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金融市场如何分散风险(金融市场如何分散风险资产),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3-05-12日讯:
一、金融市场如何分散风险
风险分散功能 市场经济中,经济主体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金融市场可以为参与者提供分散、降低风险的机会,利用组合投资、分散投资于单一金融资产面临的非系统风险。
二、金融市场如何分散风险资产
这是一个深刻的问题,同样的金融风险,为什么有的人能靠它赚大钱,而更多人只能亏大钱?
这里有一个思维的问题。人的本能是趋利避害、人云亦云的,所以随大流是人们的主流态度和行为。好处是和别人一样,不会被人指指点点,视为异类。这在社会学上是有积极意义的,有利于一个团体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但是在金融理财领域,你如果还有随大流,就必输无疑。
因为金融市场是零和游戏,不存在大部分人赚大钱的可能性。赚大钱的只可能是极少部分的人。当然这是从概率上来说的。
从思维方式的角度上来说的话,你需要有跟大多数人不一样的思维角度,也就是常说的逆向思维,才能在大家绝望的时候,你看到希望,播下希望的种子。等到大多数人重新发现行情正在朝好的方向发展,他们就会逐步买入,最终又一致看多,情绪兴奋,致使价格远远高于价值,出现大的经济泡沫。这时候你果断退出,获利了结。剩下高位追进来的韭菜们等待随时被收割掉。
金融就是从埋在地里的种子,到长成参天大树,再到被锯子锯掉,种子再次落入土中这样一个循环过程,永不停歇。
金融风险不可怕,重要的是要控制好它。在任何时候都要认真对待负债,不能让贪婪蒙蔽你的眼睛。
人一生的财富果报是有定数的,只有做好基础的安全、舒适的财务计划,控制好高负债高风险的财务扩张计划,才能保障好自己的财务人生。
三、金融市场如何分散风险和风险
(一)完善金融市场
我国加入世界经济贸易组织后,对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十分有利的。虽然我国的经济贸易逐渐走向国际市场,但是同时也使得我国的经济发展面临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既是机遇,更多的还是挑战。我国的市场和国际市场目前实现了接轨,中国的自主商品能够及时投入到国际市场上进行贸易,但是金融方面的问题是无法避免的事实,特别明显的一点就是国际市场由于需求量变化、价格调整等问题造成金融风险的出现。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首先是我国自身存在的经济梯子问题。其次是国际市场上带来的影响。从上述问题来看,我国的市场体系不够完整,例如:根据相关的标准,资本市场、货币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是金融体系最基本的组成,这些都是必须具备的元素。根据当前的国际形势以及经济发展情况来看,金融市场逐渐朝着规范化、国际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在金融风险的管理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作为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金融衍生品市场在市场架构,市场规模扩大等方面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第二,衍生品创造了一个风险管理的市场,其意义在于补充和完善了金融市场的所需,大大加快了金融市场各组成部分的更新与发展。
(二)建设金融工程
众所周知,金融市场风险在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中有着巨大的阻碍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经济收入的增加必将促进中国金融业的兴起和发展。金融工程作为21世纪的标志性工程,将我国的发展对象和目标转移到金融工程中对于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以及国际地位是一次赶超西方发达国家的难得机遇。中国如果想实现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应该把投资重点放在金融业上,以此来提高自己的金融竞争力,积极参与到国际上的金融竞争过程中去,通过采取:放开金融价格、消除金融压制、鼓励金融创新等相关措施来积极参与到新世界金融业工程中去。需要注意的是在推动中国金融工程进步的同时,需要以一个科学的眼光看待中国金融业的发展,应该把眼光放长、放大,这样才会发现金融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解决措施的选择提供真实的资料来源。
目前金融业已经成为我国行业发展的重要部分,这是因为金融工程能够代表现代金融高科技的运用情况,对于中国金融体系实现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的目标有着深远的促进意义。国家或者政府需要积极制定相应的政策抉择,对于金融技术应该加大资金投入,提高金融工程技术的效率,避免金融风险。
