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共享单车完善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7日讯:
1.共享单车目前有哪些法律问题
“共享”模式和车辆提供方式都有各自的优点,也都存在不成熟之处,目前正处于探索和完善之中,只不过受制于复杂的城市环境、道路通行条件、政府监管、用户素质等问题,在实际运营中产生了较多问题,引起广泛关注。从其运营和引发的问题看,单车公司、平台、消费者之间主要是以下几种法律关系:
租赁关系
单车提供方与消费者之间的租赁关系。无论是ofo还是摩拜共享模式,消费者只要同意相关的租赁条款并扫码租赁单车后,就与单车提供方形成了租赁关系。
作为出租共享单车的公司或平台一方,其所提供的单车必须符合国家的产品质量规范,并满足基本的安全使用需求。在管理上,应提供配套的还车、管理和维护保养服务。如果因管理上的原因,导致使用人无法归还单车而引发纠纷的,则应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除此以外,还应履行明确的告知义务,在消费者租赁之前,对租赁期限、价格、保管义务、纠纷解决方式等涉及租赁双方重要的权利义务应作出明确的说明,并通过app平台等渠道预先告知消费者等等。
作为使用共享单车的消费者,有自由使用共享单车的权利,也有遵守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按时缴纳租车费用,并保证租赁期间车辆的完好无损的义务。如果因人为原因造成车辆受损的,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还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以指定或约定的方式归还车辆等等。
侵权、违约责任
因单车自身质量问题引发的侵权或违约责任。如果单车公司提供的车辆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虽然符合,但在使用中因保养维护不力等原因导致车辆达不到安全使用的状态,如电刹车系统失灵造成消费者人身受到损害的,则公司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在维权时,消费者也可通过租赁合同关系来要求单车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行政、刑事责任
因故意损毁引发的行政或刑事责任。自从单车投入使用以来,有单车轮子被拆掉的、车把手不翼而飞的、脚蹬被卸载的。更有甚者,一些“聪明”者,直接将车扛到自己小区楼下甚至自己楼道门口,还有一些使用者索性将车辆用额外的密码锁锁死,实现了共享向独享的转化。由于部分单车的成本高达6000元左右,一旦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人为损毁单车,情节较轻的,可以给予行政处分,如治安拘留等;如果单车使用完之后不予归还,有可能触犯刑法关于侵占罪的规定;如果没有使用,只是在路边看到单车就把锁撬开带回家,则可能涉嫌盗窃犯罪。
另外,对于损害、随意破坏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构成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犯罪等。如近期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就对一起共享单车失窃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韩某因将共享单车搬回家,构成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因违规停放引发的行政责任。有的在使用完单车后,随意违规、占道停放,导致单车被城管等部门暂扣的,此时,行为人既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又要承担对单车公司、平台的法律责任。
2.共享单车政府怎么处理,共享单车政府补贴,共享单车
(1)政府:要加强监管,划定专门的停车区域,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进行及时转移;完善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治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营造文明用车氛围。
(2)企业:增强社会责任,规范经营行为,诚信守法经营;依靠科技,完善网络监督机制,建立信用积分系统,对违规使用者提高收费额度;强化车辆使用后续监管等。 (3)消费者: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遵守社会公德,践行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法律意识,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忠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做一个具有高度法制观念和高尚道德的公民;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行使监督权,对共享单车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举报等。
3.共享单车有什么法律空白需及时填补吗
在今年1月,31岁的冯先生出地铁站后租用ofo共享单车,在下坡骑行时失控摔伤。
冯先生认为造成事故的原因是车辆刹车失灵,运营商未尽维护检修义务致产品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
为此冯先生将运营方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索赔医疗费等2万元。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悉,这是北京市第一起共享单车遭索赔的案件。
共享单车是基于互联网思维的共享经济的一种表现形式。
起源于国外,当然也得益于国内各方面条件的成熟。
一方面是对便捷出行“最后一公里”的有效补充,另一方面也呼应了“绿色环保”这一时尚主题。
在本案中,目前尚无法确定单车是什么时间损坏的,使用者受伤一事跟单车刹车失灵是否必然相关。
想要知道事件的更详细流程、得到更确切的结论,法院方面还少不了向双方调查取证。
共享单车的管理机构如何证明自己尽到了检修义务,如何证明单车损坏并非自然损耗,如何取信于消费者是摆在面前的一道难题。
而受伤的冯先生事发当时是否有证据留存,并且证据的有效性如何界定,是当下需要面对的另一个问题。
