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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律法规

时间:2021-04-24 19:48
本文关于注安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4日讯:

1.注安考试中的法律都有哪些

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概述 第一节 法的特征和分类 了解法的特征和分类。

第二节 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 一、了解安全生产立法的意义、安全生产执法的原则; 二、了解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 第三节 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熟悉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第二章 安全生产法 第一节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 一、了解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 二、掌握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 熟悉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

第三节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一、掌握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机构的规定; 二、熟悉安全设施、危险物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规定; 三、熟悉生产经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规定; 四、了解安全生产的其他规定。 第四节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掌握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障权利; 二、熟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

第五节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一、熟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 二、掌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容。 第六节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一、了解各级人民政府应急救援的职责; 二、了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规定; 三、熟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

第七节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一、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了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 三、熟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的规定。 第三章 安全生产单行法律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一、了解矿山安全法的适用范围; 二、了解矿山建设安全保障的规定; 三、了解矿山开采安全保障的规定; 四、熟悉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一、熟悉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的法律规定; 二、掌握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一、熟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 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一、了解刑法有关安全生产犯罪的罪名和刑罚的规定; 二、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三、熟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四、掌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有关人员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刑事责任; 五、掌握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及其有关人员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一、了解行政处罚的原则; 二、掌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三、掌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四、了解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五、了解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六、熟悉行政处罚的相关程序。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一、掌握用人单位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 二、熟悉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的规定; 三、了解劳动安全卫生违法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 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一、掌握职业病的范围; 二、掌握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职责和职业病前期预防的规定; 三、熟悉劳动过程中职业病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的规定; 四、熟悉对职业病防治进行监督检查的规定; 五、掌握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六、熟悉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第五章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第一节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一、了解现行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体制; 二、熟悉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 三、熟悉煤矿安全监察员的职权; 四、掌握煤矿安全监察的内容; 五、了解煤矿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 六、掌握煤矿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一、掌握重大安全隐患的范围; 二、熟悉煤矿行政许可的规定; 三、熟悉停产整顿的规定; 四、了解关闭煤矿的要求; 五、了解违反本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一、熟悉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二、了解勘察、设计及工程监理等单位的安全责任; 三、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四、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定。 第四节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一、了解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要求; 二、熟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及登记过程中安全管理的规定; 三、熟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五节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一、掌握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的规定; 二、了解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的规定; 三、了解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的规定; 四、熟悉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的规定; 五、了解烟花爆竹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一、熟悉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适用范围; 二、掌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和程序; 三、掌握安全生产许可监督管理的规定。

第七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一、掌握特种设备的范围; 二、熟悉特种设备生产的安全规定; 三、掌握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规定; 四、掌握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的规定; 五、了解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

2.注安考试中的法律都有哪些

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概述 第一节 法的特征和分类 了解法的特征和分类。

第二节 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 一、了解安全生产立法的意义、安全生产执法的原则; 二、了解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 第三节 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熟悉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第二章 安全生产法 第一节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 一、了解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 二、掌握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 熟悉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

第三节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一、掌握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机构的规定; 二、熟悉安全设施、危险物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规定; 三、熟悉生产经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规定; 四、了解安全生产的其他规定。 第四节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掌握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障权利; 二、熟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

第五节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一、熟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 二、掌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容。 第六节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一、了解各级人民政府应急救援的职责; 二、了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规定; 三、熟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

第七节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一、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了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 三、熟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的规定。 第三章 安全生产单行法律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一、了解矿山安全法的适用范围; 二、了解矿山建设安全保障的规定; 三、了解矿山开采安全保障的规定; 四、熟悉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一、熟悉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的法律规定; 二、掌握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一、熟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 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一、了解刑法有关安全生产犯罪的罪名和刑罚的规定; 二、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三、熟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四、掌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有关人员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刑事责任; 五、掌握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及其有关人员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一、了解行政处罚的原则; 二、掌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三、掌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四、了解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五、了解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六、熟悉行政处罚的相关程序。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一、掌握用人单位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 二、熟悉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的规定; 三、了解劳动安全卫生违法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 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一、掌握职业病的范围; 二、掌握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职责和职业病前期预防的规定; 三、熟悉劳动过程中职业病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的规定; 四、熟悉对职业病防治进行监督检查的规定; 五、掌握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六、熟悉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第五章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第一节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一、了解现行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体制; 二、熟悉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 三、熟悉煤矿安全监察员的职权; 四、掌握煤矿安全监察的内容; 五、了解煤矿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 六、掌握煤矿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一、掌握重大安全隐患的范围; 二、熟悉煤矿行政许可的规定; 三、熟悉停产整顿的规定; 四、了解关闭煤矿的要求; 五、了解违反本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一、熟悉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二、了解勘察、设计及工程监理等单位的安全责任; 三、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四、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定。 第四节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一、了解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要求; 二、熟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及登记过程中安全管理的规定; 三、熟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五节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一、掌握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的规定; 二、了解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的规定; 三、了解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的规定; 四、熟悉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的规定; 五、了解烟花爆竹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一、熟悉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适用范围; 二、掌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和程序; 三、掌握安全生产许可监督管理的规定。

第七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一、掌握特种设备的范围; 二、熟悉特种设备生产的安全规定; 三、掌握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规定; 四、掌握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的规定; 五、了解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

3.注册安全工程师分为几个等级

注册安全工程师分为高级、中级、初级。

2019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针对新出台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政策:

