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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时间:2021-04-26 12:18
本文关于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6日讯:

1.如何学习交通安全法规

交通安全法规学习 交通法规是一切车辆、行人在公路、街道、广场、停车场等供通行的场所所必须遵守的法律性规定。

其基本原则是各行其道,靠右通行。 道路上的交通标志常见的有三种:禁止标志、警告标志和指示标志。

禁止标志是表示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其开头一般为圆形或顶角向下的等边三角形,其图案颜色一般为白底、红圈、红杠、黑图案、图案压杠。

警告标志是警告车辆、行人危险地点的标志。其形状一般为顶角向上的等边三角形。

其图案颜色一般为黄底、黑边、黑图案。 指示标志是用来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

其开头有圆形、长方形和正方形等,其颜色为蓝底、白图案。 道路上常见的交通标线有以下五种: 车道分界线:为白色虚线,表示在安全的原则下,准许车辆越线超车或变更车道行驶。

中心单实线:有白色和黄色两种,表示不准车辆越线超车或向左转弯。 中心双实线:有白色和黄色两种,表示严格禁止车辆越线超车或压线行驶。

停止线:白色,表示车辆等候放行信号时的停车位置。 人行横道线:白色,表示准许行人横穿车行道的标线。

交通信号分为:指挥灯信号、车道灯信号、人行横道灯信号、交通指挥棒信号、手势信号。 这里为您介绍其中的指挥灯信号: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车辆不准妨碍直行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 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中转弯的车辆和T形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2.交通法律法规大全

无证驾驶的处理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简称《交法》)及实施条例和各地方的实施办法,以及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进行归纳,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1.没有驾驶证的;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6.驾驶证被暂扣的;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有律师将1至5情形称为“绝对”无证,6至9情形称为“相对”无证,10情形称为“疑似”无证。对1、3、5、6、9情形,交警处理起来不会有什么困难。2、4情形,交警通常不能现场做出判断,大多数情况下,驾驶人都会蒙混过关;在进入司法程序时,这两种情形可能被查实,驾驶人将承担无证驾驶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对7、8种情形,如是一般违法,交警大多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无论是一般违法还是严重违法,其实都应当依法按无证驾驶处理。

《交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所以,第十种情形——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是一种违法行为,尽管它与其他无证驾驶有所不同,但对该行为应当给予处罚。根据《交法》第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如下:无论驾驶犬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然后,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无证驾驶的处理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简称《交法》)及实施条例和各地方的实施办法,以及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进行归纳,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1.没有驾驶证的;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6.驾驶证被暂扣的;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有律师将1至5情形称为“绝对”无证,6至9情形称为“相对”无证,10情形称为“疑似”无证。对1、3、5、6、9情形,交警处理起来不会有什么困难。2、4情形,交警通常不能现场做出判断,大多数情况下,驾驶人都会蒙混过关;在进入司法程序时,这两种情形可能被查实,驾驶人将承担无证驾驶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对7、8种情形,如是一般违法,交警大多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无论是一般违法还是严重违法,其实都应当依法按无证驾驶处理。

《交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所以,第十种情形——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是一种违法行为,尽管它与其他无证驾驶有所不同,但对该行为应当给予处罚。根据《交法》第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如下:无论驾驶犬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然后,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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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共八章11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 第四条 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第六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 申请机动车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凭证,属于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属于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单位名称)或者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

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当事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第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

第九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因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十条 办理机动车登记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凭证齐全、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登记。

第十一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 日内补发。

第十二条 税务部门、保险机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办公场所集中办理与机动车有关的税费缴纳、保险合同订立等事项。 第十三条 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

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第十四条 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

交通警察可以对机动车行驶速度、连续驾驶时间以及其他行驶状态信息进行检查。安装行驶记录仪可以分步实施,实施步骤由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

4.交通规则知识大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第七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第十条 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

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 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 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 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 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 机动车报废的。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第十五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

