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岗位涉及健康安全环境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9日讯:
1.制造业生产中涉及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我国环境法系列
我国环境法体系划分为:宪法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保护单行法、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环境标准和我国参加的国际环境法条约七个系列。
我国现行的环境法系列是由不同层次的各类法律法规所组成的,是分门别的、多层次的、互相关联的有机整体。《宪法》是大法,是制定《环境保护法》的依据。根据逻辑学原理,从实用角度(或实践目的)出发,可将环境法系列的构成划分如下。
1. 按相关性分
所谓相关性,是指与环境保护和防治污染具有相关连性的一种属性。其具体结构如下:
环境保护法
各单行环境法规
直接相关的
质量标准:废水、大气等
环境标准 排放标准:废水、大气等
环境法系列
方法标准:废水、大气等
森林法
间接相关的 草原法
渔业法 等
2. 按对象属性分
所谓对象属性,是指被保护和防治对象所具有特殊性质的一种属性。具体结构如下:
水法
大气法
噪声法
固废法
环境法系列
质量标准:废水、大气、固废、噪声等。
排放标准:废水、大气、固废、噪声等。
方法标准:废水、大气、固废、噪声等。
3. 按立法机关分
所谓立法机关,是指具有制定批准权的机关。具体结构如下:
国家的
法律法规 国务院及部委的
地方的
环境法系列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4. 主要内容
1 水污染防治有关法规
2 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法规
3 噪声污染防治有关规定
4 固体废物的有关规定
5 化学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6 其他法规
二、职业病防治
1、国家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1月1日实施)
2、行政法规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4月30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年12月3日实施)
3、部门规章
【卫生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2006年7月27日实施)
【卫生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2002年5月1日实施)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02年5月1日实施)
【卫生部】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2002年5月1日实施)
4、行业法规
如电力行业:
全国电力行业尘肺病防治暂行办法(1996年9月6日实施)
2.环境法律法规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有哪些
您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3.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有哪些
1、宪法: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第43条,48条均有规定。
2、刑法:刑法第115条规定“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113条(交通)114、187条均有职业安全卫生有关的内容”。
3、劳动保护基本法:由于目前,我国暂时没有建立《职业安全卫生法》因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起到了劳动安全卫生领域的基本法作用,也是我国制定各项劳动安全卫生专项法律的依据。
4、劳动保护专项法:是针对特定的安全生产领域和特定保护对象而制订的单项法律,目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劳动保护行政法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等由国务院发布
6、各部门发布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如劳动部《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违反的行政处罚办法》、《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劳动防护用品规定》。
7、劳动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各地方不同。
8、安全及卫生标准:包括产品标准、基础标准、方法标准、作业场所分级标准。
9、其他要求:指产业实施规范与政府机构的协定,非法规性指南。
扩展资料:
法律制度内容:
1.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方针和制度。
2.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作业、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高温、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对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措施主要有:
(1)上岗前培训。未成年工上岗,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
(2)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有害健康的工作。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3)提供适合未成年工身体发育的生产工具等。
(4)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职业安全卫生法
4.职业测评有关安全/健康及环境类工作
工作内容:
收集国家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并确保在公司内得到实施;负责和监督OHSAS18001和ISO14001管理体系在工厂内部的顺利实施及外部SGS定期审核;负责公司通过安全标准化国家二级考评。
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修订和完善安全、健康、环保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这些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负责安全环保检查,对整改项目进行跟踪,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
负责建设项目(环保、消防、职业卫生、安全)“三同时”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负责本科室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通过对工作计划的监控,从而确保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负责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健康环保方面的培训、宣传和考核;.负责承包商的管理及安全协议的拟定。
负责工厂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负责厂区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置及消防知识培训工作。