四、金融市场分散风险举例说明
金融市场有哪些?金融市场风险分类筹资与投资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两大基本内容,它们都离不开金融市场.金融市场是资金供需双方通过某种方式进行资金交易的场所和机制.金融市场金融市场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外邪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达程度、金融机构的组织体制及运作方式、金融工具的丰富程度、金融市场今与者对风险的态度及报酬的要求都会对企业财务管理产生重大影响。金融市场可根据不同的标准分类,常见的分类方法如下。
1.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
金融市场按形态不同可分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有形市场是交易者集中在有固定地点和交易设施的场所内进行交易的市场。无形市场是交易者分散在不同地点(机构)或采用电讯手段进行交易的市场。在证券交易电子化之前的证券交易所就是典型的有形市场,但目前世界上所有的证券交易所都采用了数宇化交易系统,因此有形市场渐渐被无形市场所替代。场外交易市场、全球外汇市场和电子化的证券交易所市场都属于无形市场。
2.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
金融市场按金融工其的期限不同可分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货币市场是融通短期资金的市场,期限一般短于1年,金融市场包括同业拆借市场、回购协议市场、商业票据市场、银行承兑汇票市场、短期政府债券市场、大面额可转让存单市场。资本市场是融通长期资金的市场,期限都在1年以上,多为3^-5年.有的在10年以上甚至更长,包括中长期银行信贷市场和证券市场。中长期信贷市场是金融机构与工商企业之间的贷款市场.证券市场是通过证券的发行与交易进行融资的市场,包括伎券市场、股票市场、保险市场、融资租赁市场等。
3.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
金融市场按交易类型不同可分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发行市场是资金需求者将金融资产首次出售给公众时所形成的交易市场,又称为初级市场或一级市场。交易市场是已发行的有价证券进行买卖交易的场所.又称二级市场.是资金从一个投资者手中转移到另一个投资者手中。交易市场为发行市场上的投资者提供了有效的退出通道,金融市场使投资者敢于在发行市场购买金融资产。这两个市场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发行市场所提供的证券及其发行的种类、数盆与方式决定着交易市场上流通证券的规模、结构与速度;交易市场上的证券供求状况与价格水平等又将有力地影响着初级市场上证券的发行
五、金融市场分散风险功能
可分散风险:又叫特定风险、非系统性风险,是总体风险中与特定项目相联系的特定风险部分,如关键人员变动、竞争程度的变动。
不可分散风险:又叫市场风险、系统风险,是总体风险中与所有项目都相关的共同风险部分,这种风险因为来自于共同的市场状况而受到通胀、利率水平、经济增长水平等的影响,所以是不能消除的。
六、金融市场中如何实现分散风险
在保险承保活动中,依据保险人是否承担全部的保险责任,保险活动可分为原保险与再保险。其中,原保险业务中,保险人数量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称之为共同保险;再保险业务则因分保方式不同可分为临时分保、合同分保、预约分保;因分保业务深度不同,可分为普通分保与转分保。
原保险与再保险
原保险,也称直接保险,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对约定的保险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直接承担原始赔偿责任的保险。
再保险,又称分保,是指保险人在接受投保人保险请求后,通过与其他保险人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转移的行为。
1
从风险分散、转移角度来看,原保险是风险责任的第一次转移,再保险则是风险责任的第二次转移。
2
从法律关系来看,原保险中“投保人”与“保险人”有着直接的法律关系;再保险中“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有着直接的法律关系;原保险中的投保人与再保险人并无直接法律关系。
原保险中的共同保险
共同保险,又称“共保”,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保险人联合直接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提供保险保障的方式。
再保险中的临时分保与转分保
临时分保,又称临分,与合同分保、预约分保共同组成了再保险业务的三大主要方式。
