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新闻,党建新农村建设,蔷靖潞影,杨雨婷 张书记
 
位置: 亚洲金融智库网 > 金融法务 > 正文

网上银行存在哪些法律规范问题

时间:2022-06-09 13:17
本文关于网上银行存在哪些法律规范问题,据亚洲金融智库2022-06-09日讯:

中国的网上银行起步于1996年2月。目前中国已有20多家银行的200多个分支机构拥有网址和主页,其中开展实质性网络银行业务的分支机构达50余家,企业与个人客户超过1000万户。
  但与国际上先进的银行相比,中国的网上银行明显滞后。究其原因,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战略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舒志军说存在10大问题:
  法规滞后网上银行在有关服务承担者的资格、交易规则、交易合同的有效成立与否、交易双方当事人权责明晰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与传统银行相比更加复杂、难以界定,必须通过法制的手段来解决。目前,中国的金融立法还停留在“分业管理”的层次上。加入WTO后,中国金融机构势必会在与国外全能金融集团的竞争中处于劣势。
  安全隐患尽管目前各家网站均采取了防火墙和网络检测等安全措施,但对于超级“黑客”来说,仍存在防不胜防的问题。由于缺乏业务的广泛性和流程的规范性,网络银行面临着技术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这些风险的存在,使得客户对网络银行的安全性、可靠性及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持怀疑态度。
  技术风险网络银行业务的高技术性、无纸化和瞬时性的特点,决定了其经营风险要高于实体银行业务的风险,而技术风险又是网络银行风险的核心内容,也是金融机构和广大客户最为关注的问题。它主要包括交易主体的身份识别、交易过程的商业机密、电子通信的安全、交易和其他记录的保存和管理,特别是在未经授权的中途拦截和篡改等,以及一些主观方面造成的安全技术隐患。这些问题如果不能有效解决好,必然会造成损失,影响信用。
  产品匮乏目前中国网络银行的业务匮乏,没有发挥对银行业务的重组和再造功能。所提供的产品,无论是账务查询、转账服务、代理交费、银证转账,还是为企业销售网络办理结算、为集团客户进行内部资金调拨,除业务品种少的问题比较突出外,另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这些产品只是传统业务在网络银行的实现,也就是说目前网络银行只起到了一个传统银行业务渠道的作用。在产品上没有完全摆脱传统业务功能的限制,没有推出利用网络银行直接面对客户的特性重组商业银行业务流程的新产品和新应用,在操作界面上没有体现个性化服务的特点,只是传统业务处理系统界面的简单模仿,没有体现网络的根本属性靠变化和新颖吸引客户。
  支付不力针对B2B的大额支付,目前还维持着“网上订购,网下支付”的局面,而B2B交易一般占电子商务交易额的90%左右。另外,尽管目前人民银行正在建设国家金融认证中心,但由于金融认证中心与各商业银行的网络银行建设基本同步。因此,目前大部分银行的网络银行采用的是自己的认证体系,增大了解决跨行网上支付问题的难度。
  顾客面窄中国个人上网客户集中在2035岁,收入较高、受过良好教育、乐于接受新事物,但网上交易屈指可数。
  盈利性差中国的电子商务交易量不高,尤其是B2B模式电子商务交易量不大,使银行的网上业务缺乏盈利的基础。一些网络银行的产品免费服务,收入相当微薄,还谈不上盈利。
  投入不足中国的银行由于在网络银行上投入不足,造成银行电子化规模小,网络化程度低。
  缺乏规划中国各银行的网络建设缺乏整体规划,导致目前一方面国内各商业银行之间的互联性差。另一方面,各商业银行本身的统一性也不如人意。除了几家新兴的商业银行外,国有商业银行在各地的分行都有自己的电脑系统,软硬件不统一。要在这样的多平台系统上针对各平台开发出网上支付系统,难度可想而知。
  其他问题人才的匮乏、国内商家信用缺乏、送货渠道不完善等等,都制约了中国网络银行的发展。


专题推荐:银行法务设计到哪些法律知识(9)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银行法务设计到哪些法律知识(9)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图文


亚洲金融智库网 备案号: 滇ICP备2021006107号-276 版权所有:蓁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不作为商用,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