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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分为几个城市

时间:2021-05-04 09:00
本文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分为几个城市,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4日讯:

1.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有哪几个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是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的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4年1月13日首次发布,,自2004年1月13日起正式施行。

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是为了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依照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的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已经2015年1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扩展资料:

安全生产的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

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中,一切以安全为重,安全必须排在第一位。必须预先分析危险源,预测和评价危险、有害因素,掌握危险出现的规律和变化,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将危险和安全隐患消灭的萌芽状态,

2.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求主管者也必须是责任人,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3.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指工程项目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在抓生产的同时抓好安全工作。他实现了安全与生产的统一,生产和安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两者不能分割更不能对立起来应将安全寓于生产之中。

4.“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

指安全生产工作是衡量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它要求对各项指标考核,评优创先时首先必须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安全指标没有实现,即使其他指标顺利完成,仍无法实现项目的最优化,安全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5.“三同时”原则

基本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和环境保护等措施和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的简称。

6.“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四不放过”原则的支持依据是《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7.“三个同步”原则

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技术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同步实施。

8.“五同时”原则

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参考资料:

搜狗百科: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修订)

搜狗百科: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主要由那五类构成

一、目前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一个包含多种法律形式和法律层次的综合性系统,从法律规范的形式和特点来讲,既包括作为整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础的宪法规范,也包括行政法律规范、技术性法律规范、程序性法律规范。

按法律地位及效力同等原则,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分为以下五个门类:(一)宪法 《宪法》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框架的最高层级,“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是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最高法律效力的规定。(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1.基础法 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和与它平行的专门法律和相关法律。

《安全生产法》是综合规范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法律,它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核心。2.专门法律 专门安全生产法律是规范某一专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法律。

我国在专业领域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3.相关法律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是指安全生产专门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中涵盖有安全生产内容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

还有一些与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有关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三)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组织制定并批准公布的,是为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或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而制定并颁布的一系列具体规定,是我们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

我国已颁布了多部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如《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四)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 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是指由有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是由法律授权制定的,是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补充和完善,以解决本地区某一特定的安全生产问题为目标,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如目前我国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制定了《劳动保护条例》或《劳动安全卫生条例》,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制定了《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五)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 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国务院部门安全生产规章由有关部门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组成,从部门角度可划分为:交通运输业、化学工业、石油工业、机械工业、电子工业、冶金工业、电力工业、建筑业、建材工业、航空航天业、船舶工业、轻纺工业、煤炭工业、地质勘探业、农村和乡镇工业、技术装备与统计工作、安全评价与竣工验收、劳动保护用品、培训教育、事故调查与处理、职业危害、特种设备、防火防爆和其他部门等。部门安全生产规章作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在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一方面从属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另一方面又从属于地方法规,并且不能与它们相抵触。(六)安全生产标准 安全生产标准是安全生产法规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和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技术依据。

安全生产标准大致分为设计规范类;安全生产设备、工具类;生产工艺安全卫生;防护用品类四类标准。(七)已批准的国际劳工安全公约 国际劳工组织自1919年创立以来,一共通过了185个国际公约和为数较多的建议书,这些公约和建议书统称国际劳工标准,其中70%的公约和建议书涉及职业安全卫生问题。

我国政府为国际性安全生产工作已签订了国际性公约,当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与国际公约有不同时,应优先采用国际公约的规定(除保留条件的条款外)。目前我国政府已批准的公约有23个,其中4个是与职业安全卫生相关的。

二、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范畴 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比较复杂,它覆盖整个安全生产领域,包含多种法律形式。可以从涵盖内容不同分成8个类别,包括综合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矿山类安全法律法规;危险物品类安全法律法规;建筑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公众聚集场所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际劳工安全卫生标准。

1.综合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 综合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是指同时适用于矿山、危险物品、建筑业和其他方面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它对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行为都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主导性的法律是《劳动法》、《。

3.以宪法为基础,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包括哪四个层次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

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征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指我国全部现行的、不同的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特征

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正在构建之中。这个体系具有3个特点:

1.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阶级意志具有统一性

2.法律规范的内容和形式具有多样性

3.法律规范的相互关系具有系统性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由母系统与若干个子系统共同组成的。从具体法律规范上看,它是单个的;从法律体系上看,各个法律规范又是母体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安全生产法律规范的层级、内容和形式虽然有所不同,但是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的辩证统一关系。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究竟如何构建,这个体系中包括哪些安全生产立法,尚在研究和探索之中。我们可以从上位法与下位法、普通法与特殊法和综合性法与单行法等3个方面来认识和构建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从法的不同层级上,可以分为上位法与下位法

法的层级不同,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也不同。上位法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高于其他相关法的立法。下位法相对于上位法而言,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低于相关上位法的立法。不同的安全生产立法对同一类或者同一个安全生产行为做出不同的法律规定的,以上位法的规定为准,适用上位法的规定。上位法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下位法。下位法的数量一般要多于上位法。

1.法律

法律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上位法,居于整个体系的最高层级,其法律地位和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下位法。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有《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矿山安全法》;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主要有《劳动法》、《工会法》、《矿产资源法》、《铁路法》、《公路法》、《民用航空法》、《港口法》、《建筑法》、《煤炭法》、《电力法》等。

2.法规

安全生产法规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1)行政法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高于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等下位法。

(2)地方性法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与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相同。

3.规章

安全生产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1)部门规章。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制定发布的安全生产规章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政府规章。

(2)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是最低层级的安全生产立法,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其他上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

