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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时间:2021-05-09 06:00
本文关于烟花爆竹法律法规案例分析,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9日讯:

1.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案例法律法规方面的点评

1.安全管理有死角 2000年以来,全国对烟花爆竹进行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但是,一些地区的安全工作仍有死角,中央的要求没有真正得到落实,其原因是:一些地区的领导在思想认识上没有把安全生产提到应有的高度,更没有认真研究如何落实中央的要求,而习惯于用文件传达文件、用会议传达会议,工作不落实、留有死角、作风飘浮,检查走过场等。 整改措施:要求各级干部必须按照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以社会安定为重,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要改进工作作风,狠抓落实工作、在全面实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的基础上,推行检查责任制。

要实行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干部的政绩考核和经济利益挂钩,从组织上形成安全生产的保障机制。各地要认真落实上级的要求,不能打折扣。

2.执法不到位 有关执法部门对黄某在乙省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问题,一直没有采取果断措施,检查走过场;对违规配方、装药量和尺寸超标准等现象无人过问,对此,许多花炮厂均未受到有效监管;对私自装运被查封的危险烟花爆竹药料无人阻拦等。有关职能部门监督管理不严,执法管理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这是此起事故的又一个沉痛教训。

整改措施:要全方位、全过程地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烟花爆竹为例,从建厂办证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药料配方是否符合国家安全规定、药料交易市场、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产品质量检验、原材料和产品的储存、药物和产品的运输、产品的销售,以及消费者如何安全使用,都应由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严加管理,做到职责分明、互相配合,严防互相推诿。

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谁办证谁管理、谁负责安全,实行重大事故追究制度。只有管理到位,隐患才会逐步减少到最低限度。

3.安全意识差 一些传统危险产品产区的群众对危险物品熟视无睹,对事故隐患麻木不仁,安全意识差,这是此起事故血的教训之一。黄某在乙省的烟花爆竹厂药料和半成品在清理整顿中被封存,某月某日下午装货,以及某月某日上午在丙省卸货,并滞留了3个多小时,当地均有人看到,但启运和到达地都无人制止,也无人举报。

整改措施:要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知识和法规知识,在社会上形成人人关心安全的浓厚氛围,特别是在烟花爆竹的主产区,要深人宣传并普及有关安全知识,用事故案例教育群众,发动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4.腐败因素 黄某在乙省的烟花爆竹厂,虽多次被有关部门查封,但生产经营依旧,这与公安等部门个别人利用职权参与生产经营的腐败行为有关。这种执法犯法的问题,特别应当引起我们的注意。

整改措施:对执法部门的人员加强反腐倡廉的教育,严肃***纪、政纪,及时清除腐败分子,依法严惩腐败,尤其是执法犯法造成重大事故的有关责任人。 5.缺乏技术且存有侥幸心理 黄某并未经过专门技术培训,不掌握烟花爆竹的技术知识,但又未聘用科技人员,生产烟花爆竹仅靠传抄的不正规配方,凭经验进行生产。

从事故发生的情况看,他对亮珠、混合药吸湿发热引爆的科学原理不甚了解,存在着盲目性或侥幸心理。这是此起事故又一血的教训。

整改措施:加强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各环节的技术培训,扫除科盲。凡开办危险物品生产企业的法人和管理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及考核发证,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2.关于管理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

1、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2、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3、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反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行;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5、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承包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行;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6、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运输许可事项的;

(二)未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

(三)运输车辆没有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的; (四)烟花爆竹的装载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

(五)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的;

(六)超过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规定时速行驶的;

(七)运输车辆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的;

(八)运达目的地后,未按规定时间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的。

7、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8、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3.案例分析(违反了哪一条法律,有什么危害)

第二十八条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第三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第三十一条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按照燃放说明燃放,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4.关于管理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

1、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2、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3、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反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行;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5、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承包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行;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6、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运输许可事项的; (二)未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 (三)运输车辆没有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的; (四)烟花爆竹的装载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 (五)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的; (六)超过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规定时速行驶的; (七)运输车辆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的; (八)运达目的地后,未按规定时间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的。 7、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8、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5.关于燃放鞭炮有哪些法律法规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2014年10月,天津出台最新规定,从2014年12月1日起,个人和酒店违规燃放鞭炮将受到处罚。

