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三种投资结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6-09日讯:
1.投资结构调整有哪三种方法
企业资本结构调整的原因:
1.成本过高。即原有资本结构的加权资本过高,从而使得利润下降,它是资本结构调整的主要原因之一。
2.风险过大。虽然负债筹资能降低成本、提高利润,但风险较大。如果筹资风险较大,以致于企业无法承担,则破产成本会直接抵减因负债筹资而取得的杠杆收益,企业此时也需进行资本结构调整。
3.弹性不足。弹性是指企业在进行资本结构调整时原有结构应有的灵活性。包括:筹资期限弹性、各种筹资方式间的转换弹性。其中。期限弹性针对负债筹资方式是否具有展期性、提前收兑性等而言;转换弹性针对负债与负债间、负债与资本间、资本与资本间是否具有可转换性而言。弹性不足时,企业要调整结构也很难;反过来,也正是由于弹性不足而促使企业要进行资本结构调整。弹性大小是判断企业资本结构是否健全的标志之一。
4.约束机制。不同的筹资方式,投资者对筹资方的使用约束是不同的。约束过严,在一定意义上有损于企业财务自主权,有损于企业灵活调动与使用资金。正因为如此,有时企业宁愿承担较高的代价而选择那些使用约束相对较宽的筹资方式,这也是促使企业进行资本结构调整的动因之一。
2.投资结构的分类
投资结构从不同的侧面看,可分为以下几种:
1、投资主体结构,是指不同投资主体的投资在投资总量中的比例关系。2、投资项目性质结构,是指竞争性、基础性、公益性项目之间的数量比例关系。
3、投资来源结构,不同来源的投资在投资总额所占的比重称之为投资来源结构。
4、投资产业结构,是指投资资金在三大产业之间分配的数量比例关系。
5、投资用途结构,是指用于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投资比例关系。
6、投资项目规模结构,是指投资用于大型、中型、小型投资项目之间的数量比例关系。
3.投资结构调整有哪三种方法
企业资本结构调整的原因:1.成本过高。
即原有资本结构的加权资本过高,从而使得利润下降,它是资本结构调整的主要原因之一。2.风险过大。
虽然负债筹资能降低成本、提高利润,但风险较大。如果筹资风险较大,以致于企业无法承担,则破产成本会直接抵减因负债筹资而取得的杠杆收益,企业此时也需进行资本结构调整。
3.弹性不足。弹性是指企业在进行资本结构调整时原有结构应有的灵活性。
包括:筹资期限弹性、各种筹资方式间的转换弹性。其中。
期限弹性针对负债筹资方式是否具有展期性、提前收兑性等而言;转换弹性针对负债与负债间、负债与资本间、资本与资本间是否具有可转换性而言。弹性不足时,企业要调整结构也很难;反过来,也正是由于弹性不足而促使企业要进行资本结构调整。
弹性大小是判断企业资本结构是否健全的标志之一。4.约束机制。
不同的筹资方式,投资者对筹资方的使用约束是不同的。约束过严,在一定意义上有损于企业财务自主权,有损于企业灵活调动与使用资金。
正因为如此,有时企业宁愿承担较高的代价而选择那些使用约束相对较宽的筹资方式,这也是促使企业进行资本结构调整的动因之一。
4.我国现行建设项目的三种审批投资体制是什么
(一)审批制
1、审批范围。审批制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专项资金、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资金投资建设的地方项目。
2、投资内容。政府投资主要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公共基础设施和国家机关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3、投资方式。政府投资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注入、投资补助、贴息等投资方式。
4、审批权限。省发改部门是负责全省政府投资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是负责本行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政府投资项目根据建设性质、资金来源和投资规模,分别由国家、省级和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委托有咨询评估机构进行咨询评估或评审;重大项目应当进行专家评议。咨询评估没有通过的不予审批。
政府投资3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并组织竣工验收(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不得超过审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总投资的10%。确需超过的,应当按程序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政府投资3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按职责权限和隶属关系由省直有关部门或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并组织竣工验收。
(二)核准制