4.法定安全生产标准

我国没有技术法规的正式用语且未将其纳入法律体系的范畴,但是国家制定的许多安全生产立法却将安全生产标准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的技术规范而载入法律,安全生产标准法律化是我国安全生产立法的重要趋势。安全生产标准一旦成为法律规定必须执行的技术规范,它就具有了法律上的地位和效力。执行安全生产标准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义务,违反法定安全生产标准的要求,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将法定安全生产标准纳入安全生产法律体系范畴来认识,有助于构建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法定安全生产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两者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法定安全生产标准主要是指强制性安全生产标准。

(1)国家标准。安全生产国家标准是指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标准化法》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2)行业标准。安全生产行业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依照《标准化法》制定的在安全生产领域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对同一安全生产事项的技术要求,可以高于国家安全生产标准但不得与其相抵触。

如有更深层次的问题,可以再咨询

4.安全生产法规主要包含哪些类型法规

不太明白你指的类型是什么。

安全生产法律是一个体系。从宪法到标准。

1.首先是宪法,《宪法》中:“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是bai最高法律效力的规定。

2.其次是法律:

法律包括基础法即《安全生产法》;

专门法律,主要有《矿山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道路交du通安全法》,《消防法》等;

相关的法律,比如《建筑法》,《铁路法》,《煤炭法》,《民用航空法》,《工会法》等等。

另外《刑法》,《行政处罚zhi法》,《国家赔偿法》等也与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有关。

3.再次是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组织制定,比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什么的。

4.还有就是地方性安dao全生产法规,由所在地人代会及常委会和地方政务制定。各地不一样,不好列举。

5.然后就是部门内安全规章和地方政府安全规章,由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制定,

比如说:交通运输,机械工业,建筑,冶金,电力等等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章。由安监总局制定的一些规章,也算作部门规章,比容如《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6.最后就是安全生产标准。有的是专门的安全标准,由AQ开头的,还有一些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中包含安全生产方面的.

5.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共有几个一级要素

十三个基本要素:

1、安全生产目标 。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

2、组织机构和职责。 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3、安全投入。 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其严格遵守,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

5、教育培训 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6、生产设备设施 。企业建设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应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其安全运行。

7、作业安全。 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应进行分析和控制。对特殊作业及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 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GB2894(《安全标志》)及企业内部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8、隐患排查与治理。 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可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隐患排查的范围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隐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治理完成后,应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9、重大危险源监控 。依据有关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估,及时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备案。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10、职业健康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1、应急救援。 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企业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1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 事故发生后应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 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所反映的趋势,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6.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主要由那五类构成

一、目前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一个包含多种法律形式和法律层次的综合性系统,从法律规范的形式和特点来讲,既包括作为整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础的宪法规范,也包括行政法律规范、技术性法律规范、程序性法律规范。

按法律地位及效力同等原则,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分为以下五个门类:(一)宪法《宪法》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框架的最高层级,“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是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最高法律效力的规定。(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1.基础法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和与它平行的专门法律和相关法律。

《安全生产法》是综合规范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法律,它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核心。2.专门法律专门安全生产法律是规范某一专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法律。

我国在专业领域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3.相关法律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是指安全生产专门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中涵盖有安全生产内容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

还有一些与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有关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三)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组织制定并批准公布的,是为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或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而制定并颁布的一系列具体规定,是我们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

我国已颁布了多部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如《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四)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是指由有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是由法律授权制定的,是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补充和完善,以解决本地区某一特定的安全生产问题为目标,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如目前我国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制定了《劳动保护条例》或《劳动安全卫生条例》,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制定了《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五)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国务院部门安全生产规章由有关部门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组成,从部门角度可划分为:交通运输业、化学工业、石油工业、机械工业、电子工业、冶金工业、电力工业、建筑业、建材工业、航空航天业、船舶工业、轻纺工业、煤炭工业、地质勘探业、农村和乡镇工业、技术装备与统计工作、安全评价与竣工验收、劳动保护用品、培训教育、事故调查与处理、职业危害、特种设备、防火防爆和其他部门等。部门安全生产规章作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在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一方面从属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另一方面又从属于地方法规,并且不能与它们相抵触。(六)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标准是安全生产法规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和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技术依据。

安全生产标准大致分为设计规范类;安全生产设备、工具类;生产工艺安全卫生;防护用品类四类标准。(七)已批准的国际劳工安全公约国际劳工组织自1919年创立以来,一共通过了185个国际公约和为数较多的建议书,这些公约和建议书统称国际劳工标准,其中70%的公约和建议书涉及职业安全卫生问题。

我国政府为国际性安全生产工作已签订了国际性公约,当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与国际公约有不同时,应优先采用国际公约的规定(除保留条件的条款外)。目前我国政府已批准的公约有23个,其中4个是与职业安全卫生相关的。

二、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范畴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比较复杂,它覆盖整个安全生产领域,包含多种法律形式。可以从涵盖内容不同分成8个类别,包括综合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矿山类安全法律法规;危险物品类安全法律法规;建筑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公众聚集场所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际劳工安全卫生标准。

1.综合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综合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是指同时适用于矿山、危险物品、建筑业和其他方面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它对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行为都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主导性的法律是《劳动法》、《安全生。

7.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法律

序号

名称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3-2

《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6-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1-6-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决定》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法规

序号

名称

2-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2-3-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3-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4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5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6-1

《工伤保险条例》

2-6-2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

2-7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2-8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9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2-1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2-11-1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2-11-2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2-12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2-1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2-1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的通知

2-15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16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分为几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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