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新闻,党建新农村建设,蔷靖潞影,杨雨婷 张书记
 
位置: 亚洲金融智库网 > 金融法务 > 正文

居民小区消防法律法规

时间:2021-05-07 15:36
本文关于居民小区消防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7日讯:

1.关于社区消防的法规和乡村消防的法规,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县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大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安吉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安政办发〔2010 〕 53 号)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县域内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应当遵守本规范。第三条 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 消防安全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实施。第五条 农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第六条 社会公民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的权利和义务。第二章 工作制度第七条 乡镇(街道)应当建立消防工作会议制度和消防安全考核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消防工作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 1 次。第八条 乡镇(街道)应当设立防火安全领导机构或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其职责是:(一)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研究本地区消防工作和火灾情况,制定消防工作计划,督促火险隐患整改;(二)根据不同季节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三)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四)负责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并组织落实,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五)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公约。

(六)负责制定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第九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应当规范消防工作站的工作,设立专(兼)职防火安全员。

消防工作站在乡镇政府(街道办)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并结合辖区内实际与各级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工作责任。其主要职责是:1. 指导村(社区)开展消防工作, 组织开展村( 社区 )的消防安全检查或业务指导,每季度不少于 1 次 ;2. 检查村(社区)和本辖区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出租房的消防安全工作, 每月检查单位不得少于总数的 20% ,每季度对辖区内的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分析,并向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办)做好书面汇报;3. 负责消防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全民消防意识和抗御火灾的能力,重大节日、重点季节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大规模宣传,深入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每季度至少1 次;4. 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工作,全年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集中消防安全培训不少于 1 期;5. 积极当好乡镇(街道)参谋,指导村(社区)抓好消防规划,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6. 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做好防火墙工程“四个能力”建设。

7. 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三合一”、“二合一”、出租房等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8. 积极配合协助火灾事故调查,认真完成上级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9. 抓好乡 镇(街道)消防工作 档案建设;10. 做好其他有关消防工作。

第十条 行政村(社区)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设立消防安全员,健全工作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火灾扑救,建立消防工作档案。主要职责是:(一)按照乡镇(街道)的统一部署,维护本辖区的消防安全环境;(二)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村民(社区)防火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三)协助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报告火灾隐患;(四)协助有关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火灾扑救、火灾现场保护和火灾事故处理等工作;(五)对村民(居民)住宅及村民(居民)用火、用电、用气等进行消防安全提示,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村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七)制定村(社区)消防专项规划,并抓好落实;(八)村(社区)应当建立消防工作档案;(九)做好其他有关消防工作。

第三章 消防检查第十一条 全县各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本辖区内公民和各级组织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和有关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有关组织和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改正,消除隐患。第十二条 乡 镇人民 政府(街道办)、消防工作站要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一、消防工作落实1. 乡 镇 (街道)消防专项规划制定和落实情况;2. 消防工作站职责落实情况;3. 辖区内消防基础设施落实情况;4. 义务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工作开展情况;5. 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部署的消防工作开展情况;6. 乡 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部署的 消防工作 工作落实情况,7. 村(社区)消防工作开展情况。

二、企事业单位检查1.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是否符合标准;2.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保持完好有效;3. 是否损坏或挪用消防设施、器材;4. 是否擅自停用或拆除消防设施、器材;5. 是否占用、堵塞或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6. 其他妨碍安全疏散。

2.小区消防通道门 的规定是什么应该开 还是关闭

小区消防通道门 的规定是应该开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扩展资料:

消防通道门锁也叫消防通道锁是用在大型超市,大型商场,医院,学校,等场所的紧急出口门上的一种锁具,它具有阻止外人未经许可进入内部,而允许内部人员在紧急情况时自由外出,未经许可使用时会发出高分贝警报声,并只能用正确的钥匙使它停止和恢复。

近年来消防部门对各大商场,超市,学校,医院,等场所的消防通道安全有极高的要求,新的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公共场所必须要装消防通道锁。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百度百科

3.消防法律法规有哪些

关于消防的法律法规有如下几种: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2、《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进行了修订。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扩展资料:

新消防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 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奖惩:

第四十五条 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4.小区消防通道的规定

1、高层住宅的周围应设有环形车道,其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m(有些地方是9米)。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当高层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高层建筑应设有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80m。

2、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3、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消防车道。

4、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m,消防车道上空4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5、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消防车辆的压力。

扩展资料:

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它是迅速扑救火灾、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减少火灾损失的重要前提,不能随便占用,必须时刻保持畅通。如果消防通道被占,将给小区业主生命财产带来重大隐患。

我国《新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如有违反本规定,根据《新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本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小区消防通道

5.居民小区一般会发生哪些类型的火灾

居民小区内常见的火灾隐患主要有四类,分别是线路死拉乱接、家中窗户装设防盗窗、高层住宅消防设施完好率不高,消防通道堵塞严重。

小区住宅常见的起火原因如下:居民住宅家用电器的普及可燃易燃材料装饰装修,增加了火灾负荷 家用电器产品琳琅满目、丰富多彩,给人们带来了无限的快乐。同时,私拉乱接临时线路,接触不良、漏电或用电超负荷,电气设备安装不良,故障或过载运行导致绝缘损坏短路起火,电气线路设备长期缺乏维护,老化过热起火引发火灾;由于家庭是温馨体现的地方,不少居民在其住所装修上绞尽脑汁、别具匠心,使用可燃、易燃材料,不仅降低了住宅的耐火极限,而且为火灾时的蔓延提供了条件。

