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9日讯:
1.投资控股公司 还是子公司
母公司必须持有子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
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决定。其公司出资或股份的50%以上被另一家公司所控制,但未达到100%的属于控股子公司。
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以及上市公司资产控制的要求,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同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集团成立全资控股子公司注册要哪些手续
首先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有股东(出资人)、注册资金、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经营范围、经营地址、法人身份证等,向当地工商提交办理公司申请,经批准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次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到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并取《机构代码证》;再次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财务人员会计证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全资子公司指的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母公司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设立全资子公司:第一种是,从头开始成立一家新公司并修建全新的生产设备(例如工厂、办公室和机器设备等);第二种是,收购一家现有的公司并将其设备纳为己用。究竟是以收购还是新建的方式成立一家国际子公司,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母公司计划进行的经营活动。
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子公司分为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公司法》中有特别规定作出如下: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2)股东为自然人的不能投资设立新的全资子公司。
3)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4)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全资子公司注册流程:
子公司具有法人地位,即为一个新公司,按新公司注册流程进行。
子公司具有法人地位,即为一个新公司,由母公司控股而已,按新公司设立流程进行。
3.母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的投资额能否大于母公司自身的注册资金
一、子公司定义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予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母公司是指掌握其他公司的股份,从而能够在实际上控制这些公司经营活动的公司。也称控股公司。子公司是指其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撑握而受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也可以通过控制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成为控股公司,被控制的公司成为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地位,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母子公司关系产生的方式往往有:收购,母公司通过协议方式收购已有的企业或在证券市场大量买进另一家公司的股票或股份;设立,一个公司其经营业务有必要扩展时,可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订约,母公司与其他公司签订企业支配合同,使其他公司成为子公司。
(二)母子公司的关系界定
大多数国家对于二者关系的界定采取明确具体的标准,即以拥有50%的资本份额为界。也有的国家规定的较为模糊。我国新《公司法》并未直接界定二者的关系,但第217条关于控股股东的定义是具有参考价值的。从控股股东的原理出发,我国对母子公司关系的界定可以分为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两种情形。绝对控股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达到50%以上,或说是母公司拥有子公司50%以上的有表决权股份。相对控股则视情况而定:就上市公司而言,若其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拥有该上市公司的有表决权股份之差为该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的10%以上时,推定其第一大股东为该上市公司的相对控股母公司;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若其第一大股东拥有该上市公司的有表决权股份占其股份总额30%以上,且与第二大股东拥有的表决权股份之差额在20%以上,推定第一大股东为公司的相对控股母公司。
《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定比例以上的股权为另一公司称母公司。母、子公司尽管有控制、被控制的关系,但却各是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互不连带。
4.设立子公司的利弊
设立子公司的利处:
1、子公司能独立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亏损不会与母公司利润相抵。
2、企业集团设立子公司,可以使集团公司长期战略中需重点发展的业务领域得到长足发展,使整个集团在这些领域得以做强做大,从而强化集团的核心竞争能力。
3、同时通过确立子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可以将子公司经营风险有效地限制在一定范围以内,集团公司只在出资范围内对其承担风险,不会因为子公司在跌失误而遭受更多损失,更不会侵害到集团公司其他业务部门和其他子公司的利益。
4、另一方面,子公司通过自身经营的努力,在其业务领域中形成商誉、品牌等无形资产,有助于提升企业集团的整体形象。
设立子公司的弊处:
1、在外地创办独立核算子公司,需要办理许多手续,设立程序复杂,开办费用也较大。
2、要求比较高,设立子公司应符合《公司法》和《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只有国家授权投资的公司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即国有独资的子)其他公司只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控股子公司。
3、公司初期设立子公司的经营风险相对较大。
4、子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需要独立缴纳所得税,承担的税务水平相对比较高。
5、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投资的,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扩展资料:
子公司设立条件:
1、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
国家作为唯一的出资人(股东),可以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个人,包括农村村民,辞职、退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离休、退休人员及其他成 员,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都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有法律规定的,是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
2、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以实物出资必须对实物折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算、确认, 办理转移财产的法定手续。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其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需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
由于国务院宣布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也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但是设立子公司仍需具备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要件,也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不可少的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股东全体同意的关于公司的组织、经营的基本规定,是确定公司权利的文件。
4、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时还须具备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5、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若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需先行办理相关前置许可或审批。
6、办理设立登记:
公司章程制定完成,股东缴足出资后,公司应在法定的期限内,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子公司
5.如何成立子公司
成立控股公司的要求根据国资委的规定,它没有诸如资本金数额等等门槛。
控股公司不是一个务虚的公司,而是必要的公司形态,它在资本管理链条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它的管理内容也是实实在在的。产业集团型控股公司不同于一般性的投资公司和投资银行,它是以一定专业方向和核心专长为基础,致力于在一个产业中谋求发展而实现其经济效益。
控股公司的管理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公司章程中明确的程序进行。作为产业集团型控股公司,既不能等同于“上级单位”,但又要确实行使大股东职责,还要完成国家和上级部门交给的管理任务,因而它的管理特点是:第一,国家大型产业公司要代表所有子公司与国家相关部门对接;第二,通过控股方式形成产权关系,要形成比较完善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治理结构;第三,作为大股东要在宏观上为其子公司在战略、投资、人力资源等各方面进行把关,这是不可缺位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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