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公司注册:为什么互联网巨头BAT都选择把公司开在同一个小岛上?,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3-01-06日讯:
一、公司注册:为什么互联网巨头BAT都选择把公司开在同一个小岛上?
第一次听到开曼
我想大家很多人都跟我一样是这个表情
其实要找到开曼
首先就要把地球仪旋转180°
看向与我国有着深厚友谊的伙伴:
古巴
我们今天的主角
开曼群岛
就在它的正下方
别看开曼群岛小
一张图让你看到它潜藏的巨大能量
是的
百度、阿里以及腾讯
这些我们熟知的巨头
原来都是开曼公司
小岛上的中国大企
另外,
在开曼注册成立子公司的美国企业也超过150家
其中就包括
可口可乐、英特尔、甲骨文、宝洁等
那么为什么这么多著名企业
都选择把公司开到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小岛上呢?
下面曼德企服就来为大家捋一捋
避税者的天堂、上市的跳板
开曼群岛
CaymanIslands(有时也译为凯门群岛)是英国在西加勒比群岛的一块海外属地,由大开曼、小开曼和开曼布拉克3个岛屿组成。著名的离岸金融中心和避税天堂,亦是世界著名的潜水胜地、旅游度假圣地。金融和旅游业是主要经济来源。
离岸金融中心
专门从事外币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活动统称为离岸金融(offshorefinance)。也就是说,主要以外币为交易(或存贷),以非本国居民为交易对象,其本地银行与外国银行所形成的银行体系,都可称为离岸金融中心。目前比较著名的离岸金融中心有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马恩岛、巴哈马群岛、百慕大群岛、西萨摩亚、安圭拉群岛等。
避税
根据开曼群岛的税收规定,岛内税种只有进口税、工商登记税、旅游者税等几个简单的税种。几十年来没有开征过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不动产税。
上市
如果企业需引入外资或海外上市,可通过在开曼注册境外公司,对境内公司进行100%股权收购,然后将开曼公司提交香港、新加坡或是美国上市来完成境内公司的海外融资。特别是对于互联网、教育以及传媒等在中国引进外资有限制的领域的行业,便利明显。这种间接上市的好处:成本较低、上市程序透明、花费的时间较短、同时可以避开国内复杂的审批程序。
跨国经营
企业跨国经营受到母国政府限制,但海外离岸公司却是开展跨国业务的捷径。公司类型为无须用LIMITED(有限)结尾。
资本运作
规避外汇管制,便于企业开展资本运作。开曼群岛没有任何外汇管制,在此注册的国际商业公司资金转移不受限制。
管理便捷
公司管理简便。离岸公司无须每年召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即使召开,其地点也可任意选择,自由度较大。
结语:避税和上市是国内大部分企业注册离岸公司的主要原因。而依据我国当前法律,离岸设立,注册海外的企业,在性质上全部是离岸企业或香港企业,所以腾讯、网龙、慧聪、金山软件等我国这些主要互联网品牌企业几乎都是国外企业。
现在,曼德企服网旗下曼德企服已开通国际注册业务,国际注册部的小伙伴正在努力把我们创业的小红旗插遍全球。
目前,开曼、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美国??我们都已开通注册业务,欢迎来电咨询:
二、2015第二届中国金融风险管理峰会召开的时间是?
2015第二届中国金融风险管理峰会
时间: 至
地点:上海
三、2015年末离岸美元余额
楼主,你好,离岸账户里的美金变成人民币 第一种量小的话,可以汇到个人外币,一年个人不要超过5万美金,就可以正常结汇 第二种量大的话最好办理中外合资或是外商投资 离岸账户在国内是不可以直接存现或是取现的哦,只能是转账或汇款的形式,里面的利润最好你可以去使用这笔资金: 1.可用于进口 2.可用于支付佣金或是海运费
四、金融机构对于选项中哪些情况需要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第十一条 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应当将下列交易或者行为,作为可疑交易进行报告:
(一)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散转出,与客户身份、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符。
(二)短期内相同收付款人之间频繁发生资金收付,且交易金额接近大额交易标准。
(三)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短期内频繁收取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汇款,或者自然人客户短期内频繁收取法人、其他组织的汇款。
(四)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或者平常资金流量小的账户突然有异常资金流入,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五)与来自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赌博严重地区或者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的客户之间的资金往来活动在短期内明显增多,或者频繁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六)没有正常原因的多头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七)提前偿还贷款,与其财务状况明显不符。
(八)客户用于境外投资的购汇人民币资金大部分为现金或者从非同名银行账户转入。
(九)客户要求进行本外币间的掉期业务,而其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可疑。
(十)客户经常存入境外开立的旅行支票或者外币汇票存款,与其经营状况不符。
(十一)外商投资企业以外币现金方式进行投资或者在收到投资款后,在短期内将资金迅速转到境外,与其生产经营支付需求不符。
(十二)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入资本金数额超过批准金额或者借入的直接外债,从无关联企业的第三国汇入。
(十三)证券经营机构指令银行划出与证券交易、清算无关的资金,与其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十四)证券经营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拆借外汇资金。
(十五)保险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对同一家投保人发生赔付或者办理退保。
(十六)自然人银行账户频繁进行现金收付且情形可疑,或者一次性大额存取现金且情形可疑。
(十七)居民自然人频繁收到境外汇入的外汇后,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票或者非居民自然人频繁存入外币现钞并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票带出或者频繁订购、兑现大量旅行支票、汇票。
(十八)多个境内居民接受一个离岸账户汇款,其资金的划转和结汇均由一人或者少数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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