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

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5.交通安全法制有什么

交通安全法则: 第一章 总 则 市区道路之修筑、改善、养护、使用、管理及经费筹措,依本条例之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道路交通管理、处罚,依本条规定;本条例未规定者,依其他法律规定。 第三条:本条例所用名词解释义如左: 一、道路:指公路、街道、巷弄、广场、骑楼、走廊或其他供公众通行之地方。

二、车道:指以划分岛、护栏或标线划定道路之部分、及其他供车辆行驶之道路。 三、人行道:指专供行人通行之骑楼、走廊,及划设划供行人行走之地面道路,与人行天桥及人行地下道。

四、行人穿越道:指在道路上以标线划设,供行穿越道路之地方。 五、标线:指管制道交通,表示警告、禁制、指示,而以文字或图案绘制标牌。

六、标线:指管制道交通,表示警告、禁制、指示,而在路面或其他设施上划设之线条、图形或文字。 七、号志:指管制道路交通,表示行进、注意、停止,而以手势、光色、音响、文字等指示之讯号。

八、车辆:指在道路上以原动机行驶之汽车及机器脚车或以人力、兽力行驶之车辆。 九、临时停车:指车辆因上、下人、客,制卸物品,其引擘未熄火,停止时间未满三分钟,保持立即行驶之状态。

十、停车:指车辆停於道路两侧或停车辆所,而不立即行驶者。 第四条: 驾驶人车辆,或行人在道路上应遵字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之指示,并服从执行交通勤务之警察,或依行法令指挥交通稽查任务人员之指挥。

车辆分类及车辆行驶车道之划分,由交通部会同内政部定之。 第五条: 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公路或警察机关於必要时,得就左列事项发布命令: 一、指定某线道路或某线道路区段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通行,或禁止穿越道路,或禁止停车及临时停车。

二、划定行人徒步区。 第六条: 道路因车辆或行人临时通行量显著增加,或遇突发事故,足使交通陷於停滞或混乱时,警察机关或执行交通勤务之警察,得调拨车道或禁止,限制车辆或行人通行。

第七条: 道路交通管理稽查,违规绝录,由交通勤务警察,或依法令执行交通稽查任务人员执行之。前项稽查,并得由交通助理人员协助执行;其稽查项目为违规停车者,并得由交通助理人员迳行执行之;其设置、训练及执行之办法,由内政部会同交通部定之。

第七条之一: 对於违反本条例之行为者,民众得叙明违规事实或检具违规证据资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机关检举,经查证属实者,应即举发。 第八条: 违反本条例之行为,由左列机关为之: 一、违反第十二条至第六十八条之规定者,由公路主管机关处罚。

二、违反第六十九条至第八十四条之规定者,由警察机关处罚。 前项处罚於裁决前,应给予违规行为人陈述之机会。

第一项第一款处罚,公路主管机关应设置交通裁决单位办理;其组织规程由省(市)政府定之。 第九条: 本条例所定处罚,行为人接获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单后,应於十五日内,到达指定处所听候裁决。

但行为人认为举发之事实与违规情形相符者,得不经裁决,迳依各该条款罚锾最低额,自动向指定之处所线纳结案。 前项罚锾线纳处理程序及缴纳机关,由交通部会同内政部定之。

第十条: 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人、道路障碍者,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依法应负刑事责任者,除依本条规定处罚外,分别移送该管地方法院检察处、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或军事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军用车辆及军用车辆驾驶人,应遵字本条例有关道路交通管理之规定,并服从执行交通勤务之警察及宪兵指挥。

国军编制内之军用车辆及军用车辆驾驶人,违法前项规定之处罚,由国防部定之。

6.交通安全规则有哪些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第七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第十条 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

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注意:1、遇到法律问题应委托专业律师处理。未建立正式委托关系之前的律师解答,均不得作为自行处理实际案件的依据。

