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金融市场概念及特征(金融市场概念及特征是什么),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3-05-13日讯:
一、金融市场概念及特征
互换((swap)是重要的金融衍生产品之一。互换又称“互惠调换”.它是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按照商定条件,互换在约定的时间内,交换一系列现金流的合约。即一方支付给另一方一种系列现金流,收取对方的另一种系列现金流。
互换的特征:互换交易是场外交易,灵活适用于各种交易者的需要。
二、金融市场概念及特征是什么
国际金融市场是指由国际性的资金借贷、结算、汇兑以及有价证券、黄金和外汇的买卖活动所组成的市场。它的形成与发展,一般应具备如下条件: 金融机构比较集中,外汇和金融管制较松,证券交易免税或低税,黄金买卖自由,通讯联系方便等。通常按如下两种标志进行分类: (1) 按资金融通的期限分,有国际货币市场 (短期) 和国际资本市场 (长期);(2) 按经营业务的性质分,有国际借贷市场、黄金市场和外汇市场。
特点:
(1)无形市场,一般无固定场所,也有有形市场。
(2)机构众多,复杂(银行、金融机构),世界范围。
(3)通过现代化电讯网络开展业务。
三、金融市场概念及特征有哪些
一、公司的概念
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的股东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组建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组织。是商法领域中最为重要的商事法律关系主体。 公司作为现代社会中最重要的企业组织形式之一,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公司发达程度的高低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
二、公司的特征
作为企业基本法律形式之一的公司,与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相比,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
(一)营利性即公司必须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组织。公司的营利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公司应直接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以自己的收入抵补其支出,并对其经营行为承担责任;另一方面,公司应以其出资经营某项事业所获得的利益,分配给其社员,并以进行和获得该项分配作为其最终的经营目的。公司的营利性使其可以明确地与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事业和以国家管理和行业管理为目的的行政性公司区别开来。
(二)集合性又称社团性、联合性,即公司是由两个以上的股东共同出资所组成的社团法人。在传统法学理论上,将法人按其成立基础的不同而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凡因人的结合而取得独立权利主体资格者是社团法人,换言之所谓社团法人应是指由两个以上的社员基于共同目的的互相结合而组成的社会团体。而财团法人则是指因财产的集合而得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团体。社团法人以其社员的结合为其成立基础;而财团法人则以财产之捐助作为其成立基础。公司即为一典型的社团法人。公司的社团性包含了公司应由两个以上的股东出资设立的内在要求。由于公司需要从事经营行为的物质基础资本,因而股东应通过出资促成物质基础的形成。依此,公司不仅仅像非营利社团那样可以只是一个纯粹的人的结合体,同时也具有资本结合体的性质。公司的社团性曾经是近代公司产生的基础,基于公司社团性的要求,一人公司无论是设立时股东仅一人,还是设立后股东减为一人,均曾被视为对公司的社团性的否定而为公司法所禁止。但随着各国日益普遍地对一人公司的承认,这种仅存在一个股东的一人公司与公司的社团性之间具有明显的矛盾,从而使公司的社团性这一公司基本特性的合理性受到了巨大冲击。就目前而言,从理论上只能将一人公司视为具有社团性的公司的例外。