负责相关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工作。
负责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领发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合理正确使用。
落实员工健康保护措施,定期组织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负责监督工作许可证的执行效果,负责工厂年度工作许可证的回顾。
负责厂区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的管理。
负责更新工厂安全网络,确保安全网络信息的时效性。
负责安全环保事故的统计、调查、分析和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商讨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委员会会议。
负责安全健康环保文件的收集和归档和工厂EHS相关物品的采购。
负责工厂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的接触和沟通。
完成上级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
5.“饭店业涉及的环境保护和食品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绿色环保宾馆(酒店)是指以可持续发展为理念,将环境管理融入饭店经营管理之中,运用环保、健康、安全理念,坚持绿色管理和清洁生产,倡导绿色消费,保护生态环境和合理使用资源的宾馆(酒店)。
其核心是为顾客提供符合环保、有利于人体健康要求的绿色客房和绿色餐饮,在生产过程中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和资源的合理利用。绿色环保宾馆(酒店)是国际通用的“生态标志”和环境品牌。
绿色环保宾馆(酒店)主要有三个特点:安全、健康、环保。安全是绿色环保宾馆(酒店)的一个基本特征,主要关注的是宾馆(酒店)行业的公共安全和食品安全这两个因素。
健康是指为宾馆(酒店)行业消费者提供有益于大众的身心健康的服务和产品。环保主要是指宾馆(酒店)在经营过程中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节能降耗,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同时,由于绿色环保宾馆(酒店)的创建、实施与保持将是一个持续的发展过程,在标准中根据企业在提供绿色服务,保护环境等方面做出的不同程度的改进,绿色环保宾馆(酒店)分为A级到AAAAA级共五个等级,以鼓励企业持续不断的努力。 绿色环保宾馆(酒店)的原则是:自觉贯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饭店经营不产生扰民问题,采用清洁燃料,不烧原煤;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野生动植物食品;不使用一次性发泡餐盒和造成资源浪费的一次性餐具,餐具有完备的消毒措施;积极经营绿色无污染食品,做到餐桌无公害;提倡节约,能主动建议顾客带走剩余食品;环境整洁、空气清新,体现绿色风格;服务员服饰整洁,室内外设置有环境公益宣传画或警语;推行标准化管理,符合卫生防疫标准。
一、等级划分及标识 绿色环保宾馆(酒店)分为五个等级,根据企业在提供绿色服务、保护环境等方面做出不同程度的努力,分为A级、AA级、AAA级、AAAA级、AAAAA级共五个等级。AAAAA级为最高级。
1、A级 表示饭店符合国家环保、卫生、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并已开始实施一些改善环境的措施,在关键的环境原则方面已作了时间上的承诺。 2、AA级 表示宾馆(酒店)在为消费者提供绿色服务、减少企业运营对环境的影响方面已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3、AAA级 表示宾馆(酒店)通过持续不断地实践,在保护生态和合理使用资源等方面取得了卓有成效的进步,在本地区宾馆(酒店)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4、AAAA级 表示宾馆(酒店)的服务与设施在提高生态效益的实践中,获得了社会的高度认可,并不断提出新的创举,处于国内宾馆(酒店)行业领先地位。
5、AAAAA级 表示宾馆(酒店)的生态效益在世界宾馆(酒店)业处于领先地位,其不断改进的各项举措,为国内外酒店采纳和效仿。 二、评定方法和管理原则 1、绿色环保宾馆(酒店)的评定采取企业自愿申请,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的方式对企业进行评审。
2、企业参照绿色环保宾馆(酒店)评定条件及自我评估表,开展实施活动。企业根据实施结果,填写有关评估材料报各市(地)评选表彰领导小组。
在地、市评选的基础上,开展自治区评选表彰活动。凡申报受自治区表彰的“绿色环保酒店(宾馆)”须向所在地的地、市宣传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后,报自治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3、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等联合组成“绿色环保酒店(宾馆)”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指导、协调和评审工作。各地推荐“绿色环保酒店(宾馆)”的截止日期为每年的5月30日。
4、自治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后,委派审核组对该企业进行现场评审,出具评审报告并确定等级。 5、一个企业评定一个等级,如果企业由若干分店组成,应按各店的实际情况分别评定等级。
如果是连锁店,可以统一申报,一次评定。 6、自治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地、市的推荐意见,对推荐的酒店(宾馆)进行审定、考核。
经审定、考核的“绿色环保酒店(宾馆)”,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联合发文表彰,授予相应等级的绿色环保宾馆(酒店)标志奖牌,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 7、自治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对全区的“绿色环保酒店(宾馆)”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全区“绿色环保酒店(宾馆)”创建工作的培训、学习、交流、考察、日常指导工作等活动。
经评定的绿色环保宾馆(酒店),每两年进行一次复查,符合条件的,保留称号,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称号。在此期间,应企业的申请,可安排进行晋级评定。
8、绿色环保宾馆(酒店)标志牌由自治区绿色环保宾馆(酒店)评选表彰领导小组统一制作、颁发,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授权或许可,不得擅用。 9、企业在使用标志期间,一经发现与标准不符或给消费者带来直接的、间接的利益损害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降级、摘牌等处理。
饭店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服务质量事故,星级宾馆(酒店)受到降低星级或取消星级饭店称号处理者,一年之内不得参与评定或评为绿色环保宾馆(酒店)。 三、评定条件 (一)绿色管理 1、遵章守法。
宾馆(酒店)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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