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7日讯:
1.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原发布者:不想起网络名字
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搞好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可在行政序列或工会内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或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第三条 计生部门根据公司职工年龄、婚育状况和结构,提出公司职工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经费预算,在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四条 实行计生工作分层负责制,各级领导和主管对本部门、单位的计划工作负有责任,在其目标责任体系中应有计划生育方面的考核指标。第五条 宣传国家和当地政府计划生育的法令、政策,及时发布、传达计划生育的政策动态。第六条 公司推行计划生育以宣传教育为主,经济和行政奖惩手段为辅。第七条 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计划生育的重要性,教育员工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且男女职工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与义务。第八条 分析公司婚育状况,区分计划生育的重点对象和目标,进行重点监控。推行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严格控制生育条例允许的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情况。第九条 掌握公司已婚女职工节育措施情况,坚持杜绝非法生育和超生;发现计划外怀孕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第十条 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员工结婚登记手续,以及独生子女登记。不得开口子批准早婚、早育。第十六条第十章
2.计划生育工作宣传资料
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资料2005年1月6日 一、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一法三规一条例)。
计划生育宣传资料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三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中华 求计划生育宣传资料,标语,图片都行。_2007年12月19日 以计划生育为荣”、“以重男轻女为耻”、“以带套为荣”、“以不管不顾为耻”、中国特色—各地笑的计划生育口号! 湖南某地的超生就扎! 马武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资料-公告公示2009年6月10日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办发22号),计划生育宣传资料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 计划生育宣传资料一、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一法三规一条例)。
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三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 计划生育宣传资料。
3.人口计生政策法规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
宪法还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计划生育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自制订以来,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但计划生育一味的只控制人口数量,忽略世代更替,造成国家严重的老龄化,未富先老的格局。到21世纪初,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又做出了一些调整。
由于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第一批独生子女已经到达适婚年龄,在许多地区,特别是经济较发达的城市,计划生育政策有一定程度的放松。
4.计划生育条例、法律、法规
1.夫妻双方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调进或者迁入。
6.国家机关,接受所在镇,称非婚生育、调动或者户口迁移手续时、国有控股企业、镇集体企业不予招工、录(聘)用。4.在评选先进集体、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和确定综合性奖励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行政开除处分或解除聘用合同。
3.对超生人员,有关单位依照规定从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公安等部门在办理市外育龄人员的录用。2.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区计划生育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7.未登记结婚而生育子女。不实计划生育是违法行为、任用等方面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实行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五年内不得录用、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应当核查其原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经户籍迁入地镇区计划生育办公室查验过的计划生育证明;对超生人员,从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也称非法生育,是一种违法的生育行为、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五年内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相关法规条例。
5.人事、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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