(三)法人性又称社团性或独立性,是指公司作为一种企业组织,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能够以自己的名义持有财产、取得财产和处分财产,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到法院去起诉和应诉。对此我国《公司法》第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第5条规定:“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作为法人组织,具体表现在:1、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这种独立财产既是公司赖以进行业务经营的物质条件和经营条件,也是其承担财产义务和责任的物质保证。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财产有法定的要求,尤其是规定有公司的最低资本额制度。公司的财产主要由股东出资构成,公司的赢利积累或其他途径也是形成公司财产的来源。2、公司设有独立的组织机构。完善、健全的组织机构既是公司进行正常经营活动的组织条件,也是公司法对每个公司提出的法定要求。与民法对一般企业法人要求的组织条件不同,公司法对公司的组织机构规定有更严格、更健全、更规范的模式。这种组织机构包括公司的管理机构和公司的业务活动机构。公司管理机构是对内形成公司决策、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业务活动的机构,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公司的业务活动机构包括公司的科室、会计、审计、供应、销售机构等。3、公司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公司作为经营性组织以营利为目的参与经济活动,在享有广泛的权利的同时,也应承担行使权利过程产生的义务和风险。这是权利与义务一致、利益与风险相一致的法律原则的要求与体现。但公司不同于合伙企业等其他企业组织形式之处便在于,除非适用法人人格否定制度,公司能够完全独立地承担法律责任,从而使其能够与股东个人责任完全分离。这种法律责任上的独立性,确实构成了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的集中体现。
(四)合法性即公司必须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经合法登记注册而成立的法人组织。在现代社会,作为公司成立的直接依据是有关的法律规定。另外,公司的成立必须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法律所要求的所有必要记载事项;不仅如此,公司还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在指定机关进行登记,其中公司章程又是公司登记的主要内容。从另一方面来说,只要经过注册登记程序,公司就可以取得不同于其股东和债权人的独立人格;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即具有的无限延伸的独立法律人格。
四、金融市场概念及特征分析
财务报表分析,又称财务分析,是通过收集、整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中的有关数据,并结合其他有关补充信息,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为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管理决策和控制依据的一项管理工作。2、财务报表分析的意义 财务报表能够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但是单纯从财务报表上的数据还不能直接或全面说明企业的财务状况,特别是不能说明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和经营成果的高低,只有将企业的财务指标与有关的数据进行比较才能说明企业财务状况所处的地位,因此要进行财务报表分析。
做好财务报表分析工作,可以正确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揭示企业未来的报酬和风险;可以检查企业预算完成情况,考核经营管理人员的业绩,为建立健全合理的激励机制提供帮助。
五、金融市场概念特征功能构成要素
金融市场有许多要素,可以概括为五个。
1.金融市场交易的主体(即参与者)
最初,金融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参与者)主要是企业、个人和货币资金盈余或短缺的金融中介机构。
2.金融市场交易的对象(即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已经成为金融市场交易的对象。
3.金融市场交易的媒介(即金融工具,也称为金融商品)
金融市场交易媒介是指所有主体交易货币资金的工具。本质上,金融工具包括债务凭证(如票据和债券)和所有权凭证(如股票)。它们有很多种,每一种都有自己的特点,可以满足资本交易者的不同要求。
4.金融市场交易的价格(即利率)
在金融市场中,利率是货币、资本和商品的“价格”,其水平主要由社会平均利润率和资本供求关系决定。
5.金融市场交易的管理、组织和交易方式
金融市场管理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的日常管理、中央银行的间接管理和国家的法律管理。
金融市场的组织形式主要包括交易所和场外交易。交易方式主要包括现货交易、期货交易和信用交易。
