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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店铺命名有关的法律法规

时间:2021-05-03 09:00
本文关于跟店铺命名有关的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3日讯:

1.网店在起名这方面有什么规定啊

你好:

关于您的问题,我们先做一下法理上的分析。

首先,您的网上开店行为是受到法律保护和肯定的。

其次,关于您的网上店铺的名字问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您网点的名字,以及网站的域名不可出现下列情形,否则构成侵权:

1主要部分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

2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

3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原告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原告网站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

4曾要约高价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5注册域名后自己并不使用也未准备使用,而有意阻止权利人注册该域名的; 6具有其他恶意情形的。

联系您的具体情况来讲:如果您想要起的名字,别的商家已经在工商局注册了这个名字,则您在使用上就应该注意了,如果不是同一个商业领域的问题不大,如果是同一个商业领域,则要按照上面的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如果构成了上述的行为,则会构成侵权。

不知这个回答是否对您有帮助,如果还有问题的话,请补充。

2.有关公司取名的政策法规有哪些

在给企业取名的时候我们应该注意起名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以免取出的名字却不能注册做无用功。

第六条 企业登记主管机关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以及在中国境内进行商业使用的外国(地区)企业名称,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的“企业名称”。 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的“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2004年修订)(节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0号) 第二章 企业名称: 第六条 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第八条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第九条 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第十一条 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市辖区的名称不能单独用作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

市辖区名称与市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省、市、县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最高级别行政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建议起名前咨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3.企业名称的命名要符合有管法律规定,并且具备哪些标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更好地贯彻《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确核定企业名称,保护企业名称的专用权,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登记主管机关一律按《规定》和本通知核准登记企业名称。

二、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凡使用“中国”、“中华”,冠以“国际”、“全国”、“国家”,或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名称,需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或核定,在全国范围内,同行业企业名称不得相同或近似。

冠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市(包括州, 下同)、县(包括旗、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名称,由同级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核定,在本行政区范围内,同行业企业名称不得相同或近似。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已经登记注册,使用“中国”、“中华”,冠以“国际”、“全国”、“国家”,或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名称,应按照《规定》和本通知精神,在今年年底前报国家工 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核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发布公告。

不予核定的, 原登记主管机关应限期办理其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其中《规定》生效前已经 按我局工商〔1990〕 243号文件上报过的,可不再报。

经我局核定的企业名称,如需要变更或转让,应报我局重新核定。其中. 不再使用。

中国”、“中华”,冠以“国际"、“国家。、“全国。

字词的,应报我 局备案。 凡按规定应经却未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并进行公告的企业名称, 或超越职权擅自核准的企业名称,一律无效。

继续使用的,按非法经济组织 查处。 四、企业名称冠省级行政区划名称的管理问题,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根据《规定》制定具体执行办法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五、企业名称使用本地地名作字号,如其字号能够表明其所在地的行政 区划,可不再冠行政区划名称。如“北京机床厂”的企业名称,不必再冠 “北京市”而称其为“北京市北京机床厂”。

不使用省、市、县地名作字号的企业名称,其所冠以的行政区划名称可 以省略“省、市、县”等字样。 商业、公共饮食、服务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使用异地地名作字号,但必须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六、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确有特殊需要,经省级以上登记主管机关 核准,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可以使用一个从属名称。

从属名称不在营业执照 上标明,不得以其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和招揽业务。 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使用从属名称。

七、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下述类型企业法人可冠 以主办单位名称,由登记主管机关直接核准登记。

(一)按照国家规定,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设立的以 内部服务为主,同时对外营业的招待所、印刷厂、食堂、俱乐部、小卖部等 服务企业。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办的劳动服务公司。

八、事业单位法人、科技性社会团体法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企业 化经营或从事经营活动的,可按原名称进行登记。其设立具备法人条件的企 业,应单独起名称;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可冠以主办单位的名称。

九、私营企业使用投资人姓名作字号的,应提交投资人签字的同意书。 外资企业如使用外国公民姓名作字号,需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

其他企业不得使用公民姓名作字号。 十、企业名称中标明的行业或经营特点,应当具体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范围、方式或特点,不得单独使用“发展”、“开发”等字词;使用 “实业”字词的,应有所属三个以上的生产、科技型企业。

企业名称中标明的组织形式,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形 式不得联用或混用。

十一、外资企业名称可根据国际惯例,其行政区划名称可在字号与组织 形式中间使用。 十二、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如需在其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前使用“总”字, 必须下设三个以上与该企业名称中组织形式相同的直属分支机构。