企业投资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所列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的,均应当向当地投资主管请求核准。
进行核准的项目,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当由具备相应工程资质的机构编制。
(三)备案制
凡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均实行备案制。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部门备案;总投资在1亿元以下的项目,由市(州)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5.企业现有资本全部为普通股,要改善资本结构,请提出3种投资方式并
改善资本结构的途径是:
发展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工具;建立约束上市银行融资行为的市场环境;引入外资战略投资者;树立资本结构战略管理观念;构建资本结构动态优化机制;建立强化财务约束的公司治理结构,从而进一步优化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
资本结构对于实现商业银行的财务目标和稳健经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按照银行资本结构理论,在监管资本的约束下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市场力量寻找最优资本结构,以实现银行价值的最大化。由于国家信誉对存款的担保,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偏低和资本结构不合理的状况仅仅依靠补充资本和剥离不良资产的技术方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6.资本结构影响资本成本的三种基本理论
1、净收益理论:
净收入理论认为,负债可以降低企业的资本成本,负债程度越高,企业的价值越大。这是因为债务利息和权益资本的成本均不受财务杠杆影响,无论负债程度多高,企业的债务资本成本和权益资本成本都不会变化。
因此,只要债务成本低于权益成本,那么负债越多,企业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就越低,企业价值就越大。当负债比率为100%时,企业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最低,企业价值将达到最大值。
2、净经营收益理论:
该理论认为,不论财务杠杆如何变化,公司加权平均资本成本都是固定的,因而公司的总价值也是固定不变的。这是因为公司利用财务杠杆增加负债比例时,虽然负债资本成本较之于股本成本低,但由于负债加大了权益资本的风险,使得权益成本上升,于是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不会因负债比率的提高而降低,而是维持不变。
因此,公司无法利用财务杠杆改变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也无法通过改变资本结构提高公司价值;资本结构与公司价值无关;决定公司价值的应是其营业收益。
3、优序融资理论:
优序融资理论放宽MM理论完全信息的假定,以不对称信息理论为基础,并考虑交易成本的存在,认为权益融资会传递企业经营的负面信息,而且外部融资要多支付各种成本,因而企业融资一般会遵循内源融资、债务融资、权益融资这样的先后顺序。
扩展资料
优序融资理论的特点
1、优序融资理论于1984年,美国金融学家迈尔斯与智利学者迈勒夫提出。以信息不对称理论为基础,并考虑交易成本的存在。
2、该理论以信息不对称理论为基础,并考虑交易成本的存在。认为当公司发行债券融资时,投资者往往认为债券被高估,因此不会选择购买债券,从而造成债券价格下降,融资成本上升。类似问题也会出现在公司发行股票时。
3、因此公司为新项目融资时,将优先考虑使用内部的盈余,其次采用稳健的债券融资,最后才考虑股权融资。即遵循内部融资、外部债权融资、外部股权融资的顺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本结构理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融资优序理论
7.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主要有三种类型
原发布者:如果翼惘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主要有三种类型,如果假设其他条件相同,你会倾向于投资哪种股权结构的公司?为什么?股权结构有三种类型:一是股权高度集中,绝对控股股东一般拥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二是股权高度分散,公司没有大股东,所有权与经营权基本完全分离、单个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三是公司拥有较大的相对控股股东,同时还拥有其他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在10%与50%之间。我们在投资公司时需要考虑的风险主要是两种:一是大股东或者管理层占的股份太多,比如超过50%。