新修订的《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在该市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举办婚丧嫁娶事务应当移风易俗,使用电子炮等烟花爆竹替代品,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办法规定,在该市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承办婚庆服务的酒店、宾馆经营者,应当对在本酒店、

宾馆举办婚礼的公民提前告之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同时对在其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内因婚庆活动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劝阻。

6.居民楼堆放大量烟花爆竹违反哪些法律法规

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第十七条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条件;

(二)经营场所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经营场所和储存仓库;

(四)有保管员、仓库守护员;

(五)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六)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八条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负责人、经营场所地址、经营期限、烟花爆竹种类和限制存放量。

烟花爆竹的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7.小学生燃放烟花爆竹事故,要有案例,有解析

事故一:还没扔“雷管”就炸了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眼科病房里,13岁的俊俊从被子里露出一颗黑乎乎的小脑袋,眼睛紧闭,脸上涂抹着药物,孩子不时难受得呻吟着。

掀开被子,孩子左手手腕直至小臂缠着厚厚的绷带,5根手指无力地垂着,医生说,孩子左手骨头裂开了。 正月初一,家住衡阳祁东县的俊俊一人在外玩爆竹。

当地销售一种形状粗短、威力巨大的爆竹,外号“雷管”,“雷管”圆柱形,直径3厘米,长不到6厘米。俊俊把“雷管”拿在左手上,刚点燃就炸了,烟雾和火光冲击到脸部和手上。

“脸部和左手被烧伤,左手骨头被震裂了,眼睛被烟熏到。”医生说。

事故二:“冲天猴”冲进孩子右眼 6岁的李志(化名)家住郴州农村。也是正月初一,他与邻居小孩到村口店子买来一种叫“冲天猴”的爆竹玩,农村孩子玩爆竹十分常见,家长也没阻止。

邻居家孩子点燃了“冲天猴”,却没料到飞弹直冲孩子右眼,随即发出“轰”的一声响,李志捂住眼睛大哭,邻居小孩见状赶紧溜走。 一天后,家长将李志送到长沙市的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经检查,孩子右眼珠破裂,紧急处理后暂时控制感染,但右眼能否保住还很难说,家长很是着急。解析: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 “爆竹声声除旧岁”更增添了喜庆气氛。

今年是北京市对燃放烟花爆竹实施“禁改限”政策的第一年,很多市民已经摩拳擦掌准备在春节期间痛痛快快地过一把放炮瘾了。但欢乐之余,千万不要忽视了安全健康问题。

爆竹崩伤眼睛,轻者眉毛、睫毛、头发烧焦,眼睑(眼皮)和面部皮肤、结膜、角膜的化学烧伤、热烧伤或异物伤,重者可致眼球破裂伤、眼内异物伤,甚至会合并全身其他部位的损伤,如颅脑、胸腹、四肢的损伤,个别人可能因伤势过重而死亡。那么,一旦发生眼睛被炸伤的情况,该怎么办呢? 首先应将伤者眼部、面部的污物及沙石颗粒等小心清除,可用清水冲洗创面。

清水不仅能清除尘土等细小异物和血迹,还能使被灼伤的局部组织降温,并清除创面残留的化学物质,减轻进一步损害。如果皮肤表面形成水疱,不要将其碰破,更不要挑破。

另外,水疱上不要涂龙胆紫等有颜色的药水、药膏,以免增加感染的危险。临床上经常见到涂着药膏的患者来就诊,医生为了观察和判断病情,要先将其清除,不但增加清创难度,还给伤者带来更多痛苦。

人面部的血管非常多,如果遇到小血管破裂引发出血不止的情况,可在就诊前用干净的纱布或毛巾用力压住伤口,起到止血的作用。 若伤情较重,如眼球破裂伤、眼内容物脱出等,受伤者非常痛苦,眼睑高度肿胀、淤血,眼睛睁不开,此时不要强行扒开眼睑或去除脱出眼外的组织,应以清洁纱布或毛巾覆盖后立即送医院。

如果情况更严重,受伤者发生了昏迷,合并颅脑、胸腹、四肢的损伤,更要刻不容缓地送往医院救治了。 受伤后的救治只能算是亡羊补牢。

关键在于大家要提高防范意识,在燃放烟花爆竹时注意安全,不要让“乐极生悲”发生在自己身上。

烟花爆竹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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