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税收基础问题,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2-04-18日讯:
(1)税收的形式特征,是指税收在不同社会制度下反映的共同特征,这些特征不因社会制度的变化而变化。税收分配方式与其他分配方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1.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凭借政治权力以法律、法规等形式确定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保证税收分配的实现。
税收的强制性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针对税收分配关系是以什么作为征收依据而言的,即税收是国家以政治权力作为依据而进行的一种分配。另一方面就是以税收的法律关系而言的,即在国家税法规定的限度内,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征税人必须依法征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2.无偿性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后,税款即归国家所有,既不需要再直接归还给纳税人,也不需要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
税收的无偿性是由社会公共费用补偿的性质决定的。国家税收收入是用于满足公共需要的,而满足公共需要的公共品具有共享性和外部性,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享受的。由于社会成员从公共品中获得的收益无法计量,因而不能采取等价交换的买卖方式,只能采取间接的税收形式。因为政府向纳税人征税,不是以具体提供公共品和公共服务为依据,而纳税人向政府纳税,也不是以具体分享公共品和公共服务利益为前提。因此,就政府和纳税人之间具体关系而言,纳税人从公共品中分享的利益是无偿的,国家向纳税人征税也是无偿的。但从国家与全体纳税人的一般性利益关系来看,税收又具有整体有偿的特点。
3.固定性
固定性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纳税人和征税标准等征纳行为规则,征纳双方都必须遵守,不能随意改变。
税收的固定性包含两层含义:一是税法具有相对稳定性。税法一经公布实施,征纳双方都要共同遵守。二是税收征收数量具有有限性。国家税款不能随意征收,征税对象和税款数额之间的数量关系是有一定限度的。在无偿性、强制性存在的前提下,税收只能按照事先规定的、国家与纳税人在经济上都能接受的标准有限度地征收。
税收具有的三个特征是互相联系、缺一不可的统一体。社会费用补偿的性质决定了税收的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决定了税收的强制性,因为税收的无偿性必须以税收的强制性作保障。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又决定了税收的固定性。税收的特征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人如上缴利润、国债收入、规费收入、罚没收入等的基本标志。
(2)
1.税收保全措施的条件
(1)时间条件:时间条件是税法规定的纳税期届满之前和税务机关责令缴纳税款的期限之内。超过了时限的规定而没有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而不是税收保全措施。
(2)行为条件:行为条件是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没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不能采取税收保全措施。逃避纳税义务行为主要包括:转移、隐匿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等。
(3)担保条件:在上述两个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纳税人不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2、保全措施实施范围
主体的范围:保全措施的实施对象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物的范围。包括存款、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3、保全措施的内容
(1)书面通知纳税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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