扩展知识:金融市场是指经营货币资金借款、外汇买卖、有价证券交易、债券和股票的发行、黄金等贵金属买卖场所的总称,直接金融市场与间接金融市场的结合共同构成金融市场整体。金融市场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1) 按融资期限,可分为短期金融市场和长期金融市场。短期金融市场亦叫货币市场,包括票据贴现市场、短期存贷款市场、短期债券市场和金融机构之间的拆借市场等;长期金融市场亦称资本市场,包括长期贷款市场和证券市场。(2) 按交易对象,可分为本币市场 (包括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证券市场等
六、金融市场的概念与特征有哪些
仲裁的概念和特征 仲裁作为一种解决民事经济纠纷的重要形式,在世界各国被广泛采用。在汉语里,“仲”表示地位居中的意思,“裁”表示审理、决定的意思。作为一个法律术语,仲裁是指纠纷双方当事木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纠纷交由中立的第三方审理并作出对争议双方均产生拘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方式。
仲裁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既不同于民间调解解决纠纷方式,也不同于诉讼解决纠纷方式,其具有自身显著的特点:(1)仲裁的自愿性。与诉讼解决纠纷方式相比,仲裁制度表现出对当事人意愿的充分尊重,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纠纷发生后是否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由争议双方协商确定;由哪个仲裁机构裁决案件由双方协商选定;仲裁庭的组成形式以及仲裁员的选择由当事人决定;甚至仲裁适用的程序规则以及实体规范也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涉外仲裁)。
(2)仲裁的民间性。纵观各国的仲裁制度,仲裁是作为民间解决纠纷的形式而存在的。作为民商事仲裁的主持者一一仲裁机构不是官方机构,具有民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第14条的规定,仲裁机构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机构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因此,我国的民商事仲裁制度也是一种民间自治的纠纷解决方式,它由属于民间组织的仲裁委员会主持,具体承担案件审理的仲裁员也是民间人士,他们没有采取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强制措施的权力。
(3)仲裁具有快速、灵活的特点。由于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不像诉讼制度那样实行两审终审制,这样就有利于仲裁程序的迅速终结以及当事人之间纠纷的及时解决。同时,由于仲裁更多地体现对当事人意愿的尊重,在仲裁程序上不像诉讼程序那样严格。当事人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对仲裁程序进行相应的选择,如开庭或不开庭审理案件、公开或不公开审理案件,甚至可以协商裁决书中不写仲裁裁决的理由。
(4)仲裁裁决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与其他民间解决纠纷的方式相比,仲裁裁决具有法律上的强制约束力。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承担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其义务,否则,权利人可以依据生效的仲裁裁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国家的司法权保障裁决的实现,以维护仲裁的权威性。
七、金融市场的概念及内涵
股市是经济晴雨表,这是道琼斯理论对股市最经典的归纳。自提出来后,100多年来几乎没有人会从根本上去否认它。但股市反应经济的过程却不那么简单,其间充满了复杂性与多变性。
1、股市与经济增长率。近10多年间,我国GDP的实际增长率最高是1992年的14.2%,从1993年开始,连续7年下降,直到1999年到达低谷。但在这7年中,我国股票市场以上证指数的年平均数来算,有5年上涨。尤其是1995年到1999年,GDP增长率连续4年下降,降幅达30%以上,股票市场却连续4年上涨,涨幅达到110%。相反,2001年到2005年的4年间,GDP的增长率连续提高,股票市场却连跌了4年。由此看来,股市对经济的反应并不那么机械地对等。
2、股市与公司利润。我们做了两个方面的统计,一个是上证指数与公司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从1994年平均17.77%的净资产收益率开始,到1998年9.17%,我国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连续4年下降,降幅高达48.4%。而这4年的股票市场有两个为强势整理年份(1995年和1998年),两个为显著上涨年份(1996年和1997年),上证指数的年平均数4年间上升了78.76%。
