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我国农业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7日讯:
1.简述我国《农业法》的基本原则正确答案
《农业法》的基本原则
1.依法治农原则
依法治农原则,是指涉及农业、农村以及农民利益的活动,都应当依照宪法和农业基本法的规定进行,一切国家机关和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违背,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依法治农原则是农业法的根本制度原则,是依法治国的体现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的基本要求,对实现农业法的基本目标和“三农”问题的解决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2.保护“三农”利益原则
保护“三农”利益原则,简称“保护农益”原则或“三农保护”原则,是指农业立法、执法、监督和司法要依据宪法和农业基本法的要求,切实保护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根本利益,并给予适度的政策以及资金等倾斜性支持,该原则体现了农业经济的基础地位,回应了农村社会基础薄弱以及农民处于的弱势群体地位的现实。支持与保护“三农”利益原则体现农业法的公正价值观,是农业法的根本价值原则或者说“维权原则”,是“依法治农”原则的必然要求和结果。
3.农业经济、生态与农村社会协调发展原则
农业经济、生态与农村社会并行协调发展原则,是指农业经济的发展与农业生态的维持和改善相结合,农业经济的发展与农村自身的建设相结合,农业生态的维持和改善与农村社会的建设相结合,不单纯追求某一方面的发展,从而实现农村经济、生态与社会的协调的可持续的发展。
4.市场导向为主,政府调节为辅原则
该原则的基本内容是,在农业立法以及农业行政活动中,应当根据市场经济的自身规律建立农业法律制度,并按照市场的规律授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引导、管理农业和农村建设。该原则是农业法的方法原则或手段原则。
5.科教兴农原则
科教兴农原则的含义是,依靠科技就是依据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和科教兴国的方针,坚持教育为本,把农业科技和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重要地位,增强国家的农业科技实力和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能力,为实现农业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和“三农”现代化服务。为此,《农业法》第7条确立了科教兴农的方针。 科教兴农原则属于农业法的手段原则或方法原则,发展与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强化农业教育的根本目的仍然在于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三农”现代化服务。
6. 社会支持,共同参与原则
社会支持,共同参与原则基本含义是,在现今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农业的基础地位薄弱和农村社会发展滞后的形势下,充分发挥我国政府、社会和个人以及国外的各种资源,共同支持和参与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建设。
以上六大原则间的关系如下:依法治农原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业与农村建设的法治原则,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基本目标的制度保障,是农业法的首要的和根本的原则,保护“三农”利益是则农业法的根本价值所在,而农业经济、农业生态与农村社会并行协调发展则是农业法的价值平衡器,是实现“三农”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价值坐标;以市场导向为主,政府调节为辅的原则、科教兴农原则以及社会支持、共同参与原则分别是实现农业法基本目标的手段原则或者说方法原则。
2.我国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立法的原则:
1.科学性原则:
理性化:①法律是1种有确定性、明确性、普遍性的行为规范,它的制定是建立在人类能够鉴别、判断客观事物真理基础之上的一种高度自觉性的行为。②理性化是立法的基础性和根本性要素,是科学性原则的具体体现。
2.民主性原则:
在法律制定过程中,贯彻民主原则具有非常广泛和深刻的意义,它除了维护民主本身的价值外,还对平等、自愿、自立、自由、法治奠定基础。
3.合宪性和法制统一原则:
(主体的合宪性、内容的合宪性和程序的合宪性) (法制统一原则是立法合宪性原则的继续,要求立法机关所创设的法律应内部和谐统一,整个法律体系内各层级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和相互一致、相互协调)
中国法律体系构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3.简述我国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处理一切案件,只能根据客观事实,不能以主观臆断为根据;只能以国家法律为标准、为尺度。决不允许另立标准。
2、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我国,法律对于全体公民都是统一适用的;任何公民,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年龄、文化程度、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的不同,都依法享有同等的权利,依法承担平等的义务。在法律面前不得有凌架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存在。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有两层含义:
一是法律规定,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
二是法律规定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时,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对于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维护法制的统一,正确适用法律,防止特权现象,具有重要意义。
4、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对的,为人民的利益改正错的,是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扩展资料
法律适用基本原则
(1)法治原则。法律适用活动要严格依法进行,既包括程序方面也包括实体方面;既包括对事实的认定也包括对法律的适用,即通常所说的“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平等原则。它要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适用法律处理案件时,对任何公民,不论其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有何差别,不论其政治、社会地位有何不同,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3)独立原则。即国家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司法权,不受其它任何机关、组织和公民个人的干预。
(4)责任原则。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如果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承担责任。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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