从这两方面来看,共享单车在使用过程中还有很多需要说明、规范的法律问题未做详细补充,给共享单车的发展留下了隐患。
其实共享单车本质上是一种租赁的关系。
供方当然有义务提供保证安全的单车,而租借方也有义务保证单车的完好,并在租借时有检查的责任。
单就本次“单车刹车失灵”事件来说,不能简单的说谁有责任、谁没责任,也不能简单的判定谁的责任大一些、谁的责任小一些。
还需要更多的举证、论证材料来做判断支撑,才能做出公正合理的判断,也好为后续的法律补充打下现实基础。
4.如何文明正确使用共享单车需要注意什么
1、法律明文规定,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孩子骑行自行车。市民看见小孩骑车要进行劝阻。
2、扫码前识别一下二维码真假。
3、骑行共享单车前要注意检查,检查刹车、座椅、车龙头等是否存在隐患,确保安全再骑行。
4、骑行自行车时要遵守交通法规,在非机动车道骑行,靠右骑行,不能双手离把,不要相互追逐、并行,更不能载人。转弯前应减速慢行,不要突然拐弯。骑行时不要打手机,全神贯注,时刻注意安全。
5、将自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不要乱停乱放,注意保持城市环境。
6、爱护共享单车,不要故意损毁共享单车。共享便利更应共享文明。
5.材料一:某城市,“共享单车”一经推出,深受市民欢迎
(1)选择低碳出行,知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表现,体现了保护环境的法律义务.(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个人层面要求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材料中部分市民的不良行为,违背了诚信、友善的要求.(3)本题考查运用教材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完善法律法规,解决“共享单车”出现的问题,可从法律的作用、特征,权利和义务等角度分析作答.(4)本题属开放性试题,可从爱护公共财物、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关爱社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展开作答.故答案为:(1)保护环境的义务.(2分)(除此之外不给分.错别字一个字扣(1分).)(2)诚信、友善.(4分)(每一个(2分);如果个人准则四个全写,不给分;错别字一个字扣(1分).)(3)角度如:①法律特征角度: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②法律作用角度:法律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规范全社会成员的行为.③正确行使权利角度: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④忠实履行义务角度: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做,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6分)(法律特征角度还可以回答: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如果从依法治国角度回答:如我国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或科学立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前提等,也可算一个角度.)按照分析的角度给分.每一角度(3分).角度重复只算其中一个.6分)(4)①作为单车使用者,要养成良好的使用习惯,如:不随意停车、不损坏车辆等.②作为社会成员,积极倡导文明理念,共同营造美好社会. (4分)(角度1:个人--单车使用者角度,承担的责任…角度2:社会成员的角度,承担社会责任.角度3: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角度:关爱社会,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每一个角度(2分),(4分).)。
6.为何要加强对共享单车的监管和规范
据报道,近日相关人士表示,共享单车企业如果将押金用于经营和投资,一旦经营失败就会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共享单车企业的监管规范防风险。
报道称,由于新经济、新业态不能野蛮生长,企业自治、行业自律和政府监管要协同推进。,共享单车企业汇集巨额押金,且不在明确其法律性质与用途的前提下规范存管,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应尽快完善立法。
目前共享单车押金使用监管问题已得到政府相关部门重视,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发布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就明确指出,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资金,在企业注册地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防控用户资金风险。分析人士表示,共享单车无论作为交通工具还是融资手段,其优点和弊端都是十分明显的,中国共享单车市场虽然潜力大、发展快、活力足,但本质上还不是一个很成熟的市场,此共享单车行业要想持久健康发展,政府、企业、个人之间的关系确实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希望共享单车可以健康持续的发展下去。
7.为何说应设地方性法规对共享单车进行管理
根据媒体8月22日报道,南京多处停车场有大量的共享单车被“关押”,由于堆积数月无人认领,上万辆共享单车已变成了僵尸车,专家表示应设地方性法规对共享单车进行管理,防止单车围城。
报道称针对乱停放的问题,相关人员坦言,虽然部分企业重视了,但还是会有不少单车不能及时清理,对于没有及时清理的,由城管部门进行清拖,集中暂存,单车企业想取车,必须作出相应的书面整改承诺。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顾大松表示,目前城管收了车,法律上是不能处理的,还要保管好。要解决处理的问题,需要专门立法,在地方性法规上对这个问题作出规定,应该由政府出面配备人力、物力进行管理。
而对于已退市的共享单车企业,在用户提请集体诉讼后可行使“留置权”,通过法院拍卖,把拍卖所得拿来抵扣欠用户的押金。
希望每个地区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规定对共享单车进行约束!
