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公务员应该遵守的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3日讯:
1.公务员必须遵守法律,不得有哪些行为结合本职工作谈谈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章程: 第一章 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第一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二条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第三条 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第四条 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第五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八)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第六条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四)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五)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第七条 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五)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第八条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
2.国家公务员应履行哪些义务
国家公务员,是指在各级政府机关中,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我国的国家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中从事党团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如人事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等)。我国国家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主要由国家为他们提供工资、退休和福利等保障。国家公务员要履行的义务:(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3.公务员遵守法纪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12条规定,公务员应 当履行下列义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纪律。
公务员遵守 法纪要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和护法。知法是懂法的基础,懂法 是守法的基础,守法是护法的基础。
第一,知法。一方面国家机关必须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的宣 传、培训和学习竞赛等活动,使公务员知法,如我国多年来连续 开展的“一五”普法、“二五”普法、“三五”普法和“四五”普 法等活动。
另一方面,公务员也要自己时刻注意学习法律知识, 做到知法。第二,懂法。
公务员要实现遵守法纪,依法行政,仅仅知道 法律是不够的,还必须准确、全面、系统地掌握和了解法律的精 髓,不能一知半解或者只了解一些皮毛。作为公务员,必须掌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组织法》等国家的根本大法和基本法律。
公务员还必须掌 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第三,守法。
守法是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公务员必须守法 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作为公务员身份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和限度内行使行政 权力,既不能越权,又不能不作为,同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当公务员作为社会人身份时,要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和法 规。简单地说,就是公务员的一切行为和活动都必须遵守法律和 法规》第四,护法。
为了保证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顺利实现,必须 对少数违法乱纪和破坏行政管理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实行相应的处 分和行政处罚,这样才能充分体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 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才能真正实现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的目标。
4.第23题.我国公务员应当遵守哪些工作纪律
一、确立国家公务员纪律的必要性
国家公务员的纪律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规范和约束国家公务员的行为,保证国家行政机关有秩序高效率的工作,所制定的要求国家公务员共同遵守的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对于有违纪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国家公务员,要给予行政处分;如果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也可以免予行政处分。
国家公务员的纪律规定不同于其他机关、党派、团体的纪律规定,它具有自身的特点:
1、实施的主体和客体是确定的。即实施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不包括其他国家机关、党派、团体、单位。实施的客体是国家公务员,不包括其他国家机关、党派、团体、单位的工作人员。
2、必须依法进行。即对国家公务员给予纪律处分的,必须依照国家法律和法规所规定的条件、种类、程度进行。
3、纪律处分的决定一经作出,必须严格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
二、国家公务员基本的行为规范
1、政治方面
国家公务员必须坚持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和法律,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维护政府声誉。不得有散布有损政府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组。一、确立国家公务员纪律的必要性
国家公务员的纪律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规范和约束国家公务员的行为,保证国家行政机关有秩序高效率的工作,所制定的要求国家公务员共同遵守的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对于有违纪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国家公务员,要给予行政处分;如果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也可以免予行政处分。
国家公务员的纪律规定不同于其他机关、党派、团体的纪律规定,它具有自身的特点:
1、实施的主体和客体是确定的。即实施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不包括其他国家机关、党派、团体、单位。实施的客体是国家公务员,不包括其他国家机关、党派、团体、单位的工作人员。
2、必须依法进行。即对国家公务员给予纪律处分的,必须依照国家法律和法规所规定的条件、种类、程度进行。
3、纪律处分的决定一经作出,必须严格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
二、国家公务员基本的行为规范
1、政治方面
国家公务员必须坚持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和法律,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维护政府声誉。不得有散布有损政府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等破坏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秩序的行为。
2、工作方面
(1)国家公务员必须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服从命令,讲究效率。不得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对抗上级决议和命令以及在处理公务时敷衍塞责、互相推诿等行为。
(2)国家公务员必须维护集体的统一与团结。不得有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独断专行等不利于集体统一与团结的行为。
3、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方面
(1)国家公务员必须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群众以及知情不举、诬告、陷害他人等行为。
(2)国家公务员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与监督,不得有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和人民的关系等行为。
(3)国家公务员必须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以及其他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4、廉政方面
(1)国家公务员必须公正廉洁,克已奉公。不得有贪污、盗窃、行贿或者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行为。
(2)国家公务员必须爱惜公物,节约国家资财。不得挥霍公款,浪费国家资财等。
(3)国家公务员必须尽职尽责地完成本职工作,不得有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等行为。
5、保密方面
国家公务员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严守保密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不得有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等任何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行为。
6、外事活动方面
国家公务员在外事活动中必须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有丧失国格、人格等有损国家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以及其他违反外事纪律的行为。
7、从事特殊职业的国家公务员,还应遵守与本职工作有关的行为规范。
5.公务员有哪些法律责任
公务员所从事的行政管理工作与法律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由于行政权力客观上存在易腐性、扩张性以及与个人权利的不对等性,因而必须对其加以监督和制约。 在各类监督方式中,最有效、最直接的监督就是行政法监督。
行政法通过规定行政权力的范围、行使方式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可以达到有效监督行政主体、防止行政权力违法或滥用的目的。 行政法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通过赋予行政机关合法权限并监督其行使,来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各项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社会权利的实现;二是通过赋予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权,行政权力行使过程中的参与权,特别是对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提起复议权、诉讼权和要求赔偿权,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务员与法的关系有两种:一是公务员是法的执行者;二是法对公务员有着特定的要求与规范。 行政机关是执行法律的机关,公务员是执行法律者,公务员的这种执法者身份暗含着他本身更要严格地遵守法的规范。
法律对公务员更加严格规范与要求,其目的就在于使公务员做到更公正有效地执行法律。公务员与法律的这两种关系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
公务员职业的法律属性决定了公务员必须承担特定的法律责任。 对法律负责意味着公共行政组织和公务员行为都要在法律的管制范围内进行。
当然,基本的法律责任是拥护宪法和遵守与宪法相一致的相关的部门法等。 在我国,规定公共行政法律责任主要有行政法和以国家公务员制度为核心的行政法规,这些法律法规都是我国公务员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
行政合法,意味着政府和公务员的一切行政行为和行政程序都必须符合行政法的规定和要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避免行政权力越位、错位和缺位等现象。
6.如何正确的遵守法律法规
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如何站稳党和人民立场,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公私观、是非观、义利观,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
维护党的团结,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不搞团团伙伙,不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遵循组织程序,不超越权限办事;服从组织决定,不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欺骗组织、对抗组织;严守组织纪律,遵守领导干部外出报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不向组织隐瞒个人重大事项;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让他们擅权干政,不让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7.公务员应遵守的原则是什么
您好,中公网校为您服务。
第十二条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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