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新闻,党建新农村建设,蔷靖潞影,杨雨婷 张书记
 
位置: 亚洲金融智库网 > 金融法务 > 正文

银行为客户保密有哪些法律规定?

时间:2022-07-30 13:07
本文关于银行为客户保密有哪些法律规定?,据亚洲金融智库2022-07-30日讯:

1,客户信息保密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29条第一、二项中,规定了“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2,个人储蓄存款保密制度:“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单位存款保密制度:第30条规定,“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何继承死者的银行存款以及财产继承的法律特征

导读: 本文为您提供银行存款如何继承以及财产继承的法律特征,熟知此类法律知识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如今有个问题在我们的生活中日渐突出,那就是房产继承的问题:宅基地和房产可以继承吗?在继承中需要注意一些什么?下面我们来解释一下。 如何办理存款继承 储蓄已经成为公民个人理财最常见的方式,而因存款人死亡而发生的存款继承业务经常发生。因此,办理存款继承手续就成了一些人的棘手问题。那么如何正确办理存款继承手续呢?根据银行规定,不管是存款继承人过户存款还是支取存款,都应按照如下几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应向银行营业网点所在地的公证处或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并凭此证明书到银行办理存款过户或支取手续。若存款的继承权有争执的,合法继承人则应持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去银行办理存款过户或支取手续。 二、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没有向银行营业网点所在地的公证处或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而直接去银行办理支取或转存存款的,银行将视为正常支取或转存,银行对事后发生的存款继承争执与纠纷不负责任。 三、在国外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在我国定居的外国公民(包括无国籍者),在国内银行存款或委托银行代为保管存款,原存款人死亡,其合法继承人在国内的,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向存款银行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证明书,银行凭继承证明书办理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但与我国订有双边领事协定的外国侨民应按协定的具体规定办理。 四、继承人在国外的,可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和经我国驻该国使馆、领馆认证的亲属证明,向我国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据以办理存款继承手续。 五、存款人死亡后,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的,经当地公证机关证明,按财政部门规定,原存款人是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的职工的,其存款上缴国库,收归国有;原存款人是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的,其存款可转归集体所有。上缴国库或转归集体所有的存款均不计算利息。 财产继承作为继承权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部分,具有以下五个法律特征: 一、财产继承从该财产所有人生理死亡或宣告死亡之时起发生,死亡之前的任何时间均不发生财产继承问题。财产所有人宣告失踪也不发生继承问题,失踪不同于死亡,它只发生财产的代管问题。 二、死亡人留有属于死亡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死亡,没有留下属于死亡个人的合法财产,不发生继承问题。此文档已经帮助79 人


专题推荐:银行法务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识(17)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银行法务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识(17)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图文


亚洲金融智库网 备案号: 滇ICP备2021006107号-276 版权所有:蓁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不作为商用,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