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下乡宣传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7日讯:
1.宣讲法律法规简报
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简 报
第 25 期
全国培训活动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七日
中央宣讲团首场宣讲在石家庄举行
2008年3月3日至4日,国土资源法律知识中央宣讲团在河北石家庄进行首场宣讲。河北省副省长孙瑞彬同志,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全国培训活动办公室主任王瑞生同志出席并讲话。中央宣讲团全体成员,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各县(市)负责人,国土资源、组织部门机关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近400人参加了宣讲活动。
王瑞生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的宣讲是整个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探索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的实践创新。他希望参加培训的同志充分利用这次机会学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改革创新、依法行政、促进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能力。
首场宣讲的五位同志都是在国土资源部门工作多年,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的领导或专家。宣讲内容紧扣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政方针,涉及土地管理法律政策、国土资源形势与任务、矿产资源管理、基层土地管理实务、地质灾害防治等,既有理论深度,又有现实针对性。
宣讲结束后,中央宣讲团的全体成员与部分县(市)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座谈中,大家对宣讲活动给予了较高评价。大家认为,宣讲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形式生动活泼,对基层领导干部提高认识、把握政策,在实际工作中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积极的作用。
2.征地工作开展时对群众该如何宣传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第一,加强对拆迁工作的正面宣传,积极进行舆论引导。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针对征地区域内的群众要加大宣传力度,使拆迁区域内的群众能及时了解最新的拆迁政策,特别是哪些拆迁行为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从而积极主动配合拆迁工作。二是加强媒体宣传。要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上开辟专栏,不仅要宣传拆迁工作的政策,还要对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大张旗鼓地加以肯定和表扬;三是加强规划宣传。要将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远景规划通过举办活动的方式向外宣传出去,向群众展示城市建设的美好前景,提高群众对于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参与度与支持度;四是加强公告宣传。拆迁公告发布要及时,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专人入户走访,力争以最快速度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第二,依法拆迁,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一要充分尊重居民的私有财产权。将城市公共建设与商业开发严格分开,杜绝开发商以任何借口,将个人的意愿转变为城市发展与建设的需要,从而打着为了公共利益的旗号而为个人谋利。二要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征地拆迁全程都要做到依法和规范,确保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三要加强拆迁队伍的行业管理,采取以会代训、专题讲座、实例模拟演练等形式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四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野蛮拆迁。
第三,兼顾各方利益,科学合理解决“钉子户”问题。第一阶段,要继续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与其他人的补偿标准一样,不能随意放宽补偿政策,态度要明朗,语气要坚决,绝不退让。第二阶段,在规定期限内,引导他们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让权威机构和专家来评估房屋价值、补偿数量等等,尊重法院的判决。第三阶段,如果法院判决后,动迁户仍拒绝配合,就要按照新拆迁法的要求,将相关材料收集齐全后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要带着感情做思想工作,真情服务和谐拆迁。一是号召拆迁工作人员换位思考。在工作方法上要和风细雨,从而做到亲情拆迁、和谐拆迁,确保每户群众自愿拆迁。二是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工作人员要到拆迁户家里促膝谈心,帮助计算补偿账目,计划迁后的生活等,有效消除与动迁群众之间的隔阂。三是对弱势群体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针对孤老、残疾、弱智、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体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应实行上门服务,帮助联系周转房、组织义务搬家、代办拆迁安置手续等。
第五,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化解纠纷,避免矛盾态势扩大。要建立健全征地拆迁信访信息沟通与排查调处机制,及时掌握和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深入到问题较多的地方去接访、下访,主动倾听群众诉求,把问题及时解决在初始阶段。要加强形势分析与研判,一旦发生恶性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面,同时报告上级部门。
3.党和国家关于“三农”工作的相关法律和法规有哪些
党和国家关于“三农”工作的相关法律和法规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第二轮土地承包期,耕地承包期为30年。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等。
经营权可以实行流转。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行计划免疫制度,实施强制免疫。
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做好动物疫病的计划免疫、预防工作,并接收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测、监督。4、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独生子女户、二女户夫妇年满60周岁,每人每年享受600元的奖励扶助。
当年二女结扎户一次性奖励3000元。独女领证户一次性奖励1000元。
独生子女户、二女户家庭子女省内升学(初中升高中、高中报考省内大学)加20分。独生子女领证户子女至16周岁每月享受1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
独生子女、两女户发给每对夫妇600元养老储蓄,家庭子女上中小学时享受“两免一补”政策。拓展资料国家对三农的扶持方案1、对大型农机具购置实行农机补贴政策。
2、国家从2005年起,全部取消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3、对农村五保户实行五保供养制度,年人均供养水平为1050元。
4、国家鼓励农民治理生态,对退耕还林还草农户按面积进行补贴,每亩补贴标准为160元。5、从1998年起我县逐步实行以中低产田改造、渠路林三配套为重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6、为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国家对农民种粮面积进行粮食补贴,2006年每亩补贴标准为26.30元。7、对优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0.20元/斤(只限于种子公司购买良种时进行补贴)。
8、为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看不起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国家在农村逐步推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筹资办法为农民每人每年自筹10元,中央财政补贴每人每年20元,省、市、县三级每人每年补贴10元。
9、从2006年开始,国家对农村贫困户、特困家庭中小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免学杂费、免课本费、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农村中小学生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免除学杂费,小学每人每年150元,初上每人每年200元。
对困难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课书。对困难家庭寄宿生实行生活补贴。
10、为解决农村特困家庭生活困难问题,国家在农村实行特困家庭最底生活保障制度。对年人均收入低于600元的农民按每人每月10、15、20元的标准进行保障。
“三农”问题一直是是我们党和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凸显并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三农”问题在新时期新形势下也呈现出了一些新情况。
针对新时期“三农”问题,应采取怎样的对策,是我们需要探讨的重点。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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