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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主要法律法规

时间:2021-05-01 21:18
本文关于国家主要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1日讯:

1.国家有哪些法律法规要求

我国的法律法规的种类,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法律的主要形式有:

1、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的总章程,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我国最主要的法律渊源。

2、法律:按照法律制定的机关及调整的对象和范围不同,法律可分为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

基本法津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规定和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带有基本性和全面性的社会关系的法律,如《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等。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其地位和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

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其法定权限内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具有地方性,只在本辖区内有效,其地位和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依照法定的自治权,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带有民族区域自治特点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6、行政规章: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为了管理国家行政事务所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行政规章的效力低于前面五种法的形式,但同样是我国法的渊源之一。

7、特别行政区的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法律包括与基本法不相抵触的原有法律,是我国法的一部分,是我国法的一种特殊形式。

8、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家之间规定相互这间权利和义务的各种协定。是我国法的一种形式,对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都具有法律效力。

2.我国有哪些法律

鉴于我国法律法规众多,无法列举出来,下面举例说明我国的主要法律: 我国法律列表 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12月4日 2004年3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 2005年3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1995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1982年12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2004年10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1982年12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1979年7月1日 1983年9月2日 2006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1983年9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2006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1990年4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1996年12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1993年3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1999年6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2001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1991年3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1990年6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1998年11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1989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991年9月4日 2006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999年6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199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1990年1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1994年5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1980年9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 1996年3月1日 民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986年4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007年3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1990年9月7日 2001年10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001年4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1998年11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1985年4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3年12月29日 1999年12月25日 2004年8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1986年12月2日 2006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2006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1997年2月23日 2006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2006年10月31日 行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003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999年4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年3月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2000年1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1997年3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1998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2001年4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1996年10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2003年6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1996年7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年8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3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98年4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1993年2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005年4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1997年5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1996年7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1988年9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986年4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1998年8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1996年5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993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002年1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2002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2000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1994年10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001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994年7月5日 2007年8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2000年7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1999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002年8月29日 刑法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99年12月25日 2002年12月28日 经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002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 1980年9月10日 1983年9月2日 1991年4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1981年12月13日 1991年4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1991年4月9日 2007年3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007年3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980年9月10日 1993年10月31日 1999年8月30日 2005年10月27日 2007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2006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2003年12月27日 2006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1986年1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199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1995年10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1986年12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2002年1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000年7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2004年6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1997年7月3日 2007年8。

3.我们国家法律法规有哪些

宪法,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我国一切法律、法规的母法。

其他法律、法规是宪法的子法。子法如与母法的内容相违背,子法则无效。

除了宪法之外,可以把其余一切法律、法规分为以下四大部分。(1)刑事方面。

它又分两类,一类是实体法,即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的,犯了什么罪,将要受到怎样的处罚等。如:刑法、惩法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有关决定、通知、补充规定等。

另一类是程序法,即规定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步骤的法律。如刑事诉讼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有关补充规定等。

(2)民事方面。它也分两类,一类是实体法,如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著作权法等等,以及有关的补充规定。

另一类是程序法,如民事诉讼法、仲裁条例等,也包括各种有关的补充规定、暂行规定等。 (3)经济方面。

实体法主要有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税法、产品质量法等。程序法与民事方面的程序法相同或基本相同。

(4)行政方面。实体法有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

程序法有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和其他有关补充规定等。我国的法律体系层次,最高的是宪法,下面是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等。

一般将法律是指法律和行政法规,说基本法律就是刨除行政法规的法律。基本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分为很多法律部门,像刑事、民事、行政、社会经济等,分门别类很多。

常用法律举例: 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4.中国所有法律名称

中国现行法律:

宪法、行政法、经济法、民商法、社会法、诉讼法和刑法,包含财政金融法、国防外交法、国家机构法、行政法、合同法、环境保护法、婚姻家庭法、经济法、经济行政管理法、科教文卫法、劳动保护法、民法、民事诉讼法、民政内务法、涉外经济法、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扩展资料:

中华民国时期的法律有民法、中华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劳动基准法。行政程序法、公司法、所得税法、民事诉讼法、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个人数据保护法。

中华民国宪法、土地法、政府采购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编道路交通安全规则、营利事业所得税查核准则、行政诉讼法、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等。

行政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国法律大全

5.我们国家法律法规有哪些

我国的法律分类:

宪法,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我国一切法律、法规的母法。其他法律、法规是宪法的子法。子法如与母法的内容相违背,子法则无效。除了母法--宪法之外,我们可以把其余一切法律、法规分为以下四大部门。即:(1)刑事;(2)民事;(3)经济;(4)行政。打官司的人可以根据自己所打的官司,侧重学习其中的一个部门法律、法规。

(1)刑事方面。它又分两类,一类是实体法,即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的,犯了什么罪,将要受到怎样的处罚等。如:刑法、惩法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有关决定、通知、补充规定等。另一类是程序法,即规定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步骤的法律。如刑事诉讼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有关补充规定等。

(2)民事方面。它也分两类,一类是实体法,如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著作权法等等,以及有关的补充规定。另一类是程序法,如民事诉讼法、仲裁条例等,也包括各种有关的补充规定、暂行规定等。

(3)经济方面。实体法主要有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税法、产品质量法等。程序法与民事方面的程序法相同或基本相同。

(4)行政方面。实体法有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程序法有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和其他有关补充规定等。

6.中华人民共和国都有哪些法律

当代中国法律包括:1、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要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授权法、立法法、国籍法等。

2、行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政府采购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理等(一般行政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治安管理出发条理(特别行政法)。

3、民法: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商标法实施细则。

4、商法:对比一下商标法论文。糖尿病食疗与按摩。

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5、经济法: 有关企业管理的法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乡镇企业法。

6、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劳动法、工会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 7、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属于自然资源方面的: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法、野生动物保护法。

扩展资料:1、社会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实践经验的总结、提炼。社会实践永无止境,法律体系也要与时俱进。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同样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必须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不断向前推进。2、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对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出了更为突出、更加紧迫的要求。中国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加快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1、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本质,由这个国家的法律确立的社会制度的本质所决定。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就决定了中国的法律制度必然是社会主义的法律制度,所构建的法律体系必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法律体系。(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1、中国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改革开放相伴而生、相伴而行、相互促进。一方面,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内在要求,是在深入总结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丰富实践经验基础上进行的。

2、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发挥了积极的规范、引导、保障和促进作用。3、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妥善处理了法律稳定性和改革变动性的关系,既反映和肯定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功做法,又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发展预留了空间。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国情要求:1、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如何构成,一般取决于这个国家的法律传统、政治制度和立法体制等因素。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由于历史的原因,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

2、与这一基本国情相适应,中国宪法和法律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统一而又多层次的立法体制,这就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结构特征,这既反映了法律体系自身的内在逻辑,也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3、与其相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为统帅,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

这些法律规范由不同立法主体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立法权限制定,具有不同法律效力,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共同构成一个科学和谐的统一整体。(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继承中国法制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1、各国的法律制度基于本国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现实情况不断发展,也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增强而相互沟通、交流、借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始终立足于中国国情,坚持将传承历史传统、借鉴人类文明成果和进行制度创新有机结合起来。2、一方面,注重继承中国传统法制文化优秀成分,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实现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融合;3、另一方面,注意研究借鉴国外立法有益经验,吸收国外法制文明先进成果,但又不简单照搬照抄,使法律制度既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又顺应当代世界法制文明时代潮流。

这个法律体系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和开放性,充分体现了它的独特文化特征。(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1、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通常是对这个国家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现状的反映。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体系需要不断丰富、完善、创新。2、中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整个国家还处于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

7.中国有哪些法律

(一)公法、私法与社会法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最早是由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来的:“公法是关于罗马国家的法律,私法是关于个人利益的法律。”

依照此标准,私法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确立财产所有权,保障自身利益的追求,如民法、商法。公法是利用国家权力,宏观调整社会财富分配,调整国家与公民的关系的法律,如行政法、刑法、诉讼法。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社会化”现象的出现,又形成了一种新的法律即社会法,如社会保障法等。这是因为存在既非国家利益,又非私人利益的独立的社会利益。

