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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可以告诉我关于审计工作底稿详细内容?

时间:2022-07-29 10:46
本文关于谁可以告诉我关于审计工作底稿详细内容?,据亚洲金融智库2022-07-29日讯:

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证据的载体,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工作记录和获取的资料。它形成于审计过程,也反映整个审计过程。
1.审计工作底稿要素
  (1)审计工作底稿的标题;
  (2)审计过程记录;
  (3)审计结论;
  (4)审计标识及其说明;
  (5)索引号及编号;
  (6)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
  (7)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
  (8)其他应说明事项。
  2.审计工作底稿要素举例(控制测试的审计抽样)
  3.审计工作底稿的标题
  审计工作底稿的标题包括被审计单位名称、审计项目名称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底稿覆盖的会计期间(如果与交易相关)。
  4.审计过程记录
  (1)具体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
  识别特征是指被测试的项目或事项表现出的征象或标志。
  例如:
  ①在对被审计单位生成的订购单进行细节测试时,注册会计师可能以订购单的日期或其唯一编号作为测试订购单的识别特征;
  ②对于需要选取或复核既定总体内一定金额以上的所有项目的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可以记录实施程序的范围并指明该总体;
  ③对于需要系统化抽样的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可能会通过记录样本的来源、抽样的起点及抽样间隔来识别已选取的样本;
  ④对于需要询问被审计单位中特定人员的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可能会以询问的时间、被询问人的姓名及职位作为识别特征;
  ⑤对于观察程序,注册会计师可能会以观察的对象或观察过程、相关被观察人员及其各自的责任、观察的地点和时间作为识别特征。
  (2)重大事项及相关重大职业判断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某一事项是否属于重大事项。重大事项通常包括:
  ①引起特别风险的事项;
  ②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该结果表明财务信息可能存在重大错报,或需要修正以前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和针对这些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③导致注册会计师难以实施必要审计程序的情形;
  ④导致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事项。
  (3)记录针对重大事项如何处理不一致的情况
  如果注册会计师识别出的信息与针对某重大事项得出的最终结论不一致,则应当记录形成最终结论时如何处理该不一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①注册会计师针对该信息执行的审计程序;
  ②项目组成员对某事项的职业判断不同而向专业技术部门的咨询情况;
  ③项目组成员和被咨询人员不同意见的解决情况。
  5.审计结论
  (1)注册会计师需要根据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得出结论,并以此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2)在记录审计结论时需注意,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的审计程序和审计证据是否足以支持所得出的审计结论。
  6.审计标识及其说明
  审计工作底稿中可使用各种审计标识,但应说明其含义,并保持前后一致。
  7.索引号及编号
  通常,审计工作底稿需要注明索引号及顺序编号,相关审计工作底稿之间需要保持清晰的勾稽关系。
  8.编制人员和复核人员姓名及执行日期
  (1)在记录已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记录:
  ①测试的具体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
  ②审计工作的执行人员及完成审计工作的日期;
  ③审计工作的复核人员及复核的日期和范围。
  (2)在需要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情况下,还需要注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及复核的日期。
  (3)通常,需要在每一张审计工作底稿上注明执行审计工作的人员和复核人员、完成该项审计工作的日期以及完成复核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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