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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协商法律法规

时间:2021-05-07 12:00
本文关于集体协商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7日讯:

1.工资集体协商的法律法规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以下简称工资协议)的行为,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协议,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工资协议,是指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已订立集体合同的,工资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条 依法订立的工资协议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工资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工资协议。

第五条 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报酬的标准,不得低于工资协议规定的最低标准。第六条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工资协议进行审查,对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督检查。

第二章 工资集体协商内容第七条 工资集体协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工资协议的期限;(二)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三)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四)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五)工资支付办法;(六)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七)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八)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九)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八条 协商确定职工年度工资水平应符合国家有关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并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地区、行业、企业的人工成本水平;(二)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三)当地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四)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五)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六)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七)上年度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八)其他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

第三章 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第九条 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应依照法定程序产生。职工一方由工会代表。

未建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民主推举代表,并得到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企业代表由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其他人员担任。

第十条 协商双方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应当由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人员作为自己的代理人;未成立工会的,由职工集体协商代表推举。

企业首席代表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人员作为自己的代理人。第十一条 协商双方的首席代表在工资集体协商期间轮流担任协商会议执行主席。

协商会议执行主席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协商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第十二条 协商双方可书面委托本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士作为本方协商代表。

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1/3。第十三条 协商双方享有平等的建议权、否决权和陈述权。

第十四条 由企业内部产生的协商代表参加工资集体协商的活动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享受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保险福利待遇不变。其中,职工协商代表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企业不得对职工协商代表采取歧视性行为,不得违法解除或变更其劳动合同。第十五条 协商代表应遵守双方确定的协商规则,履行代表职责,并负有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责任。

协商代表任何一方不得采取过激、威胁、收买、欺骗等行为。第十六条 协商代表应了解和掌握工资分配的有关情况,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接受本方人员对工资集体协商有关问题的质询。

第四章 工资集体协商程序第十七条 职工和企业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工资集体协商的提出方应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协商意向书,明确协商的时间、地点、内容等。

另一方接到协商意向书后,应于2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并与提出方共同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第十八条 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协商双方有义务按照对方要求,在协商开始前5日内,提供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真实情况和资料。

第十九条 工资协议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审议。第二十条 工资集体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企业行政方制作工资协议文本。

工资协议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第五章 工资协议审查第二十一条 工资协议签订后,应于7日内由企业将工资协议一式三份及说明, 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二十二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收到工资协议15日内,对工资集体协商双方代表资格、工资协议的条款内容和签订程序等进行审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对工资协议无异议,应及时向协商双方送达《工资协议审查意见书》,工资协议即行生效。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工资协议有修改意见,应将修改意见在《工资协议审查意见书》中通知协商双方。双方应就修改意见及时协商,修改工资协议,并重新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工资协议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送经过15日后,协议双方未收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资协议审查意见书》,视为已经劳动保障行政部。

2.根据我国法律关于集体协商的有关规定,分析说明集体协商过程中出现

根据我国法律关于集体协商的有关规定,分析说明集体协商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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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商准备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尤其是职工和工会一方的协商代表应当做到:(1)熟悉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2)掌握参与集体协商所必需的信息和资料。(二)确定协商代表企业与职工双方要按照一定程序确定本方的集体协商代表,并各自确定一名首席代表。双方代表人数应当相等。关于集体协商的提出,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三)协商程序市场经济国家在谈判举行阶段,可能出现几种情形:一是双方互相妥协,顺利达成协议;二是双方互相讨价还价,谈判陷入僵局,后经协商或调解达成协议;三是谈判陷人僵局且调解失败,导致谈判破裂甚至罢工或闭厂,后又在政府干预下继续谈判,最终达成协议。(四)策略主要包括:进攻策略、退却策略和迂回策略等。(五)技巧具体可通过下列原则得以体现:1.双

3.工资集体协商最有直接关系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工资集体协商最有直接关系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工资集体协商:

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以集体协商的方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的书面协议。

根据中国国情,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不属于工资集体协商的范畴。

二、相关法律法规:

1、劳动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依据。

2、《劳动法》;

3、《劳动合同法》;

4、《工会法》;

5、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以及各地的实施办法;

6、劳动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以及各地的实施办法;

4.工资集体协商最有直接关系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工资集体协商最有直接关系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工资集体协商: 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以集体协商的方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的书面协议。

根据中国国情,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不属于工资集体协商的范畴。 二、相关法律法规: 1、劳动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依据。

2、《劳动法》; 3、《劳动合同法》; 4、《工会法》; 5、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以及各地的实施办法; 6、劳动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以及各地的实施办法;。

5.集体协商应遵循哪些原则

根据原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1)遵守法律、法规、规 章及国家有关规定;(2)相互尊重,平等协商;(3)诚实守信,公平 合作;(4)兼顾双方合法权益;(5)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集体协商的 内容、时间、地点应由双方共同商定。在不违反有关保密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不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协商双方有义务向对方提供 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或资料。

协商未达成一致或出现事先未预料的 问题时,经双方同意,可以暂时中止协商。协商中止期限最长不超过 六十天。

具体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共 同商定。

6.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必须遵循哪些原则

1合法的原则“集体协商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等合作的原则。”

合法原则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就劳动权益的协商、订立程序和协商的内容,订立的合同条款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否则,就是无效或违法,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这其中,对协商和订立内容条款中有关劳动标准的把握,必须以《劳动法》规定为最基本的下限,集体协商准则和集体合同内容必须高于此,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不能照抄照搬最低规定。2平等合作和协商一致性原则集体协商的主体双方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不存在隶属关系,双方都有对等的权力和充分表达意愿的资格,任何一方都不能依仗权势强加于人,或只反映乙方的权益签订不平等合同。

同时,企业的利益和职工利益相辅相成,是一个对立统一体,从根本上说,企业发展了,职工的工资才能提高,双方必须本着合作的态度,力求协商一致,共同确定。3权利与义务相结合原则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主体双方在实施过程中都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利就有义务,有义务也必须有权利,体现民主、自主和平等的法律要求,任何一方只强调自己的权利而不承认对方权利,只要求对方履行义务而自己不履行义务都是不允许的。4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集体协商的主体双方都必须按法律规定,承认对方的权利,任何一方也都有权维护自己的权利,双方在考虑自己权利时,也要兼顾对方权利。

工会在代表职工协商时,既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又要从企业实际出发,把改善劳动条件同企业发展结合起来,从而达到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5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的原则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是为了更好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增强企业活力,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只要保持良好的合作态度,许多问题都可以合理解决,但必须防止使用强制的或过激行为强迫另一方接受自己的观点。

如有不同意见或暂时达不成一致意见时,也不能影响生产秩序,而必须采取其他途径或办法解决。

集体协商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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