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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法务部是干什么的?

时间:2022-12-05 02:05
本文关于房地产法务部是干什么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2-12-05日讯:

1、研究有关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参与重大经营决策活动的谈判,向公司领导提出法律意见;

2、参与起草、审核公司及对外投资企业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

3、拟定公司合同制度,对合同的订立、变更、执行、终止实行监督管理。办理合同等法律文书的报批、鉴证,公正等手续;为合同主办单位提供相应法律咨询;

4、对公司合同纠纷处理提供法律咨询、建议,主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的缔约手续。起草、审查公司法律文书,经公司及对外投资企业董事会委托,参与本公司及对外投资企业的有关诉讼、仲裁活动,负责对生效司法文书的申请强制执行;

5、负责公司合同及其纠纷处理资料的汇总归档、分类保存、调阅登记等日常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6、办理商标、商业秘密、专利保护等有关法律事务;对有关企业的资信进行调查。

合同生命周期顺序?

合同全生命周期是指产生订立合同的意向开始至合同有效期届满且其纠纷均已解决后的全过程。就如同生命从孕育、出生、长大直至死亡的全过程。


以采购合同为例,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以下几个阶段:供应商筛选、合同模板检索或合同起草、合同审核、内部审批、用印归档、合同履行、纠纷解决与协同管理等标准化管理流程。


一、供应商筛选


一般而言,供应商筛选由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除非公司老板就是某种意义上的业务员。


为保障公司利益,无论是采购商品还是服务,询单、比价是不可少的。原则上而言,对合资格供应商,要货比三家。如果业务员告诉你有资格的供应商只有两家,从中选了一家报价较低的,另外两家不具备资格。这种操作貌似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仔细想一下,首先,不具备对有资格的供应商进行三家比价的采购要求,形式上不合格;其次,两家有资格的供应商的报价的差价是多少?对于20万以上的订单,如果差价在几百元或几千元之内,也算差价么?另外,就两家有资格供应商而言,除了报价上的差异外,还有其他关键要素的区别么,比如产品与服务质量、商誉、过往经验等。在筛选供应商时,是否有统筹考虑?虽然不是几百万或上千万以上的招标项目,但在筛选供应商时,必要筛选标准与筛选流程还是要遵循的。不然,如何防范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公司利益受损的行为发生?


因此,即便是中小企业,在项目采购中,也一定要业务人员严格遵守采购流程管理。更为甚者,负责采购或确定供应商或对供应商筛选构成重大影响或相当影响的人不是上文提到的公司业务人员,也不是老板,而是物业管理人员,或是公司中层领导,或是项目管理人员,或其他有影响力的人。由此可见,如何进行采购管理,让最终采购到的商品或服务更加符合市场价格与通用标准,如何防范公司采购中的徇私舞弊与职务犯罪,从而把公司与相关人员拖入不利境地,是采购流程管理中最值得研究的风险防范之处。对于这一问题的思考,公司在制定采购管理制度时,可以参照《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中的做法,比如回避制度。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综上,公司在采购合同管理过程中应当从调查供应商的资信情况开始。通过查阅客户的营业执照、企业信用状况、公司资质与其人员的资质材料、财务资料,了解其商业信用、经营资质、履约能力等,核实和验证各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必要时可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核实。另外,要加强内部采购流程管理,防止徇私舞弊与职务犯罪的发生。


二、合同模板检索与合同起草


1、合同模板检索


采购合同的合同模板,要采购产品或服务的类别检索。比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公司作为发包人将要采购建筑施工服务,住建部有标准的最新版示范文本,《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类似的还有空调、消防施工合同等。对于这类有标准权威示范文本的合同模板,才产生合同意向的初期,法务或律师就要准备好,之后的商务磋商中涉及合同的部分,可以参照《示范文本》的相关事项展开,结合双方的实际磋商情况,具体修订。


对于没有权威机构《示范文本》的合同,比如一般的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检索或提前准备几个模板也是很必要的。不仅可以直接套用合同的格式与通用或必要条款,而且可以提高效率,让法务或律师在有限的合同拟备时间内,把时间与精力分配到更重要的商业条款中去。


2、合同起草


如果没有合同模板,就需要临时起草一份新合同。起草合同时应注意不能遗漏一般条款,当事人也可以根据双方实际需要自行约定一些条款,但是自行约定的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是私法,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主,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合同审核