有鉴于此,有人称社会法是介于公法和私法之间的法律。 公法、社会法与私法在调整对象、调整方式、法的本位、价值目标等方面存在不同。

(二)当代中国法律部门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下列部门: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诉讼法。 1.宪法。

宪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在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特殊的地位,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础。宪法部门最基本的规范,主要反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样的规范性文件中。

除了宪法这一主要的、居于主导地位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外,宪法部门还包括主要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授权法、立法法、国籍法等附属的较低层次的法律。 2.行政法。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包括规定行政管理体制的规范,确定行政管理基本原则的规范,规定行政机关活动的方式、方法、程序的规范,规定国家公务员的规范等。

我国一般行政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较少,主要有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政府采购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特别行政法方面有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

3.民法。民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等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

我国民法部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主要由民法通则和单行民事法律组成。民法通则是民法部门的基本法。

单行民事法律主要有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此外还包括一些单行的民事法规,如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商标法实施细则等。

4.商法。在明确提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商法作为法律部门的地位才为人们所认识。

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或商事行为的法律。从表现形式看,我国的商法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等。

商法是一个法律部门,但民法规定的有关民事关系的很多概念、规则和原则也通用于商法。从这一意义讲,我国实行“民商合一”的原则。

5.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

作为法律部门的经济法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适应国家宏观经济实行间接调控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一个法律部门。经济法这一法律部门的表现形式包括有关企业管理的法律,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乡镇企业法等;有财政、金融和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如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宏观调控的法律、法规,如预算法、统计法、会计法、计量法等;有关市场主体、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如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6.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社会保障法是调整有关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的法律。

这一法律部门的法律包括有关用工制度和劳动合同方面的法律规范,有关职工参加企业管理、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方面的法律规范,有关劳动卫生和劳动安全的法律规范,有关劳动保险和社会福利方面的法律规范,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规范,有关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和办法的法律法规等。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这一法律部门的主要规范性文件包括劳动法、工会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

7.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是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通常分为自然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

自然资源法主要指对各种自然资源的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环境保护法是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

这一法律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属于自然资源法方面的,有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属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有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 8.刑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是当代中国法律体系中一个基本的法律部门。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刑法也是最受人关注的一种法律。

刑法这一法律部门中,占主导地位的规范性文件是刑法,一些单行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也可能规定刑法规范(如文物保护法中有关文物犯罪的准用性条款的内容)。 9.诉讼法。

诉讼法,又称诉讼程序法,是有关各种诉讼活动的法律,它从诉讼程序方面保证实体法的正确实施,保证实体权利、义务。

8.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我国的法律体系大体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门构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6个层次。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相关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

2、【行政法】: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其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民法商法】关于民法和商法的关系,有两种体例:一是民商合一,一是民商分立。所谓民商合一,是指民法包含商法,是商法的母法,并指导和统帅商法,而商法是民法的子法或者特别法。如瑞士、意大利等国;所谓民商分立,是指民法与商法属两个并存的独立的部门法,通常在民法典以外还制定了商法典,如法国、德国等国。我国尚未就属于何种体例作出明确说明,但根据我国现今要求和现代民法发展趋势,我国应采取民商合一体例。

4、【经济法】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在现阶段,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要从以下三点把握这个概念:(一)经济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二)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三)经济法调整的是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5、【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法有广义与狭义刑法之分。广义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在我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与广义刑法、狭义刑法相联系的,刑法还可区分为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普通刑法指具有普遍使用效力的刑法,实际上即指刑法典。特别刑法指仅使用于特定的人、时、地、事(犯罪)的刑法。在我国,也就是指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6、【社会法】现代大陆法系的国家首先提出了"社会法"的概念。社会法是什么呢?比如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环境保护法、金融法、计划和产业政策法、国有企业法,等。这些现代法律主要是解决经济规划、环境保护、就业、社会保障等社会性的问题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是调整因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活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包括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仲裁等方面的法律。这方面的法律不仅是实体法的实现形式,而且也是人民权利实现的最重要保障,其目的在于通过程序公正保证实体法的公正实施。