如称“总 公司”的,。必须有三个以上称“公司”或“分公司”的分支机构。

十三、企业名称中有下列情况的,不视为使用数字: (一)地名中含有数字的,如“四川”等。 (二)固定词语中含有数字的,如“四通”等。

(三)使用序数词的,如“第一”等。 十四、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中不得使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含习惯性称 谓)与中国(含习惯性称谓“中”或“华”)联名。

如“中日友好饭店”。十五、外商投资企业、有对外业务的企业,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经登记 主管机关核准,可以使用外文名称。

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相一致。其字号 可以音译,也可以意译。

外文名称的组成次序可根据外文书写习惯,外文名 称可以有缩写,但须在企业章程中载明。 十六、企业名称可以有简称,并应在其章程中载明。

商业、公共饮食、服 务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简化时,应保留其字号。 十七、企业名称在本行政区划范围内,可随企业或企业的一部分转让给 另一企业。

转让方和受让方应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登记或备案手续。 使用“中国”、。

4.用别人开店的店铺的名字这样会触犯法律吗

会触犯法律。以别人店铺名义做宣传的属于欺诈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扩展资料

店铺名字侵权处理方法: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如果店铺的名称是已经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权的,发现店铺名称被侵权的情况下,可以收集证据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一条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对商标权属存在争议或者权利人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中止案件的查处。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或者终结案件查处程序。

5.关于起名的法律有哪些

没有特别的规定,倒是看到不少起名字的办法。

一、名字中勿用生僻字今天的人由于名中生僻字计算机无法录入,在户口登记、办理证照、银行存款、邮局汇款、购买保险、发货、购票以及办理其他业务时,遇到麻烦的例子比比皆是。二、起名字不宜选用多音字小女孩董茜一入学就闷闷不乐。

第一次点名,老师叫她董“西”,从此小伙伴们给她起了绰号,不再叫她正确的名字。这都是多音字惹的祸。

多音字让人读埋起来无所适从,在起名时最好避免。三、起个双字名不易重名根据国家语委1989年对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进行的抽样调查,单名重名率为67.7%,双名重名率为32.4%。

因此, 姓名学专家建议最好不要起单字名。四、尽理回避常见的名字根据国家语委对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进行的抽样调查,57万人中,叫“建国”的有630个,叫桂英的多达1336个 ,按比例算一下,重名数量是非常惊人的。

专家建议,起名的模式不要太雷同,使用率极高的人名用字也应尽量回避。目前一些地方父母给新生儿早报户口时可以先通过计算机查询有无重名,这一做法值得推广。

五、取名字一般不宜同声调专家研究发现,三字声调全同的名字仅占所抽取样本的5.2%,这表明人们在取名时,有意无意中遵从了声调变化的规律。六、声韵母的选择要讲究几个声母发音部位相同的字,如果放在一起,读起来就有些费力;如果韵母也相同,就更加拗口。

如“南尼兰”,“李尼丽”。专家提醒,起名字时最好不要全部先用n和l,z\c\s与zh、ch、sh、这些发音部位相同的声母。

要想名字响亮动听,选字的韵母很关键。专家说,名字带有含鼻音的韵母读起来响亮,“昂”、“良”、“光“之类含后鼻音韵母字中,韵腹即主要元音开口度大的,如“达”、“帅”、“瑶”、“宝”,响亮程度较高。

*当然,名字的声韵母可尽量讲究,但不是最重要的,它经常要服从于 起名学的其他因素。七、字型结构有变化名字不但常读,而且常写。

专家建议,名字选用的字结构不要太单一。 当然,这也与各人的喜好有关,也并非关键。

八、避免谐音意不美起名时如果谐音运用得巧妙,会使人感到含蓄,不落俗套。但是,起名者有时只注意了所选取的字本身的意义,却忽略了与名字谐音的语或词组的意义是褒义还是贬义。

九、所取名字一般建议男女有别名字的性别差异随着文化的历史积淀逐渐得到社会的认可,形成了一种社会习俗,家长给孩子起名特别是给婴儿取名字时一般需考虑性别因素,以免在使用时遇到麻烦。十、国人姓名切勿崇洋现在为给孩子起个独特的名字,越来越多的父母想出四字名,这不失为一种尝试。

但是,“田中慧子”、“李约翰”、“张彼得”这种容易让人误解的名字还是应该慎用,中国人的名字最好的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中国文化。

跟店铺命名有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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