2、非专业人士严禁擅自以法律条文或者法学专业文章作为实际案件的处理依据。3、如自行处理法律问题,后果自负。

7.交通法规常识有哪些

对于驾驶员来说,夜晚驾车时正确地使用灯光非常重要,合理地利用其他车辆的灯光能对安全行车起到帮助。

出入胡同先晃大灯市区道路除宽敞的马路,还有狭窄的胡同和交叉的路口。常有车辆或行人突然从胡同内出来,如果司机不能及时发现采取措施极易发生危险。

若能注意观察口内驶出车辆的灯光就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如果发现胡同中有灯光直射出来,说明有车辆要从口内驶出;根据灯光的亮度和灯光的高度可以判断出车辆的大小:灯光亮、高度低的为小轿车,灯光暗、位置高的为大型车。

这时驾驶员应减速、鸣笛、交替使用远、近灯光提醒对方。影子闪烁须防行人如果灯光中有影子闪烁,说明其汽车前还有行人或骑车人,且距离路口已很近了。

为防止行人的突然出现一定要提前减速,不要心存侥幸以免造成事故。没有护栏减速让行很多混合车道没有中心护栏,遇对向车辆排队等候而本方车道畅通时,可以发现对向车辆灯光是均匀和有规律的。

此时,有行人抢行横穿马路,司机往往因对向车辆的灯光而产生盲点。司机要注意减速通过,当车前灯光发生变化时说明车前有人移动通过。

进出主路先看车灯为了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城市中建设了很多设有主辅路的道路。在夜间行驶到主辅路进、出口时,注意观察进出口处有无灯光照射。

若有则表明有车辆要从主路驶出或从辅路驶入。因为交通部门设计的进、出口方向与主、辅路方向是有一定角度的,正常行驶的车辆灯光不可能直射出,只有进、出主、辅路的车辆灯光才可以直射以便被其他车辆发现。

灯光波动路面不平此外,可以通过对向驶来车辆灯光的上下波动判断前方路面的平整度,也可以利用前车尾部反射的灯光观察发现本车前照灯是否有缺损。在晚间驾驶车辆时有效地利用其他车辆的灯光,可以提高驾驶员的判断能力,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年过七十的老约翰驾驶着满载乘客的大客车在旧金山绕城高速上行驶。五十多年来,他从未发生过一起交通事故,甚至连一次微小的意外磕碰也没有。

一天深夜,在十字路口,交通信号转为绿灯,前面的大货车行驶到街中心缓缓停下了。老约翰放慢速度,仔细查看。

后面的劳斯莱斯却拼命摁着喇叭,迫不急待地从右边强行超了过去。伴随着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和惨叫,一辆从对面飞速而来的摩托车冲破轿车锃亮的玻璃窗,将劳斯莱斯年轻的主人当场撞得昏迷不醒。

那是一辆没打转向灯却疾速转弯的摩托车。老约翰当时并没有想到会有人违规,他只是按照规章谨慎地等待,有幸躲过了一场灾难。

劳斯莱斯尽管有高档的刹车,但也救不了司机年轻的生命。老约翰开车时,总是和左右两侧的物体保持着1米左右的距离。

他警惕左边车道上意外地蹿出一位急匆匆回家的行人,也担心从停在右边的汽车上突然跳下一个粗心莽撞的少年。曾有人嘲笑他,何必这样过分仔细,不是有刹车吗?老约翰只是笑笑,摇了摇头,双手仍紧紧地握着方向盘。

前年夏天,黄昏时分,和他一起出车的同事因看不惯老约翰的年老谨慎和“胆小”,猛踩油门,像闪电般转瞬间消失在瓢泼大雨之中。在离旧金山不到20英里的地方,因车速过快,导致刹车失灵,而翻入旁边九米高的深沟。

望着老同事满身鲜血,污渍斑斑的尸体,老约翰默默地流下了眼泪。他抬起头,透过模糊的视线,凝望着远方,仿佛又坐在驾驶室里,他手握方向盘,再一次回想起那句早已铭刻在他心里的训戒:最好的刹车永远都是遵守规则。

