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手术前的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1日讯:
1.手术前要签字时那个法律规定的
是《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规定的,属部门规章。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十条规定: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
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扩展资料:手术前要签字的原因:任何大小、简单容易、复杂疑难的医疗操作,包括检查和治疗措施都有可能发生意外。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
有的可以预见而可以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发生,也有的难以预料,还没有办法防止或纠治。病情重、复杂的发生的机会要多一些,但是病情轻的也有可能发生严重的意外。
医生和患者以及患者家属的目标是一样的,都希望手术顺利,不发生任何意外。手术的必要性和可能发生的意外,医生应该让患者以及患者家属事先有所了解,家属也可以提出一些问题,帮助医生了解患者的某些特殊情况,或者过去发生过的一些问题,使医生能做准备。
患者家属也可以根据医生给出的一些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手术。因此,手术签字也叫“患者知情同意书”。
等医患双方都达成共识,可以区分责任界限,避免不必要的医患纠纷的发生。手术同意书上的内容都是与手术有关联的,是医生在咨询过程中,反复说明过的内容精炼地以条文形式印刷在纸上。
让接受手术者签字,也就是要再次提醒签字者必须重视手术同意书的内容。在手术前签字,证明你已经同意医生在手术同意书中所说的全部事项,理解其含意,并且自愿地接受手术。
手术同意书能有效地督促手术医生实事求是地说明手术目的、过程、效果、愈后及并发症、不理想等做出客观的解释及处理方法,接受手术者也可以在手术前将自己的特殊要求记录在手术同意书上,这使双方的合法权益均能得到有效地保证。对手术前无文字记录的谈话,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下都不会有任何的意义。
如果没有术前签字,手术医生和病人都要三思而行。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手术前要签字时那个法律规定的
是《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规定的,属部门规章。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十条规定:
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
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
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扩展资料:
手术前要签字的原因:
任何大小、简单容易、复杂疑难的医疗操作,包括检查和治疗措施都有可能发生意外。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有的可以预见而可以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发生,也有的难以预料,还没有办法防止或纠治。
病情重、复杂的发生的机会要多一些,但是病情轻的也有可能发生严重的意外。医生和患者以及患者家属的目标是一样的,都希望手术顺利,不发生任何意外。
手术的必要性和可能发生的意外,医生应该让患者以及患者家属事先有所了解,家属也可以提出一些问题,帮助医生了解患者的某些特殊情况,或者过去发生过的一些问题,使医生能做准备。患者家属也可以根据医生给出的一些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手术。
因此,手术签字也叫“患者知情同意书”。等医患双方都达成共识,可以区分责任界限,避免不必要的医患纠纷的发生。
手术同意书上的内容都是与手术有关联的,是医生在咨询过程中,反复说明过的内容精炼地以条文形式印刷在纸上。
让接受手术者签字,也就是要再次提醒签字者必须重视手术同意书的内容。在手术前签字,证明你已经同意医生在手术同意书中所说的全部事项,理解其含意,并且自愿地接受手术。
手术同意书能有效地督促手术医生实事求是地说明手术目的、过程、效果、愈后及并发症、不理想等做出客观的解释及处理方法,接受手术者也可以在手术前将自己的特殊要求记录在手术同意书上,这使双方的合法权益均能得到有效地保证。
对手术前无文字记录的谈话,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下都不会有任何的意义。如果没有术前签字,手术医生和病人都要三思而行。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3.手术必须要有家属签字,有法律依据吗
有。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十条 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扩展资料:
案例:
未经患者及其家属签字医院做手术致残担责
湖南省沅陵县张某因当地某医院启动“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到医院检查,经诊断为“老年性白内障”,双眼裸视力为0.04。术前做相关检查无手术禁忌症。
医院遂对张某进行“虹膜隧道切口白内障囊外摘除术”及人工晶体植入术,并在《手术同意书》上对手术可能的风险及可能的意外及并发症予以告知,张某同意后在上面签字。
术后张某出现不适,医院在未经患者及其家属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对张某又实施了白内障并发症手术。不久,张某出院,视力检查为0.2。
张某出现“反应性色素膜炎、前房大量纤维素性渗出、机化物形成、角膜溃疡”等症状,经司法鉴定所鉴定,“左眼白内障手术后,左眼视力光感/l尺,瞳孔变形,晶体缺失,构成左眼盲目4级,七级伤残”,共花去医疗费6.7万元。
事后,张某及家人多次到某医院交涉要求按照医疗事故赔偿,医院认为不属于医疗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等费用6.7万元。经怀化市医学会作出鉴定,确认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法院最终判决医院赔偿张某6.7万元。
明明不是医疗事故,为什么医院还要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认为,医院启动的“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虽有公益性质,但仍应严格遵守医疗规程保障患者权益,法律规定患者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同意权。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ll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也就是说,医务人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权衡患者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有选择性地告知患者病情的相关信息。
该案中被告医院未经原告张某及其家属同意即行并发症手术,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存在过错,兼顾医疗机构与患者间利益,遂作出上述判决。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人民网-未经患者及其家属签字医院做手术致残担责
4.清创缝合手术设计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要尽量利用冲洗等机械性清洁,清除创面的污物和异物。对不整齐的创缘可略加修剪,要尽可能保留组织而不作大量的扩创切除。凡带蒂的组织即使蒂部很小均应保留,并尽量恢复其原位,予以缝合。对口唇和颜面皮肤的撕裂伤,要特别注意解剖复位。用细丝线作精确的间断缝合。
二、对离体的鼻翼、口唇、耳壳、眉弓等处的组织,在离体数小时内,施行游离移植,可望成活。对离体组织宜先用生理盐水清洗干净,然后浸入适当的广谱抗菌素液中10-15分钟,再行移植。
三、对颌下部、腮腺部的深部创伤和穿通口腔的颌骨伤,经清创缝合,要放橡皮条引流。对口颊部大块组织缺损的创伤,不可将创缘勉强拉拢缝合,这样会造成日后瘢痕挛缩,张口困难,应在适当清创和修剪创缘后,将口腔粘膜的创缘与皮肤的创缘拉拢相互缝合,消灭创面,缺损处留待晚期修补:
四、对大型的颌面部创伤合并有组织缺损和大块皮肤肌肉瓣翻开者,要将组织瓣适当复位并作定位缝合,使能维持在接近正常的位置上,不致发生错位愈合。缝合方法可用衬衣扣子下面加小橡皮垫,用细不锈钢丝穿过扣子孔缝合。没有细不锈钢丝时,也可用尼龙线或丝线代替。
五、对腮腺导管的单纯断裂伤,可用0阗号线作对端吻合。导管内放置细塑料管,一端由颊粘膜上的导管口引出,通向口腔引流。对合并有缺损的导管伤,可将其近心段的断端口转移到颊粘膜上开口,避免腮腺管外瘘的发生。对破裂的腮腺要尽量将腮腺包膜缝合,并作皮瓣覆盖尸
六、对舌体的裂伤,可用中号丝线先作1—2针褥式缝合,打结前在结下放一小橡皮片,以防结紧时或术后舌体水肿时丝线嵌入组织内。创缘应作深而稍密的间断缝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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