1
临时分保,即是指当原保险人有分保需求时,临时与其他保险人签订分保合同,转移自身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
2
合同分保,即是指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事先订立合同,约定在一段时间内对一宗或一类业务进行缔约人之间的约束性再保险;
3
预约分保,是介于临时分保与合同分保之间的一种分保方式,即是指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事先订立合同,约定在一段时间内对一宗或一类业务开展再保险合作,但对于某些特定的风险,在一定的限额内,原保险人有权决定是否进行分保,如果决定分保,再保险人有义务接受原保险人分出的分保业务。
转分保,则是指再保险人在接受再保险业务后,为了减少自身风险和责任,继续通过分保方式,与其他保险人签订分保合同,分散转移部分自身风险责任。转分保实际上是在原分保合同的基础上,重新组织安排的再保险合同,是对再保险业务的又一次分保。
1、共保与再保的风险转移机制
共同保险与再保险,都是保险机构为有效转移、分散自身风险而采取的主要风险管理方式。二者虽然在功能机制上有所不同,但却能够通过“横向”与“纵向”的风险转移,最大限度为保险机构提供有效风险保障。
横线风险转移共同保险
通过概念定义可知,共同保险的保险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即针对同一笔保险业务同时存在多位保险人主体。一旦保险标的发生损失,那么各保险人将按照各自承保的比例分摊损失。
在共同保险机制下,原本由一位保险人独立承担的风险责任,因多位保险人共同参与承保,风险责任随即发生横向的分散与转移,有效减少着单位保险人独立承担的风险责任与理赔风险。
共同保险下的风险转移关系,其风险责任由“投保人”向“参与共同承保的各保险人”分散转移。
纵向风险转移再保险
再保险,则是原保险人与相应投保人签订原保险合同后,为转移、分散自身风险责任,重新与其他保险人签订分保合同的保险行为。
新签订的分保合同,已经脱离原保险合同关系范畴,原保险人在新签订的分保合同关系中,角色也由保险人变为投保人,原本的风险转移机制与关系也随之发生变化。
即在原保险合同关系下,风险责任由“投保人”向“保险人(一位或数位)”转移;在再保险合同关系下,风险责任则由原保险人(一位或数位)向再保险人转移。
从风险转移机制来看
共同保险下的风险责任转移是基于不同保险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建立的保险关系下的横向风险转移;再保险下的风险责任转移,则是基于原保险人(一位或数位)同时与原投保人、再保险人签订的不同保险合同关系下,纵向的风险转移。
从风险分散方式来看
共同保险下的横向风险转移与再保险下的纵向风险转移,二者互不冲突,反而能够相互补充,实现保险机构风险责任的两次转移。即共同保险下的各保险人,也可以与其他保险人签订再保险合同,进一步分散自身风险责任。
2、工程保险中的共保与再保机制
工程保险,是我国财险领域一类特殊的保险,其自身由于建设工程具有的建设周期长、投资资金多、管理难度大等特点存在较高业务风险。加之目前国内工程保险制度发展尚不成熟,也为保险机构开展工程保险业务带来很大风险。
从分散自身业务风险角度来看,在业务承保中采取共同保险与再保险方式,能够最大限度的分散转移保险机构自身风险。
以港珠澳大桥建设为例,这座打破世界海上桥梁工程极限的大桥,造价1269亿,历时8年建成,建造过程中多项技术应用都是世界首例,客观上面临着很大的工程建设风险。
国内6家大型保险公司参与了港珠澳大桥的共同保险,保险金额高达人民币278亿元,同时项目还确定了瑞士再保险公司、苏黎世保险有限公司作为联合首席再保险公司,共同分担项目风险。
在整个港珠澳大桥施工过程中,项目累计保险赔付金额高达数亿元。这些赔偿损失,分别由6家国内保险公司与2家国外保险公司,通过共同保险与再保险机制共同分担,有效的实现了各保险人主体间的风险转移与分散。
此外,再以近年来我国工程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的工程保证保险为例,各地在政策试点文件中普遍要求保险机构采用保险联合体(共同保险)的形式进行业务承保,其目的即为提高保险机构在开展工程保证保险业务时的风险管理能力,有效分散全新工程险种的市场业务承保风险。
近年来,建设工程领域各项新技术、新材料、新管理模式的快速发展应用,令国内保险机构在开展工程保险业务中,日益面临着更加严峻的业务经营风险。而实践证明,保险机构通过运用共同保险与再保险机制,能够有效分散、转移相应责任风险,提高业务经营的安全性。因此,进一步深入探索工程保险中的共同保险与再保险机制,应成为未来我国工程保险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七、简述金融市场的风险分散与风险转移
风险回避指的是想办法规避风险的行为,也就是说尽可能的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的行为。风险回避意味着在此之前需要考虑到相关的风险,而且也是需要避之的。
风险转移指的是把可能发生的风险转移到其它地方的行为,也就是说把可能涉及到的风险以某种方式转到憋出的意思。
风险转移可以使目前的情况的风险的发生概率大幅减小。
八、金融市场如何实现风险的再分配?