1、合同一般由公司法务或外聘法律顾问审核。外聘法律顾问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律师作为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另外还可能兼顾诉讼或其他法律事务,能够分到每一家公司的合同审核时间有限,而且常规的合同,主要是律师助理进行审核的。故建议,若公司实力还可以,建议聘请有律师从业经验的人负责法务合规岗。这里的律师从业经验,还主要是非诉经验,比如该人在律所工作期间就大量从事外聘法律顾问的合同审核工作。虽然合同审核是律师的基本功,但是不是所有的律师都擅长审查合同。


2、合同审核不只是书面修订工作。审核前如果不了解公司业务或/及合同订立的商业目的与特定行业的专业知识,合同审核就会流于形式,做的只是表面文章。


比如,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一般不用审核修订,专用条款才是法务或律师应该重点关注的内容。又比如,医疗技术服务单位与医疗机构的合作协议,不仅要了解合作的内容,还要熟悉医疗技术服务单位的业务情况,通过查阅医疗技术服务单位的资料,并与相关业务或技术人员沟通后,才能明确合作双方在医疗技术服务合作过程中,各自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进而明确双方的责任。需要向业务或技术人员了解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技术服务合作分为几个环节,各个环节分别由哪一方负责,双方在阶段性环节交接过程中,如何划分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等等,只有搞清楚了,才能够清楚表述在合同中,从而避免在今后履行过程中,因为各自的权利义务界定不清而互相扯皮或产生纠纷。


如果说合同审核中,搞清楚公司的业务背景与技术情况是前提,那么法务或律师能发挥作用的地方更多体现在商业条款上。如果按照现成法律规定,在可自由协商约定的范围内,为己方争取利益,并能够同时促进合同的订立与履行,尽可能避免未来产生的纠纷,是合同审查要考虑的重点。


另外,如果是交易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那么一定要警惕合同中的隐形陷阱,比如捆绑销售、逻辑矛盾、权利义务不对等、必要法律条款缺失等。


3、合同审核的格式要求


在进行合同审核时,最好采用审阅格式,无论是修改、删除、添加,还是批注都能够一目了然。


四、内部审批与用印、归档


公司内部审批一般分为纸质审批与电子审批两种形式。纸质审批比较传统,需要人找人,层层签字,效率低,费时耗力。电子审批可以通过公司OA系统或钉钉或企业微信进行,可以方便大家时时移动办公,高效便捷,但保密性不太好。企业的IT人员要做好网络审批电子数据的保存与防窃取、防泄漏工作。


用印管理,公司的公章、营业执照,一般由专门人员保管。每次用印前,不仅要确认审批流程已经走完,而且要核实盖章文件与审批申请文件的一致性。


归档管理,归档分为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纸质档案需要按时间或类型归档存放,电子文件主要是归档已盖章原件的扫描件,方便调取与查阅。


五、合同履行


合同履行是合同管理中非常关键的一个过程。按照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1、合同履行的目的是确保合同得到切实履行,实现合同目的,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就采购合同的履行而言,例如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分阶段向技术服务提供商支付服务费,分阶段付款以分阶段完成的技术任务为必要条件。在合同履行中,每一笔款项支付前,要先核对该阶段的技术任务是否已经保质保量完成。如果没有按时完成或到期后交付的技术成果不合格,那个按照原合同的相关约定,要求未按约履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经双方协商,另行达成其它补充约定。


关于合同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合同履行中,比较麻烦的就是合同的变更与提前解除。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对合同的履行重视不够


一般企业都会委托法务或律师在合同订立环节参与其中,但订立后的合同履行环节,往往重视不够,从而导致合同未按照约定履行,进而影响企业的经济利益。


合同履行环节的管理活动包括履行实施和履行监控。履行实施时,合同执行部门应会同相关参与部门明确各部门的权利和责任,制定各类业务合同履行的流程,确保按照合同约定全面推进合同的履行。比如:某公司产品销售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项目管理部为合同履行的主管部门,其他业务部门在销售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为参与部门,对项目管理部起配合、支持作用。项目管理部对于每笔产品销售合同指定合同业务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过程的协调调度、信息沟通、情况汇报、资料汇集,全面推进合同的履行。质量检验部门的职能是监督出厂的产品必须合规(或者必须符合合同的约定),在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协助项目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库房管理部门的职能是根据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提货手续及时、准确的向客户或者承运人交付货物;运输管理部门的职能是应当根据项目管理部门履行销售合同的需要及时、准确的将产品运送至客户,以运送或者安排运送产品的方式支持项目管理部门对产品销售合同的履行。


