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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法律法规政策知识

时间:2021-05-06 15:18
本文关于水法律法规政策知识,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6日讯:

1.关于水资源浪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楼主您好,关于水资源浪费的相关法律法规有:《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行政法规(20件)、地方性法规(160多件)和水利部等部门规章(90件)、地方政府规章(170多件)和规范性文件组成的水法规体系,为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及水利法制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使各项水事活动基本实现有法可依。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缓解我国的水资源危机,2008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了再次修订(已于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新法在加大政府责任、明确违法界限,强化有关制度、关注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做好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及加大违法排污处罚力度等方面,都有一些新的刚性规定,扩大了处罚对象、提高了处罚标准,赋予了环保部门更多的处罚手段和权力,使我国水资源保护立法工作走上了一个新的高度。

关于政策:

从水资源各地基本情况出发,工农业和社会经济要从根本上摆脱缺水困扰,实现可持续发展,达到人与自然和谐、人水和谐的目的,需要从开发、利用、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等方面入手

1.加大水资源的开采和利用。2.是提倡节流,3.保护水资源 4.节能降耗,控制水资源污染 5.保护水源,营造绿色水质。

希望可以帮到楼主,嘿嘿

2.自来水法律法规

自来水法施行细则 第 1 条 本细则依自来水法 (以下简称本法) 第一百十二条规定订定之。

第 2 条 自来水事业依本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申请主管机关会商有关机关划定公布水质水量保护区时,应填具申请书,载明水源概况、保护区范围及划定之理由,并检附标示地上建物及界限之地形图为之 (平地比例尺不小于五千分之一,山地比例尺不小于一万分之一) 。 自来水事业应在前项划定公布之水质水量保护区范围设置告示牌。

第 3 条 为审议水质水量保护区之划定,各级主管机关得邀集有关机关代表及专家学者组成审议委员会审议之。 第 4 条 中央主管机关应订定自来水事业依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作成水质、水量调查及纪录之项目及频率。

第 5 条 自来水用户依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装设用户用水设备,其设计图说应经自来水事业审定后始得施工;工程完竣,依自来水用户用水设备标准检验合格后,始得供水。 第 6 条 自来水事业依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于私有土地内埋设水管或其他设备,必要时得请求当地警察或相关机关协助。

自来水事业依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事先通知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时,应于开始施工七日前以书面为之,叙明水管或其他设备经过处所、预定兴工与竣工期限、主办单位及通讯地址。但因紧急措施而施工者,得以口头通知之。

第 7 条 自来水事业依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订定之营业章程,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供水区域。 二、供水期间。

三、供水条件。 四、用户用水类别及其定义。

五、用户用水设备之装设及维护。 六、用户用水事项之申请程序。

七、水费与其他费用之计算方法及收费方式。 八、窃水与违章用水之检查及处理。

九、其他有关事项。 前项营业章程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应于实施前十日张贴于营业处所,并公开于资讯网路或刊登新闻纸。

修正时,亦同。 第 8 条 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所称正当理由如下: 一、配水管尚未敷设到达者。

二、当地出水或配水系统供水能力已达饱和尚未完成扩充者。 三、供水有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克服者。

四、其他经主管机关认定者。 第 9 条 自来水事业依本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得于事先通告周知停水者,应于二十四小时前,将有关停水情形刊登新闻纸,并以电子媒体或资讯网路公告。

第 10 条 本法第六十七条所称消防用水,指下列用水: 一、火警时消防用水。 二、消防机关之消防蓄水池用水。

三、消防机关列管检查之直辖市、县 (市) 政府筹建或整修之消防蓄水池用水。 四、平时消防演习、试车及检查救火栓用水。

本法第六十七条所称市政公共用水,指下列用水: 一、公告环境清洁用水:包括公厕、洗街、洒水、防疫及其他有关公共环境清洁所使用者。 二、公园绿地用水:包括绿地、行道树、水池及其他有关公园绿地所使用者。

第 11 条 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所定自用自来水设备工程计划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设置目的。 二、水权取得。

三、供水范围。 四、工程内容。

五、设计图。 六、主要器材规格。

第 12 条 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所定自用自来水设备工程计划经核准登记后,申请设置自用自来水设备者开工时,应通知直辖市或县 (市) 主管机关派员勘查。 第 13 条 申请设置自用自来水设备者依本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于工程完成后,应填具申请书,并检附竣工报告及竣工图,报请直辖市或县 (市) 主管机关查验;经查验不合格者,直辖市或县 (市) 主管机关应通知其限期改正。

第 14 条 依本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经查验合格之自用自来水设备,直辖市或县 (市)主管机关应于查验合格后十日内,发给自用自来水设备登记证。 第 15 条 本法第七十五条所称主要事项如下: 一、所有人及管理人。

