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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投资股市上限或提升

时间:2021-05-05 21:45
本文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市上限或提升,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5日讯:

1.保险投资股市比例提升,保险资金最喜欢投什么股票

1、保险资金买入比例上升最多的公司,天广消防

去年三季度末,上市公司十大流通股股东数据显示,保险资金571次进入股东名单。

天广消防(002509,股吧)(002509.SZ),是去年三季度保险公司买入比例最多的公司。中国平安(601318,股吧)二季度末持有天广消防3.15%的流通股,到三季度末上升到了6.29%,位列第一大流通股股东,可见看好的程度。

同时,中国人寿也持有天广消防,不过三季度相比二季度小幅下降0.13个百分点,比例至1.83%。

代码名称保险资金去年三季度末持股比例(%)变动(%)去年二季度末持股比例(%)

002509.SZ天广消防中国平安6.293.143.15

002181.SZ粤传媒(002181,股吧)中融人寿2.801.701.10

000639.SZ西王食品泰康人寿3.001.291.71

002294.SZ信立泰(002294,股吧)中国人寿3.201.231.97

600153.SH建发股份(600153,股吧)中国人寿2.071.051.02

002318.SZ久立特材(002318,股吧)中国人寿1.611.030.58

600340.SH华夏幸福(600340,股吧)中国平安3.401.012.38

601669.SH中国电建(601669,股吧)中国人寿2.100.881.22

600694.SH大商股份(600694,股吧)太平洋2.640.801.84

002375.SZ亚厦股份(002375,股吧)中国人寿2.740.732.01

2、保险资金持有最多的公司,工商银行

剔除那些保险上市公司,工商银行(601398,股吧)(601398.SH)是保险资金持有市值最多的公司,但这样没什么好说的,因为工商银行总市值大。这对个人投资者参考意义不大。

3、保险资金持有金额最多的中小板公司,歌尔声学

在去年三季度末,没有一家保险资金进入创业板公司的十大流通股股东名单。当然,这也是保监会的规定。不过今年1月7日,保监会正式下发《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放行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

从中小板公司看,保险资金持股比例增加较多的是坚瑞消防(300116,股吧)、粤传媒(002181.SZ)和信立泰(002294.SZ)。

从持股市值上看,持有最多的是歌尔声学(002241,股吧)(002241.SZ),中国人寿持有近5亿元,不过已有所减持

2.险资投资股票和基金比例上限为25%吗

在已投资20%股票和股票型基金外,还可投资5%其他基金 首次提出保险公司可投资境外资本市场公开发行证券投资基金 保监会11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投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在上季末总资产20%的比例内,险资可自主投资股票和股票型基金;险资投资基金的余额为不超过该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5%,投资基金和股票的余额合计不超过该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5%。

此外,通知还放宽了险资境外投资范围,首次提出保险公司可以投资境外资本市场公开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 据保监会有关人士透露,该通知是依据5日新颁布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从投资市场、品种和比例等方面,对现行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基金、债券领域的投资政策进行系统性调整。

随后,保监会还会针对暂行办法中提及的险资投资不动产、未上市企业股权等领域出台相关细则。 2010年8月5日,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首次明确险资可在20%总资产范围内自主投资股票和股票型基金,但并未就投资股票和基金总体上限进行规定。

而此次保监会发布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投资股票和基金比例上限为25%。这意味着,如果一家保险公司在已投资占其总资产20%的股票和股票型基金之外,还可再投资占其总资产5%的其他类基金。

通知明确,保险公司应根据权益类投资计划,在上季末总资产20%的比例内,自主投资股票和股票型基金,并符合下列规定:投资同一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超过该公司总股本的10%;超过10%的仅限于实现控股的重大投资。 保险公司投资基金的余额,不超过该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5%,且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的余额,合计不超过该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5%。

投资单一证券投资基金的余额,不超过该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投资单一封闭式基金的份额,不超过该基金发行份额的10%。 在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方面,将可投资有担保债券的品种,调整为有担保的企业债券、有担保的公司债券、有担保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和有担保的公开发行的证券公司债券。

将投资有担保企业(公司)类债券的信用等级,调整为具有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级或相当于A级以上的长期信用级别。 投资商业银行金融债券、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商业银行次级定期债务、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以及有担保的企业(公司)类债券,可自主确定投资总额;投资上述债券同一期单品种的份额,不超过该期单品种发行额的20%。

