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基本法律法规第四章,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3日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四章包括了哪些内容
农产品流通与加工:第二十六条农产品的购销实行市场调节。
国家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的购销活动实行必要的宏观调控, 建立中央和地方分级储备调节制度,完善仓储运输体系,做 到保证供应,稳定市场。第二十七条国家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 产品市场体系,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规划。
对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集贸市场,国家给予扶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管理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交易秩序, 防止地方保护与不正当竞争。
第二十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 流通活动。 支持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从事农产品收购、批发、贮藏、运输、零售和中介活动。
鼓励供销合作社和其他从事农产品'购销的农业生产经营组 织提供市场信息,开拓农产品流通渠道,为农产品销售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督促有关部门保障农产品运输畅通,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 当简化手续,方便鲜活农产品的运输,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 规定外,不得扣押鲜活农产品的运输工具。第二十九条国家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工业, 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农产品 加工业和食品工业发展规划,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形成合理的区域布局和规模结构,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乡镇 企业从事农产品加工和综合开发利用。 国家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制品质量标准,完善检测手 段,加强农产品加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保障食 品安全。
第三十条国家鼓励发展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国家采取加强国际市场研究、提供信息和营销服务等措 施,促进农产品出口。
为维护农产品产销秩序和公平贸易,建立农产品进口预 警制度,当某些进口农产品已经或者可能对国内相关农产品 的生产造成重大的不利影响时,国家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
3.旅游法律法规第四章旅行社管理的单项选择题有哪些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30个小题,每小题2分,共6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把所选项前的字母在题后的括号内.1.旅游活动的媒介是A.旅游资源 B.旅游交通 C.旅游宣传 D.旅游业2.现代旅游不是纯粹的游山玩水,而被用来作为教育、贸易、文化交流等活动的形式和手 段,这表明了现代旅游的A.综合性 B.普及性 C.群众性 D.社会性3.春秋时代,孔子带领几十个随从弟子周游列国,这属于中国古代旅行形式中的A.帝王巡游 B.政治游说 C.学术考察 D.士人漫游4.1927年中国出现最早的旅游组织 中国旅行社,其创始人是A.陈光甫 B.黄炎培 C.柳亚子 D.章土钊5.采取由政府机关、工作单位、工会和社会团体提供资助的办法,组织员工外出旅游度假, 这便是所谓的A.社会旅游 B.公费旅游 C.大众旅游 D.奖励旅游6.旅游者就是离开自己的常住地到异国他乡访问超过24小时的人,但不包括A.经商贸易的人 B.就业移民的人C.短期进修的人 D.探亲访友的人7.世界旅游组织专家根据旅游消费的收入弹性系数理论认为,当居民的经济收入达到旅游 临界收入后,经济收入每增加1967,旅游消费便会增加A.1.1% B.1.5%C.1.9%D.2.1%8.思想上谨小慎微,行动上表现为喜安逸、好轻松,喜欢在熟悉氛围中活动的旅游者属于旅客心理类型中的A.自我中心型 B.近自我中心型 C.多中心型 D.近多中心型9.出游次数较频繁,对旅游价格不太敏感,要求服务水平较高的是A.消遣型旅游者 B.差旅型旅游者C.家庭事务型旅游者 D.自由组合型旅游者10.“无论在城市和乡村,闲暇都是重要的,它为人们提供了基本才能的变化条件-----意向、知识、责任感和创造力的自由发展”.这段话出自A.《太平洋亚洲旅游协会宣言》B.《消遣宪章》C.《马尼拉宣言》D.《世界旅游组织章程》11.旅游资源的理论核心是A.吸引力因素 B.多样性因素 C.变化性因素 D.季节性因素12.任何旅游地都会经历由盛至衰的演变过程,旅游专用概念称其为旅游地的A.生命周期 B.发展周期 C.历史周期 D.循环周期13.就某项具体的旅游资源而言,它可能对某些旅游者吸引力很强,而对另外一些旅游者无多大吸引力,甚至根本没有吸引力,这体现了旅游资源吸引力的A.定量性 B.定向性 C.自然性 D.变化性14.利用交通为旅游者设计并串联若干旅游点和旅游城市的合理走向,旅游界称之为A.旅游项目 B.旅游区 C.旅游区域 O.旅游路线15.微笑服务,热情周到,耐心细致,面对面进行服务,体现了旅游服务的A.直接性 B.规范性 C.应变性 D.艺术性16.在我国涉外饭店的星级评定工作中,三星级饭店的评定是由A.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旅游局评定B.国家旅游局星级评定机构评定C.省市旅游局或国家旅游局评定均可D.由省市旅游局初评后,报国家旅游局确认17.潜在旅游需求向现实旅游需求转化的基本条件是A.旅游动机的产生 B.外部环境的刺激C.文化教育的普及 D.个人收入的增多18.