二、设置地点。 三、供水范围。

四、出水量及水质。 五、水权取得。

六、必要设备。 七、其他经主管机关认定者。

第 16 条 主管机关依本法第八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办理自来水事业之水质、水量或器材之检查,得委讬其他机关或民间团体办理。 第 17 条 本细则自发布日施行。

3.节约用水的相关政策法规有哪些

《水污染防治法》、《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对此有所规定

除此之外,我们中学做过无数次的数学题阶梯收水费制度就是政府为了让人们节约用水做的例子

中国的自来水供给的体系不是一个纯市场机制,应该说根本不是市场机制,甚至可以说就是福利机构,真的不怎么挣钱,跟瓶装水确实成本有差距,但是体现在价格上根本不可能差到几百倍,瓶装水,你花钱了,你怎么浪费,我觉得最后都给这个行业有促进的作用,哪怕你买依云矿泉水冲厕所,那是你的自由。

但是中国的自来水,真的爱惜点用,你不知道中国面临的水资源匮乏有多么严重,中国的自来水管网有多么的年久失修,每年光是管网漏损就有16%,真没那么多钱去全部修一遍,而且每年供水的缺口非常大,400亿立方,而且地下水污染严重,开采过度,严重制约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

4.中水法律法规

北京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1987年5月10日

京政发〔1987〕60号文件批转)

第一条 为推动城市污水的综合利用,进一步节约用水,根据《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水,是指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所称中水设施,是指中水的水处理、集水、供水以及计量、检测等设施。

中水主要用于厕所冲洗、园林灌溉、道路保洁、汽车洗刷以及喷水池、冷却设备补充用水等。

第三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下列工程,应按规定配套建设中水设施。

1、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旅馆、饭店、公寓等。

2、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 、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文化 、体育等建筑。

3、按规划应配套建设中水设施的住宅小区、集中建筑区等。

现有建筑属上述1、2项规定范围内的,可根据条件,逐步配建中水设施。

第四条 中水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设计和建设,并与主体建筑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中水设施的建设投资纳入主体工程预、决算。

第五条 中水管道、水箱等设备外部应涂成浅绿色。中水管道、水箱等严禁与自来水管道、水箱直接连接。

第六条 中水设施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并有市节水办公室参加。经审查或验收合格的,方可进行施工或投入运行。

第七条 中水水质必须达到本办法附表所列各项水质标准。

第八条 中水设施交付使用后,由房屋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管理与维修。房屋管理单位应制定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保持中水设施运行的完好状态,定期化验中水水质,保证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

中水设施的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市节水办公室考核,领取合格证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

第九条 属本办法第三条所列建筑工程,不按规定设计和建设中水设施的,规划部门不发给建设工程许可证,节水办公室不发给计划用水许可证,供水部门不予供水。

中水设施因管理不善停用或中水水质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由节水办公室限期恢复使用或限期达到水质标准;逾期仍不恢复使用或达不到水质标准的,由节水办公室依照《北京市城镇用水浪费处罚规则》予以处罚。

第十条 认真执行本办法,中水设施管理和节约用水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由节水办公室依照《北京市城镇节约用水奖励办法》给以奖励。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公用局和市城市规划管理局负责监督实施。

本办法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市公用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自1987年6月1日起试行。

5.涉及饮用水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是什么

《饮水安全法律法规汇编》

内容简介:我国政府把保障饮水安全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责,在联合国千年大会上,向国际社会庄严承诺在2015年前基本解决饮用水安全问题,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并投入大量资金用于饮水安全的规划和工程建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指出:“科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强化对主要河流和湖泊排污的管制,坚决取缔饮用水源地的直接排污口,严禁向江河湖海排放超标污水。”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

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以下简称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设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6.节约用水的相关政策法规有哪些

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水是生命之源,对于我们南方人来说,除了偶尔因为设备检修或者管道安装等情况会造成停水之外,几乎不会发生缺水的情况,所以我们体会不到水对我们的重要性,因此,日常生活中在用水的时候都很随意,水龙头开最大,不用的时候也开着水龙头不管,造成了很多水资源的浪费。

但是水总会有用完的一天,当我们的地球干涸变成沙漠之后,没有了水的我们还能继续存活下去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所以,我们应该未雨绸缪,现在就行动起来节约用水,不仅可以节约水资源,还能给自己节约一点水费。

生活中一些节约用水的方法:

1、洗菜水、洗衣水和洗澡水等可以用桶收集用来冲马桶或是擦洗地板。

2、用洗米水、煮面水来洗碗筷,可节水及减少洗洁精的污染。用养鱼的水浇花,还能促进花木生长。

3、装修或者更换水龙头、花洒的时候可以选购专门的节水龙头和节水花洒,比起简单加装节水阀,其一体化的节水设计能提供更佳的节水效果

4、有些餐具油污很多,可用一张卫生纸先把餐具上的油污擦去,接下来只要用一小滴洗洁精加一点热水洗一遍,最后再用温水或冷水冲洗干净,这样不但节约了用水,也环保。

水法律法规政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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