二)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三)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四)驾驶机动车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五)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六)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系戴安全头盔的;(七)驾驶拖拉机违反交通信号规定的;(八)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反规定驶入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道路的。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一)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三)不按规定让行、掉头、转弯的;(四)违反学习驾驶规定的;(五)驶入禁止通行道路的;(六)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的;(七)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八)特种车辆违反规定使用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的;(九)非特种车辆喷涂特种车辆标志的;(十)违反规定载货的;(十一)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的;(十二)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十三)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交通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警示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十四)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十五)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十六)在设置出租车临时停靠站(位)的路段,出租车在站(位)外等客、上下客或者在站(位)内滞留等客的;(十七)除本人无法移动外,未及时将故障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的。第六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一)故意遮挡、污损或者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二)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三)载货汽车、挂车,未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四)载货汽车、挂车,未按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的;(五)未放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六)重型载货汽车进入有明确标示禁止通行的高架桥等道路的;(七)逆向行驶的;(八)违反交通信号规定的;(九)违反规定超车、会车、倒车的;(十)未按规定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的;(十一)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四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二十分钟的;(十二)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分值达到十二分,仍驾驶机动车的;(十三)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仍继续驾驶的;(十四)违反规定运载危险物品的;(十五)未取得机动车号牌或者临时通行牌证逾期仍上道路行驶的;(十六)发生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依法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

运输单位的驾驶人驾驶营运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有前款第十一项所列行为,经处罚未改正的,对运输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在高速公路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一)违反规定停车的;(二)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三)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的;(四)正常情况下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行驶的;(五)在隧道内超车的;(六)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七)载货汽车车厢或。

6.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产假法律法规怎么规定的

产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60天。

法律规定: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二)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7.从7月1日起有哪些新的法律法规出现

全国的有

国防交通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实施、中医药法和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军队审计条例第五次修订、《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食盐价格管理办法》的决定和关于放开食盐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新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等

地方性的有

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边境管理条例、贵州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海南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湖南实施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安徽省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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