通知将可投资无担保债券的品种,调整为无担保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和商业银行发行的无担保可转换公司债券。 将投资中国境内发行的无担保企业(公司)类债券的信用等级,调整为具有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级或者相当于AA级以上的长期信用级别。

保险公司投资无担保企业(公司)类债券的余额,不超过该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投资上述债券同一期单品种的份额,不超过该期单品种发行额的10%。 保险公司投资境外市场的范围,调整为境外资本市场公开发行的债券和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公开发行并上市的股票。

保险公司投资香港市场,股票品种调整为公开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股票,债券品种调整为主板市场上市公司以及大型国有企业在港公开发行的债券。保险公司境外投资的余额,不超过该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5%。

为防范风险,通知明确,保险公司应当制定分散投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投资资产的行业集中度和单一品种集中度,有关制度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定后报中国保监会备案。违反规定投资,造成重大风险和损失的,将予以处罚。

保险公司投资同一法人主体的余额,不超过该法人主体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净资产的50%,且不超过该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

3.保监会监管保险资金股票投资 对A股市场有什么影响

第一招:对股票投资进行分类监管 近年来,保监会按照“放开前端、管住后端”总体思路,持续推进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资产规模快速增长,投资收益稳步改善。

但同时,近期的一些投资行为也暴露出个别保险机构成为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盲目投资到一些毫不相干的行业,偏离了审慎稳健的投资理念。《通知》的出台,正是源于这样一个大背景。

为此,《通知》提出了“分类监管”的核心。即保监会按照一般股票投资、重大股票投资和上市公司收购等三种情形,对保险机构或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投资上市公司股票实施层层递进的差别监管。

对不涉及举牌的一般股票投资行为,不增加限制性措施;开展一般股票投资涉及举牌的,应在信息披露要求基础上进行事后报告;达到重大股票投资标准的,应向监管部门事后备案;涉及上市公司收购的,实行事前核准。上述所称的一般股票投资,是指保险机构或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比例低于上市公司总股本20%,且未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股票投资行为;重大股票投资,是指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比例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20%,且未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股票投资行为;上市公司收购,包括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同时采取上述方式和途径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第二招:禁止险企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收购上市公司 从《通知》内容来看,重点强化了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的举牌或收购行为监管,并明确禁止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共同收购上市公司。同时,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如共同开展重大股票投资,新增投资部分应使用自有资金;共同开展一般股票投资发生举牌时,保监会可采取暂停保险机构资金最终流向非保险一致行动人的直接或间接投资等监管措施。

此外,保险机构独立收购上市公司也有行业禁区。保险机构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业限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稳定现金流回报预期的行业,不得开展高污染、高能耗、未达到国家节能和环保标准、技术附加值较低的上市公司收购。

中国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举也是切实落实“财务投资为主,战略投资为辅”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原则的体现,再次明确了对股票投资行为的规范和回归,既符合一贯的监管导向和规定,也符合国际惯例。第三招:险资救市政策恢复常态 《通知》同时明确,保险机构投资单一股票的账面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投资权益类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

这意味着“保险资金救市政策”将退出。所谓的“保险资金救市政策”,指的是2015年7月8日,针对资本市场的特殊情况,保监会出台了提高保险机构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的政策。

“投资单一蓝筹股的余额占上季度末总资产的监管比例上限由5%调整为10%;投资权益类资产的余额占上季度末总资产比例达到30%的,可进一步增持蓝筹股票,增持后比例可升至40%”。记者从保监会了解到,上述政策出台后,的确有少数保险公司运用该政策投资股票,涉及资金约占保险资金运用总额的1%。

业内专家对此表示,适时退出临时性救市政策,有助于上述保险机构防范股票投资集中度风险,并保持相关调控手段的有效性。“并且,政策上给予足够的宽限期,保险机构可在两年或更长时间,将相关资产比例调整至监管比例之内,而随着保险机构自身资产规模的增长,其投资比例呈现自然下降,不会对资本市场形成资金压力。

因此,宽限期的设置将大幅降低对资本市场的扰动。” 其实,“保险资金救市政策”这一阶段性政策恢复常态,早在市场预期之内。

“现在市场已基本稳定,并且大家普遍看好在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资本市场的发展前景,在这种情况下,临时性的救市措施可以也应当及时撤出。”中国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协会上述负责人进一步表示,从国际成熟市场看,特殊时期采取的救市措施都会根据市场发展变化情况逐步撤出。