旅游业供求平衡包括三个方面,其中旅游产品可供量与社会购买力相适应是A.供需效应上的平衡 B.供需质量上的平衡C.供需数量上的平衡 D.供需可比量的平衡19.旅游经营者必须采取有效的经营策略,促使旅游者向特定的旅游供给流动,形成适应市场需求的旅游供给.这就是旅游市场中旅游需求的A.整体性 B.指向性 C.高弹性 D.季节性20.旅游产品实质上是一种综合性的群体产品,其核心内容是A.景点 B.食宿 C.交通 D.服务21.被人们称之为“风景名胜”出口的旅游业,较之其它行业创汇的特殊功能是A.循环销售 B.综合销售.C.连锁销售 D.集团销售22.制定旅游政策必须从实际出发,又要高于实际,并能展望未来的发展趋势.这表现了游政策的A.可行性 B.协调性 C.全面性 D.预见性23.豪华饭店时期的代表人物是A.美国人希尔顿 B.法国人李兹C.英国人查尔斯 D.德国人哈尔林24.为一定的旅游地或旅游企业扩大客源和增加旅游消费而进行的一系列信息传递和情报通活动,称之为A.旅游咨询 B.旅游公共关系C.旅游广告 D.旅游宣传25.人们外出旅游最关注的是A. 旅游景点 B.服务质量 C.旅游供给 D.旅游安全26.影响旅游市场竞争胜负的决定性因素是A. 旅游产品 B.旅游营销 C.旅游服务 D.旅游价格27.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旅游发展水平的标准是旅游A. 投资数量 B.消费结构 C.服务质量 D.污染程度28.按西餐传统习惯,用餐前刀叉摆放应为A.刀叉一并于右 B.刀叉一并于左C.左刀右叉 D.左叉右刀29.与初次见面的女士握手,应仅握其手的A. 1/2 B.1/3 C.1/4 D.1/530.世界旅游组织宣布每年的旅游日是A.5月18日 B.7月15日 C.9月27日 D.11月5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法的第四章 社会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法》第四章社会保护 第二十七条 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并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并加强管理。 第三十条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校在节假日期间将文化体育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社区中的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服务。
第三十二条 国家鼓励新闻、出版、信息产业、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艺术家、科学家以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出版、制作和传播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内容健康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国家给予扶持。
国家鼓励科研机构和科技团体对未成年人开展科学知识普及活动。 第三十三条 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 第三十四条 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
第三十五条 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有害于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需要标明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 第三十六条 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三十七条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第三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第三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第四十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第四十一条 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 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
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维护校园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场地、房屋和设施。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救助场所,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护送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到救助场所,由救助场所予以救助和妥善照顾,并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领回。 对孤儿、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以及其他生活无着的未成年人,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
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虐待、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在办理收留抚养工作中牟取利益。 第四十四条 卫生部门和学校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卫生保健和营养指导,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卫生部门应当做好对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5.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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