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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燃气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清单

时间:2021-05-09 13:30
本文关于与燃气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清单,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9日讯:

1.燃气经营企业要遵守哪些法规

申请材料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燃气经营许可证申报表; (二)验资报告;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法人代表(或者授权负责人)、董事长、经理、分管安全及技术的副经理、部门负责人的职务、职称、安全技能考核合格证书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财会人员、安全管理、抢险抢修和其他作业人员的职称、任职资格证书; (五)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证明; (六)燃气工程项目规划、施工许可等批准文件、工程竣工综合验收文件和特种设备、安全及消防设施单项验收文件等资料;管道经营企业还应提供当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为其划定的经营区域证明文件; (七)气源来源证明。

供气协议书或供气意向书; (八)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岗位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抢险预案和抢险车辆及设备名录;经营方案,包括企业经营策略、发展规划计划、服务规范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燃气(供应站)经营许可证》的燃气供应站,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具备资格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工业企业内部生产工艺图纸。

(二)省《燃气(供应站)经营许可证》申报表; (三)站负责人、安全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职务、职称、岗位证书和安全技能考核合格证书等证明; (四)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证明; (五)燃气供应站规划布点等批准文件,工程竣工综合验收报告和质检、消防等单项验收报告,压力容器合格证、安全及消防设施资料等; (六)气源来源情况。外购气源的燃气企业应当提交供需协议书; (七)有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资金、资产证明; (八)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抢险预案和抢险设备名录;安全技术岗位操作规程;经营方案,包括企业章程、服务规范和发展规划计划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2.燃气经营企业要遵守哪些法规

申请材料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燃气经营许可证申报表;

(二)验资报告;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法人代表(或者授权负责人)、董事长、经理、分管安全及技术的副经理、部门负责人的职务、职称、安全技能考核合格证书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财会人员、安全管理、抢险抢修和其他作业人员的职称、任职资格证书;

(五)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证明;

(六)燃气工程项目规划、施工许可等批准文件、工程竣工综合验收文件和特种设备、安全及消防设施单项验收文件等资料;管道经营企业还应提供当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为其划定的经营区域证明文件;

(七)气源来源证明。供气协议书或供气意向书;

(八)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岗位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抢险预案和抢险车辆及设备名录;经营方案,包括企业经营策略、发展规划计划、服务规范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燃气(供应站)经营许可证》的燃气供应站,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具备资格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工业企业内部生产工艺图纸。

(二)省《燃气(供应站)经营许可证》申报表;

(三)站负责人、安全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职务、职称、岗位证书和安全技能考核合格证书等证明;

(四)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证明;

(五)燃气供应站规划布点等批准文件,工程竣工综合验收报告和质检、消防等单项验收报告,压力容器合格证、安全及消防设施资料等;

(六)气源来源情况。外购气源的燃气企业应当提交供需协议书;

(七)有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资金、资产证明;

(八)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抢险预案和抢险设备名录;安全技术岗位操作规程;经营方案,包括企业章程、服务规范和发展规划计划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3.燃气 法律法规 规范 数据库

序号 类别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1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6-29)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11-0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8-12-29)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999-08-30)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000-07-08)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003-8-27)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1985-09-06) 1 法规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33-2005) 2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94-2003) 3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93-2002年版) 4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50251) 5 《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93) 6 《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7 《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 8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9) 9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11345 10 《石油天然气钢质管道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SY4065 1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 12 《供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 13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 15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 16 《输油输气管道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Y0401 17 《钢质管道焊接及验收》SY/T4103 18 《常压钢制焊接油罐磁粉探伤技术标准》SY/T0444 19 《磁粉检验方法》ASTM E709 20 《钢制对焊管件》SY/T0510 21 《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0007 22 《天然气》GB17820 23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 24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装置设计规范》HGJ28 25 《供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 26 《石油天然气钢质管道对接焊缝射线照相及质量分级 》SY4056 2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 28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 29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30 《天然气计量 系统技术要求》GB/T18603 31 《钢制压力容器》GB150 32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6-98) 33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5-97) 34 《石油天然气管道穿越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Y/T4079) 35 法规 《石油天然气管道跨越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Y/T4070) 36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 37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 38 《天然气》 (SY/T7514-88) 39 《工程建设监理设定》(建[95]737号) 40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5号)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000-8-21) 42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建[98]146号) 43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1990-08-18) 44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GB11345) 45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GB985-80) 46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50251-94) 47 《钢管环缝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透照工艺和质量分级 》(GB/T12605) 48 《碳钢焊条》(GB/T5117-1995) 49 《钢制弯头》(SY5257-91) 50 《埋地钢质管道牺牲阳极阴极保护设计规范》(SY/T0019) 51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12459) 52 《管路法兰及垫片》(JB/T74) 53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 54 《城镇燃气调压器》 (GB16802-1997) 55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94) 56 《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一部分.A级管钢管》(GB/19711.1-1997) 57 《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CJJ95) 5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2001) 1 其它规定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课程》(CJJ51-2001) 2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 3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2001-7-26) 4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2001-11-05) 5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01-30) 6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6-29 ) 7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8-23) 8 《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06-08)。

4.天然气的相关法规有哪些

随着天然气运输管线网在全美境内的发展,联邦法律网也大有进展。

立法活动一个接一个地展开,在近40年的时间内,政府已全面而紧密地控制了天然气工业。在这40年的时间段临近结束之际,法规与法律制定者们认识到,问题并不在于法律的细节,而在于天然气工业本身。

天然气法律是以授予各公司对来自某座城市中煤矿从事制造与分配天然气的独家代理权而开始的。然而,这些法律也是在发展的,它们涉及跨州边境管线的关税法,然后加入了对井口气价的控制及在消费点的燃料选择。

天然气的生产者们坚决反对这些法律,他们到处游说,但却无功而返。回顾起来,这一点是很清楚的:对于将天然气作为燃料以及生产或使用天然气的实体的法规都是不利的。

价格控制妨碍了天然气资源的开发,而且,这种人为的刺激导致了经济上的损失。在20世纪70年代中的几个严酷的冬季,受到法律约束的一些跨州的天然气市场出现了供气短缺,而那些不受法律约束的州内的市场上的天然气则极为丰富。

人们为这些低效的行为付出了经济代价。1938年的《天然气法》(Natural Gas Act简称NGA) ,1978年的《天然气政策法》(NGPA),1989年的《外大陆架土地法》(OCSLA ),以及1998年的《能源政策法》(EPA ),都是联邦能源管制委员会(FERC)颁布的监督美国天然气管线工业的一些基本法律(详见本章附件)。

5.5月1日后发布的与加气站有关的法律法规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施行日期:2006年12月1日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

①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②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公共建筑;③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④地下、半地下建筑(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⑤厂房;⑥仓库;⑦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⑧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⑨可燃材料堆场;⑩城市交通隧道。

不适用范围:本规范不适用于炸药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建筑防火设计。

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企业、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建筑防火设计,当有专门的国家现行标准时,宜从其规定。

2、《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

施行日期:2006年11月1日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向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作燃料用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燃气工程设计。

不适用范围:①本规范不适用于城镇燃气门站以前的长距离输气管道工程。②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企业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质量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但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符合本规范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可按本规范执行。③本规范不适用于海洋和内河轮船、铁路车辆、汽车等运输工具上的燃气装置设计。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施行日期:1995年11月1日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

①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②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

不适用范围: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与燃气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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