在这种股份结构下,散户的投票对公司治理基本起不了任何制约作用,尤其是大股东是一个自然人,情况下,基本就是把自己的投资风险交给了变幻莫测的人性。如果出现大股东、管理层决策失误,或者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小股东完全无能为力。二是大股东或者管理层占的股份太少,比如少于5%。那么投资者需要担心的是,大股东或者管理层是否会足够努力,甚至要怀疑,他们会不会搞腐败或者关联交易捞个人好处。当公司股权十分分散时,每个出资人由于占有的股份很小,他们就必然不愿花大力气去关心、监督经理人员的行为,而希望别的股东花大力气去这样做,自己则坐享其成,这就是所谓“搭便车”心理。股东从监督经营者行为中得到的小收益和花费的高成本相比较,必然导致他们这种“搭便车”心理。广大股东都存在这种心理而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不闻不问时,对经理人员的监督就会变得软弱无力。事实上,股市上
8.投资结构的国内形式
我国的经济增长呈现的是以投资拉动为主导的特征。
政府的“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对于中国经济的即时拉动功不可没,但也埋下诸如通货膨胀、重复建设和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隐患。就现阶段而言,投资仍是未来一段时期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
所不同的是,投资过程和形式,充分体现了以内涵和质量为主的长期增长目标,摒弃了以单纯追求数量增长为主的模式。按照传统宏观经济增长理论的观点,对一个尚未完成深度资本积累的发展中经济体而言,投资与消费和出口一起,将在长时期内决定着该经济体增长的速度和方向,对国民生产总值的形成具有终极影响力。
但在新增长理论结构的建构中,通过放松投资的条件和假设,投资在创新技术进步内生于经济增长的论证中扮演了远比在传统经济理论模型中更为重要的角色。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一种必要手段,投资在要素投入和资源配置中有着基础性和导向性意义,对国民经济短期或者长期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如果把投资行为分解,投资取向和投资结构构成了整个投资行为的全部。投资取向以动态变化揭示投资主体的投资意愿与投向,而投资结构则以静态特征反映投资比例的数量与构成。
两者从不同侧面反映经济增长质和量的变化,对一个经济体的全面发展和均衡增长具有基础性的决定作用。投资结构选择在投资项目的过程中,投资结构的选择也是至关重要的。
一个设计合理的投资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对于投资的成败以及收益率起着决定性的关键作用。良好的投资结构,可以使资金最大程度的调动积极性,得到有效的循环和使用,在项目中获得收益最大化。
以迪斯尼乐园的投资结构选择为案例:按照美国沃尔特·迪斯尼公司组建迪斯尼乐园的惯例,通常是由两家公司出资组建。美国沃尔特·迪斯尼公司与其他投资主体合资时,往往投资比例较小,但权益比例却很大。
美国沃尔特·迪斯尼公司对投资结构设计往往会提出三个目标要求:第一,投资结构能够保证其在筹集资金时筹资到项目所需资金;第二,项目的资金成本必须低于“市场平均成本”;第三,项目发起人,即沃尔特·迪斯尼公司,必须获得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经营自主权。另外,一个国家的税法一般存在关于税务亏损结转的相关规定,如果其投资结构和融资结构设计相当,可在一定程度上为投资各方降低财务成本。
基于对上述各个因素的考虑,迪斯尼乐园一般设计以下的投资结构,这个投资结构包括两部分:沃尔特·迪斯尼开发公司(A投资结构);沃尔特·迪斯尼经营公司(B投资结构).设计成立沃尔特·迪斯尼开发公司的目的是,为了有效地利用项目的税务优势。由于迪斯尼乐园在项目初期巨额投资所带来的高额利息成本,以及由于资产折旧、投资优惠等所形成的税务亏损无法在短期内由项目内部有效消化,更进一步,由于这些高额折旧和利息成本的存在,项目无法在早期形成会计利润,从而无法形成对外部投资者的吸引力。
为充分利用税务亏损,降低项目的综合资金成本,在迪斯尼乐园的PPP投资结构中,使用了类似杠杆租赁融资结构的税务租赁模式。沃尔特·迪斯尼开发公司所使用的是一种普通合伙制结构,在这种结构中,投资者能够直接分享其投资比例项目税务亏损(或者利润)与其他来源收人合并纳税的好处。
沃尔特·迪斯尼开发公司将拥有迪斯尼乐园的资产,并以一个10年期杠杆租赁协议,将其资产租赁给沃尔特·迪斯尼经营公司。根据预测,在项目前5年中,由于利息成本和资产折旧等原因,项目将产生高额税务亏损,而这些税务亏损将由各个投资者分担。
在10年财务租赁协议终止时,沃尔特·迪斯尼经营公司将以其账面价值(完全折旧后的价值)把项目购买回来,沃尔特·迪斯尼开发公司则被解散。这只是一个企业的投资结构设计,其目的是享受税收的利益。
设计成立沃尔特·迪斯尼经营公司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沃尔特·迪斯尼公司对项目的绝对控制权问题。由于各种原因,在迪斯尼乐园的建设中,政府一般要求美国沃尔特·迪斯尼所占项目股权为40%。