居民防火意识薄弱,容易导致火灾的发生 多数居民对火灾的危害性是明白的,但确心存侥幸,明知顾犯。有时只注重住宅防盗而忽视防火,注重实用而忽视消防,如把阳台作为杂物仓库、把楼道当成电瓶车停车地、在消防通道上停放私家车等行为无时不在发生,烧水、炖煮时离开厨房,出门不关闭电器电源等。

居民思想防线上的小漏洞,往往导致大火的发生。居民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国家法律法规虽然规定了物业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但在实际执行中,这些职责远未落实,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是职责不明。

很多物业管理公司对公安部61号令规定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消防管理责任都不甚明了,对自己应承担的消防责任知之甚少,对小区配置的消防设施不管不问,对应尽的消防义务一问三不知。二是制度不全。

部分物业没有制定日常消防检查巡查制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消防培训演练制度等,有的物业即使有相关的制度也不去落实,日常工作流于形式。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存在建与用、建与管脱节的现象,物业公司对小区内消防设施不清楚、不会用、不管理现象较为普遍。

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培训不到位,员工不是临时组建就是随意招聘,未经培训就上岗,技术性、专业性不强,消防知识普遍匮乏,专业性的消防工作无法胜任,很难当好居民的管家。三是管理不善。

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对消防设施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高层建筑小区无消防登高面或消防登高面不符合消防登高车作业要求,甚至部分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将消防登高面划定成业主的停车位;部分小区消防设施不完善,消火栓等必要的消防设施常年不进行维护保养,消火栓老化、锈蚀、配件偷盗、被撞未修复、无水无压、被埋等,造成消火栓无法使用;有的小区缺少必要的消防安全通道标识和指示标志,物业管理部门随意在出入口处添加、设置铁门或栏杆,消防车道设置水泥墩等障碍物,影响消防车通行;车辆乱停乱放,消防通道被私家车占用,消火栓被乱停车辆遮盖,消防车将无法进入,无法及时取水救火,延误消防官兵的救援工作。

小区居民楼发生火灾的应急处理措施1. 小区居民楼发生火灾要及时报警。拨打火警电话时不要惊慌失措,应把自己的姓名、发生火灾的详细地址、火势情况、是什么东西着火、火势大小、是否有人被围困、有无爆炸危险品等情况讲清楚,如果还有其他人在场,而且你所住的小区又比较偏僻,那么最好派人到附近路口去接消防车。

同时还应该大声呼喊、或用能发出大音量的脸盆之类物品敲击,提醒邻居注意险情并过来帮忙救火。2. 如火势开始不大,应该迅速采取措施,尽快设法扑灭初起之火,万一不能扑灭,也要想尽一切办法延缓火势蔓延,以利于自救。

3. 如家中门窗被烟火包围,没有其他通道,千万不要直立行走,最好是爬行,逃离之前请用湿毛巾捂住嘴,直到撤离到安全地带。4. 在逃生过程中,不要拥挤,一定保持疏散通道畅通,要照顾老人和小孩等弱势群体,防止出现拥堵、聚堵、踩踏现象,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5. 当邻居家发生火灾时,应关好自家门窗,并用水喷洒冷却门窗,防止火势蔓延。6. 楼房起火、人员被困时,可将被单、窗帘或绳物结成绳索,系牢后,抓住绳索往下滑到安全地带。

7. 在无路逃生的情况下,应积极寻找暂时的避难处所,保护自己,择机再逃,或等待消防人员前来抢救。8. 救火过程中要注意,当你身上的衣服被烧着时,赶快在地上翻滚,直到火焰完全扑灭。

要牢记"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千方百计把困在火场里的人先救出来,同时老弱病残和小孩应先撤离,以免延误时间,造成大灾。居民日常如何防范火灾发生?针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消防部门提醒大家注意防范:一、夏季用电高峰到来之际,居民住宅小区应定期检查电气线路,有老化破损的一定要及时维修、更换;二、施工、改造要注意,市民生活中也要注意,有问题一定要通知物业部门或者社区居委会:三、在多尘场所,线路和绝缘面板要经常清理,以免积存油污;四、不要乱接乱拉电线,安装电器时,要根据用电设备负荷情况合理选用;五、家里要选用合适的保险丝,不得随意调粗保险丝,更不得用铝线和铜线等代替保险丝。

六、电气火灾前,都有特定前兆,要特别引起重视。电线因过热首先会烧焦绝缘外皮,散发出一种烧胶皮、烧塑料的难闻气味,当闻到此气味时,应首先想到可能是电气线路方。

居民小区消防法律法规


专题推荐: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上一篇:会计培训服务相关法律法规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图文


亚洲金融智库网版权所有
  亚洲金融智库网主要提供风险管控,网络安全,舆论公关,金融法务,金融培训等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