9.国家有哪些法律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主要分为十部分,分别是:(一)宪法 宪法部门在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处于中心的、占主导的地位。

现行的宪法部门有三个层面。第一层面是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1988年、1993年和1999年三次修宪通过的17条修正案。

第二层面主要有包括以下宪法性的法律文件和规范:1、国家机关组织法;2、选举法和代表法;3、国籍法;4、特别行政区基本法;5、民族区域自治法;6、公民基本权利法;7、法官法、检察官法;8、立法法和授权法;9、其他附属法律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等。第三层面是有关宪法的解释。

(二)行政法 行政法是指有关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具体包括由国务院制定的有关一般行政管理的行政法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行政法部门不像宪法、民法、刑法一样有一部法典,而是由许多单行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构成。这是由行政管理活动的多样性、复杂性及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广泛性决定的。

(三)民法和婚姻家庭法 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财产关系的内容很广,民法主要是调整商品经济关系,包括财产所有权关系、商品流通关系、遗产继承关系、知识产权关系等等,它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即横向的经济关系。

其他经济关系,如国家对经济的管理、国家同企业之间以及企业内部的管理等纵向的经济关系,主要由经济法或行政法调整。民法还调整属于民事范围的人身关系,如婚姻关系、名誉权、肖像权、生命健康权、法人的名称权等。

(四)商法 商法是指调整商事法律关系和商业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同民法、经济法的区别,主要在于它调整的是商事关系或者商事行为,即企业组织和商业活动。

不属于商业行为的,不予调整。 属于商法部门的主要规范性法律文件有:1、公司法;2、票据法;3、保险法;4、担保法;5、期货交易法;6、海商法;7、破产法;8、贸易法等。

(五)经济法 经济法是调整国民经济运行中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所调整的是经济领域中的纵向关系。

作为法律部门的经济法和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泛指的经济法是不同的。泛指的经济法,包括一切有关经济内容的经济立法和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而作为法律部门的经济法,则主要是指那些国家在调整国民经济管理活动中和各种经济组织之间的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

经济法和民法、商法、行政法等法律部门之间有既往极为密切的联系,由于其调整对象都是经济关系,故有关的法律规范之间有所交叉,如经济合同法,既可以适用于经济合同,又可以适用于民事合同。(六)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由劳动关系产生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主要包括有: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集体劳动合同的签订与执行、法定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制度,劳动报酬、工资制度,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劳动保护与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劳动保障和生活福利,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职工培训、工会和职工自主管理,劳动争议的处理,劳动法的监督与检查制度,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制度,等等。 (七)军事法 军事法是指调整国防建设和军事方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该法律部门在我国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组成该法律部门的法律规范有以下三个层次: 1、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现役士兵服役条例、预备役军官法、军官军衔条例、文职干部暂行条例、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2、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联合制定的军事法规; 3、由中央军委各总部、国防科工委等单独制定或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军事规章。

即军事法律、军事法规、军事规章。涉及军事方面的法律主要有:国防法、兵役法等。

像《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既可以属于军事法律部门,又属于刑法部门。 (八)环境法 环境法是指调整保护人类生存环境和自然资源、污染防治和其他公害方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该法律部门主要包括自然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两大类。自然资源法主要是指对各种自然资源的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目前,我国有关自然资源方面的法律规范主要有: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水法、水土保护法、土地管理法、节约能源管理条例等等。环境保护法主要是指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

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规范主要有: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 (九)刑法 刑法是指有关犯罪与刑罚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是一个最基本的也是非常重要的法律部门。采用的调整方法是最为严厉的制裁方式即刑罚的方法。

该部门是以调整方法作为划分法律部门的依据的。在我国,凡是以刑罚的方法调整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都属于刑法部门。

该部门最主要的法律规范是1997年通过的《刑法》,还包括一些散见于经。

国家主要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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