安全行车10大原则.不论坐在前座还是后座,乘客都要系好安全带。在车祸事故中,因没有系安全带而造成死亡的比例要比系安全带的死亡比例高出一倍。

.驾驶车辆要保持专心。不要被身旁的乘客干扰,或是被美丽的风景分散注意力。

.不要盲目地跟随路面标志及标线。在弯道或上下坡路段更要小心谨慎,来车往往是在视线看不见的另一边。

.保持安全跟车距离尤其不要紧跟在大型车辆之后。距前车越近,越看不到前方的路况,真有突发状况发生时难以闪躲。

.不要只把视线盯着前车的尾巴。随时观察更前面的道路状况,遇到危险时才能有时间与空间采取更好的闪避措施。

.定期检查轮胎老旧磨损的情况。在湿滑路面,磨损轮胎的抓地力会大打折扣。

.经常查看后视镜。在改变行进路线或超车时,这是一定要的动作。

.别占用非机动车道。即使保持在安全速限范围内,在拥挤的非机动车道也容易发生意想不到的状况。

.夜间行驶要特别小心。在没有路灯的路段,往往会有猫狗之类的动物跑出来,引发司机下意识的躲避反应。

.十次车祸九次快,切记世界上还有比你更快的车与驾驶者。驾驶汽车常遇见的四种危险一是轮胎爆炸。

汽车在行驶中如果轮胎突然“爆炸”,车辆往往会急速摇摆。这个时候驾驶员应掌握好方向盘,控制住车辆的行驶方向,同时迅速关闭油门,让汽车减速。

当发动机的牵阻作用控制住车速后,可轻轻地使用后制动,慢慢地使汽车刹住。二是方向盘左右摇摆。

行驶中如发现方向盘不停地左右摇摆,最好马上关闭油门,让车辆逐渐地慢下来,不要使用紧急制动,因为紧急制动将会加大方向盘的摇摆程度,使汽车有失控的危险。为安全起见,如发现方向盘出现摇摆的现象,应及时将车辆送修理。

8.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 1 ) 驾驶人清洗车辆时,应该: A: 在车辆清洗点清洗 B: 在道路上清洗 C: 在仍何地方清洗 ( 2 ) 机动车注册项目发生变化时,须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变更. A: 对 B: 错 ( 3 ) 在严寒地区,出车前应对发动机____,以便于启动发动机和减少机件摩损。

A: 多加点机油 B: 进行保温 C: 预热加温 ( 4 ) 摩托车遇有哪种情况,时速不准超过30公里: A: 交叉路口 B: T型路口 C: 铁路道口 ( 5 ) 汽车横向翻车的原因是: A: 转弯时,速度过快 B: 车辆超载行驶 C: 变更车道 ( 6 ) 机动车行驶中必须: A: 关好车门 B: 锁好车门 C: 关好车窗 ( 7 ) 图中标志为 标志 A: 绕行 B: 环岛 C: 人行道 ( 8 ) 汽车传动装置是由离合器、变速器、传动轴和万向节 组成: A: 驱动桥 B: 转向桥 C: 车桥 ( 9 ) 实习驾驶人可以运输危险物品. A: 对 B: 错 ( 10 ) 图中标志为人行横道标志。 A: 对 B: 错 ( 11 ) 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人和车内的乘车人应当把废纸和其他废弃物: A: 扔到道路上 B: 扔到随车携带的垃圾箱或等车辆停止后扔到道路两边的垃圾箱 C: 扔到无人看管的道路上 ( 12 ) 驾驶机动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的,每一项一次应记2分。