1、注册安全工程师级别设置为:高级、中级、初级;

2、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按照专业类别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由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实施;

3、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类别划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等等。

注册安全工程师含金量较高,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滚动时间从两年变为四年,专业类别将细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含消防安全)。

安全工程师是施工现场不可缺少的岗位,随着国家对建筑施工安全要求越来越规范和严格,安全工程师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17年注安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是36项准入类资格证书之一,与教师、医生和注会等相同,在国家层面含金量非常高。再者注安考试有严格的审核要求,通过率非常低,目前市场持证人数少,就业前景好。

4.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原发布者:qshe168

第二个问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关于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一个包含多种法律形式和法律层次的综合性系统,从法律规范的形式和特点来讲,既包括作为整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础的宪法规范,也包括行政法律规范、技术性法律规范、程序性法律规范。按法律地位及效力同等原则,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分为以下五个门类:(一)宪法《宪法》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框架中具有最高的法律位阶。宪法中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是安全生产方面最高法律效力的规定。(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1.基础法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包括《安全生产法》和与它平行的专门法律和相关法律。《安全生产法》是综合规范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一部普通法律,处于第三法律位阶,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创制,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核心。2.专门法律专门安全生产法律是规范某一专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法律。我国在专业领域的法律有《矿山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3.相关法律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是指安全生产专门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中涵盖有安全生产内容的法律,如《劳动法》、《建筑法》、《铁路法》、《民用航空法》、《工会法》、《矿产资源法》等。还有一些与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有关的法律,如《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和《标准化法》等。

5.注册安全工程师要考哪几门

注册安全工程师要考4门课程,分别是:

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考试时间2.5小时,单选题70道,多选题15道,满分100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试时间2.5小时,单选题70道,多选题15道,满分100分。

3、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技术》考试时间2.5小时,必作单选60道,多选15道,选作任选一组,单选10道/组,满分100分。

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考试时间2.5小时,案例题:5道,满分100分。

扩展资料:

《安全生产技术》试卷由1组必答题和4组选答题组成,必答题为本科目第一章至第六章的内容;4组选答题分别为 “矿山安全技术”(第七章)、“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第八章)、“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第九章)和综合安全技术(第一章至第六章)的内容。

考生须完成必答题(占分值的90%)的内容和任意一组选答题(占分值的10%)的内容。第四科目《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的题型为主观题,即根据所给出的案例内容,回答所提出的问题,答案写在试卷上。考试内容包含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控制措施案例分析、应急预案案例分析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等内容。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注册安全工程师

6.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作用是什么

百度百科里一搜出来一大堆,这里只是节选了你关心的部分。搜搜里面应该也有吧。

简单来说,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安全工程师英文译称Certified Safety Engineer生产经营单位中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等岗位及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授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注册安全工程师并不仅仅是一个称号、一个头衔,法律也赋予了他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管理办法”,注册安全工程师所拥有的权利还不少。“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相关业务”,这是最基本的权利。除此之外还有:依法申请设立注册安全工程师中介机构;对所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研究及检测检验、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危害辨识或危险评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存在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向有关部门举报;参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并签署意见;参与重大危险源检查、评估、监控、登记建档和制订事故应急预案工作;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出达到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的建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在享受权利的同时,法律也给了注册安全工程师相应的义务,除要求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职业道德外,还要求客观、公正执业,不弄虚作假,承担在相应报告上签署意见的法律责任;维护国家、公众的利益和聘用单位的合法权益;在执业中严格保守知悉的单位、个人技术和商业秘密。

“管理办法”对不讲诚信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造假、做假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一旦被发现将被处以“警告”、“注销注册”和“取消执业资格”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造假行为主要有: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在申请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变更注册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取得注册证的;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擅自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名义执业或允许他人以本人名执业的;因工作失误造成重、特大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利用工作之便贪污、索贿、受贿或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与委托人串通或故意出具虚假证明、安全技术报告的。

目前,注安的相关配套政策还没到位,注安的作用和优秀还没发挥出来,我相信今后几年,注安一定会为安全管理的主力军,为国家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目前有据可查的有国家局的有关办法,具体是安全管理、咨询、评价、建设项目安全验收等。

国家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的目的是国家目前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在此多事之秋,如何稳定现有的安全管理、技术人员队伍,就成了知识经济时代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问题。国家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给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技术人员。

7.注册安全工程师分几个步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05年6月1日开始受理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的注册申请。

凡通过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经2003年度考核认定合格,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将申请材料报送至部门、省级注册机构申请初始注册。

注册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将申请表按照双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证明(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4.6个月内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工整写上申请人姓名、序号,若在申请表中上传照片,提交的照片则应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

注册条件

通过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经认定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需注册登记的人员,可向《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申请初始注册。

注册程序

1.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应登录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填写信息并上报,下载初始注册申请表;

2.经聘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将初始注册申请表和上述需提交的材料一并报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

3.各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在收到初始注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原件及其他注册材料原件认真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4.各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在初审合格人员的初始注册申请表和汇总表上加盖本机构的公章后,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注册材料上报至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中心终审,终审合格后予以注册,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

对不符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未通过初审的原因。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中心申请复议。

参考资料/link?url=--vTz_StyZwty8UyM0VmG_#10

8.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到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回答:

包括:《安全生产法》应用、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应用、安全生产部门规章应用、《矿产资源法》和《煤炭法》应用、《矿山安全法》应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应用、《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应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应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应用。

资料拓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注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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