监管加强之后,有市场人士担忧:保险资金是否会减少在A股市场的投资力度?对此,多位受访的保险投资圈专家表示,保监会加强监管意在推动保险资金进行分散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在保费收入稳健增长、保险资金权益投资比例上限远未用足的背景下,保险资金投资A股的规模不会减少反而可能会增加。但投资方式或会发生变化,未来保险机构将以财务投资为主、战略投资为辅,举牌并介入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等激进行为将减少,更多是对低估值、高分红等优质上市公司进行分散、价值投资。

这一论断的逻辑在于,当前保险资金股票投资余额约1.2万亿元,占保险资金运用总额的比例不到10%,距离调整后的监管上限(30%)尚有较大空间。记者在梳理过往数年的数据后发现,即使是在牛市时期,保险资金权益投资的实际比例也从未达到“顶格”过,基本都在25%以内。

4.保险公司资产如何投资股市

《办法》规定,保险资金投资的股票,主要包括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的股票和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而对于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和以外币认购及交易的股票将由中国保监会另行规定。

第一,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银行债券和货币市场基金等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低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

第二,投资于无担保企业(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

第三,投资于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险资投资基金与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总资产的20%,而调整后将改为投资股票型基金与股票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0%。

第四,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4%,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

第五,投资于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投资于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第六,投资于基础设施等债权投资计划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第七,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对其他企业实现控股的股权投资,累计投资成本不得超过其净资产。

5.保险公司资产如何投资股市

《办法》规定,保险资金投资的股票,主要包括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的股票和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而对于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和以外币认购及交易的股票将由中国保监会另行规定。

第一,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银行债券和货币市场基金等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低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 第二,投资于无担保企业(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

第三,投资于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险资投资基金与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总资产的20%,而调整后将改为投资股票型基金与股票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0%。

第四,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4%,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 第五,投资于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投资于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第六,投资于基础设施等债权投资计划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第七,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对其他企业实现控股的股权投资,累计投资成本不得超过其净资产。

6.险资一般什么情况进入股市

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可以把部分保险资金放入股市。这部分资金就叫险资 。险资一般在市场接近底部的时候进场。

保险资金进入股市,对于保险公司和股东来说,短期利益是好的,壮大实力,迅速发展。但是长期来说,保险公司上市后会有利润的压力,导致保险公司理赔上严格从严,从而损害投保人的利益。比较有远见的保险公司如美国纽约人寿,坚持不上市,目前是美国最大的相互保险公司,就是说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互为股东,不用考虑利润压力,因此在服务和理赔上可以充分照顾投保人的利益。

7.保险资金入市一升一降意在什么

“从保险资金的属性来看,权益类投资上限不变的做法,主要体现了一个稳字。”

业内某资深分析师指出,目前中国的资本市场正处于敏感时期,出于政策上的考虑,监管层此举最大目的在于扩大保险资金入市比例的同时,防止股市“大起大落”。 “原来有一种说法,直接将投资A股股票的比例由5%上调到10%,保险资金总的权益类投资上限为25%,现在这么做应当是从宏观经济及股市长远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否则多出5%的资金,或将对股市形成上推的力量。

”该分析师进而指出,保险资金更不像风险投资那样追求高利润,需要在“保本基础上追求合理的利润”,政府和监管层总体把握的原则,是要“稳步发展资本市场”。 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随资本市场逐步完善和市场容量的扩大,保险机构的投资管理水平也在逐步提高,监管层逐步放开险资入市比例,符合了保险业产品日趋多样化导致资产负债相配的内在需求,即需要投资工具和投资渠道的多样化。

“以前操练的是5%的比例,现在上调至10%,资金量大一倍而已,但从走路到慢跑,这个比例的放开有一个过程,不会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某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人同时指出,对保险机构特别是拥有专业资产管理公司的保险机构而言,投资A股股票比例的放开,未必一定能够赢得更高的投资收益率,在入市比例放大的同时,公司资金运用能力、风险管理水平和资本市场判断能力也在接受着更加严峻的考验。

“但不可否认,和以往委托理财15%和自行投资A股股票5%相比,目前委托理财10%、自行投资A股股票10%的比例,大大提高了保险机构尤其是专业资产管理公司对资金的自主控制权,保险机构自主支配可投资资产的灵活度更大了。”前述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人称。

保险资金投资股市上限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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