A: 对 B: 错 ( 13 ) 图中标志为____标志: A: 下坡 B: 上行 C: 上陡坡 ( 14 ) 蓝底、白色图案的交通标志是: A: 警告标志 B: 禁令标志 C: 指示标志 ( 15 )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情节严重的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 对 B: 错 ( 16 ) 大型公共汽车停车时: A: 可按乘车人要求在任意地点停车 B: 可在确保安全的前题下在任意地点停车 C: 无特殊情况,不准在站点以外停车 ( 17 ) 汽油泵的作用是将油箱中的汽油输送到: A: 气缸 B: 化油器浮子室 C: 进气管 ( 18 ) 当被超车辆示意左转弯时,可借用非机动车道,从右边超越。 A: 对 B: 错 ( 19 ) 车辆停放时: A: 应当停在停车场或准许停放车辆的地方 B: 应停在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上 C: 只要不妨碍交通就可以任意停放 ( 20 ) 一人同时有两种以上(含)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应 。

A: 分别处罚,分别执行 B: 分别处罚,合并执行 C: 合并处罚,分别执行 ( 21 ) 如图所示,停止线是车辆等候放行信号或______时的停车位置。 A: 停车让行 B: 减速让行 C: 临时停车 ( 22 ) 持有大型货车准驾记录的驾驶人,可以驾驶___ A: 大型客车 B: 三轮摩托车 C: 小型汽车 ( 23 ) 只要你拧紧钢瓶的安全阀,可以在车厢里横放,但不能有滚动。

A: 对 B: 错 ( 24 ) 汽油发动机燃料供给系统的组成主要有:燃油箱,油管,汽油滤清器,化油器和: A: 汽油泵 B: 高压油泵 C: 机油泵 ( 25 ) 汽车转向时,转动方向盘感到沉重费力,可能是转向传动机构的______。 A: 各球销装配过紧或缺油 B: 转向节臂过长 C: 转向器缺油 ( 26 ) 图中标志为急弯路标志。

A: 对 B: 错 ( 27 ) 图中标志为禁止通行标志。 A: 对 B: 错 ( 28 ) 直行车辆,发现前方是红灯时,可以: A: 在任意车道减速停车 B: 继续行驶 C: 在本车道减速停车,等待放行信号 ( 29 ) 怎样通过视线不良的弯道? A: 减速、鸣号、靠右行驶 B: 鸣号后靠右行驶 C: 靠右行驶即可 ( 30 ) 起步发现后方超越车辆较多时,应: A: 沿原方向缓行,再逐步驶入车道 B: 沿原方向加速行驶,再驶入车行道 C: 相左转动方向盘,斜线驶入车行道 ( 31 ) 图中标志为 标志: A: 桥面变宽 B: 避车道 C: 前方变窄 ( 32 ) 图中标志为交叉路口预告标志 A: 对 B: 错 ( 33 ) 车辆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必须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A: 对 B: 错 ( 34 ) 图中标志为____标志: A: 禁止超车 B: 禁止借道行驶 C: 解除禁止超车 ( 35 ) 运输、税务、公路等管理部门,可在高速公路上设立临时检查站,拦截检查车辆。 A: 对 B: 错 ( 36 ) 图中标志为 标志: A: 左侧绕行 B: 左右侧绕行 C: 右侧绕行 ( 37 ) 驾驶人不准以下面哪种方式收听广播。

A: 行车中带耳机、耳塞 B: 行车中 C: 高速行驶时 ( 38 )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A: 对 B: 错 ( 39 ) 图中标志为 标志: A: 禁止直行和向右转弯 B: 直行和向左转弯 C: 禁止直行和向左转弯 ( 40 ) 由进气、压缩、作功、排气过程组成的循环叫发动机的工作循环。

A: 对 B: 错 ( 41 ) 下列哪种摩托车不准载人: A: 二轮摩托车 B: 后三轮摩托车 C: 轻便摩托车 ( 42 ) 限制速度标志的含义为: A: 表示车辆按限制速度标志上的速度值行驶 B: 表示车辆以不低于限制速度标志上的速度值行驶 C: 表示该标志前方至前方解除限制速度标志的路段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不准超过标志所示数值 ( 43 ) 在本市高架、大桥、隧道的车行道上更换轮胎的,对驾驶员应予以: A: 处200元罚款,并处吊扣1至3个月驾驶证。

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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