同时,项目的融资结构又往往对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存在各种限制和制约,因此选择B投资结构。B投资结构是一种有限合伙制结构的投资结构,其投资者被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具有有限合伙制结构中的普通合伙人性质的投资者,这类投资者负责任命项目管理班子,承担项目管理责任,同时在项目中承担无限责任;另一类是具有有限合伙人性质的投资者,这类投资者在项目中只承担与其投资金额相等的有限责任,但是不能直接参与项目管理,即在没有普通合伙人同意的前提下无权罢免项目管理班子。
由于沃尔特·迪斯尼公司是B投资结构中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尽管在沃尔特·迪斯尼经营公司中只占少数股权,但可完全控制项目的管理权。迪斯尼乐园融资结构通过以上三部分资金的安排和组合,实现了两个主要目的:第一,提高了项目的经济强度,提高了股本资金比例(可达60% ),从而降低了项目的债务负担;第二,项目经济强度的增强,实现了资金成本的正循环,股本资金及政策性银行的低成本,增强了项目的债务承受能力,有利于项目获得优惠低成。
9.人民币基金的三种结构
目前国内私募股权投资人民币基金(采用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Partnership模式)架构实践中,一种结构是管理公司(以下简称MC)和无限合伙人(以下简称GP,两者都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混为一体,具体的结构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MC通常要满足一定的注册资本的要求(例如,在北京注册一家内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需要至少3000万人民币的注册资本)。同时,GP通常根据市场惯例向Partnership进行投资,例如投资占Partnership合伙人认缴总额的1%。这种结构有其自身的优势,因为GP/MC的股东仅以出资为限对GP/MC的债务负责,不会因为GP对Partnership的无限责任而承担无限责任,除非有事由导致刺破公司面纱原则的适用。就承担责任而言,公司制GP的股东显然优于合伙制GP的普通合伙人。
另外,在该结构下,可以直接基于GP从Partnership获得的利润和管理费实现对管理团队必要的激励。但这种结构面临的问题是,MC和GP混为一体,如果GP由于经营Partnership事务而承担法定无限责任,其作为GP的利润和其同时作为MC收取的管理费以及自身的注册资本将受到侵蚀。
解决上述问题的办法是对GP和MC进行法律上的有效分离。 这种结构下,MC和GP是各自独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团队在MC层面运作,MC的设立满足一定的注册资本的要求。同时,GP通常根据市场惯例向Partnership进行投资,所以GP也需要一定的资本,GP对Partnership的投资可以由来自于MC的资本解决。
GP的设置在满足公司法的前提下,只要董事会通过MC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的投资决定即可。GP的管理成本相对较小。同时,由于法律设置上的区隔,GP对Partnership的无限责任不影响MC的利益(前提是刺破公司面纱原则没有被援引)。另外,在税务筹划上 ,由于GP的收入在分配给MC的时候可以视为居民企业间的分红而免税,结构B下对于MC的股东来说承担的税负和结构A下是相同的。 如果在中国法律制度下设计该结构,会有以下几个特点:
(i) MC和GP都是有限责任公司;
(ii)GP向Partnership进行少量现金出资(如果地方规定有特别的要求,如上海和天津),或不以现金出资而以劳务出资。特别有限合伙人(以下简称SLP)向Partnership以现金出资,满足其他有限合伙人对管理人的风险共担的要求;
(iii) MC通常符合一定注册资本的要求,而GP的设立成本可以较低;
(iv) MC向GP委派董事,GP的董事会形成Partnership的投资决议即可,GP的管理成本较低;
(v)GP负责运营Partnership的事务,GP的收益分成可以通过分红的方式流回MC。因为GP的注册资本不大,所以GP的收入不会由于无限责任而受到太大损失;
(vi) SLP同时作为MC收取管理费;
(vii) 同结构A和B相比,MC的股东承担的税负是相同的;
(viii) 由于加入SLP,其在Partnership中的权利义务需要加以特别规定。
该模式在成熟的国际私募基金中并不鲜见(尽管也有一定的争议),但在目前的中国市场可能面临挑战。其一是LP是否会同意该种安排,是否认为这种安排是GP对无限责任的一种逃避。另外,审批机构是否能够接受SLP的设置。由于这些原因,结构C有待市场接受和审批机构的认可。
最后,GP的所作所为最终会接受市场的惩罚,优秀的GP对自身的track-record是十分谨慎的。目前的一些结构性的设置(比如结构A)基于当下的市场状况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国内的PE实践在经历过初期阶段之后,GP的情况和市场对合伙企业文化的理解应该会有进一步的发展,新的结构设置可能会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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