道德风险是由信息不对称引发的、体现“经济人”趋利避害本性的风险。即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具有信息优势的一方本有能力履行义务,但出于最大化自身效用的不良道德,其可能做出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对方的违约行为,并隐藏行为给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带来事先无法预期的损失的风险。在工程保证保险中,既存在因建筑市场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投保人主观违约、被保险人疏忽管理等道德风险,也存在因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投保人恶意欺诈、被保险人恶意索赔等道德风险。多重道德风险的客观存在,会导致建筑市场与保险市场缺乏效率,这要求保险公司积极应对、创新求变。
1、建筑市场相关道德风险
从工程业主与承包商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契约)出发,业主与承包商往往处于信息不对称状态。如由于信息不对称,业主在承包人履约过程中无法全面了解工程建设的详细进程及实际成本,也无法在缺陷责任期全面把握承包商的缺陷维修表现。
贯穿工程建设全程的信息不对称会使契约双方面临道德风险问题。对于发包人来说,其可能面临招标阶段的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恶意串通现象,缺陷责任期内的拖延维修、拒绝保修行为,以及合同履约过程中的转包、违法分包、偷工减料、消极怠工、以次充好、挪用工程款、虚报工程量乱象。对于承包人而言,也可能面临发包人不及时支付工程款的道德风险。另一方面,发承双方在投保前后的行为改变也属于保险公司需要防范的道德风险:承包人投保工程保证保险后,发包人由于自身的项目管理责任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转移,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疏忽对于违约风险的预防和管理,从而导致承包人违约可能性增加;同理,承包商也可能放松对于分包商的管理。
2、保险市场相关道德风险
工程保证保险合同是存在于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三方当事人之间的契约,另两方参与主体都可能阻碍保险人希望了解或本来能够了解的信息的对称交流,进而阻碍保险功能的实现。从建筑企业与保险公司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出发,保险公司也面临着来自发承双方的道德风险。
一方面,保险公司可能面临来自投保人的恶意欺诈风险,具体包括投保人采用欺诈、 串通、贿赂等手段订立建设工程合同,或是虚构保险标的诱使保险人承保;以及未如实告知投保信息、隐瞒重大过失,引发保险人赔付等隐蔽行为。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还面临来自被保险人的恶意索赔风险,具体包括:被保险人故意捏造乃至制造保险事故,以谋取保险赔付金;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防止进一步损失,甚至故意扩大损失程度,以及伪造、变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证据等恶意行为。
3、工程保证保险中道德风险的防范
为防范道德风险,保险公司已围绕工程保证保险的险种设计与承保管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险种设计上,道德风险防范主要体现在条款设计和反担保设置中。前者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四项工程保证保险示范条款为例,其一方面通过责任免除条款规避道德风险,限定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另一方面也赋予保险人以设置免赔额的权利,免赔额类似于健康险中的等待期,实践已证明该设置对于防止投保人的道德风险行为十分有效。另外,反担保措施的设置也可以有效避免投保人的道德风险:保险人可以通过对反担保物的处置将道德风险转移回风险源,连带责任反担保更是能将道德风险降至最低。在承保管理上,道德风险防范主要体现在保前审查和保后管理中。在承保前,保险人主要通过企业声誉、资金水平、承建能力审查公司风险,以及通过合同条款、项目难度、班组成员审查项目风险,从而预判风险类型与道德水平,并相应厘定费率水平;在承保后,保险人主要通过承包行为监督检查来预防、识别、应对道德风险。当前,道德风险的普遍存在,仍要求保险公司继续优化产品设计、完善风险管理。一方面,如何给承包人设计一个最优激励保险合同、给发包人设计一个有效的约束机制,事关工程保证保险的市场效率,前者需通过激励机制将承包商一部分损失和利益联系起来,后者也应通过惩戒机制实现业主行为与信用的直接挂钩。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作为金融机构在工程管理方面仍心有余而力不足,还需借助质量检查机构(TIS)的力量优化资信审查、深化建设检查、强化损失追偿,以增大道德风险被发现的概率并提高相关违约成本,在此基础上保险公司也能更科学地制定保险费率优惠等激励措施;此外也可借助再保公司、共保组织的力量,实现道德风险在多主体间的转移与分配。
不难发现,工程保证保险在防范建筑市场道德风险上大有作为。长远来看,由于道德风险问题在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建材、机械等建筑市场交易中普遍存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信用制度也将成为一种客观需要。完备的建筑企业档案将有利于保险公司在承保前把握道德风险水平,也能在道德风险行为发生后更新信用记录,为后续保证行为提供借鉴。
九、金融风险的分散策略
不要把钱全部投入一个理财产品,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分散投资,比如买理财,买基金,买股票,放银行存定期等等
十、金融市场的风险分散或转移仅对个别风险而言
(1) 风险分散功能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金融市场上多样化的金融工具为资金盈余者 的金融投资提供了多种选择他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收益偏好将自己的盈余资金投资在 不同的金融工具上进行投资组合。 二是在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的资金需求者面对众多的投资者发行自己的金融工具这使得众多的投资者共同承担了该金融工具发行者运用这笔 资金的经营风险。
(2)风险转移功能体现在金融工具在流通市场上的转让。当某一种金融工 具的持有者认为继续持有该金融工具的风险过高 则他会通过流通场将此金融工具卖出 在其卖出该金融工具的同时 也将该金融工具的风险转移了出去。需要强调的是 金融工具的转让只是将风险转移给了购买该金融工具的另一个投资者并没有消除风险
专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