合同管理部门应要求合同履行部门定期统计本部门各类合同的进度情况,对于合同履行的进度主要应关注产品交付/验收状态、产品交付/验收完成时间、收款/付款情况,并将合同的执行情况与合同约定情况进行对比,提示未按约定时间进行的事项、原因以及由此产生差错的可能性和影响,并制定后续跟进计划。合同管理部门可会同相关业务部门根据业务特点对重要类型合同设置合同履行的里程碑,并关注里程碑完成情况。


合同管理部门应汇总各部门各类合同进度完成情况,提示重大未履约事项、原因及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后续跟进计划,作为定期汇报给管理层的决策支持报告。


当合同履行完毕,由公司法律部或业务部门确认双方再无任何权利义务关系,企业也应及时对合同及其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并妥善保管,尽可能完善相关证明和记录,不能认为对方现在没有否认就万无一失。合同资料是产生合同纠纷时重要的证据来源,很多的诉讼失败都是因为证据管理问题造成的,而不是因为事实问题造成。事后应对处理是在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没有奏效的情况下,为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得已的措施之一,但也是合同风险防范的最后保障。


六、纠纷解决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合同纠纷的范围涵盖了一项合同的从成立到终止的整个过程。


解决途径,首先,通常是经公司领导人决策,通过法务发催款函或合同解除通知书等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经过协商仍不能解决合同纠纷,那么,可以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或直接起诉或申请仲裁。


七、协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一个异常复杂的综合过程,我们强调法务部门对于合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的同时,绝对不能忽视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管理的作用。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只针对合同本身进行修订,而不提前与其他部门协调妥当,并且事后又未及时、准确地传递相关信息给其他部门,导致内部活动失衡而导致法律风险。为此,我们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要非常关注合同风险防范的协同性问题。在此问题中,应当注重以下三个方面:


1、注重合同管理上下环节之间的协同配合。业务人员在合同资信调查中掌握第一手资料,在与合作方的实地接触过程中,即可对对方的规模、实力有一个大致了解,并通过对书面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对,从而为专业部门进一步审查提供依据;法务部门对业务部门提交证照资料进行审查,判断对方是否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存续等;财务部门核实其财务资金情况;技术部门核查对方在技术上的履约能力。


2、注重合同审查部门之间的配合。在合同审查过程中,由技术、法律、经济部门对合同进行联合审查十分必要。它们不但要对与合同业务相关的国家法律、行规有所把握,还要依据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对合同内容的合规性进行分析。例如,技术部门审查的重点是:合同项目的技术方案是否科学、可行,是否能满足项目的实际需求,合同的任务、工期、质量标准等技术条款是否准确、清楚等;经济部门的审查重点是:合同的价格是否合理,对项目投入产出的核算是否经济、准确,资金的来源、用途、使用方式是否符合财经政策、行政法规和制度;法律部门的审查重点是:合同双方的约定是否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是否存在较大的履约风险,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权利义务是否明确、具体等。审查工作科学分工相互配合,才能使合同内容得到全方位的考察和确认。


对于广大中小企业,法务部门或法务岗往往承担了技术、经济与法律的所有审查任务,法务人员不仅要与技术人员核实合同所涉技术问题,所有相关技术资料,以确保技术条款的表述无误,而且还要与业务人员核查价格的合理性,是否经过了三方比价,以判断采购价格是否公允。


综上,本文从供应商筛选、合同模板检索或起草、合同审核、内部审批与用印归档、合同履行、纠纷解决与协同管理七个环节论述了合同的全生命流程管理。可见,制定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和流程,使管理模式制度化、常态化相当重要。通常,企业的合同管理岗位通常设在法务部门,作为合同管理的归口部门,法务部门除了对合同进行法律审查外,还要对其流程进行全方位控制,将合同纳入相应协同部门的审查范围,确保各个风险点可查、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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