8.破坏共享单车可以适用哪些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一、侵犯供应商财产权 私自给共享单车上锁,导致他人无法使用的行为,已经构成对公共财产权或者供应商财产权的侵犯,同时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虽然其涉及金额较小,无法达到盗窃罪的刑事立案标准,但是其行为已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其情节,可以由公安机关酌情对其依次规定处罚。
二、设置假二维码或构成诈骗罪 在共享单车的二维码之外,在车身另行设置二维码,通过使得用户误扫而进行电信诈骗,属于诈骗行为。轻者,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予以行政处罚;重者,则可能构成《刑法》第266条的诈骗罪。
三、把车藏在私密处或涉嫌盗窃 私藏共享单车有两种情况, 第一,使用者用完之后不予归还,此时使用者是基于合法前提而占有共享单车,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可能涉嫌刑法里的侵占罪; 第二,没有使用,只是在路边偶然看到或者别有用心策划拿走,把锁撬开带回家或藏在不容易被公众发现的“私密处”,这就可能涉嫌盗窃罪。 侵占罪属于刑法规定的自诉犯罪,告诉的才处理。
也就是说,如果被害人认为犯罪分子构成该罪,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公安机关不予侦查,检察机关不予起诉。构成该犯罪的条件之一,就是共享单车公司要求返还单车,但是行为人拒不返还。
如果单车公司要求返还单车,行为人返还了,就不构成该犯罪;当一个人把共享单车绝对的占为己有,例如破坏了二维码、数码锁等,使公司失去了所有权、收益权等控制权,构成盗窃行为,数额较小时,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盗窃行为,进行治安处罚;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时,构成盗窃犯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或者多次盗窃的,构成盗窃犯罪。
四、将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或被行政处罚 目前法律没有对自行车违规停放进行处罚的明确规定。对于乱停乱放行为,在国家新的规定出台之前,共享单车公司应当在合同条款当中加强违规停放的认定标准、处罚以及被处罚人违规行为的申诉处理。
使用者图方便随意停放,公安机关应适用相关行政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另外,非用户将共享单车的随意扔弃行为,可通过行政法甚或刑法予以规制。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84规定:未征得公安机关同意,占用道路影响车辆通行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视行为人放置车辆时的过失或故意,以及丢弃车辆的位置(比如丢在晚间高速公路的中间)等等具体情况,还可能通过《刑法》的交通肇事罪(第133条)与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4、115条)等罪名予以规制。
9.为何说应设地方性法规对共享单车进行管理
根据媒体8月22日报道,南京多处停车场有大量的共享单车被“关押”,由于堆积数月无人认领,上万辆共享单车已变成了僵尸车,专家表示应设地方性法规对共享单车进行管理,防止单车围城。
报道称针对乱停放的问题,相关人员坦言,虽然部分企业重视了,但还是会有不少单车不能及时清理,对于没有及时清理的,由城管部门进行清拖,集中暂存,单车企业想取车,必须作出相应的书面整改承诺。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顾大松表示,目前城管收了车,法律上是不能处理的,还要保管好。
要解决处理的问题,需要专门立法,在地方性法规上对这个问题作出规定,应该由政府出面配备人力、物力进行管理。 而对于已退市的共享单车企业,在用户提请集体诉讼后可行使“留置权”,通过法院拍卖,把拍卖所得拿来抵扣欠用户的押金。
希望每个地区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规定对共享单车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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