一个是指数与利润增长率。为更准确地反应客观状况,我们统计了扣除新股贡献后的上市公司可比利润增长率。从1994年以来,上市公司可比利润增长率有5年为负,分别是1995、1996、1998、2001、2005年。5年中有两个上升年份(1996和2001年),两个强势整理年份(1995和1998年),真正的下跌年份只有2005年。这一结果依然叫人气馁,号称经济晴雨表的股市竟然连公司利润增减都无法提前反应。
那么股票市场究竟反映什么?从统计数据看,股票市场反映了4点。
首先,股市从总量趋势上反映宏观经济。宏观经济总量的长期趋升推动股价指数的长期趋升(如图)。这种反映同样也不是机械的,即宏观经济总量的上升并不一定会推动股市上涨,股市只是围绕宏观经济总量在上下波动而已。这种波动不是无规则的:每当股价指数到达一个高点,股市就会由升转跌;到达一个低点,就会由跌转升。而促使这一转折的因素很多,有时是公司利润的增减,有时是经济增长率的变化,有时是利率变动等。
其次,股市从平均数上反映公司盈利水平。我们统计了1995年以来我国上市公司利润的年平均增长率,得出一个数据:12.41%。然后我们以1995年的上证指数年平均数661点为起点,按12.41%的年均升幅算出各个年份的上证指数的理论值,最后再将实际的指数与之比较,显示两种趋势高度重合,只是当市场乐观时,指数就在它的理论值上方运行;当市场悲观时,指数就在它理论值的下方运行。
其三,股市与利率的关系比股市与宏观经济的关系更为密切。尤其是1994到2001年的7年间,以1年、3年、5年3种基准利率平均数计算的银行存款基准利率从12.36%下降到2.61%,这可以完全解释这7年的牛市历程。2001年,由于股市估值已大幅度透支了利率下降效应,大盘开始调整。2002-2003年,伴随利率小幅下降,股市进入相对平稳阶段。2004-2005年,利率重续升势,股市又跌一波。2006年,虽然平均基准利率由3.03提高到3.21,但其间上市公司的可比利润出现53.61%的巨大升幅,推动股市大幅上涨。2007年,虽然平均基准利率提高到4.31,但上市公司可比利润达到63.88%,推动股市以更大的幅度攀升。
其四,股市与CPI的关系也比宏观经济紧密得多,而且股市也能在很大程度上提前反映CPI的变化。
总而言之,股市是这样的市场:它以宏观经济总量为最主要的依托,以公司利润的长期平均增长率为中轴线,并以一定的乖离率围绕经济总量和公司平均利润增长率运行。其间的阶段性涨跌则由4个因素决定:一是指数在GDP通道中所处的位置;二是市场的估值处于高位还是处于低位;三是CPI(公司利润增减最主要的影响因素之一)的运行趋势;四是与流动性以及社会资本平均收益率密切相关的利率政策。
目前,指数处于GDP通道的下轨,市场整体估值处于低位,利率进入下降周期,唯一不确定的只剩下CPI的走势。在此背景下,大盘总体上仍会处在一个上涨有压力,下跌有支撑,一惊一咋,忽冷忽热的筑底阶段。
八、金融市场的概念特征和构成要素
金融市场的构成要素很多,概括起来,主要有五个。
1.金融市场交易的主体(即参与者)最初,金融市场的主体(参与者)主要是货币资金盈余或短缺的企业、个人以及金融中介机构。
2.金融市场交易的客体(即货币资金)货币资金成为金融市场交易的对象。
3.金融市场交易的媒介(即金融工具,亦称为金融性商品)金融市场交易媒介是指各主体凭以交易货币资金的工具。从性质上来看,金融工具包括债权债务凭证(如票据、债券)和所有权凭证(如股票)。它们有很多种类,并各有其特点,能够满足资金交易者的不同要求。
4.金融市场交易的价格(即利息率)在金融市场上,利率是货币资金商品的“价格”,其高低主要由社会平均利润率和资金供求关系决定。
5.金融市场交易的管理、组织形式与交易方式
九、金融市场的基本概念
和其他市场相比,金融市场具有自己独特的特征:
第一,金融市场是以资金为交易对象的市场。
第二,金融市场交易之间不是单纯的买卖关系,更主要的是借贷关系,体现了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
第三,金融市场可以是有形市场,也可以是无形市场。
十、简述金融市场概念
金融市场又称为资金市场,包括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是资金融通市场。
金融市场是指经营货币资金借款、外汇买卖、有价证券交易、债券和股票的发行、黄金等贵金属买卖场所的总称,直接金融市场与间接金融市场的结合共同构成金融市场整体。
金融市场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1) 按融资期限,可分为短期金融市场和长期金融市场。短期金融市场亦叫货币市场,包括票据贴现市场、短期存贷款市场、短期债券市场和金融机构之间的拆借市场等;长期金融市场亦称资本市场,包括长期贷款市场和证券市场。
(2) 按交易对象,可分为本币市场 (包括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证券市场等。
十一、金融市场的概述
金融市场由四大要素构成,分别是金融市场主体、金融市场客体、金融市场组织形式和金融市场价格。
不包含金融市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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